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V铝制品 金属表 金属表面招标采购公告(2026)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12日我局受理了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3.1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附件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doc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

项目代码
2601-410181-04-01-412941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

地理坐标
(112度53分34.149秒,34度41分11.336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8.0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无新增占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

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审批文号:豫发改工业〔2010〕208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豫环审〔2010〕296号;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为:豫环审[2020]164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于2022年6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由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巩义市经济技术产业园、巩义市耐火材料产业集聚区等整合而来。2023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扩区调整,形成“一区五园”空间布局,包含回郭镇园区、站街园区、康店园区、永安芝田园区、芝田北山口园区,规划面积约37.67平方公里。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范围为:康店园区位于康店镇镇区北侧,主要沿恒星大道分布;站街园区东至智云路,西至站街镇镇区,南至岳岭,北至陇海铁路;回郭园区东至老G310,西至回郭镇边界,南至南环路,北至伊洛河大堤;永安芝田园区:东至东环路,西至芝田路,南至永定路,北至后泉沟;芝田北山口园区东至凤岭路,西至环区路,南至环区南路,北至G310。本项目位于回郭镇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回郭镇园区。
对照巩义市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见附图4),本项目属于原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范围;对照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编制中)规划范围图(见附图5),本项目在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由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正在编制,尚未审批,因此本项目以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论证本项目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的相符性分析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位于巩义市回郭镇,共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部片区位于310国道沿路两侧区域,用地范围东起回郭镇镇东边界,南至人民路(老310国道),北至伊洛河大堤围合区域;南部片区位于郑西客运专线以北,新巩义客运站区域。规划区面积13.3km2,北部片区规、划面积为12.5km2,南部片区规划面积为0.8km2。其中起步区7.3km2,发展区3km2,控制区3km2。

(1)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总体以铝工件带的初加工为支撑,以铝工件带箔的精深加工为重点,积极培育以现状产业为基础的新技术产业,配套发展生活服务、科研、物流等服务业,形成以第二产业为主,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

集聚区在以现状企业为基础,在形成铝加工精深加工为主导行业下,还包括电线电缆业、机械制造业、彩钢彩板业、化纤地毯业、服装加工业、物流业、技术研发、商贸服务等其他产业。

(2)空间结构

产业集聚区的空间结构规划定位为“一心、两轴、两带”,即:

A、一心

指综合服务中心,在人和路与文昌路之间、人民路两侧现状分布有回郭镇政府、公安局、镇土地局等行政单位以及一些商业设施,是回郭镇镇区现状的服务中心。

B、两轴

工业轴线:沿新310国道规划布局工业用地;

综合服务轴线:在新310国道以南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服务于集聚区及镇区。

C、两带

工业带:主要集中在新310国道以北;

综合服务轴带:新310国道以南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仓储物流用地。

(3)用地布局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规划用地类型主要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工业设施用地、绿地、规划建设用地等。其中一类工业用地32.2hm2,二类工业用地638.12hm2。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对铝板表面进行加工处理,属于主导产业铝加工行业的下游产业链,符合产业集聚区发展定位;对照巩义市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见附图4)和巩义市回郭镇总体规划(2017-2030)-用地、布局规划图(见附图2、3),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无废水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情况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相符。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见表1-1。

表1-1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

项目类别

环境准入条件

相符性分析

产业定位

铝加工业

1、优先发展铝精加工行业。

2、延长集聚区目前产品链条,积及其下游产业链,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类的行业入驻。

3、积极引进水资源消耗量小、排污量小、附加值高的符合循环经济导向的相关产业。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品为UV铝制品,属于铝加工业下游产业链,属于允许进驻类别,项目符合产业集聚区入驻行业的相关要求,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为本项目出具了允许入驻的证明,见附件3。

电线电缆

积极发展以依托当地企业产品进行生产加工的产业。

其他

1、积极发展和集聚区生产相配套的固废综合利用相关产业,实现集聚区内固废循环利用,完善区内静脉产业链,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

2、鼓励引进资源能源消耗量小、附加值高的一类、二类工业,如服装加工业等。

3、积极发挥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的优势,合理调配区内公共资源并以此为基础发展相关产业。

产业政策和

清洁生产

(1)入区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入区企业必须符合《铝行业准入条件》。

(3)优先引进科技含量较高,水耗和排水量相对较低的工业,生产工业及设备设施处于国家先进水平。

(4)铝加工行业工艺设备采用连续铸轧或者热连轧等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好、综合成品率高的连续加工工艺。

(5)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上,要求入区项目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6)应限制高耗水、高耗能的工业企业入驻园区。

(7)集聚区入区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

(8)鼓励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的工业企业,项目生活污水经原有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生产规模和

工艺装备水平

1入园企业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

2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上,要求入区项目达到国内行业清洁生产定量评价基准值。

项目采用先进设备及工艺,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

1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在提高区域内现有工业污染负荷削减量中调剂。
2禁止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无污染治理技术或治理技术在技术经济上不可行的项目。

③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
本项目污染较小,经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三废” 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产业园环境准入要求。

2、项目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规划跟踪评价报告书报批版》(2019年5月),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3.3km2,自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设立以来,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不变,从区域土地资源承载能力来看,规划发展未加剧区域土地资源供给的压力。

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715.6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2.03%。目前建成区10.5km2,工业用地400.02hm2,工业用地已使用55.90%,尚有一定的利用空间。建议在后续规划方案中,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区内现有工业用地,通过淘汰、搬迁、整合等措施,优化工业用地布局,优先引进高附加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环保要求逐步严格,跟踪评价建议对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现有准入条件进行调整。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规划跟踪评价建议调整后准入条件见表1-2。
表1-2 建议调整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准入条件

类别

准入条件
相符性分析
产业定位
主导产业为铝加工和装备制造业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品为UV铝制品,主要用于LED电源外壳、电子产品、电缆桥架、机箱外壳、广告制品等,属于铝加工业下游产业链,属于允许进驻类别,项目符合产业集聚区入驻行业的相关要求,项目园区入驻的证明,见附件3。

铝加工业
1、优先发展铝精加工行业,优先发展轨道车辆、汽车产品、高端平板印刷铝版基、高精铝合金中厚板、大工业型材、食品电子用箔、高性能结构铝合金材料等高端产业体系产品。集聚区入驻铝加工企业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必须达到10万吨/年以上,单一品种铝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必须达到:板带材5万吨/年、箔材3万吨/年、挤压材5万吨/年以上。
2、延长集聚区目前产品链条,积及其下游产业链,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类的行业入驻。
3、积极引进水资源消耗量小、排污量小、附加值高的符合循环经济导向的相关产业。
装备制造业
优先发展电线电缆业,积极发展以依托当地企业产品进行生产加工的产业,优先发展高低压电缆、环保电缆、核电站电缆、海底电缆、高铁地铁、汽车、船舶、航空等领域高附加值项目。
其他
1、积极发展和集聚区生产相配套的固废综合利用相关产业,实现集聚区内固废循环利用,完善区内静脉产业链,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
2、鼓励引进资源能源消耗量小、附加值高的一类、二类工业,如服装加工业等。
3、积极发挥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的优势,合理调配区内公共资源并以此为基础发展相关产业。
4、不属于主导产业,但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要求、不影响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
行业限制
限制类
符合主导产业,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限制类项目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品为UV铝制品,主要用于LED电源外壳、电子产品、电缆桥架、机箱外壳、广告制品等。本项目为辊涂项目,主要原料为UV水性涂料,属于辐射固化涂料,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国家未允许新增铸造行业产能前,不再新、扩建铸造项目,现有铸造企业可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高耗水、高排水项目
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表面喷涂项目
禁止类
不符合主导产业,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的项目禁止入驻

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禁止类项目禁止入驻

投资强度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的项目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号)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禁止审批类项目禁止入驻

禁止新建煤炭、煤电、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有色(压延加工及废铝回收利用除外)、燃煤火电、冶金、钢铁、铁合金、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
禁止入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使用燃煤、重油、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设施
露天或敞开喷涂项目
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及盐份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的项目
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污染控制

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在提高区域内现有工业污染负荷削减量中调剂

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所需总量排放指标按要求进行申报。
禁止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无污染治理技术或治理技术在技术经济上不可行的项目

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
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

入区铝加工企业须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

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产业,生活污水经原有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采用先进设备及工艺,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入园企业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
优先引进科技含量较高,水耗和排水量相对较低的工业,生产工业及设备设施处于国家先进水平。
铝加工行业工艺设备采用连续铸轧或者热连轧等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好、综合成品率高的连续加工工艺。
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上,要求入区项目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环境风险
入驻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原料的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原料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的,应停产整改

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管理。未落实有关要求的,应停产整改。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准入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相关文件的相符性分析
1.1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郑政[2021]13号)和2021年11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郑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郑环函〔2021〕99号),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规定了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占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公布的2024年的自动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统计结果可知,PM2.5、PM10年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②地表水: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发布的伊洛河七里铺断面2024年自动站地表水监测数据年均值,伊洛河七里铺断面水质COD、NH3-N、总磷的监测数据年均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利用原有封闭厂房,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等有效治理设施,可稳定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原有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产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固废经合理的收集、处置。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的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采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固废污染治理等多方面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的处置,符合清洁生产相关要求。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2021年11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郑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郑环函〔2021〕99号)及《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了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结果(附图10、附图11),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环境管控分区-重点管控单元(ZH41018120001),同时属于水环境管控分区-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YS4101812210097),大气环境管控分区-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4101812310002)和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4101812320001),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
表1-3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所属区县
管控单元分类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环境管控分区
ZH41018120001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落实开发区规划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规划调整修编时应同步开展规划环评。
2、新、改、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5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21〕100号)》要求。
3、鼓励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装备制造、耐火材料、节能环保相关产业。

1、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其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中,暂未批复。现还按照原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进行分析,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3、本项目主要进行铝板表面的加工及处理,属于铝加工行业的下游深加工产业链,符合产业集聚区发展定位。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新、改、扩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总量减排要求。
2、开发区要配备完善的污水、雨水、垃圾集中收集等基础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实现管网全配套,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3、开发区依托或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1标准。
4、加快开发区依托或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确保开发区废水全处理,全收集。
5、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涉VOCs排放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有条件情况下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
7、对现有企业工业窑炉及VOCs开展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项目涉及VOCs总量控制指标,实施区域内倍量削减替代。
2、不涉及。
3、不涉及。
4、不涉及。
5、项目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项目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倍量削减替代。
7、项目VOCs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1、开发区管理部门应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
2、企业内部应建立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规范开发区建设,对涉重行业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4、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地下水调查评估等工作。

1、不涉及。
2、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管理、落实有关要求。

3、不涉及。

4、不涉及。
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加强再生水供水设施、配套管网、水质监测系统等建设,加快污水再生利用,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减少水资源用水总量。
3、加快开发区水厂建设,实现开发区内生产生活集中供水,逐步取缔关闭企业自备地下水井。

1、项目资源能源消耗量较小,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不涉及。

3、项目由市政供水管网集中供水,不设置自备水井。
相符

水环境管控分区
YS4101812210097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

入驻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或规划环评的要求。

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其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中,暂未批复。现还按照原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进行分析,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入园企业不得单独设施废水排放口;
2、开发区依托或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1标准。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建立园区风险防范体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制定事故风险防范体系,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加强再生水供水设施、配套管网、水质监测系统等建设,加快污水再生利用,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减少水资源用水总量。

不涉及
/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YS4101812310002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

新、改、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5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21〕100号)》要求;鼓励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装备制造、耐火材料、节能环保相关产业。

本项目主要进行铝板表面的加工及处理,不属于“两高”项目,属于铝加工行业的下游深加工产业链,符合产业集聚区发展定位。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区内现有企业改扩建工程应做到“增产不增污”,新建项目应实现区域“增产减污”。采取集中供热、调整能源结构等措施,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项目涉及VOCs总量控制指标,实施区域内倍量削减替代;项目使用电为能源,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集聚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集聚区风险防范体系以及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在基础设施和企业内部生产运营管理中,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项目在生产运营管理中,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集聚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供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已入驻采用燃气锅炉的保持不变,新入驻的企业和燃煤锅炉采用集中供热,依托集中锅炉房,逐步拆除区内企业自备燃煤锅炉。
项目使用电力能源,不涉及天然气和锅炉使用
相符

YS41018123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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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到2025年全面禁止。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应进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

2、原则上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到2025年全面禁止。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产能。

3、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4、通过改造提升、集约布局、关停并转等方式加强区内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淘汰一批布局不合理、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污染企业。

5、大气监测点主导上风向5km范围内原则上禁止建设燃煤电厂、钢铁、水泥、化工等污染严重项目。

6、相较于非重点管控区,进一步提升区内重污染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力度,并加严要求。各地市结合区内产业现状,制定区内企业整治提升、整改和淘汰计划。

1、不涉及;
2、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不属于禁止行业;
3、根据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附件5、6),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28g/L,属于低VOCs原辅材料;
4、项目平面布局合理,采用先进生产装备和环保设施;
5、不涉及;
6、项目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加大科技攻关,推广新兴技术,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新兴原辅材料。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企业深度治理、物质储罐排查整治,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快规划建设集中涂装、活性炭集中处理、有机溶剂回收等中心。

2、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制定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在采暖季,实施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化工行业错峰生产(水泥行业实行“开二停一”)。京津冀“2+26”城市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成区5000平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汾渭平原城市群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落实“一岗双责”,推广第三方污染治理模式,严查扬尘污染行为。

3、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

4、关停退出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水平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

5、区内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燃料消耗量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驶入区内道路。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1、根据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附件6),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28g/L,属于低VOCs原辅材料;
2、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3、项目在现有车间内扩建,不涉及施工扬尘;
4、不涉及;
5、项目使用移动机械符合环保要求。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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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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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与《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郑政〔2024〕8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郑政〔2024〕8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3 与《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类型
措施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1. 严管严控 “两高”项目。全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铝用碳素、烧结砖瓦、铅锌冶炼等行业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 A 级和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对铝板表面进行辊涂处理,不属于“两高”项目,属于国家绩效分级重点行业,按要求建设后达到环境绩效A级水平。
相符
(四)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16. 加快实施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多部门联合

执法,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推动现有高 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转型,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制造等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对完成原辅材料替代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

根据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附件6),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28g/L,属于低VOCs原辅材料
相符
17.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集中治理。配套建设适宜高效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企业生产设施开停、检维修期间,按照要求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

本项目对VOCs应收尽收,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集中治理。治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属于高效治理设施;项目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企业生产设施开停、检维修期间,按照要求及时收集处理VOCs废气。

相符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郑政〔2024〕8号)中相关要求。
1.3与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T 1946—2020)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T 1946—2020)相符性分析(仅分析项目相关)见下表。
表1-4 与(DB41/T 1946—2020)要求相符性分析
项目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分析

源头控制

强化源头替代。宜采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涂料,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替代溶剂型涂料、清洗剂。

根据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附件6),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28g/L,属于低VOCs原辅材料;项目不涉及清洗剂
相符
采用高效涂装设备,提高涂覆效率。采用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辊涂等技术,减少空气喷涂的应用;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喷涂替代人工喷涂。

项目采用自动化辊涂工艺
相符
过程管理
VOCs 原辅材料应存储于密闭容器内,并存放于封闭空间。

项目水性涂料存储于密闭容器内,并存放于封闭空间。

相符
VOCs 原辅材料的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封闭空间内进行,计量、搅拌、调配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

项目漆料的调配在封闭空间内进行,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相符
VOCs 原辅材料应采用密闭管道或采用密闭容器输送。

本项目漆料在密闭容器内存放、转移
相符
末端治理
工业涂装工序VOCs排放应符合 GB 37822、GB 16297 或相关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

工业涂装工序VOCs排放符合 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标准限值
相符
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 2 kg/h 时,配置的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项目配置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去除率为95%

相符
喷涂、晾干、调配、流平废气宜收集后合并处理,采用溶剂型涂料时,烘干废气宜单独收集处理。

项目辊涂、流平、固化等废气收集后合并处理

相符
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封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

项目调配、辊涂、固化工序密闭,并设置负压抽风系统
相符
综上所述,项目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T 1946—2020)相关设计要求。

1.4 与《郑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方案》(郑环攻坚办【2021】31号)相符性分析
表1-5 本项目与郑环攻坚办【2021】31号相符性一览表
文件名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郑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方案》郑环攻坚办【2021】31号
加强生产、流通环节减排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生产、流通环节产品含量限值检查,严格落实《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 》、《 建 筑 用 墙 面 涂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GB 1858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涂料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GB38507-202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限值标准要求。

本项目辊涂使用的原料为UV水性涂料,属于辐射固化涂料;UV水性涂料VOCs含量约为28g/L,低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8597-2020)中辐射固化涂料中VOCs含量限值。
相符

(二)加强 VOCs 全过程管理

3.强化重点行业 VOCs 治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应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禁止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喷淋吸收、生物法等低效治理技术;对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 光解+低温等离子体”等双重处理设施和“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 光解”等三重处理设施工艺的企业,去除率低于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和未按规范更换活性炭的,督促指导企业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设备升级改造和活性炭更换。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推行活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附。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有机废气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本项目属于活性炭吸附,活性炭碘值在800mg/g及以上。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郑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方案》郑环攻坚办【2021】31号要求。
1.5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
表1-6 本项目与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名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

-2019)

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用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这样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属于涉VOCs类项目,VOCs物料为UV水性涂料,采用桶装密闭存储区仓库,平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生产过程中涂料调配、辊涂、固化产生有机废气,在辊涂机、固化剂物料进出口设置集气罩,辊涂流平固化密闭箱体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同时将辊涂间进行二次密封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1.6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表1-7 本项目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相符性一览表
差异化指标

A级企业相关要求

本项目拟建情况

相符性

原辅

材料

1、使用粉末涂料;

2、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8597-2020)规定的溶剂型涂料产品

本项目辊涂使用的原料为UV水性涂料,属于辐射固化涂料;UV水性涂料VOCs含量约为28g/L,低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8597-2020)中辐射固化涂料中VOCs含量限值。
相符
无组织排放

1、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控制要求;

2、VOCs物料存储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密闭负压的储库、料仓内;

3、除大型工件特殊作业(例如,船舶制造行业的分段总组、船台、船坞、造船码头等涂装工序)外,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在密闭设备或密闭负压空间内操作;

4、密闭回收废清洗剂;

5、建设干式喷漆房;使用湿式喷漆房时,循环水泵间和刮渣间应密闭,安装废气收集设施;

6、采用静电喷涂、自动喷涂、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低压(HVLP)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不可使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
1、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控制要求;

2、原料UV水性涂料采用桶装密闭存储区仓库,平时加盖、封口负压储存;

3、本项目固化在固化机内进行;涂料暂存间密闭并设置负压收集。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不涉及喷漆房,涂装设备为辊涂机,辊涂车间二次密闭。

6、本项目属于辊涂,为高效涂装技术。

相符

VOCS治污设施

1、喷涂废气设置干式的石灰石、纸盒或湿式的文丘里等高效漆雾处理装置;
2、使用溶剂型涂料时,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含VOCs废气采用吸附浓缩+燃烧、燃烧等治理技术,处理效率≥95%;
3、使用水性涂料(含水性UV)时,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 kg/h时,建设末端治污设施。
备注:采用粉末涂料或 VOCs 含量≤60 g/L 的无溶剂涂料时,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1、本项目属于辊涂,不属于喷涂,无漆雾产生,故不需设置除漆雾装置。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涂料为UV水性涂料,不属于溶剂型涂料。
3、本项目使用水性UV时,生产过程中辊涂、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辊涂机、固化剂物料进出口设置集气罩,辊涂流平固化密闭箱体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同时将辊涂间进行二次密封进行废气收集,并设置集气管道对辊涂间废气进行二次收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相符
排放限值

1、在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 NMHC为20-30mg/m3、TVOC为40-50mg/m3;

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 mg/m3;

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

根据本次环评预测结果,生产车间排气筒有机废气最大排放浓度为2.99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 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20 mg/m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
相符

监测监控水平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10000 m3/h的主要排放口,有机废气排放口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3、安装DCS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连续测量并记录治理设施控制指标温度、压力(压差)、时间和频率值。再生式活性炭连续自动测量并记录温度、再生时间和更换周期;更换式活性炭记录温度、更换周期及更换量;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1、项目建成后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行监测。
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
3、项目建成后,企业按要求安装DCS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连续测量并记录治理设施控制指标温度、压力(压差)、时间和频率值。同时记录更换活性炭台账。
相符
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档案齐全:1、环评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
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并按排污许可要求进行废气监测
相符

台账记录: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必须具备近一年及以上所用涂料的密度、扣水后VOCs含量、含水率(水性涂料)等信
息的检测报告);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燃烧室温度、冷凝温度、过滤材料更换频次、吸附剂更换频次、催化剂更换频次);3、监测记录信息(主
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等);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5、燃料(天然气)消耗记录
项目建成后企业按要求进行台账记录

相符

人员配置: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企业拟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进行环境管理相关的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相符

运输方式
1、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企业运输车辆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相符

运输监管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项目建成后企业按要求安装门禁系统并进行电子台账记录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企业的A级指标要求。

1.7与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通知(巩政办〔2025〕12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空间界定内容可知,核心监控区和滨河生态空间具体划定情况如下。
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巩义段主河道有水段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

滨河生态空间,是指除城市建成区(含建制镇)外,大运河巩义段主河道有水段两岸各1千米的范围。自然条件良好、生态功能突出的沿河岸重点区域可适当扩大范围。

核心监控区和滨河生态空间范围以伊洛河河道管理范围边界为起始线,结合现状情况,以行政区划、道路、建(构)筑物外围界线等为终止线划定。

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负面清单如下。
核心监控区实行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清单内项目不得批准。以下条款中涉及的管理规定有新修订的,按新修订版本执行。负面清单具体情形如下: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以及《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

(二)不符合“三线一单”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项目;

(三)不符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工业项目;

(四)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五)不符合产业政策(禁止供地)的项目;

(六)对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或景观破坏的各类建设项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伊洛河河道南侧约780m处,位于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内,根据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的情况,符合其管理要求,不影响其管控细则的实施。
1.8 备案相符性分析
表1-8 本项目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文件相符性分析表
项目
备案内容
拟建情况
相符性
项目名称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
相符
建设地点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
相符
建设性质
扩建
扩建
相符
占地
无新增
无新增
相符
原辅料
铝板、UV涂料、碱性脱脂剂、水等
铝板、UV涂料、碱性脱脂剂、水等
相符
生产工艺
板材生产线:铝板—进料—磨板—水洗—脱脂—二级逆流水洗—风干—辊涂—流平—固化—成品
板材生产线:铝板—进料—磨板—水洗—脱脂—二级逆流水洗—风干—辊涂—流平—固化—成品
相符
生产设备
磨板机、预处理线、板材辊涂线、卷材辊涂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磨板机、预处理线、板材辊涂线、卷材辊涂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相符
项目投资
500万元
500万元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际拟建情况各类指标与备案文件相符。
2、与相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相符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23]8号)内容可知,巩义市共有10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具体保护区划定情况如下。
(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
根据《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07]125号),巩义市境内共有2个县级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1个地下水源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和1个地表湖库水源坞罗水库。
①坞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坞罗水库整个水域及其沿岸1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向东2500米、向南2500米、向西700米的汇水区域。
②巩义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邙山与黄河所夹的整个滩区。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内,根据调查,本项目厂址距离最近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东南侧约9.3km处的坞罗水库,不在其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满足《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的保护要求。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23]8号),巩义市涉及8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各个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①巩义市鲁庄镇四合村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1、2号取水井连线外围东30米、西50米、南30米、北30米的区域,3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②巩义市回郭镇西水厂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0米、西15米、南10米的区域(1号井),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水厂厂界外围东320米、南320米、西470米、北300米的区域。
③巩义市回郭镇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连线外围330米、南330米、西330米、北330米的区域。
④巩义市回郭镇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1、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3、4号取水井连线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东至050乡道、西至048乡道西侧340米、南至4号取水井南350米道路、北至050乡道的区域。
⑤巩义市回郭镇中心水厂地下水井(共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330米、西至058县道的区域。
⑥巩义市回郭镇东水厂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水井外围东至巩义南站进站道路西100米、西至044乡道、南至郑西高铁北30米、北至郑西高铁北650米的区域。
⑦巩义市涉村镇洪河水库
一级保护区:水库正常水位线(672.2米)以下的区域,取水口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50米至分水岭的区域,前窑水厂蓄水池及边界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后寺河上游全部汇水区域。
⑧巩义市新中镇小龙池地下水井(共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围100米的区域。
相符性分析:根据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分散式饮用水源为回郭镇东水厂地下水井群,其位于项目南侧约1.6km,项目不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范围内,不影响区域乡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实施。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根据现场调查,厂区东侧为郑州市乐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纸箱厂、加油站,北侧隔310国道为博盛铝业。项目周围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约332m的清中村,南侧546m处的回龙湾村。伊洛河位于项目北侧,与项目的最近距离约为756m。

本项目主要生产UV铝制品,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出具了允许入驻的通知书,见附件3。项目周边范围内无食品、药品、电子等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因此本项目对周边企业影响不大。

本项目无新增占地,利用原有厂房,其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周围具有较完善的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因此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项目由来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2月01日,注册地位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为武永玲。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氧化铝板、铝基覆铜板、LED线路板。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为年产5万吨铝基覆铜板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6月24日取得原巩义市环保局批复(巩环建[2016]43号)(详见附件7)。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条水平氧化线,2条垂直氧化线、1套压合生产线、1套叠配生产线,产品产能为年产3万吨铝基覆铜板。二期建设内容为4条水平氧化线,产品产能为年产2万吨铝基覆铜板。其中一期工程于2019年7月16日竣工并调试完成,并于2019年7月29日,通过自主验收(详见附件7)。二期工程不再建设。
现有项目一期工程后期在运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仅保留2条垂直氧化线、2条水平氧化线,其余均拆除。现有工程概况及具体内容详见后文。
结合市场需求,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原有车间(3780㎡)内,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项目”,购置水平UV铝板自动化生产线2条,产品主要用于电子产品、机箱外壳、广告制品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且项目生产工艺及所用设备无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该项目现已备案,项目代码:2601-410181-04-01-412941,项目备案确认书(见附件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见附件1),本公司承担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年使用水性低VOCs涂料50.45吨,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因此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接受委托后,我们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的识别、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由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原厂区占地15850.5㎡,项目利用原有厂房3780㎡,无新增占地,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本项目为现有厂区内的扩建项目,与现有项目生产无交叉。根据现场勘察,厂区东侧为郑州市乐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纸箱厂、加油站,北侧隔310国道为博盛铝业。项目周围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约332m的清中村,南侧546m处的回龙湾村。伊洛河位于项目北侧,与项目的最近距离约为756m。项目周围四至关系图见附图11。
3、项目工程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内容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钢结构,1层,长×宽×高为90m×42m×8m;水平UV铝板自动化生产线2条。
利用原有
储运工程
原料区
位于生产车间内,与现有工程共用区域。
依托原有
成品区
位于生产车间内,与现有工程共用区域。
依托原有
涂料库
彩钢结构,30㎡,位于生产车间内,设密闭间1间,用于涂料暂存、调配。
新建
辅助工程

办公室
砖混,单层,长×宽×高为26.4m×7.5m×7m

依托原有
休息室
砖混,单层,长×宽×高为22m×18m×3.5m,内设隔间,作为一般固废库、危废库。
依托原有,危废库为新建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利用现有

排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原有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原有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工序,不外排。
新建,因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水质不同,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
供电

由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电网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依托原有

环保

工程

废气

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涂料调配、辊涂、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涂料暂存间、危废间密闭收集,辊涂流平固化密闭箱体顶部设置集气管道,物料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并设置集气管道对辊涂间废气进行二次收集,收集后经1套12000m3/h的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新建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原有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工序,不外排。

新建
噪声

基础固定,厂房隔声

新建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废UV灯管、水洗槽底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UV水性涂料桶、废催化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脱脂浮油、隔油池浮油、气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脂剂桶、脱脂槽渣、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10m2一般固废库1座依托原有,新建10m2危废库1座。
危废库新建,其他依托原有
4、项目产品及规模

本项目年产15000吨UV铝制品,其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

表2-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
产量

规格

产品用途

UV单面铝板

15000t/a

根据订单要求生产,满足《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 /T23443-2009)的要求

产品主要用于LED电源外壳、电子产品、电缆桥架、机箱外壳、广告制品、外墙等

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资(能)源消耗

5.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用量

备注

1

铝板
15000t/a

外购,厚度0.5-3mm

2
表面预处理工序

碱性脱脂剂

4.8t/a

外购,桶装,规格25kg/桶;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钾30%、葡萄糖酸钠5%、烷基糖苷15%、渗透剂JFC10%、水40%。渗透剂JFC为,属
3
辊涂工序

UV水性涂料

50.45t/a
外购,桶装,规格20kg/桶;

主要成分为:环氧丙烯酸树脂10-30%、聚氨酯树脂10-20%、1,6-乙二醇二丙烯酸酯10-30%、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1-20%、光引发剂1-5%、乙酸丁酯0-5%、填料5-10%、助剂0.1-1%;UV水性涂料VOCs含量为28g/L。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要求。
4


1230.295m3/a

由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供给

5


200万kw·h/a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电网供给

注:①UV水性涂料:水=4:1;

②脱脂剂采用自来水稀释20倍后使用。

5.2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4。

表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成分

理化性质

UV水性涂料

环氧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树脂、1,6-乙二醇二丙烯酸酯、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光引发剂、乙酸丁酯、填料、助剂
UV水性涂料指利用UV辐射固化的涂料。UV水性涂料经紫外光照射后,首先光引发剂吸收紫外光辐射能量而被激活,其分子外层电子发生跳跃,在极短的时间内生成活性中心,然后活性中心与树脂中的不饱和基团作用,引发光固化树脂分子中的双键断开,发生连续聚合反应,从而相互交联成膜。UV水性涂料用于铝基材的表面装饰处理,喷涂或辊涂在基材表面之后,经过UV灯的照射,使其由液态转化为固态,进而达到表面硬化,耐刮耐划的作用,且表面看起来光亮,美观、质感圆润。

光引发剂又称或光固化剂,是一类能在紫外光区(250~420nm)或区(400~800nm)吸收一定的,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聚合交联固化的化合物。

碱性脱脂剂

氢氧化钾
氢氧化钾(:KOH,:56.11)白色粉末或片状固体。360~406℃,沸点1320~1324℃,2.044g/cm,闪点52°F,n20/D1.421,1mmHg(719℃)。具强碱性及腐蚀性。极易吸收空气中水分而潮解,吸收二氧化碳而成碳酸钾。溶于约0.6份热水、0.9份冷水、3份乙醇、2.5份甘油。当溶解于水、醇或用酸处理时产生大量热量。0.1mol/L溶液的pH为13.5。中等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1230mg/kg。溶于乙醇,微溶于醚。有极强的碱性和腐蚀性,其性质与烧碱相似。
葡萄糖酸钠
分子式为C6H11NaO7,分子量:218.14,为白色结晶颗粒或粉末,极易溶于水,略溶于酒精,不溶于乙醚。熔点:206-209℃,用于食品添加剂、电镀络合剂、水质稳定剂、印染工业均色剂、钢铁表面处理剂等。
烷基糖苷
葡萄糖和脂肪醇合成的烷基糖苷,是指复杂糖苷化合物中糖单元大于等于2的糖苷,统称为烷基多糖苷(或烷基多苷)。一般情况下,烷基多苷的聚合度n在1.1~3的范围,R为C8~C16的烷基。常温下呈白色固体粉末或淡黄色油状液体,在水中溶解度大,较难溶于常用的有机溶剂。表面张力低,去污性好。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
又称为聚氧乙烯脂肪醇醚。是中发展最快、用量最大的品种。这种类型的表面活性剂是由(PEG)与缩合而成的醚,熔点:41-45 °C,沸点:100 °C,闪点:>230 °F,主要用于洗涤行业、纺织印染行业、造纸行业行业。
5.3 UV涂料用量核算

本项目所用涂料为UV水性涂料,铝板辊涂面积及厚度见下表。
表2-5 项目辊涂面积计算表
产品名称
产量(t/a)
产品厚度(mm)
产品密度(t/m3)
单层表面积(m2)
UV铝制品
15000
2
2.7
2777777.8
UV水性涂料主要成分为:环氧丙烯酸树脂10-30%、聚氨酯树脂10-20%、1,6-乙二醇二丙烯酸酯10-30%、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1-20%、光引发剂1-5%、乙酸丁酯0-5%、填料5-10%、助剂0.1-1%。其中乙酸丁酯为挥发分,根据检测报告,UV水性涂料的VOCs含量为28g/L,核算出UV水性涂料中的挥发分(挥发分=VOCs含量/密度)约为3%,即挥发分含量约为3%;环氧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树脂、1,6-乙二醇二丙烯酸酯、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光引发剂、填料、助剂均为固体分,固体分含量约为97%。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辊涂工艺控制参数如下:
表2-6 项目辊涂工艺控制参数一览表
涂料种类
辊涂面积(m2)
辊涂单面/双面
辊涂次数
干膜膜厚(μm)

辊涂方式
稀释比例

UV水性涂料
2777777.8
单面

1
16
自动

涂料:水=4:1
本项目涂料用量根据下式计算:

M=ρδs×10-6/(NV·ε)
式中:M—涂料用量,t/a;

ρ—干漆膜密度,t/m3;

δ—涂膜厚度,µm;
s—涂装面积,m2;
NV—涂料固体份,取97;

ε—各涂装方法的涂料附着率,辊涂取100%。
项目涂料用量核算各参数见下表。
表2-7 项目涂料消耗量计算表

涂料名称

ρ(t/m3)
δ(µm)
s(m2)
NV
ε
M(t/a)
水性UV涂料
1.1
16
2777777.8

97%
100%
50.40
5.4项目物料平衡

本项目所使用的涂料为

图2-1 非甲烷总烃平衡图(t/a)

6、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见表2-8。

表2-8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工段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铝板辊涂生产线2条

磨板机

/



2
用于铝板表面打磨处理

2

脱脂槽

2.4m×1.5m×0.6m



2
用于铝板脱脂,工作水深约为0.4m

3

水洗槽

2.4m×1.5m×0.6m



6
磨板后一级水洗,脱脂后两级水洗,工作水深约为0.4m

4

备用槽

2.4m×1.5m×0.6m



4
/

5

风干炉

7.1m×1.8m×2.5m



2
水洗后风干,包含冷风机、热风机、风扇

6

辊涂机

/



2
用于涂UV水性涂料

7

固化机

/



2
用于光固化UV水性涂料

7、公用工程

7.1给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现有工程调配,无新增生活用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括UV水性涂料稀释用水、磨板水喷淋用水、磨板后水洗用水、脱脂剂稀释用水、脱脂工序清洗用水。

①磨板水喷淋用水:项目铝材磨板过程需采用水喷淋对板材进行淋洗,以起到冲刷抑尘的效果。每条生产线磨板水喷淋进水量约0.5m3/d,合1m3/d,考虑铝板携带及散失按10%计算,磨板废水产生量为0.9m3/d(270m3/a)。每天磨板水喷淋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到生产工序,补充水量为0.1m3/d。
②磨板后水洗用水:项目每条生产线铝板磨板后设置1道清洗,清洗采用水喷淋水洗方式进行,根据工程设计,2条生产线水洗槽(2.4m×1.5m×0.6m)工作水深均按0.4m计算,则2条生产线在线水量合计为2.88m3,项目年生产300天,磨板后水洗用水量为2.88m3/d(864m3/a),考虑铝板携带及散失按10%计算,磨板后水洗废水产生量为2.59m3/d(777.6m3/a)。每天磨板水喷淋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后回用到生产工序,补充用水量为0.29m3/d(86.4m3/a)。

③脱脂剂稀释用水:脱脂剂采用自来水稀释20倍后使用,项目脱脂剂使用量为4.8t/a,则稀释用水量为96m3/a(0.32m³/d)。脱脂槽液定期泵入备用池中自然沉淀,将沉淀后的脱脂液用泵抽回脱脂液循环池循环使用,并根据脱脂槽液pH监测情况补充新的脱脂液。
④脱脂清洗用水:项目铝板脱脂后每条生产线均设置2道清洗,清洗采用两级逆流水洗方式进行,根据工程设计,2条生产线水洗槽(2.4m×1.5m×0.6m)工作水深均按0.4m计算,则2条生产线在线水量合计为5.76m3,项目年生产300天,即铝板脱脂后水洗用水量为5.76m3/d(1728m3/a),考虑铝板携带及散失按10%计算,脱脂废水产生量为5.18m3/d(1555.2m3/a)。每天铝板脱脂后两级逆流水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后回用到铝板脱脂后两级逆流水洗工序,补充用水量为0.58m3/d(172.8m3/a)。

⑤UV水性涂料稀释用水:UV水性涂料采用自来水稀释后使用,UV水性涂料与自来水的配比为4:1,项目UV水性涂料使用量为50.40t/a,则稀释用水量为12.60m3/a(0.042m³/d)。该部分用水在涂装和固化过程中挥发,不产生废水。

项目新鲜水总用量为1.332m³/d,即399.6m³/a。
7.2排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磨板水喷淋废水、磨板后水洗废水和脱脂清洗废水,各股废水泵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紫外线消毒→清水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工段,不外排。

表2-10 项目生产用水水平衡一览表
生产用水
需水量(m3/d)
用水来源
回用水(m3/d)
新鲜水(m3/d)
脱脂剂稀释用水
0.32
0
0.32
UV水性涂料稀释用水
0.042
0
0.042
脱脂后清洗用水
5.76
5.18
0.58
磨板水淋洗用水
1.0
0.9
0.1
磨板后水洗用水
2.88
2.59
0.29
合计
10.002
8.67
1.332
本项目建成后及全厂水平衡图如下所示。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见图2-2。

图2-2 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³/d)
7.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电网供给,年用电量为200万kw·h,主要为生产设施设备用电,可满足生产生活用电要求。

8、劳动定员

该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由现有工程调配,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其中辊涂、流平、固化工序为8h/天。
9、平面布置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是按工艺要求和总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则,结合地形等特点,在满足生产及运输的条件下,尽量节约土地,力求布置紧凑,提高场地利用系数。厂区大门位于厂区北侧,项目车间位于厂区西侧,依托的办公室位于厂区东北角,远离车间,新建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角。
厂区及厂房布置设计符合设计规范,交通方便,布置合理,能够满足项目生产要求和相关环保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布局图详见附图7。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地基开挖、厂房建设等土建基础工程。施工期主要是设备的调试及安装,施工期短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不再分析。
2、工艺流程简述

UV铝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见图2-3。

图2-3 UV铝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工艺流程简述

(1)磨板、水洗:铝板通过驱动辊送入封闭式的磨板机,利用磨板机内部的刷辊对工件进行表面打磨处理,磨板的同时采用水淋洗,防止颗粒物产生。磨板后的板材进入水洗槽进行喷淋水洗,以去除板材表面的杂质等。

(2)表面预处理:本项目前处理分为脱脂-二级逆流水洗-风干。铝材在辊涂前需将其表面残留的油污及杂质清洗掉,并在铝材表面形成一层保护性能较强的膜。

①脱脂:铝材在滚轴的带动下进入脱脂槽内进行脱脂处理,去除铝材表面油渍和杂质。本项目所用的脱脂剂为碱性脱脂剂,采用浸润式流水线作业,铝材首先进入脱脂槽内进行浸泡20s,铝材表面的油脂与脱脂剂发生反应,达到铝材表面除油的效果,同时辊刷铝板两面以进一步去除铝板表面的杂物,无需加热,在常温下进行脱脂。根据脱脂槽液pH监测情况补充新的脱脂液,脱脂液不外排。脱脂工序不产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脱脂槽渣、脱脂浮油。

②二级逆流水洗:脱脂后铝材进入水洗槽,为保证清洗效果,项目采用二级逆流水洗,洗去铝材表面残留脱脂剂,清洗槽内水分部分被工件带走,部分自然蒸发,水洗温度为常温。每条生产线设置2个水洗槽,铝材进入水槽进行表面清洗,清洗槽废水每天生产后排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铝材分别经过两个清水槽清洗后进入风干工序。

③风干:水洗后的铝材表面附有水份,需进行干燥。为避免铝材表面留下水印,工程设计采用强风干+热风干的组合干燥工艺,首先使用冷风机对铝材进行吹风,吹去表面残留的水滴,之后使用热风机对铝材吹风,彻底干燥表面水份。热风干后的铝材具有一定温度,为便于后续涂UV水性涂料处理,需使用工业风扇对铝材进行冷却降温。

(3)辊涂、流平:表面预处理后铝材需进行辊涂处理,即在铝材表面辊涂一层UV水性涂料以形成有机膜,使铝材不直接与空气接触,避免铝材表面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氧化变色,同时加强铝材表面的耐磨性。工程采用小型辊涂方式,UV水性涂料由涂辊均匀地涂刷在铝材表面,并自然流平。
(4)固化:辊涂后的铝材通过固化机中UV灯管,在足够强度的紫外线照射下,UV水性涂料中的光引发剂组份才会发挥作用,促使UV水性涂料分子产生交联聚合作用,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固化反应,对膜层进行固化,使UV水性涂料中的成膜助剂全部辉发,树脂固化在铝材表面形成有机膜。固化时间1-2min。固化后的铝材由工业风扇吹风使铝材降至室温。

UV固化原理:紫外光固化(UV固化)是辐射固化的一类,辐射固化是利用电磁辐射,如紫外线(UV)或电子束(EB)照射涂层,产生辐射聚合、辐射交联和辐射接技等反应。迅速将低分子量物质转变成高分子量产物的化学过程,固化是直接在不加热的底材上进行的,体系中不含溶剂或含极少量溶剂,辐照后液膜几乎完全固化,因而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很低。UV光固化体系分为自由基体系和阳离子体系,两者固化机理成分都有所不同。

本项目采用UV光固化体系为自由基体系,即UV水性涂料经紫外光照射后,首先光引发剂吸收紫外光辐射能量而被激活,其分子外层电子发生跳跃,在极短的时间内生成活性中心,然后活性中心与树脂中的不饱和基团作用,引发光固化树脂和活性稀释剂分子中的双键断开,发生连续聚合反应,从而相互交联成膜。

(5)成品:冷却后即为成品。
3、产排污环节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涂料调配、辊涂、固化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磨板水喷淋废水、磨板后水洗废水、脱脂工序清洗废水等。

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辊涂机、固化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70~80dB(A)之间。项目设备噪声采取车间隔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等减振降噪治理措施。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加工过程产生的水洗槽底泥、脱脂槽渣、废脱脂剂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UV水性涂料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气浮渣、污水处理站隔油池浮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河南方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为年产5万吨铝基覆铜板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6月24日取得原巩义市环保局批复(巩环建[2016]43号)(详见附件7)。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条水平氧化线,2条垂直氧化线、1套压合生产线、1套叠配生产线,产品产能为年产3万吨铝基覆铜板。二期建设内容为4条水平氧化线,产品产能为年产2万吨铝基覆铜板。其中一期工程于2019年7月16日竣工并调试完成,并于2019年7月29日,通过自主验收(详见附件7)。二期工程不再建设。
现有项目一期工程后期在运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仅保留2条垂直氧化线2条水平线,其余均拆除,目前仅2#垂直氧化线正常运行,其余停产。现有工程部分设施现状情况见附图12。
1、现有工程项目组成
表2-8 现有工程组成一览表
内容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钢结构,1层,长×宽×高为90m×42m×8m,2条垂直氧化线、2条水平线。其中1#/2#水平氧化、1#垂直氧化线长期未运行。
闲置车间

钢结构,1层,长×宽×高为90m×65m×8m。
辅助工程

办公室
砖混,单层,长×宽×高为26.4m×7.5m×7m

休息室
砖混,单层,长×宽×高为22m×18m×3.5m,内设隔间,作为一般固废库。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排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气浮+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另一座污水处理站因生产线长期停产,已拆除。
供电

由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电网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环保

工程

废气

废气主要为氧化槽产生的硫酸雾,1#/2#水平氧化线氧化槽废气经侧边抽风+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1#垂直氧化线氧化槽废气经侧边抽风+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DA002排放;2#垂直氧化线氧化槽废气经侧边抽风+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DA003排放,因1#/2#水平氧化、1#垂直氧化线长期未运行,排气筒DA001、DA002未启用。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气浮+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基础固定,厂房隔声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铝板原料、产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沉淀污泥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暂存于10m2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
2、现有工程产品方案
表2-9 现有工程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年产量
规格
LED用铝基覆铜板
30000t/a
尺寸:1010mm×1210mm
厚度1.0-3.0mm
3、现有工程工艺流程

图2-4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图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简述:
(1)预处理:由于外购的铝板表面会沾有少量的油脂、灰尘以及有缺陷的氧化膜等,为保证铝板表面阳极氧化的效果,需将铝板表面的这些油脂,灰尘以及缺陷的氧化膜等污溃进行去除。项目预处理剂主要采用 5%NaOH溶液进行去污除油处理。由于预处理液会随着铝板的带离及自身消耗,预处理槽中的预处理液会逐渐减少,项目每天需补充预处理液4%。

(3)水洗1、2:将预处理后的铝板进入清水槽进行清洗,除去表面的预处理液为保证清洗效果,项目采用二级水洗,铝板分别经过2个清水槽清洗后进入氧化工序项目两清水槽通过管道连通,项目通过清水槽2进水,清水槽1排水(溢流口排水)

(4)氧化:此工序为阳极氧化,利用20%的硫酸(项目原材料为98%浓硫酸配制方法为:首先将配制 20%硫酸电解液所需要的新鲜水计量后抽入氧化槽中,然后再根据抽入氧化槽新鲜水的量用酸泵将 98%浓硫酸计量后抽入氧化槽中)对铝板进行电化学作用,使电解后表面形成一层坚硬钝拙的氧化膜,增加铝板基表面的拉伸性和耐磨性。条件为:电压9~18V,电流 5000A左右,温度为20~25℃。氧化原理:阳极氧化经常用含氧酸溶液作为电解液,以直流电源进行电化学反应铝版基为阳极,以其他材料如:特殊钢,铱钛合金等为阴极。所以在直流电源的正极电压直接作用下,铝原子很容易与水中所分解出的新生态氧结合,成为三氧化二铝(Al2O3),这种反应是在极板与铝版之间进行的。而离子很容易接受由阳极所放出的电子而生成氢气,因此在极板周围会有一些气泡产生。

阳极氧化的电极反应:

铝版基首先从阳极得到正电荷,进入具有负电荷的阴极时在使用液体给电时,上述反应液同样发生,铝表面形成阳极氧化膜。
(5)水洗3:将阳极氧化后的铝板放入清水槽3中进行清洗,以去除铝板表面的硫酸电解液。
(6)烘干:经过水洗后的铝板人工从挂架上摘下,送入洗板烘板机组,通过加压喷淋水洗对铝板表面再次清洁,然后自动海绵擦拭、热风吹拂,以去除铝板表面的水分。项目烘板机组采用电力能源,工作温度为 60-80℃。
烘干后得到产品。
产污环节:
废气:主要为项目氧化槽挥发出来的硫酸酸雾;
废水:主要为水洗工序的水洗废水(主要包括预处理清洗废水和阳极氧化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塔产生的碱性废水、预处理槽、氧化槽定期排放的废液、车间拖洗废水、洗板机排水、制冷机组循环排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烘千机噪声以及酸雾吸收塔风机、工业制冷机冷却塔水处理站水泵等配套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铝板原料、产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
4、项目三废产排情况
(1)废气
目前水平氧化线及1条垂直氧化线停产,现有工程废气为垂直氧化线氧化槽产生的硫酸雾,经侧边抽风+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根据2024年例行监测数据,废气监测数据详见下表。
表2-10a 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点位
名称
检测
日期
检测
位置
检测
频次
标干流量
(Nm³)
硫酸雾排放浓度(mg/m³)
排放
放速率(kg/h)
去除效率
(%)
垂直
氧化
线排
气筒
2024.10.16
进口
1
7.03×10m³
14.3
0.101
83.4
2
6.86×10m³
12.9
0.0885
3
7.13×10m³
15.5
0.111
均值
7.01×10m³
14.2
0.100
出口
1
7.45×10m³
2.3
0.0174
2
7.86×10m³
2.0
0.0153
3
8.32×10m³
2.0
0.0167
均值
7.88×10m³
2.1
0.0165
表2-10b 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硫 酸 雾 (mg/m³)
2024.10.16
(11:15-12:15)

上风向
未检出
下风向1#

未检出
下风向2#

未检出
下风向3#

未检出
2024.10.16
(12:40—13:40)

上风向
未检出
下风向1#

未检出
下风向2#

未检出
下风向3#

未检出
2024.10.16
(14:10~15:10)

上风向
未检出
下风向1#

未检出
下风向2#

未检出
下风向3#

未检出
根据例行监测结果,本项目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要求,同时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有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气浮+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并经市政管网排放。
根据2024年在线监测数据,废水排放口监测数据详见下表。
表2-11 现有工程废水在线监测数据一览表
时间
PH值
CODcr
NH3-N
TP
TN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一月均值
7.583
7.798
0.155
0.008
6.264
二月均值
7.586
4.957
0.133
0.007
6.609
三月均值
7.58
5.641
0.404
0.008
7.087
四月均值
7.578
7.948
0.456
0.008
7.283
五月均值
7.575
10.971
0.616
0.008
8.165
六月均值
7.572
5.323
0.31
0.007
6.955
七月均值
7.571
6.243
0.401
0.009
7.43
八月均值
7.57
5.091
0.625
0.006
7.161
九月均值
7.565
6.085
0.471
0.009
7.16
十月均值
7.562
5.057
0.325
0.006
6.532
十一月均值
7.572
4.831
0.07
0.01
6.403
腊月均值
7.579
5.154
0.112
0.009
6.343
2024年均值

7.574

6.258

0.340

0.008

6.949

根据废水例行监测结果,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要求。
(3)噪声
表2-12 现有工程噪声监测数据一览表
检测日期
测次
北厂界
2024年10月16日昼间
1
56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现有工程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其他厂界未检测,本次评价在下文提出整改措施。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质检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为一般固废,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主要包括废铝板原料、产品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包装箱、包装膜,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沉淀污泥主要成分是硫酸铝盐、氢氧化铝等物质,集中收集后,外售砖厂制砖利用。
(5)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表2-13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种类
年排放量t/a
废气
硫酸雾
0.04
废水
COD
0.018
总磷
0.00002
5、排污许可情况
企业于2020年7月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91410181MA3X73BL0H001W,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
6、现有工程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现有工程涉及阳极氧化工序,对照《河南省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修订)》(豫环办〔2021〕89号),现有工程阳极氧化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结合上述对照分析,发现现有工程存在以下问题,评价单位对此提出了整改建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表2-13建设单位现状污染物治理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一览表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1
废水总排口检测因子不全
整改措施:2026年废水例行监测应监测pH、COD、氨氮、BOD5、石油类、SS、LAS、铝等指标。
2
噪声例行监测点位不全
整改措施:2026年噪声例行监测应监测厂界四周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次评价引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公布的2024年自动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统计数据对巩义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具体数据见表3-1。
表3-1巩义市2024年环境质量现状年累计数据(单位:μg/m3,CO单位mg/m3)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µg/m3)

标准值(µg/m3)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

6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6
40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6
35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81
70

不达标

CO

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

883
4000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

139

160

达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CO、O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他指标PM2.5、PM10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才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针对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为进一步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保证空气质量达标,根据《巩义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及行动计划的落实实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纳污水体为北侧756m的伊洛河。伊洛河属于黄河一级支流,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伊洛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次评价引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发布的伊洛河七里铺断面2024年自动站地表水监测数据年均值,具体监测数据见表20。
表3-2 地表水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mg/L

监测断面及监测时间

COD

NH3-N

总磷

高锰酸盐指数

伊洛河七里铺断面

2024年年均值

12.4
0.448
0.126
2.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0

1

0.2

6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伊洛河七里铺断面2024年自动站地表水监测数据年均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要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

生态环境

项目区周围主要为企业、道路、林地农田等,周边无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地下水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等其他地下水敏感目标,且项目涉及废水、固废的装置场所均采用严格的防渗措施,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故本次评价不开展地下水进行现状调查。
土壤环境
项目选址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土壤敏感目标,项目涉及废水、固废的装置场所均采用严格的防渗措施,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现有厂区地面已硬化,因此可以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
表3-3 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目标名称

位置
保护对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环境功能区划
经度
纬度
清中村
112.899882°
34.681375°
居住区

SE
332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环境要素

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

废气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

厂区内:监测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6.0mg/m3,监测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废水

现有工程废水总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pH
6~9(无量纲)
COD
500mg/L

SS
400mg/L

LAS
20mg/L

石油类
20mg/L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

pH

6~9(无量纲)
COD
80mg/L

氨氮
15mg/L

SS
50mg/L

总磷
1.0mg/L
总氮
20mg/L
氟化物
10mg/L
石油类

3.0mg/L

本项目回用水要求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

pH
6~9(无量纲)
COD

50mg/L
BOD5
10mg/L
氨氮

5mg/L
石油类
1mg/L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注:①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0mg/m3的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十五五”建设项目总量控制因子六项:COD、总磷、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本企业现有工程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29t/a、总磷 0.00002t/a。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气浮+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一并经市政管网排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涉及总量指标的大气污染物为VOCs,总排放量为0.15t/a,有组织排放量为0.07t/a。

因此需控制的指标为VOCs 0.07t/a,大气主要污染物进行2倍替代,替代量为0.14吨/年。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地基开挖、厂房建设等土建基础工程。施工期主要是设备的调试及安装,施工期短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不再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废气

1.1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涂料调配过程、辊涂、流平、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有机废气排放源强

①涂料调配过程、辊涂、流平、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涂料调配主要为UV水性涂料与水调和,涂料调配在密闭负压涂料暂存间内进行,项目涂料调配、辊涂、流平、固化废气使用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涂料调配、辊涂、流平、固化废气合并计算,不再单独分开计算。

本项目共设置2条表面预处理-辊涂-固化生产线对铝材进行辊涂生产,设计在铝板表面辊涂一层UV水性涂料以防止铝材氧化。项目使用UV水性涂料中部分光引发剂等挥发性物质在辊涂固化成膜过程中挥发,评价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UV水性涂料使用量为50.45t/a,UV水性涂料密度为1100kg/m3, 根据检测报告,UV水性涂料的VOCs含量为28g/L,核算出UV水性涂料中的挥发分(挥发分=VOCs含量/密度)约为3%,由此可知,涂UV水性涂料及固化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51t/a。

根据设备资料,辊涂机辊涂部位、铝板传输过程和UV固化部位为箱式密闭结构,仅有物料进出口处未进行密闭。根据铝板辊涂生产线设备实际情况和废气产排特点,评价建议:①物料进出口处上部设置集气罩;②辊涂、流平(铝板传输过程)及固化密闭空间上部设置集气孔;③辊涂部位至固化部位建设密封辊涂间,采取二次密闭措施,设置集气管道对辊涂间废气进行二次收集。涂料调配在密闭涂料暂存间内进行,密闭涂料暂存间、危废库均设置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同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涂料调配在密闭涂料暂存间(10m2)内进行,涂料暂存间内呈微负压,涂料暂存间每小时换气10次左右(涂料暂存间废气处理风量约为300m3/h),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连接至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物料进出口处上部设置集气罩,根据生产线的宽度,集气罩尺寸设置为1.8m×1.0m集气罩,风量按如下公式(参照《环境工程设计手册》)进行计算:

Q=kPHVx

式中:Q——风量m3/s

k——考虑沿高度速度分布不均的安全系数,通常取k=1.4

P——罩口敞开周长m

H——罩口距污染源的距离(本项目取0.15m)

Vx——控制速度m/s(本项目取0.5m/s)

Q=1.4×5.6×0.15×0.5×3600=2116.8m3/h≈2150m3/h

即每个集气罩风量约为2150m3/h,2条生产线合计4只集气罩,累计需风量为8600m3/h。

为确保集气效果,项目每个集气罩风量约为2150m3/h,每个辊涂间(包括辊涂部位和固化部位,拟定规格约为4m×3m×2.5m)换气次数不低于30次/h,每条生产线的废气量约为900m3/h,2条生产线累计需风量为1800m3/h。

经计算,考虑管道风阻等原因,建议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风机风量不低于12000m3/h,可满足废气收集要求。

本项目涂料调配过程、辊涂、流平、固化工序及危废库产生的废气收集至集气管道中,经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②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项目危废库(10m2)存放的废UV水性涂料桶、废活性炭存放时间长会挥发出有机物,评价建议废UV水性涂料桶、废活性炭密闭保存,危废库内呈微负压,危废库每小时换气10次左右(危废库废气处理风量约为300m3/h),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连接至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产排情况详见下表。
表4-1 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类别
产生
工序
产生情况
风量及处理效率
排放情况
排放去向
产生量t/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³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³
非甲烷总烃
涂料调配、辊涂、流平、固化工段、危废间
1.43
0.60
49.81
12000m3/h,处理效率95%,处理时间2400h/a

0.07
0.03
2.99
排气筒DA004
0.08

/

/

/

0.08

/

/

无组织

1.2 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涂料调配、辊涂、流平、固化工序和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因为同属于金属表面涂装工艺,评价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 1124-2020)表A.4,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采用的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属于非甲烷总烃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1.3 废气达标情况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涂料调配、辊涂、流平、固化废气与危废库废气共用有机废气处理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位于项目车间外南侧,集气管道可沿厂房顶部设置,并沿最短线路进入车间外治理设施。涂料调配在密闭涂料暂存间内进行,密闭涂料暂存间、危废库均设置负压集气管道。集气装置均设有阀门及管道风机,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节,确保环保设施与设备同步运行率达到100%。根据估算,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99mg/m3,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相关标准(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要求:20~30mg/m3。因此,项目有机废气选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是可行的。

另外,根据《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2相关标准:涂装工序厂房外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6.0mg/m3,任意一次浓度≤20mg/m3。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0.60kg/h<2kg/h,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综合处理效率为95%,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该要求。

1.4 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见表4-2。

表4-2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点源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

排气筒高度m

烟气出口速度m3/h

排气筒内径m

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h

经度
纬度
DA004
有机废气排气筒

112.892741

34.686023

15

12000

0.5
25

2400

1.5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本项目及全厂废气监测要求见表4-3。

表4-3 本项目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备注

DA001、DA002、DA003
硫酸雾
半年一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
目前DA001、DA002对应生产线停产,后期正常运行后按频次检测
DA004
非甲烷总烃

每年一次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

/

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外1m处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每年一次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
/
在厂界外上风向设置参照点1个,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位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每年一次

/

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无组织硫酸雾
每年一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排放限值
/
1.6 非正常工况分析

非正常排放,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设备开、停机,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特点及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开停机过程及生产线检修时,污染物排放量不会明显增加,并且操作人员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因此,项目的非正常排放,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达不到设计去除效率造成的非甲烷总烃事故排放。结合国内同类型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综合考虑,本次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不能正常运行作为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故障抢修至恢复正常时间按1h计。非正常工况时,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4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项目主要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非正常

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单次持续时间(h)

发生频次(次/年)

应对措施

辊涂、固化等
二级活性炭装置故障
非甲烷总烃
49.81
0.60
1

1

加强管理,保证各废气处理系统先于生产设备开机、且晚于生产设备关停
由上表可知,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非甲烷总烃出现排放浓度超标。为避免或减少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本次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及对策:

(1)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增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精心操作;

(2)对设备进行定时维护保养,及时检修,确保各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如发现废气处理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必要时应停止生产运行,待检修完毕正常运行后再投入生产。
废水

2.1废水产排环节

(1)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现有项目调配。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回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为UV水性涂料稀释用水、磨板水喷淋用水、磨板后水洗用水、脱脂剂稀释用水、脱脂工序清洗用水。每天将产生的磨板水喷淋废水、脱脂清洗废水进行处理,折算后磨板水喷淋废水、磨板后水洗废水、脱脂清洗废水产生量为8.67m3/d,2601m3/a,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生产废水以脱脂清洗废水为主,项目所用的脱脂剂稀释20倍后使用,进入脱脂清洗池经清洗稀释后,浓度更是大为降低;据查相关文献《喷涂(前处理)废水处理工艺简介》(蔡权,《环境技术》2005年02期)、《喷涂前处理污染源的分析及其处理措施》(贾文友,《涂料工业》2008年7月)等,脱脂清洗废水浓度约为COD 200mg/L,石油类40mg/L,SS 150mg/L,清洗废水呈弱碱性,pH为7.5~9。本项目混合生产废水污染物产生浓度参照上述浓度计算,废水产生量为8.67m³/d,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m³/d,废水通过管道泵入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紫外线消毒→清水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排放。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4-1 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示意图
项目生产废水产排情况见表4-5。
表4-5 项目生产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浓度(mg/L,pH 无量纲)

pH

COD

SS

石油类

磨板水喷淋、磨板后水洗用水、脱脂清洗废水

7.5~9

200

150

40
“隔油池”
去除率

/
/
/
60%
处理后

7.5~9

200

150

24
“混凝沉淀+气浮”

去除率

/

15%

35%

80%

处理后

7.5~9

170

98

4.8
“生物接触氧化”

去除率

/

80%

/

/

处理后

7.5~9

34

98

4.8
“混凝沉淀+砂滤”

去除率

/

15%

85%

80%

处理后

7.5~9

30

15

0.9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
6~9
50
-
1
排放量

0

0

0

0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在此前提下,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②生产废水回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泵入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紫外线消毒→清水池)处理,根据上表可知,处理后水质和水量均可满足本项目清洗水回用要求。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 1124-2020)表A.5,涂装生产单元,涂装废水、打磨废水预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气浮、砂滤、活性炭吸附。本项目脱脂清洗废水通过管道泵入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紫外线消毒→清水池)处理不外排,属于废水回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此外,企业外购原料铝板为含杂质极少的高品质铝材,出厂之前已进行清洗,本项目生产工艺清洗为进一步清洗,主要是去除浮尘、脱脂剂等杂质,对水质要求不高。且本项目弱碱性废水条件可辅助PAC对工艺废水的中Ca2+、Mg2+等离子进行缓凝沉淀,废水中的盐分可随着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外排,降低废水循环使用系统中的盐分,可保证废水水质始终满足铝板清洗的要求。
噪声

3.1噪声产排情况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辊涂机、固化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70~75dB(A)之间。项目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减振降噪治理措施。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见表4-6。

表4-6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

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功率级/dB(A)

X

Y

Z

声压级/dB(A)

建筑物外

1

生产车间

磨板机1#

75

厂房隔声

0

15

461

东50

41.0

昼间

15

26.0

1

南16

50.9

35.9

西8

56.9

41.9

北4

63.0

48.0

2

磨板机2#

75

0

13

461

东50

41.0

15

26.0

1

南11

54.2

39.2

西9

55.9

40.9

北9

55.9

40.9

4

辊涂机1#

70

厂房隔声

9

15

461

东47

36.6

15

21.6

1

南17

45.4

30.4

西10

50.0

35.0

北4

58.0

43.0

5

辊涂机2#

70

9

10

461

东47

36.6

15

21.6

1

南12

48.4

33.4

西10

50.0

35.0

北9

50.9

35.9

8

固化机1#

70

12

15

461

东45

36.9

15

21.9

1

南17

45.4

30.4

西12

48.4

33.4

北4

58.0

43.0

9

固化机2#

70

12

10

461

东45

36.9

15

21.9

1

南12

48.4

33.4

西12

48.4

33.4

北9

50.9

35.9

12

风干炉1#

70

7

16

461

东40

38.0

15

23.0

1

南16

45.9

30.9

西18

44.9

29.9

北4

58.0

43.0

13

风干炉2#

70

7

11

461

东40

38.0

15

23.0

1

南11

49.2

34.2

西19

44.4

29.4

北9

50.9

35.9

18
生产车间
废气处理设施风机
80
基础减振
30
15
461

东45

36.9

昼间
15
21.9

1
南12

48.4

33.4

西12

48.4

33.4

北9

50.9

35.9

注:以厂区西南角为基准点。

3.2 预测模式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B(B.1工业噪声预测模型)中模型进行预测。

(1)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口)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

Lp2=Lp1-(TL+6)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口)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口)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为:

式中:Lp1i(T)——靠近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数量。

(2)衰减计算

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基本公式:

Lp (r)=Lp(r0)-20lg(r/r0)

式中:Lp(r)——距离声源 r 米处噪声预测值,dB(A);

Lp(r0)——距离声源r0米处噪声预测值,dB(A);

r0——参照点到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到声源的距离,(m)
(3)声级计算

噪声预测值(Leq)计算公式为: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A);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A)。
3.3 预测结果

本次评价根据项目厂区布局,通过距离衰减及叠加公式进行计算,得出运营期厂界噪声情况,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4-7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情况 单位:dB(A)
预测点

贡献值

标准

达标情况

东厂界

昼间

40.9

65

达标

夜间

40.9

55

南厂界

昼间

46.2

65

达标

夜间

46.2

55

西厂界

昼间

46.6

65

达标

夜间

46.6

55

北厂界

昼间

54.4

65

达标

夜间

54.4

55

由上表可知,各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4监测要求

本项目噪声监测要求见表4-8。

表4-8 本项目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执行排放标准

东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一次,每次监测1天,昼间、夜间个监测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北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UV灯管、废UV水性涂料桶、废催化剂、水洗槽底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

(1)废UV灯管

本项目固化机使用无汞UV灯管,属于一般废物,2个月更换一次,每年产生0.24t/a,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废UV水性涂料桶

项目UV水性涂料为桶装,项目废UV水性涂料桶产生量为2.6t/a(1kg/个,约2600个/a),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

(3)水洗槽底泥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水洗槽底泥年产生量约为0.1t/a,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4)废催化剂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为“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催化燃烧设备所用催化剂主要成分为铂、钯、金等贵金属,贵金属催化剂以涂层方式依附在陶瓷蜂窝型载体上,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50废催化剂,催化燃烧设备中的催化剂不属于其中规定的危废类别,因此判定不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催化剂每2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0.1t,当催化剂失效时,由有资质厂家负责更换新催化剂并回收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不在厂区暂存。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见表4-9。

表4-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名称

性质

一般固体废物代码

产生工序

形态

产生量

处置措施

废UV灯管

一般固废

900-099-S59
产品生产

固态

0.24t/a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废UV水性涂料桶

900-099-S59
产品生产

固态

2.6t/a

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

水洗槽底泥
900-099-S07
磨板、水洗
固态

0.1t/a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废催化剂

900-004-S59

RCO催化燃烧装置

固态

0.1t/2a
由有资质厂家负责更换新催化剂并回收废催化剂,不在厂区暂存
4.2 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产生的脱脂槽渣、废脱脂剂桶和废活性炭。

(1)脱脂槽渣

废脱脂槽渣产生于脱脂工序,槽渣的产生量与来料的品质和清洁度有关,目前无相关技术文件可提供准确的技术参数。经查阅相关技术资料,本次评价参考已批复《河南爱克斯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铝单板喷涂1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脱脂槽渣产生量约为2.4t/a,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物代码336-064-17,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在厂区内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脱脂浮油

项目脱脂槽液表面浮油需定期清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脱脂浮油产生量约为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脱脂浮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危废代码:900-210-08。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密闭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脱脂剂桶

项目脱脂剂为桶装,项目废脱脂剂桶产生量为0.48t/a(0.0025kg/个,192个/a),产生的废包装桶均属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在厂区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隔油池浮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隔油池浮油产生量约为0.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隔油池浮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危废代码:900-210-08。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密闭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气浮渣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气浮池气浮渣产生量约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气浮渣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危废代码:900-210-08。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密闭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紫外线消毒→清水池工艺,混凝沉淀池产生的多余污泥经污泥泵输入污泥池,由压滤机压滤后干泥外运。根据资料显示,去除1tCOD产生污泥量约为0.3~0.5t(本项目取最大值0.5),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601m3/a,废水COD浓度为200mg/L,处理后COD浓度为30mg/L,计算污泥产生量为0.2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污泥属于“HW17表面处理废物”中“金属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不包括喷砂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铝、镁材(板)表面酸(碱)洗、粗化、硫酸阳极处理、磷酸化学抛光废水处理污泥,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电极箔化学腐蚀、非硼酸系化成液化成废水处理污泥,铝材挤压加工模具碱洗(煲模)废水处理污泥,碳钢酸洗除锈废水处理污泥)”,危废代码:336-064-17。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密闭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废活性炭

项目涂料调配、辊涂、流平、固化工段和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10000m3/h的风量大约需要2立方的蜂窝活性炭填充,1立方的活性炭约为0.5t,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风机总设计风量为12000m3/h,则活性炭在线量约为1.2t。
根据《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01/T131-2024),活性炭更换周期(T,单位:d)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M——活性炭质量,kg,本项目为1200kg;
S——动态吸附量,取值10%;

Q——风量,m3/h,本项目为12000m3/h;
C——进口VOCs浓度,mg/m3,本项目为49.81mg/m3;

t——吸附设备每日运行时间,h/d,本项目为8h/d。
经计算得本项目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为25天,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可进行脱附再生,实现重复使用,但使用一定时间后吸附能力会明显下降,需每2年更换1次,更换量为1.2t,则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1.2t/2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39-49。废活性炭由专用容器包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危险特性一览表见表4-10。

表4-10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危险特性一览表

危废名称

危废

类别

危废

代码

产生量

产生工序 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1.2t/2a

废气处理

固态

非甲烷总烃

有机化合物

1次/2a
T/In

暂存于危废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脱脂剂桶

HW49

900-041-49

0.48t/a

原辅料包装

固态

塑料、有机物

有机物

随生产产生

T/In

脱脂

浮油
HW08
900-210-08
0.4t/a
脱脂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1d
T,I
污泥
HW17
336-064-17
0.22t/a
环保设施
半固态
污泥
污泥
1年
T/C
隔油池浮油

HW08

900-210-08

0.03t/a
环保设施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1年

T,I

气浮渣

HW08

900-210-08

0.02t/a
环保设施

固态

矿物油
矿物油
1年

T,I

脱脂槽渣

HW17

336-064-17

2.4t/a

表面预处理

固态

颗粒物、油脂

油脂

2个月

T/C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脱脂剂桶、脱脂槽渣。评价建议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活性炭采用双层塑料袋密封包装,废脱脂剂桶加盖密闭保存,脱脂槽渣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密闭保存,并分别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11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危险特性一览表

贮存场所

危废

名称

危废类别

危废

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危废库
废活

性炭

HW49

900-039-49

厂区北部

5m2
密闭、分类存放
5t
一月
废脱脂剂桶

HW49

900-041-49

脱脂浮油
HW08
900-210-08
污泥
HW17
336-064-17
隔油池

浮油

HW08

900-210-08

气浮渣

HW08

900-210-08

脱脂槽渣

HW17

336-064-17

根据《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禁止私自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危险废物收集

危险固废的收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危废产生节点将危废集中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或车辆上的活动;二是将已包装或装到车辆上的危废集中到危险固废暂存间的内部转运。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废活性炭采用双层塑料袋密封包装,废脱脂剂桶加盖密闭保存,脱脂槽渣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密闭保存。

2)项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企业应加强对危废的临时存储和转运管理要求,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A.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要求

①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

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建立检查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固废在转运、处理等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规范进行。

B.危险废物转移要求

①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移出人每转移一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次转移多类危险废物的,可以填写、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也可以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②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来源、名称、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③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C.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①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③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④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⑤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D.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的安全防护

危险废物临时暂存仓库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委托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制定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并在包装容器上加贴。加强各种外运固废的运输管理,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和遗漏。

E.安全处置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分为2大类,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发布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示》,评价建议企业将危险废物转运至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此外,评价建议企业按照《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规范》(豫环办〔2019〕146号)要求开展工作,在厂区内部署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项目依托原有厂区,生产车间地面已进行硬化,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土壤、地下水污染。

为了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风险,本次评价建议仍需采取如下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分区防控措施情况见表4-12,分区防渗图见附图8。

表4-12 项目分区防控措施一览表

序号

防控位置

防渗区域

防渗分区等级

防渗措施

1

涂料库
全部

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10cm/s;或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2

污水处理站

全部

重点防渗区

3

危废库
全部

重点防渗区

4

生产车间的其余部分

全部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综上,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附录 B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表,项目涉及到的风险物质为油类物质(脱脂浮油、隔油池浮油),具体判别依据见下表。

表4-13 项目Q值确定一览表
序号

风险物质

CAS号

最大存在总量qn
临界量Qn
qn/Qn
1
脱脂浮油
/
0.4t
2500t
0.00016
2
隔油池浮油
/
0.03t
2500t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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