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体废物示范建设 固体废物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6)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6年 03月 10日 16: 06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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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9日(7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1-89542075 / 0571-8954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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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年处置7万吨一般固体废物(污泥)示范建设项目(一期)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
杭州江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6.3.10
详见附件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版-江亚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处置7万吨一般固体废物(污泥)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盖章):杭州江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七、大气专项评价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处置7万吨一般固体废物(污泥)示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11-330112-07-02-124812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江联系方式151568254111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地理坐标(119度42分12.869秒,30度12分5.05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500环保投资(万元)843环保投资占比(%)24.09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580(租赁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评价判别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废气包含二噁英,且厂界外500m范围存在敏感点,故需展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属间接排放,故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故不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用水由城镇自来水管网供给,故不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故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不开展土壤、声环境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故不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临安区人民政府2、规划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临安区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意见的函》(杭环临函〔2022〕155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召集审查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意见的函》(杭环临函[2020]8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颐养街、南至329国道、西至祥禹街、北至吴越街,总用地面积20.38平方公里。(2)规划目标和定位①规划目标面向全省的工业区升级改造示范区,辐射城西的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先导区,立足临安的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郊区。②规划定位重点发展都市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围绕主攻生物医药,提升电线电缆、复合装饰材料,以引进重大项目为主,通过腾笼换鸟,加快低效土地二次利用,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统筹推进功能配套、城市环境建设,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融合发展。(3)规划布局单元整体形成“一核三心、一廊双带六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一核:指玲珑山水融城发展极核。三心:指街道生活重心、医药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区等重要组团发展中心。一廊:指城南城市功能拓展轴。双带:指九州路沿线产业示范带与锦溪生态景观带。六组团:指两个玲珑产业加速器组团与玲珑产业更新区、产业转型更新区(车辆段商务综合区)、医药产业拓展区、融城产业提升区。(4)产业发展①产业定位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电线电缆产业百亿基地。其中,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的产业定位为通过对现有产业基础的改造提升,充分发挥天目医药港产业平台优势,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打造高端生物医药、创新药物关键技术和产业化特色基地。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密度、低风险、低污染、低消耗的生物医药等医药制造业项目,对其他行业企业准入严格审核把控,以满足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转型、搬迁、升级”需要,限期推进现有化工园区外优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迁建入园集聚发展,力争到2025年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打造成临安区百亿级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支撑平台。②产业导向以生物医药、电线电缆和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为主导产业,同时发展复合装饰材料、集成电路、卫生护理。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要求;行业类别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限制、禁止类项目。作为规划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处置园区内复合装饰材料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实现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符合区域产业导向与环保发展要求。综上,本项目基本符合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1.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表1-2生态空间清单表(节选)规划区块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本项目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融城产业提升区(大部分)、医药产业拓展区(大部分)、车辆段商务综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城镇建设用地(工业、商业、住宅等)、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ZH33011220018)合区(大部分)、玲珑产业更新区(大部分)、玲珑产业加速器组团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涉及占用生态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未经调整前,不得开发利用。林地、农业用地和自然保留用地等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企业不动产权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2)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具体见表1-3。表1-3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节选)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制定依据融城产业提升区(大部分)、医药产业拓展区(大部分)、车辆段商务综合区(大部分)、玲珑产业更新区(大部分)、玲珑产业加速器组团(ZH33011220018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禁止准入产业/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未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生物医药1、国家和地**府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工艺、和装备项目;2、严格控制涉及可能造成区域恶臭污染的生物医药项目。3、公众反对意见较高的建设项目。工业区管控要求化学医药1、国家和地**府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工艺、和装备项目;2、严格控制涉及可能造成区域恶臭污染的化学医药项目。3、公众反对意见较高的建设项目。4、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临发改[2021]64号)中的禁止类的相关控制要求。(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区域)电线电缆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4年本)》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复合装饰材料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集成电路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卫生护理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其他行业严格把控项目1、国家和地**府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工艺、和装备项目;2、严格控制涉及可能造成区域恶臭污染的生物医药项目。3、公众反对意见较高的建设项目。4、引入污染较重的印染、皮革、造纸等项目。5、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临发改[2021]64号)中的禁止类的相关控制要求。(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区域)工业区管控要求其他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除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限制准入产业生物医药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临发改[2021]64号)中的限制和控制类的相关控制要求。(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区域)工业区管控要求化学医药1、高污染的医药中间体和化学药品原药制造项目(总量控制)。2、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临发改[2021]64号)中的限制和控制类的相关控制要求*。(涉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区域)《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其他在重要湖库和太湖流域建设氮磷污染物排放较高的项目。三线一单总体准入清单1、无上下游产业关联度、两头(原料、产品销售)在外的基础化工原料建设项目;《关于实施化工园2、主要通过公路运输且运输量大的以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或液化烃类易燃爆化学品为主要原料的化工建设项目;3、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固体废物治理,本项目主要使用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对污泥进行处理,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是一种将固废污泥处理和能源回收相结合的先进设备。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中鼓励类项目。因此,符合《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摘选):《规划》范围内的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与有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重点开展工程分析以及环境风险和环保措施的可行论证,对监测计划和环境保护措施提出落实要求。同时本环评对相关规划协调性进行分析。区域环评现状质量调查引用公报相关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玲珑片区)控制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位于临安区锦南新城,由“锦南新城区块”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N7723综合目录》,产品不属于高污染类。项目不属于上表中禁止、限制类产业,属于杭州市发改委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的协调性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等方面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内容,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方面内容进行了简化。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规划要求。2、《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2.1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医药产业区块”两个区块组成,总规划面积合计约17.76平方公里。其中,锦南新城区块规划范围为东起天目路、西至玲珑大道,北起吴越街、南至杭瑞高速,规划范围面积约11.80平方公里;医药产业区块规划范围为北至杭瑞高速以南、西至玲珑大道、东面与南面至山体,规划范围面积约5.96平方公里。(2)功能定位锦南新城区块:以大健康产业为特色的国际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医、养、研、产”四位一体为支撑的国家医药产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产城并进、三生融合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医药产业区块:天目医药港南部重要的医药产业生产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平台、现代化健康医药制造产业基地。(3)发展目标锦南新城区块:国家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中国生态养生养老示范基地、浙西健康休闲度假中心。依托临安和颐养小镇建设,全面辐射杭州都市圈,创新服务长三角,打造全国健康服务基地。医药产业区块: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以生态低碳为理念,结合产业发展要求和工艺流程,建设产业分工合理,区域互动、循环一体化的现代化健康医药制造产业基地。(4)产业导向主导产业为健康医药制造、新型医疗器械、健康食品,辅助产业为中医药和旅游循环产业,控制产业为医药化工实行总量控制。其中,控制产业要求对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条件,项目需为国家、省、市和区级(经区级人民政府开会讨论通过)重点项目,投资大(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单位用地投资强度≥350万元/亩)、产值高(单位用地产值≥630万元/亩)、技术装备先进(从厂房到工艺设备全面实行智能化)、排污少(总量实行区域替代削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的高新技术项目。(5)规划结构锦南新城区块:规划形成“一心、一核、三轴、三区、多点”的空间结构。一心:天目医药港(锦南新城)科创综合服务中心。一核:依托山体资源,构建融生态性、娱乐性、景观性于一体的山体生态绿核。三轴:健康服务产业轴、城市综合功能轴和文化旅游发展轴。三区:综合服务配套区、北部生活区和医药产业区。多点:文体休闲中心、生活中心、城市商业副中心、医药研发基地、养生康复中心、职教中心、吴越文化中心等多个功能节点。医药产业区块:规划形成“一核、三轴、四区”的空间结构。一核:依托公园、水库,构建融生态性、娱乐性、景观性于一体的景观休闲核心。三轴:兴业路交通联系轴、杨岱路产业发展轴、上杨路产业发展轴。四区:分别是生物医药产业区、新型医疗器械产业区、医用材料产业区、保健食品产业区。本项目所在地图1-1用地规划图--锦南新城区块(6)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属于锦南新城区块,项目用地规划为M2(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不属于控制产业的医药化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要求。故本项目符合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2.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天目医药港的发展定位符合国家、省市等上层规划、区域空间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划。天目医药港锦南新城片区功能定位为以大健康产业为特色的国际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医、养、研、产”四位一体为支撑的国家医药产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产城并进、三生融合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医药产业片区功能定位天目医药港南部重要的医药产业生产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平台、现代化健康医药制造产业基地。区域现状环境质量尚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总体上可支撑规划发展规模。与此同时,必须做好该创建规划与上位规划等在土地规划利用和林地保护规划利用等方面的协调,按照采取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体系的可达性分析,认为经优化调整后的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天目医药港(锦南新城片区、医药产业片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生态空间和环境准入等六张清单要求统计情况见下表。表1-4生态空间清单表(节选)规划区域内的规划区块锦南新城片区、医药产业片区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本项目位置管控要求1、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加快发展县和重要水系源头地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其中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严格控制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三类工业项目改、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2、涉及一般基本农田的,调整后方可开发。3、涉及生态公益林的禁止开发。现状用地类型工业、商业、居住、绿化等用地环境准入条件禁止准入类产业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禁止(淘汰)类产业;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3、禁止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项目确需新建的,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限制准入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加快发展县和重要水系源头地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其中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严格控制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三类工业项目改、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3)根据2020年9月1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意见的函》杭环临函[2020]84号中第四条:“《规划》范围内的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与有关规划的协调性、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等方面的内容可适当简化。”(4)规划环评固体废物处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符合性分析表1-5规划环评固体废物处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符合性分析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2.分类管理、定点堆放;3.积极提倡废物利用,鼓励开展区域综合利用技术;4.对危险工业固废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5.集中处置方案:工业内危险固废主要依托杭州及临安地区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对自身产生的危险固废进行暂存。本项目属于污泥处置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通过高效热能裂解实现污泥体积和质量大幅减少,达到减量化目标。项目设置两套独立污泥处理设施在收集、暂存和处理环节均实行分类管理;原料污泥在厂区内设有封闭式暂存区,做到定点堆放。企业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属锦南新城片区、医药产业片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用地性质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本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功能定位要求和生态空间准入要求。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纳入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各产污工序都必须采取源头和过程控制,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1)生态保护红线2022年9月30日,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和批复并正式启用。根据最新浙江省“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杭州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69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7.85%。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1)水环境质量底线其他符合性分析到2025年,力争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三无、两提升、三个百分百”,即: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表无劣Ⅴ类水体,无断流(干涸)河流;市控以上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与水生生物完整性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临安区2025年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2025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力争O3浓度达到拐点,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全面达标。临安区2025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PM2.5年均浓度完成市下达的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95%以上。3)土壤风险防控底线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临安区2025年土壤风险防控底线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杭州市下达指标要求。根据监测数据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由于本次环评引用的常规监测数据为2024年,监测时间早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发布实施时间,结合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环境质量公报达标性结论,故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情况进行分析。);附近地表水水质各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排污总量制度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需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不大,满足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杭环发〔2024〕49号),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中“产业集聚区”,具体准入清单内容如下表所示:表1-6杭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一览表名称内容管控单元空间属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11220017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重点管控对象玲珑工业功能区(锦南、玲珑区块),玲珑化龙工业集聚点。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行业类别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已取得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的同意,本项目跟居住区距离较远,符合“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中的空间布局引导要求;(2)本项目规划雨污分流。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收集和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能做到达标纳管排放;噪声经减震降噪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CODCr0.065t/a、NH3-N0.003t/a、烟粉尘1.6532t/a、SO20.055t/a、NOX0.131t/a、Cr0.0004718t/a、Ni0.0002218t/a、Cd0.000021t/a、Pb0.00017t/a、Hg0.000191t/a、锌0.000118t/a、铜0.0000294t/a、六价铬0.0000235t/a、As0.000366t/a.,各污染物的排放水平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中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分析,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和各类风险物质的管理。在此基础上,项目建设能够符合“临安区锦南-玲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中的环境风险防控。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准入清单的要求。2、建设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九条及第十一条,对建设项目审批要求符合性进行分析,具体如下表所示:表1-7“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所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现状达标。本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针对废气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和废气污染预测分析;地表水针对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噪声影响分析采用声环境导则的推荐模式(室外声源和室内声源)进行预测分析。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噪声经降噪减震隔声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进行安全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导则及标准规范、技术指南要求符合五不(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符合批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合规划选址要求,不属于环境功能区规划负面清单中的类别。符合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地表水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噪声经降噪减震隔声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进行安全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没有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租赁面积为2580平方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72环境治理业”中的“N7723固体废物治理”(污泥处理处置),该分类明确将环境治理活动与“制造业”(C门类)的工业生产活动区分开,本项目产生的碳粒不作为产品,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行业类别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类、淘汰类等项目类别,所在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此外,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淘汰类中的投资项目,属于杭州市发改委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四、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新材料——(一)节能环保——E09,42:“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对照项目所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均可以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周边环境均可维持现状,因此不会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水来自当地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保证建设项目所有污染物(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达标排放。(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根据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符合杭州市临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类项目,根据杭州市发改委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鼓励类项目(四、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新材料E0942“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6、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1)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等高效治理工艺。到2025年6月底,水泥行业全面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启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7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和生活垃圾焚烧行业。(2)全面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新改扩建项目优先生产、使用非溶剂型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原则上不得人为添加卤代烃物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钢结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非溶剂型VOCs含量产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汽车整车、工程机械、车辆零部件、木质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以及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软包装复合、纺织品复合、家具胶粘等工序,实现溶剂型原辅材料“应替尽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是固体废物治理,不涉及使用溶剂型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3)深化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除恶臭异味治理外,全面淘汰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废气治理设施。推进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处理。石化、化工、化纤、油品仓储等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治理设施。2024年底前,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县(市、区)实现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数字化管理,各设区市建立VOCS治理用活性炭集中再生监管服务平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废气经过高温金属滤芯除尘器+二次高温裂解+SNCR+贵金属催化+两级碱喷淋等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基本无VOCs排放,满足要求。(4)推进重点行业提级改造。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整治,强化工业源烟气治理氨逃逸防控,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旁路管理,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培育创建一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引领性)企业。到2025年,配备玻璃熔窑的玻璃企业基本达到A级,50%的石化企业达到A级;到2027年,石化企业基本达到A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和工业炉窑。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7、与《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处置的固废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主要涉及“6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以及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收集、分拣和转运的固废均为一般固废。本项目处置的污泥是确定为一般固废的污泥,同时产出的碳粒属于6.2不满足第6.1规定的鉴别条件,或市场上不存在使用正常原料生产的同类物质时,均属于固体废物,按一般固废管理,不作为产品。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相关要求。8、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符合性分析表1-8本项目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内容符合性分析序号有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贮存及转运的一般工业固废在车间(库房)内贮存区暂存,因此不适用该标准。本项目地面做好防渗,该地面防渗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能满足防渗漏环境保护要求;贮存区位于车间(库房)内,各类一般固废分类储存,能满足防雨淋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在转运过程中采用喷洒装置进行洒水抑尘,能满足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文件要求符合9、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1-9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排查重点防治措施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原辅料替代采用低毒、低害、低挥发性、低异味阈值的原料进行源头替代,减少废气的产生量和废气异味污染。本项目是对一般固废污泥进行处置,整个转运、处置过程做到废气密闭收集,减少废气的排放。/2设备或工艺革新推广使用自动化、连续化、低消耗等环保性能较高的设备或生产工艺。本项目采用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为连续化且环保性能高的设备。符合3设施密闭性①加强装卸料、输运设备的密封或密闭,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②加强生产装置、车间的密封或密闭,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③存储设备(罐区)加强密封或密闭、加强检测,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④暂存危废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良好包装。其中液态危废采用储罐、防渗的密闭地槽或外观整洁良本项目在运输污泥时,运输车全程密闭;污泥处置车间加强密闭,进一步从源头降低恶臭。符合好的密闭包装桶等,固态危废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袋密闭包装,半固态危废综合考虑其性状进行合理包装;⑤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4废气处理能力实现废气“分质分类”、“应收尽收”,治理设施运行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分类配套燃烧、生物处理、氧化吸收或其他高效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治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要求废气“分质分类”、“应收尽收”,治理设施运行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产生的废气经过高温金属滤芯除尘器、二次高温裂解、高温催化、两级碱喷淋等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符合5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药剂添加量、添加时间、喷淋液pH值,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污泥暂存间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气体,然后经两级喷淋(酸洗+碱洗)处理,有效降低了恶臭异味。项目实施后,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记录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污泥台账及危废台账,台账保存为纸质和电子档,保存期限按要求执行。符合对照《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10、与《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10本项目与《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节选相关)类别方案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三)突出规范全面,提升收集运输能力。7.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推动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平台提质扩面,覆盖范围向实验室、汽修行业等扩展延伸。完善“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推行分级转运,建立健全与疫情响应级别相适应的涉疫固废应急收运机制。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四)突出安全无害,提升综合处置能力。10.推进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固废处置薄弱环节,布局建设一批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推进杭州城西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统筹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处置资源,健全“平战”快速转换机制,提升涉疫固废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为污泥处置项目,购置2套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分别处理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符合(六)突出常态长效,健全完善保障体系。16.完善技术体系。加强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科技投入、技术推广、模式创新,支持工业飞灰、废盐等固废资源化关键性技术研发。探索实施废气、废水、固废一体化协同治理方案。本项目为污泥处置项目,通过电磁裂解技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符合11、与《临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11本项目与临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节选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有待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与污染产生排放量不相匹配,污泥处置能力总体仍然不足。一般工业固废具有“产生点多、分布广、收运贮存难”的特点,环保管理风险较高;全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类、贮存、运输、处置、收费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本项目为污泥处置项目,能够完善临安区一般固废处置体系。符合全面推进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匹配化。深化落实《临安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摸清区域内固废处置缺口,将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加快完善相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形成“资源化利用优先,焚烧和协同处置为主、填埋应急为辅”的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理体系。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加快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基本实现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全面推进汽修行业等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小微危废收集,切实解决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点多、面广、产量小、收集贮存难、收集率低、管理风险大等问题;鼓励试点单位开展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运维工作,为产废单位内部危废分类、收集、暂存、预处理、申报等提供专业化延伸服务。本项目为污泥处置项目,仅处理临安区内的污泥(一般工业固废),采用电磁裂解技术,一期项目处置能力为2万吨,其中市政污泥1.5万吨,工业污泥(造纸污泥、印染污泥、装饰纸厂污泥)0.5万吨。本项目设2套污泥处理设施,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分别进行处置。符合清废领域。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2021年12月底前补齐我区生活垃圾处本项目为污泥处置项目,本项目处置污泥为一般固废,不接收被判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泥。符合置能力缺口,2022年12月底前补齐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能力缺口。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持续打响净土清废保卫战。积极探索污泥等大宗固废的处置新方式,完成大马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并督促稳定运行,实现从简易填埋到干化焚烧、建材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共同发展的转变,污泥规范化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为污泥处置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属于污泥处置新方式。符合12、与《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453号)符合性分析表1-12本项目与《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453号)符合性分析(节选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三)规范污泥处理方式。根据本地污泥来源、产量和泥质,综合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用地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泥处理路径和技术路线。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除焚烧处理方式外,严禁将不符合泥质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污泥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合处理。本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共设置两条生产线,对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分开处理,本项目只接收一般固废,严禁危险废物进厂。符合(六)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污泥产生量大、土地资源紧缺、人口聚集程度高、经济条件好的城市,鼓励建设污泥集中焚烧设施。含重金属和难以生化降解的有毒有害有机物的污泥,应优先采用集中或协同焚烧方式处理。污泥单独焚烧时,鼓励采用干化和焚烧联用,通过优化设计,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技术等手段,提高污泥热能利用效率。有效利用本地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厂、水泥窑等窑炉处理能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同时做好相关窑炉检修、停产时的污泥处理预案和替代方案。污泥焚烧处置企业污染物排放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需开展污染治理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本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干化及裂解炉连用,比焚烧产生的污染更低。本项目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技术等手段,能够提高污泥热能利用效率。要求企业做好相关窑炉检修、停产时的污泥处理预案和替代方案。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管控要求。符合(七)推广能量和物质遵循“安全环保、稳妥可靠”的要求,加大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积极采用本项目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技术等手段,能够符合(七)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好氧发酵等堆肥工艺,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营养物质。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污泥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实现厂区或周边区域供热供冷。推广“光伏+”模式,在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积极推广建设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建立行业采信机制,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提高污泥热能利用效率。本项目污泥裂解后的产物可委托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八)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建立健全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普查建档制度,摸清现有污泥处理设施的覆盖范围、处理能力和运行效果。对处理水平低、运行状况差、二次污染风险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污泥处理设施,及时开展升级改造,改造后仍未达到标准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时,如厂区空间允许,应同步建设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本项目的污泥处理设施为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主要工艺为电磁裂解,处理水平高、运行状况稳定、二次污染风险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为污泥减量化项目。符合(十一)强化运输储存管理。污泥运输应当采用管道、密闭车辆和密闭驳船等方式,运输过程中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推行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需要设置污泥中转站和储存设施的,应充分考虑周边人群防护距离,采取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依法建设运行维护。严禁偷排、随意倾倒污泥,杜绝二次污染。本项目污泥运输时全程密闭,污泥暂存间采用密闭微负压方式收集气体后经过两级喷淋处理(酸洗+碱洗)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十二)强化监督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产生、运输、处理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结合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做好污泥去向追溯。强化污泥处理过程数据分析,优化运行方式,实现精细化管理。城镇污水、污泥处理企业应当依法将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定期向城镇排水、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泥填埋设施运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对污泥泥质进行检测,确保达标处理。将污泥处理和运输相关企业纳入相关领域信用管理体系。本项目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并要求企业依法将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定期向城镇排水、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泥产生量持续增加,给城市环境管理带来了挑战。目前,污泥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或者焚烧,会占用大量土地,并需要高昂的运行成本和复杂的设施投资。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杭州市临安区,经调查,临安区市政污泥产生量约为4万吨/年,造纸厂、装饰纸厂和印染厂每年产生的污泥总量在1万吨以上。临安区目前污泥的处置方式为焚烧,这种传统处置方式存在明显短板,包括二次污染风险高、能源消耗显著以及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与临安区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在此背景下,杭州江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万元,租用杭州亮亮电子照明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一楼及四楼的闲置厂房(租用面积为2580平方米),建设年处置7万吨一般固体废物(污泥)示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一期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规模为2万吨。本项目引进2条污泥处理线,建设2套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系统,分别处理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造纸污泥、印染污泥、装饰纸污泥)。相较于传统焚烧方式,该技术具有污染物排放少、能源回收效率高、运行稳定性好等环境与技术优势,可有效降低环境影响并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一期工程采用与总体项目完全一致的工艺和技术路线,一期建设旨在验证电磁裂解工艺与设备在实际运行中的稳定性与经济性,探索新技术路径下环境效益与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关系。项目成功实施后,不仅可为临安区污泥处理提供更加可持续和高效的解决方案,还可为后续5万吨/年扩容项目提供数据支撑和经验积累,并为同类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环保装备的研发制造提供重要实践依据。(2)报告类别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建设内容办法》,该项目建设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环评类别具体见表2-1。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摘录)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一般工业固体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物(含污水处理(含污水处理污污泥)采取填103泥)、建筑施工废埋、焚烧(水泥/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窑协同处置的改用式的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DB34T3832-2021)》,污泥炭化与焚烧是两种本质不同的热处理工艺,其界定核心在于反应过程中的氧含量条件和反应目标。该规程明确,常规炭化是指在缺氧或无氧的环境条件下,对污泥进行高温(通常在300~600℃)加热,使污泥中的有机质发生热裂解反应,大分子有机物断裂生成可燃气(热解气、焦油)与液态产物,而无机物及稳定的残炭则固化为污泥基生物炭。该过程的目标产物是稳定的固体生物炭,并实现污泥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反之,焚烧则是在过量氧气条件下,使污泥中的有机组分发生剧烈的氧化燃烧反应,目标是将有机物彻底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并回收其燃烧热量,最终产物是焚烧灰渣。本项目采用的裂解技术,其核心工艺参数与控制条件与上述“炭化”定义高度吻合,本项目采用的电磁裂解系统在严格控制的缺氧环境下运行,从源头上抑制了氧化燃烧反应的发生;遵循的是有机物的热裂解原理,即通过高温使化学键断裂,发生的是分解反应,而非氧化反应;本项目主要产物为富含碳元素的固体残渣(即污泥基生物炭),符合炭化工艺的资源化特征。因此,无论是从反应机理、操作条件还是产物性质判断,本项目所采用的裂解技术均属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DB34T3832-2021)》中定义的炭化工艺范畴,而非焚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对照名录中的项目类别,本项目项目类别造项目除外)方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杭州江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计算,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本项目排污管理类别具体见下表。表2-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摘录)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77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环境治理业772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注:字体加粗和下划线的为本项目类别。本项目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根据表2-2,本项目属于重点管理。3.本项目工程组成本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2-3。表2-3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共2条污泥处理线,分别处理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分别配置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集成干化炉、电磁裂解炉、主体工程智能控制系统及尾气处理模块。并配备造粒机,将裂解后的理车间炉渣变成碳粒。使用已建厂房进行处置,出租房厂房共5层,本项目位于1F和4F,其余楼层目前均为闲置。办公区位于4F①工业污泥暂存间位于1F西南角,面积为100m2;仓库②市政污泥暂存间位于1F西北角,面积为300m2;辅助工程③一般固废仓库位于1F东北角,面积为300m2;④危废仓库位于1F东南角,面积为100m2。在4F西南角设置1间检测实验室,配备电热鼓风干燥箱、室研磨机、分析天平、微波消解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离子色谱仪(IC)、离心机等检测设备理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含焚烧发电)的数智化固废低碳处检测实验公用工程供电生活、生产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直接供给。供水采用当地给水管网直供。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环保工程废气①市政污泥裂解废气(DA001):高温金属滤芯除尘器+二次高温裂解+高温催化+脱硝+两级碱喷淋+45m排气筒达标排放(配备24小时自动监控报警装置);②工业污泥裂解废气(DA002):高温金属滤芯除尘器+二次高温裂解+高温催化+脱硝+两级碱喷淋+45m排气筒达标排放(配备24小时自动监控报警装置);③污泥暂存间废气、污水站废气(DA003):污泥暂存间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污水站废气加盖收集后+两级喷淋除臭(酸洗+碱洗)+25m排气筒达标排放;④检测废气、危废仓库废气(DA004):小型酸洗塔+25m排气筒达标排放;⑤汽车运输扬尘:经过洒水抑尘处理后达标无组织排放;废水①车辆清洗废水:在清洗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②冷凝废水、除臭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生化处理+沉淀处理后纳管至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③初期雨水沉淀后纳管至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噪声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存储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初期雨水池本项目新设置一座容积为75m3的初期雨水池,位于厂房东北侧事故应急池本项目设置一座容积为80m3的事故应急池,位于厂区东北侧储运工程运输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原料污泥的运输。依托工程污水管网厂区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雨水管网经由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水体序废物种类年处理量备注号1市政污泥15000设2条污泥处理线,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分开处置2工业污泥(造纸污泥、印染污泥、装饰纸厂污泥)5000生产线设计能力实际处理量日运行时长负荷率年处理量市政污泥100t/d(4.17t/h)45.5t/d16h68%1.5万吨工业污泥100t/d(4.17t/h)15.2t/d5h73%0.5万吨序号污泥类型代码1市政污泥SW07(900-099-S07)2造纸污泥SW07(220-001-S07)3印染污泥SW07(170-001-S07)4装饰纸污泥SW07(220-001-S07)序号企业污泥量(t/a)1234567891011121314总计序号企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总计以下是具体污泥要求:(1)污泥在入厂前必须核实产生单位提供的固废属性判别相关材料,结果为一般固废后方可入厂。为保证处置过程不影响污泥裂解和操作安全,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必须对拟处置的污泥进行检视,污泥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打包并运输到厂,负责保障运输过程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在处置污泥时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需约定所处置的污泥为一般固废。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污泥入厂分析检测制度,确保进厂污泥为一般固废。如果发现污泥与合同注明的特性不一致,立即与产泥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共同进行现场判断。本项目不接收不明性质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本评价要求污泥在进厂之前,产泥单位应提供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的证明材料(如环评报告或批复中已明确属于一般固废,或经危险废物鉴别为一般固废)。当采取危废鉴别时,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鉴定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泥方可进厂,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泥不得进场。(2)污泥的含水率不得高于65%;(3)严格控制污泥氯、氟含量。为了控制制裂解废气中氯化氢、氟化氢等酸性气体和二噁英的产生和排放,污泥中不应含有塑料成分较高的栅渣。要求本项目市政污泥Cl含量不超过0.2%,工业污泥Cl含量不超过1%;市政污泥S含量不超过1%,工业污泥S含量不超过2%;市政污泥F含量不超过800mg/kg,工业污泥F含量不超过1500mg/kg。(4)严格控制重金属含量:Cr、Ni、Cd、Pb、Hg含量分别控制在100mg/kg、100mg/kg、0.6mg/kg、12mg/kg、0.5mg/kg以下。(5)产泥单位须每季度提供1次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的泥质报告控制入场污泥的氯含量和重金属含量。另外,为严格监控入炉污泥品质,本项目设立标准化污泥成分检测实验室,能够快速、准确测定污泥中的关键控制元素,主要包括:重金属(如Cu,Pb,Zn,Cd,Cr,Ni,Hg,As等)、氯(Cl)、氟(F)、硫(S)。厂内检测仅用于筛查,不具备危废鉴别法律效力,如若发现异常样品立即封存并委托第三方复检。要求建设单位建立污泥溯源台账,每批污泥附第三方报告方可接收。综上所述,本项目对进场污泥的管控措施见表2-8:表2-8入炉和入场具体要求要求1.污泥入场前每季度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Cr、Ni、Cd、Pb、Hg含量分别控制在100mg/kg、100mg/kg、0.6mg/kg、12mg/kg、0.5mg/kg以下;市政污泥Cl含量不超过0.2%,工业污泥氯含量不超过1%;市政污泥S含量不超过1%,工业污泥S含量不超过2%;市政污泥F含量不超过800mg/kg,工业污泥F含量不超过1500mg/kg。2.仅接收污泥,且污泥属性必须为一般固废;3.污泥含水率不得高于65%;4.污泥中无可见塑料、金属、砖石等异物。1.工业污泥入炉配比为造纸污泥:印染污泥:装饰纸污泥1:1:1;2.Cr、Ni、Cd、Pb、Hg含量分别控制在100mg/kg、100mg/kg、0.6mg/kg、12mg/kg、0.5mg/kg以下;市政污泥S含量不超过1%,工业污泥S含量不超过2%;市政污泥F含量不超过800mg/kg,工业污泥F含量不超过1500mg/kg;3.市政污泥Cl含量不超过0.2%,工业污泥氯含量不超过1%。本项目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各设一条处理线,其中工业污泥(造纸污泥、印染污泥、装饰纸污泥)入炉配比为1:1:1。根据企业提供的工业污泥成分检测报告及收集的市政污泥成分检测报告,具体数值见下表。本项目市政污泥代表样数据中重金属(如砷、镉、铬、铜、铅、汞、镍、锌等)含量数据,来源于对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污泥的实地取样与实验室检测(报告编号:HZPS20180251-180327061)。硫、氯、氟含量及干基低位热值等数据来自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罐的污泥成分监测数据(中煤浙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NO.202411267),处置罐内污泥已被混合均匀(污泥主要来自安吉县域内的城北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厂、金山污水处理厂、天子湖镇北污水处理厂)。硫、氯和氟在城镇污水中的首要来源具有高度一致性。硫主要源自居民生活活动,包括人体代谢(含硫氨基酸)、洗涤剂(硫酸盐)及食品残留;氯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食盐(氯化钠)的代谢、日常生活消毒剂(如含氯漂白剂)的使用,以及区域饮食结构。这些来源具有普遍性和地域相似性;氟则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用水(含氟牙膏漱口水、食品饮料)。两地居民生活习惯与饮食结构趋同,决定了生活污水中这两类污染物的产生浓度相似。两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均以生活污水为核心(占比80%-90%),工业废水占比低且均需执行严格的纳管标准,从源头控制了高浓度含硫、含氟工业废水类别入场要求入炉要求的进入。安吉县与临安区两地均无大规模、高强度的化工、印染、海水加工、氯碱工业等可能大量排放含硫、高盐(氯)或含氟废水的特征产业,因此工业源对污泥中硫、氯、氟含量的增量贡献有限且模式相似。且本次引用的安吉县数据,并非来自单一污水处理厂,而是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罐的混合均匀污泥,其来源覆盖了安吉县域内多个核心城镇污水处理厂(城北、城区、金山、天子湖镇北等)。该数据实质上是安吉县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的一个区域综合平均值,有效平滑了单个厂可能出现的偶然波动,更能代表一个以生活污水为主的区域污泥典型特征。这与本项目需要处置的、混合了临安区各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区域综合特性具有直接可比性。表2-9本项目市政污泥代表样成分数据本项目造纸污泥成分检测所使用的污泥来自临安牌联纸业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中煤浙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NO.202504500)。该企业污水站处理工艺为物化+生化,造纸主要工艺为:碎浆工序、抄造工序、压榨、烘干工序、压光、卷纸、分切复卷、包装入库等。表2-10目标企业(临安牌联纸业有限公司)造纸污泥成分检测报告本项目装饰纸污泥成分检测所使用的污泥来自临安杰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中煤浙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NO.202507360),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该企业污水站处理工艺为物化+生化,装饰纸主要生产工艺为:油墨调配、调色、复卷、烘干等。表2-12目标企业(临安杰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装饰纸污泥成分检测报告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汇总见表2-13。表2-1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设备名称规格或型号数量备注号(台)1进料仓SCC-012/2螺旋输送上料机SCC-02-012/3SCL-012物料打散机SCC-032智控制温度在40-60℃,采用电加化污泥干化炉SCH-012热。固电磁裂解炉SC-L-012/废智能控制系低统SCZ-012/4碳环境实时监处测系统SCH-012/理物料提升机SCC-04-022/一产品料仓SCC-012/体机螺旋输送机SCC-04-012/5造粒机SCC-3502/6自动包装机SCC-052/7空压机SCC-01-072/8电热鼓风干燥箱DHG-9240A19研磨机/110分析天平ME204/ME204E111微波消解仪WX-8001冷却器数1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安捷伦5110/58001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除用于重金属检测外,亦可通过标准方法,在特定波长下准确测定消解液中的总硫(S)元素含量,满足污泥硫成分的筛查需求。13离子色谱仪(IC)赛默飞DionexIntegrion1用于氯、氟元素的测定14离心机KH23A115防腐蚀气动隔膜泵/1序号原料名称年用量(t/a)最大存储量(t/a)包装规格主要成分1污泥20000300/市政污泥15000t、造纸污泥5000t2尿素8020袋装,25kg/袋/3石灰水(15%)10010Ca(OH)₂,现场配制储存方式为储罐(2m3)+机械搅拌4机油0.050.02桶装,5kg/桶/5抹布手套0.010.01袋装/6硝酸(68%)0.0020.001瓶装,500mL/瓶/7盐酸(38%)0.0020.001瓶装,500mL/瓶/8氢氟酸(40%)0.0020.001瓶装,500mL/瓶/9双氧水(30%)0.0020.001瓶装,500mL/瓶/10IC淋洗液(KOH)(50%)0.0020.001瓶装,1L/瓶/11ICP多元素标准溶液0.0010.001瓶装,10mL/瓶浓度为100mg/L12硫(S)单元素标准溶液0.0010.001瓶装,10mL/瓶1000µg/mL13IC阴离子标准溶液0.0010.001瓶装,10mL/瓶浓度为1000mg/L14超纯水55桶装,1L/桶/15检测通用耗材0.020.02袋装0.45μm滤膜与注射器滤头、PE样品瓶、一次性离心管、试管、取样袋等16防护用品0.010.01袋装橡胶手套、口罩17高纯氩气40L/a40L/a钢瓶装(40L/瓶)纯度≥99.999%18高纯氮气40L/a40L/a钢瓶装(40L/瓶)纯度≥99.999%19瓶装天然气80m3/a20m3瓶装,20m3/瓶仅用于点火,每年点火4次7.水平衡循环660冷却循环用水使用1177污泥烘干水汽冷凝废水污水站废气/污泥贮存间废气除臭喷淋用水240,240除臭喷淋喷淋废水240厂区污水处理站14192,实验室废气喷淋用水2实验室废气喷2淋废水新鲜水4674.5135化粪池预处理135企业污水总排口纳管至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150,生活用水135生活污水16235损耗6969初期雨水池沉初期雨水淀预处理车辆清洗用水165清洗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做为危废委3214.5裂解废气喷淋9696喷淋废液托有资质单用水位处置3118.5损耗33厂区洒水抑尘33*损耗炉渣1400210161016104做为一般固废出碳粒调配用水碳粒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8.热平衡(1)市政污泥1)输入热量①入炉物料带入热量:本项目入炉物料低位发热量按9.462MJ/kg计,入炉物料速率为2.84t/h,则入炉物料带入热量为26872MJ/h。②入炉燃料带入热量:本项目入炉燃料为天然气,使用量极少,且仅点火时候使用,热量可忽略不计。③空气带入热量:以环境温度(25℃)为基准点,则空气带入的热量为0。④电能转化热量:本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每小时耗电量为2000kWh;电能热当量为3.6MJ/kWh,则电能转化热量为7200MJ/h。⑤炭化反应放热量根据论文《城市污泥水热碳化影响因素研究》及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本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污泥炭化放热量约为1.2MJ/kg,市政污泥入炉物料速率为2.84t/h,即炭化反应放热为3408MJ/h。2)输出热量①炉体散热和余热利用损失:根据建设单位统计,本项目炉体散热损失约为40%,即14992MJ/h。②烟气带出热量:根据建设单位统计,本项目烟气量约为3000m³/h(不含屋顶抽风风量),比热容按1.4kJ/(m3·℃)计,出口温度约为80℃,以环境温度(25℃)为基准点,则烟气带出热量为231MJ/h。③炉渣带出热量:炉渣带出热量约为22257MJ/h。表2-15本项目市政污泥裂解热平衡表输出热量热量输出热值MJ/h炉体散热和余热利用损失14992烟气带出热量2310炉渣带出热量22257电能转化热量合计合计37480(2)工业污泥污泥1)输入热量①入炉物料带入热量:本项目入炉物料平均低位发热量按9.03MJ/kg计,入炉物料速率为3.03t/h,则入炉物料带入热量为27360.9MJ/h。②入炉燃料带入热量:本项目入炉燃料为天然气,使用量极少,且仅点火时候使用,热量可忽略不计。③空气带入热量:以环境温度(25℃)为基准点,则空气带入的热量为0。④电能转化热量:本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每小时耗电量为2000kWh;电能热当量为3.6MJ/kWh,则电能转化热量为7200MJ/h。⑤炭化反应放热量根据论文《城市污泥水热碳化影响因素研究》及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输入热量热量来源热值MJ/h入炉物料带入热量26872入炉燃料带入热量少量忽略不计空气带入热量7200炭化反应放热量340837480本项目采用电磁裂解技术,污泥炭化放热量约为1.2MJ/kg,工业污泥入炉物料速率为3.03t/h,即炭化反应放热为3636MJ/h。2)输出热量①炉体散热和余热利用损失:根据建设单位统计,本项目炉体散热损失约为40%,即15278.76MJ/h。②烟气带出热量:根据建设单位统计,本项目烟气量约为3000m³/h(不含屋顶抽风风量),比热容按1.4kJ/(m3·℃)计,出口温度约为80℃,以环境温度(25℃)为基准点,则烟气带出热量为231MJ/h。③炉渣带出热量:炉渣带出热量约为22687.14MJ/h。表2-16本项目工业污泥裂解热平衡表输入热量输出热量热量来源热值MJ/h热量输出热值MJ/h入炉物料带入热量炉体散热和余热利27360.915278.76烟气带出热量231空气带入热量0炉渣带出热量22687.1438196.9合计38196.99.元素平衡本项目炉渣成分见下表:**涉密删除**表2-17本项目炉渣成分表2-18硫元素平衡表2-19碳元素平衡表2-20氯元素平衡表2-21重金属元素平衡表2-22氟元素平衡10.劳动定员和工作班制企业职工人数为10人,年工作日330天,生产班次为2班制(6:00至22:00,8小时/班),其中市政污泥处理线运行时长为每天16h,年运行5280h,工业污泥处理线运行时长为每天5h,年运行1650h。厂区内无食堂,无宿用损失入炉燃料带入热量少量忽略不计电能转化热量7200炭化反应放热量3636合计舍。11.厂区平面布置项目整体用地呈长方形,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车间共2条处理线,占地约为800m2,在项目用地中心;办公区在4F;工业污泥暂存间位于1F西南角,面积为100m2;市政污泥暂存间位于1F西北角,面积为300m2;一般固废仓库位于1F东北角,面积为300m2;危废仓库位于1F东南角,面积为100m2。本项目产生的碳粒储存于一般固废仓库。详见附图7。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工艺流程图**涉密删除**图2-2项目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分析:**涉密删除**图2-3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涉密删除**图2-4数智化固废低碳处理一体机工作原理及废气处理流程设备先进性分析:**涉密删除**2.产排污环节分析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其主要污染源见表2-23。表2-23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其产生来源一览表类别产污环节污染物名称废气裂解(含液化天然气燃烧)颗粒物、有机废气、H2S、SO2、NOX、HCl、CO、二噁英、重金属、氟化物污泥堆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水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实验室检测HCl、NOx和HF等危废暂存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运输运输扬尘、车辆尾气场地清扫清扫扬尘废水车辆清洗废水SS污泥干化废气冷凝废水CODCr、NH3‑N、SS、TN、TP、BOD5、石油类、硫化物、总铬、六价铬、锌、铜、镍生活污水CODCr、NH3-N初期雨水CODCr、SS除臭喷淋废水CODCr、SS噪声设备运行/固废废气处理设施裂解废气喷淋废液、废催化剂、收集后的飞灰实验室废物废试剂瓶、检测废液、废防护用品、废耗材设备维护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裂解碳粒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杨岱路68-1号2幢,租用杭州亮亮电子照明有限公司闲置工业厂房,租用面积为2580平方米,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数据及现状评价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环境质量功能区。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环境状况公报,区域基本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2024年测得值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浓度单位SO2年均值质量浓度6达标6060ug/m3NO2年均值质量浓度20达标4040PM10年均值质量浓度43.8达标7060PM2.5年均值质量浓度29.6达标3530CO24小时平均第95分位700达标40004000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50达标160160根据表3-1可知,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24年度临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同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属于达标区。由于本次环评引用的常规监测数据为2024年,监测时间早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发布实施时间,结合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环境质量公报达标性结论,故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情况进行分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进行分析。(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及现状评价本环评收集了浙江杭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监测数据(检测报告编号:HJ23459、(D)HJ23091)、浙江鸿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监测数据(HJ20240078-BG003、HJ20240078-BG004)和绿泰检测服务(常州)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的监测数据(检测报告编号:LTS25025101),另委托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进行了监测(项目所在地及下风向各一个点位)(检测报告编号:HJ250664)。具体监测结果如下:①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见下表。表3-2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1)测点编号点位名称UTM坐标/m相对厂址方位与厂界距离(m)XYQ-1浙江隆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608273344303东北侧608Q-2杭州市华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7604253344320北侧176Q-3杭州江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602993344149//Q-4杭州江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602993344149//表3-3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2)监测项目监测点位采样时间数据来源监测频次特征因子HClQ-12023.8.22~2023.8.28引用浙江杭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J23459、(D)HJ23091小时平均:每天4次日均值臭气浓度小时平均:每天4次HClQ-22024年2月20日、3月6日~11日,采样7天引用浙江鸿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数据HJ20240078-BG003、HJ20240078-BG004小时平均:每天4次日均值NH3小时平均:每天4次H2S小时平均:每天4次二噁英Q-32025.11.26-2025.12.02委托绿泰检测服务(常州)有限公司监测(LTS25025101)日均值氟化物Q-4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委托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监测(HJ250664)日均值、小时平均:每天4次非甲烷总烃TSP日均值重金属(铅、镉、汞、砷、六价铬)日均值②监测结果统计各补充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4其他大气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点位编号污染物检测地点平均时间评价标准浓度范围单位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③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内,各特征污染因子在各监测点位的监测值均能够达到相应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补充监测点氯化氢、氨和硫化氢现状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汞、砷、铅、镉、六价铬满足根据导则推荐的方法推算的浓度要求;TSP、氟化物现状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噁英满足日本环境标准折算值。2.地表水环境根据《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为优。2024年度9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14个区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9%,除青山水库断面水质为Ⅳ类(湖库)外,其余13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里畈水库和水涛庄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华光潭二级水库、英公水库、朱里坑溪、华光潭一级水库、居仁水库、江岭水库、喷洞水库和夏村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4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均达到Ⅱ类标准;18个镇街29个交接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有29个,占比93.6%;全区157条“河长制”河道水质达标率为96.1%。为了解项目拟建区域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收集了浙江鸿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地附近横溪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HJ20240078-BG001)进行分析评价,监测河流为横溪,监测断面为临芦线大桥,距本项目998m(项目东侧),监测时间为2024年3月6日~3月8日。表3-5地表水监测数据时间断面名称地表水名称pH溶解氧mg/L高锰酸盐指数mg/L氨氮mg/L总磷mg/L由上表可知,各常规因子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好。3.声环境本项目5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无须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及现状评价。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杭州亮亮电子照明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无新增用地,故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迁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为更好的了解本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及土壤现状,委托了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了监测(检测报告编号:HJ250664)。具体监测结果如下:表3-6本项目周边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般固体废物示范建设 固体废物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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