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6)



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相关《建设项目效工环境保护验情算息公垂》(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排631-4区块位于克拉玛依市境内前山涝坝镇,奎阿高速西侧约3km,距克拉玛依市约40km,距离春风2号联合站约6.3km,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40′58.72",北纬45°13′4.69",九号注汽站位于春风二号联合站东北方向约5.5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41′30.23",北纬45°12′18.22"。
2026年2月6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对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出具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见附件),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1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
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请同时提供书面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15288884143
邮箱:jinyunpeng621.slyt@sinopec.com

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会后(1).pdf
关于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十三期)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
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6年2月6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对“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东莱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新疆钧仪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3名特邀行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核实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审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境内前山涝坝镇排631-4区块,奎阿高速西侧约3km,距克拉玛依市约40km(九号注汽站位于春风二号联合站东北方向约5.5km处),隶属于新春采油管理三区管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部署采油井39口(含3口老井利用)。新建燃煤注汽站1座(9号注汽站),内设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新建集油管线13.65km、注汽管线13km、道路9.6km,配套建设注汽、供配电、自控、通信、供排水、消防等公辅工程,建成产能约5.67万吨/年。集输采用管线密闭方式,原油处理依托已建的春风二号联合站。(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3年12月,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1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新环审〔2024〕18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项目于2024年3月5日开工,2025年12月10日竣工,进入调试运行。2026年1月,新疆钧仪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环保验收现场调查并进行验收监测工作。2026年2月,编制完成《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43515.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85万元,占总投资的5.94%。(四)验收范围验收范围为项目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二、工程变动情况依据环评批复,项目主要变动如下:(1)环评批复新钻39口采油井,实际新钻36口采油井、3口老井利用;(2)各类管线总长度增加0.28km(其中集输管线增加0.35km、注汽管线减少5.72km、供水管线增加5.65km)。(3))为保证生产和应急情况储备,对各类储罐容积进行调整(储煤仓增加900m3、氨水罐减小60m3、柴油储罐减小7.2m3、渣仓减小200m3)。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一)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建设情况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9.79hm2,临时占地面积39.40hm2,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和草地,建设单位已办理用地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钻井临时设施均已拆除,各类临时占地均进行了清理平整,井场及管线按照标准规范化建设。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二)污染防治和处理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委托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和克拉玛依前山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管道采用洁净水进行试压作业,试压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128团已建生活基地,生活污水依托128团生活基地现有设施。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和套管+水泥固井完井方式,保护地下水层。运营期采出液、井下作业废液和锅炉排水均依托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处理后一部分管输至“春风油田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进一步处理,回用于注汽锅炉,另外一部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回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注汽站生活污水进入站内废水收集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128团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项目施工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等措施。九号注汽站燃煤锅炉烟气采用炉内石灰石脱硫+SNCR/SCR组合脱硝+电袋除尘处理后,经80m高排气筒排放,配套安装了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卸煤间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3、噪声项目在施工期选用了低噪设备、施工机具定期检查维修、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期间产生的固废及管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采取不落地处理工艺,由克拉玛依前山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场地平整;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128团已建生活基地,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128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炉渣、除尘灰收集至注汽站内渣罐和灰罐,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克拉玛依玖虹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更换后的废布袋交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截至验收调查期间,尚未产生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机油、废防渗材料、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含油污泥、清管废渣产生后委托克拉玛依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机油、废防渗材料收集至新春危废暂存场暂存,委托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催化剂更换后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5、环境风险防范设施2024年10月,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颁布了《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向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备案(650203-2024-28-L)。6、环境管理(1)配套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已于2026年2月4日通过验收,并与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2026年1月30日取得联网证明,数据正常稳定传输;(2)2025年12月5日取得《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号注汽站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4200333133020Q008V);(3)经核算,锅炉满负荷运行条件下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9.34t/a,氮氧化物23.34t/a,颗粒物0.23t/a,低于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总量要求。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中烟气黑度监测结果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满足《关于印发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10mg/m3、35mg/m3、50mg/m3的浓度控制要求;汞及其化合物监测结果满足《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中新建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注汽站卸煤间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注汽站厂界无组织氨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井场周边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注汽站厂界及井场周边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土壤验收调查期间,井场及周边土壤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二)地下水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钠、氟化物超标,超标原因主要与项目区水文地质情况有关。其余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六、验收结论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各类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验收组组长:产良政董要星。验收组成员:拉工出依调张强剪限战称作源物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月6日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春公司发〔2026〕11号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十三期)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审阅了相关档案资意见。针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1-排放标准。经研究,同意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十三期)等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汇总表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3月5日-2-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汇总表验收项目名称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十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排609整体扩边产能建设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春风油田排614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序号123排631-4产能45排614-4产能建设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26年3月5日印发-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考虑。主要进行油气田新区块产能建设,新钻井39口,新建注采合一井场39座、各类集输管线41.82千米(其中单井集输管线13.3千米、注汽管线18.72千米、供水管线9.8千米),新建燃煤注汽站1座,内设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200m3储煤仓、1座50m3氨水罐、1座20m3柴油储罐、1座200m3渣仓、1座200m3灰库等储运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程,配套供配电、仪表自动化、视频监控等。项目总投资44487.99万元,环保投资24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45%。具体环境保护设(措)施有对洒水降尘、泥浆不落地、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物资加盖篷布,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以及为施工过程设计的相应生态保护措施等。1.2施工简况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中要求,在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的保障前提下,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新环审〔2024〕18号”文中提出的生态保护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1.3验收过程简况(1)2023年12月,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春风油田排631-4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2024年1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环审〔2024〕18号”文予以批复。(3)项目于2024年3月5日开工建设,2025年12月10日竣工并投入调试运行,验收调查期间实施39口采油井(新钻36口,3口老井利用)、九号注汽站及配套设施已调试运行。(4)2025年11月委托新疆钧仪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5)2025年12月10日,建设单位在中国石化胜利油田网站(http://slof.sinopec.com/slof/csr/hjbh/)对该工程的竣工及调试日期进行了网上公示;(6)2025年12月,验收调查组对本项目进行了调查工作,并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7)2026年1月18日开始项目环境验收监测工作;(8)2026年2月,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2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反馈2.1信息公开2025年12月10日,建设单位在中国石化胜利油田网站(http://slof.sinopec.com/slof/csr/hjbh/)对该工程的竣工及调试日期进行了网上公示,向公众初步公示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调试时间。2.2公众参与渠道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采用电话(金云鹏,15288884143)和网站回复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2.3公众意见处理建设单位承诺会严格记录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收到时间、渠道以及反馈或投诉的内容,并及时处理或解决公众意见,给出采纳与否的情况说明。本项目建设过程、验收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或投诉,表明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3其他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3.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3.1.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有安全(QHSE)管理督查部,全面负责公司及各部门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有《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项目所在管理区和集输大队的工作纪律都比较严明,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定了巡检制度,有专人对各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2)环保设施运行调查,维护情况为了确保各项设施的有效运行,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记录、保养记录。操作人员根据各项制度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通过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该项目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厂领导由生产调度会安排解决问题,并严格督察解决的结果,以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3.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了提高对重大事故和险情的应急救援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并不断完善了各种事故发生后详细的应急预案。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有可能发生泄漏的生产作业活动,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控制污染的应急设备并保证其随时处于可以使用的状态;对从事可能发生泄漏的生产作业活动的职工,进行了应急培训,定期组织演练。钻井施工单位钻井期间严格执行《胜利油田钻井井控工作细则》和钻井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井控主要措施按《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GB/T31033-2014)、《钻井一级井控技术》(Q/SH10201160-2017)等有关井控标准及《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中国石化油[2015]374号)、《胜利油田分公司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公司发[2017]57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井口安装防止井喷的井控装置,放喷管线接出井场,井队定期进行防喷演习,在井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和风向标,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均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钻井过程中未发生井喷、火灾、塌陷、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安全有效,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及泄漏事件。根据钻井、采油和油气集输的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修编了《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向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备案(650203-2024-28-L)。至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油气泄漏污染事故。3.1.3生态环境监测和调查计划本工程钻井产生的废气和噪声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废水和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进行了废气、土壤及噪声监测。除此外不需要开展其他生态环境监测,但要求通过巡线及时发现沿线生态变化情况,必要时,建设单位可依托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监测。3.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3.2.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1)本工程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林地,建设单位办理了征地手续并进行补偿;2)施工期优化井场布置,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控制临时占地。3)新建9.61km沥青混凝土道路,施工期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未随意扩大占用,扰乱地表,对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单独堆放、回填利用等措施,无弃土产生。4)管线施工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采取了临时土方及材料进行遮盖、洒水降尘等防沙治沙措施。5)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永久占地使用平整压实,减少风蚀;6)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环保意识,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和擅自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境。(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1)钻井期间优先采用老井场电网供电,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2)钻井井口设置防喷器、放喷管线,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和油气泄漏事件。3)未在井场内燃烧材料和废弃物。4)钻井过程中,严格执行了钻具的管理和倒换使用制度,未发生井喷事故。5)运输车辆进入区域低速行驶。6)井场设备的放置进行合理优化,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未随意扩大占用及地表扰动。7)采取洒水抑尘、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物资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3)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1)本工程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与废弃泥浆和岩屑一同委托克拉玛依前山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清运处置。2)依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128团已建生活基地,活污水依托128团生活基地现有设施。3)施工机械维修期间,地面铺设防渗布防止废油落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4)管道采用洁净水、无腐蚀性水进行试压作业,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4)声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1)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2)采取选择低噪音设备;3)施工机具定期检查维修、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影响时间较短,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回填管沟、场地平整,无弃方产生。2)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依托克拉玛依前山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清运处理,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相关要求后综合利用。3)经调查,本工程管线工作量少,基本无焊接和吹扫废渣产生。4)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为危险废物,桶装分类收集后,由钻井单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128团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3.2.2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有效运行(运营期)的措施(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1)永久占地压实平整、采油机基础采用水泥硬化;2)在管线上方设置了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3)建立了定时巡查井场、管线制度,定期对井场管线进行巡查,井场设置了视频监控。4)油区设置了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运营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注汽站燃煤锅炉废气和卸煤间除尘器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油气开采、集输、及修井过程中的烃类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硫化氢、注汽站氨水罐产生的氨、卸煤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注汽站燃煤循环流化床注汽锅炉烟气处理采用“电袋复合除尘+炉内喷钙脱硫+SNCR/SCR组合脱硝”工艺处理后经80m高烟囱排放。工程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注汽站氨水罐建立在氨水间,定期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3)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1)运营期锅炉排水、采出液和井下作业废液均依托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及“春风油田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处理,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经春风二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一部分管输至“春风油田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进一步处理,回用于注汽锅炉,另外一部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2)注汽站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池,拉运至128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4)声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注汽站/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1)采取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2)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井场可实现无人值守,设备采用巡检的方式,由操作人员定期对装置区进行检查,减少了人员与噪声的接触时间。(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防渗布/废催化剂和废机油,均属危险废物,根据统计,截至验收监测期间,工程运营时间较短,尚未产生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机油、废催化剂/废防渗材料等,废机油产生之后进入新春公司联合站综合利用;含油污泥、清管废渣产生后委托克拉玛依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防渗材料依托新春危废暂存场暂存,委托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克拉玛依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3.3配套措施落实情况3.3.1区域消减及淘汰落后产能本工程不涉及。3.3.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本工程不涉及。3.3.3其他措施本工程不涉及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等措施。4整改工作情况本工程不需要整改。5建议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各类环保规章制度、QHSE管理体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从而不断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水平,确保项目环境安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