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皮房招租招标采购公告(2026)



集美区碑头路50-1号简易铁皮房招租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
(26)厦产公字第0312号

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厦农〔2025〕202 号)、《厦门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工作指南》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标的名称
集美区碑头路50-1号简易铁皮房招租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
自2026-03-12起至2026-03-30止
竞价方式
拍卖

登记时间
自2026-03-12起至2026-03-30止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32 2938929 2938922 2938923
服务投诉电话:2938926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6年03月12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公告
本单位拟交易下列农村产权,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委托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交易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委托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交易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委托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委托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委托方在交易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产权流转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委托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的名称
集美区碑头路50-1号简易铁皮房招租

标的基本情况(规模、坐落、四至)
集美区马銮路17号(马銮社区旧综合楼公寓及店面)总建筑面积7624.986㎡,碑头路50-1号简易铁皮房建筑面积500.067㎡、碑头路50-2号综合厂房总建筑面积3104㎡,标的租期 9年10个月,(位置: 杏滨街道马銮社区)

交易底价
5907.000000元/月
竞价保证金
50000.00元

信息公告期
不少于5个工作日
流转交易期限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交易方式
拍卖

资格条件
1.按时缴交竞租保证金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交易费用承担情况
1、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及拍卖行佣金由承租方承担;2、详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范本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案》。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其他披露事项
集美区马銮路17号(马銮社区旧综合楼公寓及店面)及碑头路50-1号简易铁皮房、碑头路50-2号综合厂房3个标的租期9年10个月,租金起拍价: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前五年的月租金以拍租成交价为准,第六至九年十个月租金在前五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5%,押金: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租金收取方式为一季度一收,每季度租金到期前10天内缴清下一个季度租金,租金价格不含税。租赁期内,若因城市建设、集体需要、政府征用、房产开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政策调整等其它大情势变更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方应退还承租人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及押金(不计利息),并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对土地补偿款归出租方马銮社区所有,承租人增置的财产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

信息公告发布方

附件:
《招租标的清单》《招租方案》

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

序号
出租标的名称
租赁期限
租赁
用途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金底价
(元/月)
保证金
(元)
加价幅度(元/月)
目前在租 租期
是否存在并行使优先权
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
备注

标的01
集美区马銮路17号(马銮社区旧综合楼公寓及店面)招租
九年十个月
公寓及店面
7624.986
76635
500000
100
到期

由承租方承担
押金100000元

标的02
集美区碑头路50-2号综合厂房招租
九年十个月
厂房
3104
45214
300000
100
到期

由承租方承担
押金
50000元

标的03
集美区碑头路50-1号简易铁皮房招租
九年十个月
厂房
500.067
5907
50000
100
到期

由承租方承担
押金
100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皮房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