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招标采购公告(2026)


为切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工作要求,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序号40-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40-3)验收销号公示表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40-3)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州林草局牵头,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公示日期
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4日(10个工作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督察发现,仅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就有5处共215亩天然林被盗伐。《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0年12月,蚂蚁堆乡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采伐许可证,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2023年2月,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予以同意将上述地块调出天然林范围。抽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发现,15.9亩天然林被蚕食。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7月31日至8月2日、2024年9月26至27日组织两次行政许可业务培训;2025年9月8日至9日以全州林长制法治宣传为依托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印发《文山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测“六项机制”(试行)》《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强化项目审批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强化依法依规使用林草湿资源,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二是2024年启动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并按照林草湿荒普查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州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云南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资源底数进一步摸清,森林资源精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以前,文山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先后完成县级整改,州级牵头单位州林草局于2025年11月组织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各县(市)整改情况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地核实,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整改任务问题有效解决、目标充分实现、措施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健全、台账资料完善,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伙老师0876-3052891电子邮箱:357780420@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