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债权 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6)
20260109宜州市双佰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户
本金:838万元|利息:455.25万元
起拍价:290万
拍卖机构:中国长城广西分公司
标的物属性
流转方式
转让
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
债权本金
8380000.00 元
债权利息
4552590.21 元
其他费用
44100.00 元
债权总额
12976690.21 元
基准日
2025-09-04
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标的名称
宜州市双佰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资产类型
债权
资产来源
债权转让
标的所有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标的物基本情况
宜州市双佰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9月4日,宜州市双佰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债权合计1297.67万元,其中本金838万元,利息455.26万元、垫付费用4.41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河池市庆远镇山谷路68-5号的三宗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1818.36平方米,具体为:①河池市庆远镇山谷路68-5号,房屋建筑面积609.31平方米,占地面积75.60平方米;②河池市庆远镇山谷路68-5号,房屋建筑面积606.18平方米,占地面积75.60平方米;③河池市庆远镇山谷路68-5号,房屋建筑面积602.87平方米,占地面积75.60平方米。
保证人
保证人为黄国峰和黄邦静。
诉讼情况
债权已诉讼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抵押物抵押权顺位
第1顺位
优先购买权人
无
一、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瑕疵情况披露:宜州市双佰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宜州农合行所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11902140174981)以及其项下的《抵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中存在限制债权转让条款。可能存在债务人、抵押人和保证人就限制转让条款进行抗辩的风险。
起拍价
290万元
保证金数额
3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公示天数
7个自然日
竞拍几日内结清尾款
3个工作日
债权转让相关费用(单选√)
由买方承担
√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 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