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工程 高档服装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扩能 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2026年3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26日(10个工作日)。一、2026年3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形式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审批时间

1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峨眉山路下穿金沙江路立交工程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与金沙江路交汇段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6〕53号.pdf
2026/3/12

2
四川宏华源森织造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3000 万米/年高档服装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小汉镇兴汉路东二段 103 号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6〕54号.pdf
2026/3/12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新深1-1H井组钻井工程
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红阳村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6〕55号.pdf
2026/3/12

4
四川富临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富临新材料年产3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6〕56号.pdf
2026/3/12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838-2514553通讯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618000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2日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德环审批〔2026〕53号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峨眉山路下穿金沙江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你单位报送的《峨眉山路下穿金沙江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工程为新建项目,位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与金沙江路交汇段,绵远河东岸约65m处。工程全长约480米,其中隧道长约3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辅路20km/h),道路宽度22~45米。隧道工程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峨眉山路),城市主干道(金沙江路);设计荷载:城-B级(峨眉山路),城-A级(金沙江路);隧道内设计车速:30km/h。工程总投资20112万元,环保投资约69.4万元。工程满足德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德阳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1—复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工程建设。根据专家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工程实施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我局同意该工程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线路、地点、内容、规模、环保对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二、工程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要求,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运输、优化施工平面布置,设置围挡等措施,控制和减少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废水处理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生活废水设施收集处理;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引至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界、临时堆土场边界和隧道工程外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暴雨地表径流经排水沟引至沉砂池沉淀后回用,若雨水量过大,则对暴雨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工程渗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等;若渗水量过大,需沉淀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要求后就近排入绵远河。(三)施工期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场界、隧道工程外侧、临时营地和临时堆土场需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堆土场边界增设挡土墙,表土保存用于后期沿路绿化。施工期—2—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实施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四)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各种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在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土石填筑,多余开挖弃渣及沉淀池沉渣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妥善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统一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弃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五)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如需要夜间连续作业,必须向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夜间施工证明,张贴夜间施工公告,确保噪声不扰民。(六)按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检查和监控工程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处理效果,根据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设施建设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设置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在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3—三、工程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由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2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4—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德环审批〔2026〕54号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宏华源森织造印染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米/年高档服装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川宏华源森织造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3000万米/年高档服装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技改扩能项目,位于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广汉市小汉镇兴汉路东二段103号)现有厂区。项目技改内容主要为:(一)新增设备:在现有印染车间内新增2条染色线、2条印花线、1条前处理线、2条后整理线并配套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新增1台10t/h的燃气锅炉。(二)既有设备改造:包括以提升设备生产效率的改造,通过优化清洗设备进水方式和改进退煮漂工艺等削减单位产品用排水量的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全厂染色布产能由2250万米/年增加到5063万米/年,印花布产能由450万米/年增加到1350万米/年,漂白布产能由300—1—万米/年增加到450万米/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约90万元。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德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广汉市行政审批局予以备案。项目属棉印染精加工行业,用地为工业用地,满足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根据专家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实施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性质、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对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现有环境问题“以新带老”措施,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建设。(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场地布设,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渣、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污染扰民。(三)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和完善废水处理措施,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项目印染前处理(退煮漂)废水经“格栅+调节+水解酸化+UASB+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混合废水处理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二沉+芬顿+终沉”工艺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食堂废水先隔油)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纺织—2—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进入广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限值,排入石亭江。(四)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和完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厂区不同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印染车间、危废暂存间、碱回收站、染料助剂库、机修备件库、生产废水处理站、硫酸罐区、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食堂废水隔油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燃气锅炉房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和完善防渗措施。建立健全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加强项目废气的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处理率不低于环评要求。项目预定型设备封闭,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接入“湿式静电净化装置”处理,经18m排气筒(DA001)排放。烧毛机和磨毛设备为密闭设备,烧毛及磨毛废气由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烘焙机通过进、出料口设置抽排风系统维持作业空间为负压环境,废气汇合长环蒸化机废气收集至“湿式静电净化”装置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低温烘干、高温固化及烘焙固化均在密闭烘箱内作业,废气通过与烘箱密闭连接的管道收集后与成品定型废气一并经“湿式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8m排气筒(DA004)排放。全厂2台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锅炉—3—烟气经锅炉自带的20m排气筒(DA005、DA007)排放。危废暂存间设置抽排风装置,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污水处理站UASB反应池产生的恶臭气体抽排至末端一套火炬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油烟由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工艺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须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5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燃气锅炉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新建燃气锅炉烟气中NOx排放参照《德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德污防攻坚办〔2023〕60号)相关要求予以控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保养与检修,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活性炭的有效性及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六)根据项目周边敏感目标的位置分布,加强噪声污染治理。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并不得扰民。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4—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七)严格落实并不断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建设和安装环境风险防控设施。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在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八)落实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计算,项目分别以印染车间、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你公司应协助监督相关部门不得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与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九)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和完善各类排污口及标志标牌,安装规范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按照排污许可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根据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十)项目实施后,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调整为:VOCs:4.392t/a,NOx:18.815t/a;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调整为:COD:17.652t/a、NH3-N:1.324t/a。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经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广环发〔2025〕69号核实确认,符合相关要求。—5—三、工程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项目竣工后,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五、我局委托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和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和批复送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2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德环审批〔2026〕55号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深1-1H井组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新深1-1H井组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工程为新建工程,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红阳村,属于四川盆地德阳新场气田产能建设开发区范围内的油气资源勘探项目。工程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完井测试工程,其中钻前工程包括新建井场、放喷池、积液池及设备基础等工程;钻井工程包括钻探4口单井(新深1-1H井、新深1-2H井、新深1-3H井、新深1-4H井),一开段、二开段、三开段采用水基泥浆钻进,四开段采用油基泥浆钻井;完井测试包括洗井、射孔、压裂、测试放喷,以及工程完工后设备的搬迁和井场清理等过程。工程4口勘探井垂深5575m,斜深为8720m,井型—1—为水平井,目的层为雷口坡组雷四上亚段下储层,预测为高含硫气井,其中新深1-1H用于勘探该地区天然气有无情况,剩余3口井用于勘探不同方向天然气含量情况。工程完井测试后若无产能将进行封井。工程总投资为24000万元,环保投资为667万元。工程满足德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德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选址经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旌阳分局同意,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根据专家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和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工程实施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我局同意该工程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地点、内容、规模、环保对策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和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有效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二)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04)要求,规范井场及放喷池的建设,确保相关—2—设施能够满足要求。必须落实钻井废水、钻井固废、泥浆及噪声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前工程应文明施工,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钻井使用网电,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钻井过程中对基础油、油基泥浆、油基岩屑等的暂存和储运采取密闭措施,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道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水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等各类废水区域调配和使用,与依托的废水处理单位建立联动及调度机制,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废水得到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落实井场的雨污分流和防雨、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废水外溢、渗漏。工程钻井废水、方井雨水和井场雨水等用于钻井或区块压裂液配置,不能及时回用的转运有合法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压裂返排液排入压裂液储罐,优先平台利用或就近回用于区块内其它井场压裂液配置,其余压裂返排液转运至孟家压裂液周转基地暂存,用于区块内其他井场配置压裂液,不能暂存的运至有合法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优化钻井施工工艺,—3—采取在导管段使用清水钻井液钻进,设置钻井污染物不落地随钻处理系统,安装套管等措施,控制和减缓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根据井场情况,采取防渗混凝土、防渗膜等防渗措施,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强化井场及平台井站周边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保纠纷。压裂放喷时应及时告知附近居民,取得其谅解,避免噪声扰民。(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运至有合法手续水泥厂或砖厂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废矿物油、含矿物油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配置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备,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培训及设施配置,定期进行培—4—训和演练。钻井过程中严格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等应急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确保环境安全。在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九)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各类设施标志标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根据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工程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工程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由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5—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2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6—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德环审批〔2026〕56号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富临新材料年产3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川富临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四川富临新材料年产3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项目总占地约402.87亩,总建筑面积14.63万平方米。其中A区建设研磨系统、喷雾干燥系统、粉碎系统、窑炉等生产工艺设备、建设智能化管控中心、数字化车间、智能立库及检测设备等,形成锂电池正极材料17.5万吨产线;B区建设研磨系统、喷雾干燥系统、粉碎系统、窑炉等生产工艺设备、数字化车间、智能立库等,形成锂电池正极材料17.5万吨产线。项目采用企业自主研发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正极材料关键核心技术,建成后达到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能力。项—1—目总投资40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1700万元。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德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满足《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绵竹市行政审批局予以备案。项目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用地为工业用地,满足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根据专家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实施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性质、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对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按要求建立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建设。(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场地布设,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渣、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污染扰民。(三)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和处理,落实各项处理措施。项目甲醇提纯废气喷淋废水回用于甲醇精馏塔,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锅炉,不得排放;塔釜废水、空压机冷凝水、含油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碱喷淋装置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三维电化学系统+絮凝反应+水解酸化+UASB+A/O生化+电化学耦合催化系统+絮凝沉淀+A/O生化+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2—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汇同锅炉循环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树脂反冲洗水、污水处理站排水一并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通过总排口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改扩建后执行《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2-2024)中一级标准),最终排入绵远河。(四)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厂区不同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其中精馏塔地面、1#和2#研磨厂房、导热油供热设备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1#和2#窑炉厂房、原料库房、成品库、制氮和空压机房、消防水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建立健全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加强项目废气的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处理率不低于环评要求。项目烧结废气通过32套焚烧炉处理,尾气收集后由2根3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导热油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6根18m排气筒(DA003-DA008)排放;喷雾干燥不凝气、精馏塔不凝气、甲醇储罐废气通过1套“三级水喷淋塔”处理,由1根25m排气筒(DA009)排放;检测实验废气经“碱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10)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碱喷淋+除—3—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5m排气筒(DA011)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由15m排气筒(DA012)排放。投料粉尘、配料粉尘、装钵、倒钵粉尘、成品包装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保养与检修,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活性炭的有效性及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参照《德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限值要求予以控制。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要求。其他废气排气筒中VOCs排放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氯化氢、硫酸雾、NH3、H2S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甲醇排放按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予以控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保养与检修,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活性炭的有效性及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六)根据项目周边敏感目标的位置分布,加强噪声污染治理。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并不得扰民。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4—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七)严格落实并不断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建设和安装环境风险防控设施。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在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八)落实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措施,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计算,项目分别以研磨厂房1、研磨厂房2、窑炉厂房1、窑炉厂房2、甲醇储罐区、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你公司应协助监督相关部门不得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与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九)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志标牌,安装规范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按照排污许可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根据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十)项目实施后,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36.924t/a,NOx:43.166t/a;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COD:4.0883t/a、NH3-N:0.2044t/a。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经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竹环境〔2025〕72号核实确认,符合相关要求。三、工程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5—四、项目竣工后,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五、我局委托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和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和批复送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2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都市坤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立交工程 高档服装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扩能 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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