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送来《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申请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交通专业委员会审议意见,原则同意实施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410-440105-04-01-247802)。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海珠区琶洲南区,西起规划会展西路,东至科韵路桥下调头车道,城市次干路,全长1697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照明、绿化、电力管沟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603万元,其中:工程费 170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36 万元,基本预备费 1513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土储)资金。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抄送我委。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土发中心统筹,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410-440105-04-01-24780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必须采用委托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6年3月10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