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硫化钠 高纯硫化钠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 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 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 铜环审[2026]4号.pdf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2026.2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公众参与说明(1).pdf 2026.2.4修改标红—1会后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批 文 号:铜环审[2026]4号
发文日期:2026年03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2-5858053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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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环审[2026]4号关于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508-340760-04-01-825068)收悉。项目位于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内。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年高纯硫化钠,副产336万Nm/a解析气生产线;二期建设规模为4万吨/年高纯硫化钠,副产672万Nm/a解析气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结合铜陵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1-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一、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生产废水进入雨水、生活污水外排系统。本项目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机封循环冷却排水、含油废水、初期雨水等收集后经本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站(气浮隔油+均质调节+曝气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后同纯水制备排水、工艺间接循环冷却排水以及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厂区废水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和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要求的各种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合理控制投料方式、时间,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反应装置和环保设施采用密闭高效收集措施,确保最大程度降低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各类有组织废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硫化氢合成工序、逆流吸收塔系统、实验室、仓库及危废贮存场-2-0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所产生的硫化氢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单元池体加盖密闭设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废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表2中标准限值。制定并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与生产负荷管控联动机制。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异味影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压减产排污量,直至消除异味影响。(三)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应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四)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设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3-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期项目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等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适时增加对废气污染源、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频次。三、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关于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函》(铜环函(2025)311号)执行。及时开展新增加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工作,再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4-扫描全能王20b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五、结合项目位置关系进一步优化厂区布置,确保最大程度上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运营规定时限内,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六、请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开发区分局共同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ERWYQMX0)2026年3月9行政许可专用章公开类别:公开抄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分局。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3月9日印发-5-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1概述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2.2公开方式2.3公众意见情况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3.2公示方式3.3查阅情况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4报批前公开情况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6诚信承诺1概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为使得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以及项目建设给他们带来的有利和不利、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同时了解他们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及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共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达到评价工作的完善和公正,并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项目建设的营运过程中出现污染纠纷。为此建设单位开展有关调查工作,调查形式以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网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设置征求意见稿查阅场所供公众进行查阅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内容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具体过程如下:◆2025年8月29日,建设单位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5年8月29日,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了项目的一次公示;◆2025年10月16日,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2025年10月16日,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张贴公告公示;◆2025年10月17日、10月20日,建设单位在《新安晚报》报纸上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并通过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网站(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开了下列信息:(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内容;(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五)征询事项;(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2.2公开方式2025年8月29日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为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sthjj.tl.gov.cn/tlssthjj/hpgzcygs/pc/content/content_1961350718675542016.html,公示的载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2.3公众意见情况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反馈。长者版丨无障碍一繁体登录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关键字sthjj.tl.gov.cn首页新闻动态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参与环保业务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泽日期:2025-08-2916:49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40AAA分享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二路与齐山大道交叉口:项目性质:新建: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新建制备高纯硫化钠的生产线,设计建设规模为6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拟采用焦炉煤气变压吸附技术分高氢气,变压吸附分离出的氢气与硫磺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合成硫化钠气体,并通过氢氧化钠气液高效吸收技术,制备满足相应行业标准及市场需求的高纯硫化钠产品,本次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建设规模为2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期设计建设规模为4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唐杰电话:13278876115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551-65994180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i.com/s/10KHPtu611gxQkSCxqtBQg提取码:hyb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邮箱地址:1049606647家qq.com。【添加收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8联系我们一网站地图主办单位: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标识码:3407000013皖ICP备19008812号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244000)扫黄打非举报电话0562-12318皖公网安备34070202000373号图2-1第一次网络公示截图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示。建设单位通过网站、报纸和张贴公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了下列信息:(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的内容和时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3.2公示方式3.2.1网络2025年10月16日建设单位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为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sthjj.tl.gov.cn/tlssthjj/hpgzcygs/pc/content/content_1978724393204637696.html,公示的载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中国政府网一安徽省人民政府网一铜市人民政府网长者版丨无障碍一繁休登录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请输入您要搜素的关键字sthjj.tl.gov.cn首页新闻动态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参与环保业务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环评公众参与公示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日期:2025-10-1615:26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171AAA分享到:项目情况简介:(1)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2)建设单位: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西湖二路与齐山大道交口处,厂区中心坐标(经度117.808231812,纬度30.99886131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新建制备高纯硫化钠的生产线,设计建设规模为6万t/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拟采用焦炉煤气变压吸附技术分离氢气,变次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建设规模为2万t/高纯琉化钠(折45%硫化钠),二期设计建设规模为4万:/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htps/pmnbaia.com/17gHLIFSN6WpBmmmNByzgw提取码:iti4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名称: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唐经理电话:1327887611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睿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551-65994180电子邮箱:1049606647qq.com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周边的个人或团体。3、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kDyOCzEuABahzc-70提取码:sp2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添加收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8*联系我们一网站地图主办单位:钢陵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244000扫黄打非举报电话0562-12318瑞公网安备34070202000373号图3-1第二次网络公示截图3.2.2报纸2025年10月17日、10月20日建设单位在《新安晚报》分别进行了二次报纸公示,《新安晚报》是一份城市主流人群的生活报纸,为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示的载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乙已年八月廿六为老百姓办第10885期给老百姓看今日12版安徽民企百强榜单出炉“营收百强”营收总额超1.7万亿元,入围门槛进一步提升2.64%。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长的主要支撑。木报讯10月16日.2025安化的重要窗口。营收百强效益总体稳定,部的企业有5家,其中2家超过徽省民营企业百强分析报告新闻2025年,共有905家营收在3分龙头企业利润增长显著,企业1000亿元,联宝电子(1186.97亿发布会在合肥举行。2024年度,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参与调研。元)合肥比亚迪(1019.36亿元)经营质量稳中向优。营收百强净安徽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营收调研显示,2025安徽省民营企业利润375.40亿元,90家企业实现和阳光电源(778.57亿元),位列总额17160.30亿元,较上年增长营业收入百强(简称“营收百强”)营收前三。盈利,54家企业净利润较上年增人围门槛增至61.70亿元,较上年2.64%。长。净利润超过5亿元的36家,营收百强中,68家企业营收民营百强企业是我省民营经增加0.09亿元,增长0.15%。超过10亿元的14家,超过20亿元实现增长,增幅超过20%的22家,济发展的风向标。自1998年起,“十四五”期间,我省营收百超过10%的43家,超过5%的52的4家。(更多内容详见A03版)安徽已连续27年开展上规模民营强经营规模持续增长。2024年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家。新能源汽车制造、新材料、新企业调研和百强排序活动,成为度,我省营收百强营收总额记者姚一鸣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成为规模增观察安徽民营经济活力和结构变17160.30亿元,较上年增长G中横渡长江A04号识路安合量页旨动序。■中央媒体看安徽又孰板栗最多吃几颗创新开路破局而立公3滁州激活发展引擎人A05A03A03口机析日ES全域启新程运一巷听新声合月的造、A02wb.cn里,1文表自己的21J1生日宴,主人慷慨邀达到7公里/小时,且推进注公公管品吃”。“安徽人对我时也能在水中实现倒车。人:柴工,联系电话:15255451630光大环保限有限公司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喜欢这里!”米奇由悉,此次横渡长江挑战活再生铝加工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0份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迷茫时选王很多不确定因素,长江航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加工项目环评报告家交通的主航道,在长江(征求章见稿)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2017年时,米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铜陵市博泰测试,需要海事部门的批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加工项目利尔上大学,那时建设单位: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可。此次横渡长江挑战活建设地点:安徽枞阳经开区新楼园区人生该做什么,对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0亩,新建生产车然对捷途纵横G700很有信间、公用辅助用房和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约25100平方米(共中9米高厂房10000平方米),感兴趣。购置熔炼炉8合,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各61台现场还是采取了完善的安套,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年产再生铝10万吨(铝锭、铝棒、铝板)。到了要选选修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施,驾驶员穿了救生衣,附近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起母亲常鼓励他学com/s/1hkQzuzVdgP-c3zac6dYIbg提取码:了多艘伴随船。新安晚报xrhs若需查看纸质报告书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言,又深知中国是重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公众参与征求网大皖新闻记者许佳孙芮图3-2第一次报纸公示截图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单位、居民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所以他决定选修中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LK9ag4b-RpZf4PVyXV6IQ提取课是由一位了不起白码:ryfb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传真、信函或其它式提交书面的,我人生中第一次东国际中转通道意见。建设单位: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戴总联系电话:13771152556通讯学习的内容。”米奇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地址:安徽枞阳经开区新楼园区十个工作日内。文,2018年,他来到为合肥“飞向全球”的新通道,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旅客提供高效的“空空联运本科留学,学习商务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精室见稿公示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的网绦镜乘该航班经浦东中转东航、和同学们都热情地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gHLIFSN6WpBomnN我立刻就有了家的尾示航班的旅客,可在合肥机场ByZjw提取码:iii4(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直挂,无需在中转时再次提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名称:铜陵六国威立雅水务有限责任回国不忘统极大提升了出行的便捷性。公司联系人:唐经理,联系电话:13278876115环评单位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米奇回肥与浦东两场还设有专属休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551-65994180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中转旅客提供舒适候机环境。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该航班可便捷衔接东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KkDyVOWCzEuA8qhZc-7Q提取码:s4p2运营的多条国际航线,涵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T东南亚、大洋洲、非洲、中终止办学(注销)公告合肥育红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洲等方向。此外,每日52340100779073851M)。经2025年7月1日理事会会议决定,拟向经开区社发局申请终止办学、向经开区民政局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浦东机场还有近50班其何菊容、符斌、刘苹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何菊容担任。请债权人、债务人于见报之日起45本报讯炒板司航班飞往世界各地,为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务。合肥育红幼儿园2025年10月10日板栗酥…一人种更加丰富的出行选择。仲裁公告安徽六安花木城投次品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为老百姓办乙巳年八月廿九给老百姓看第10888期今日12版科学星空空巨匠归航从合肥走出、享誉世界的物理学家、诺奖得主杨振宁逝世,享年103岁A国国HE去来中国收3S件电天麦白自向世界的华夏赤子荣誉卓著10R10g下车金肥市科技馆新馆,家长带着孩子来到杨振宁陈列馆,仰、填怀杨振宁先生。姚一呜/本报见证家乡人民心系家国爱国情怀八字箴言深切缅怀故土情深激励后人人生底色功在世界A07A05A06A03A04“北京时间”遭美国网攻细节曝光A08式:环评单位:室数环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标及联系万中力田X、既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世界:他带潘建伟,他表示听到杨振茶司装供:电话:院股份有限电子邮箱:84069135@话:宣城市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动世界了解中国,更推动中国走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技有限逝世的消息后,心情非常难向世界。年产10万吨生铝有有限公环评报告(征见精公果杨振宁先生最好的纪念是杨先生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根服(中华人民国环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保护镜影响创新上为国家多做贡献。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态珠境部令第境影据光明日报相关规定,现进行《铜陵市博泰部令科投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加李倉鑫掖套(征求意见稿)公示证求公众意不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加工项目建设单位: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安徽枞阳经开区新楼园区夫人翁帆发文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0亩,新建生产车间、公用辅助用房和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约杨振宁的学生曾提到25100平方米(共中9米高厂房10000平方米)他交出了一份购置熔炼炉8台,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各61台套,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年产再生铝10万毋巧,宁朴毋华”是杨老吨(铝锭、铝棒、铝板)。三、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满意的答卷欢的格言。这八个字,是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kQzuzVdgP-c3zac6dYIbg提取码:xrhs若需查看纸质报告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学态度,也是他的人生态度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公众参与征求10月19日,杨振宁夫人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单位、居民杨振宁的一生跨越丙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翁帆在《光明日报》发文《他交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LK9g4b-RpZ4PVyXV6IQ提纪,连接中西文化,是探索取码:ryfb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文中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向不朽传奇,是心怀家国的建设单位通过传真、信函或其它式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铜陵市博奉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响。他将自己的人生比喻联系人:戴总联系电话:13771152556通讯很欣慰。他的一生,为民族的公家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地址:安徽枞阳经开区新楼园区个圆”,从清华园出发,历十个工作日内。铜陵市博泰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复兴,国家的强盛,人类的进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界舞台,最终归根故土。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步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最钟爱的杜甫诗句“文文中,翁帆把杨先生快满九十岁时写下的诗,翻译成中及意四纸质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罐年求7HLIRNN接:事,得失寸心知”,杨振宁公公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花文如下:进该项目关信说金人生是一部闪耀在人类群建设单位名称:铜陵六国威立雅永务有限责任联系人:唐经理,联系电话:13278876115九十抒怀环评单位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ps://panbaidu.com/s/1dKkIDyVOWCzEuA8qhZc-7Q提OnReachingAgeNinety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551-65994180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取码:s4p2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取码:s4p2江淮腹地,县域如珠。右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Minehasbeen十个工作日内。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机遇与挑战的江淮土地上,我的一生是更正公告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肥分行以“敢为、敢闯、敢千”于2025年9月25日在本报刊登的合肥任慧传Apromisinglife,fullyfulflled,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笑利诉你单位劳动数字化基因注人县域金融服争议一案,其中“合肥任慧传媒有限公司”更正为“合肥任慧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特此更正。沐光而行的一生,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毛细血管,用科技之笔勾勒仲裁公告的新图景。如斯如愿;合肥市一路喜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于2025年8月4日下午4:00开庭审理陈敏诉你单当科技金融的赛道进人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包Adedicatedlife,withpurpose仲裁字[2025】130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1月3日至争,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用一经andprinciple2025年5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给出了破局答案。目前“智慧2025年3月份绩效工资129.2元。三、被申请理想奉献的一生,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经安徽省内超550家学校、超7济补偿金4000元。四、被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不屈不折;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310元。五、驳可申请人其他仲裁请长,“智慧食堂”覆盖全省22(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Ahappylife,withnoremorse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24万企业职工。这组数据的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商银行合肥分行以“公私融orresentment律效力。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景+服务提升”为核心,用数幸福圆满的一生,合肥好水之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委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9:00开庭审理黄莹诉你耕金融市场的生动实践。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包工如工仲裁字[202写道:杨先生离开的时候一定图3-3第二次报纸公示截图3.2.3张贴2025年10月16日建设单位分别在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以上为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区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项目所在地公示照(1)项目所在地公示照(2)项目所在地周边公示照(1)项目所在地周边公示照(2)产水,便员的情况下主动进技术。项目所在地周边公示照(1)项目所在地周边公示照(2)图3-4张贴公告113.3查阅情况本项目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场所设置在环评单位办公场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社区九龙路478号高校三创园4#5#3F)。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前来查阅纸质报告。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4报批前公开情况《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于2026年2月2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60202EOr1d)上公示了项目报批前环评m公示稿和环评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内容符合公示要求。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181****0321请输入关键词qs.eiacloud.com修改昵称建设项目公示与信息公开>环评报告公示>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发帖复制链接返回编辑移动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反馈。[安徽]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181****0321发表于2026-02-0216:121000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181****0321建设单位: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R1/50建设性质:新建10150主题回复云贝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新建制备高纯硫化钠的生产线,设计建设规模为6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拟采用焦炉煤气变压吸附技术分离氢气,变压吸附分离出的氢气与硫磺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台成硫化钠气体,并通过氢氧化钠气液高效吸收技术,项目名称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制备满足相应国家标准及市场需求的高纯硫化钠产品。本次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建设规模为2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项目位置钠),副产解析气约336万Nm/a;二期设计建设规模为4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副产解析气约672万Nm/a。安徽-铜陵-铜官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项目分类◆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制造业26-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内容见附件。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6诚信承诺公示状态公示中附件1:公众参与说明.pdf2.8MB,下载次数0公示有效期2026.02.02-2026.02.09附件2: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8.3MB,下载次数0图4-1报批前公示截图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在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承诺时间:2026年2月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1概述1.1项目由来1.2项目特点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6报告书的主要结论2总则2.1编制依据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5相关规划及批复相符性分析2.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2.7环境功能区划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拟建项目概况3.2生产工艺及物料平衡分析3.3污染源强核算3.4清洁生产3.5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2环境质量现状4.3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4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5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6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7营运期环境风险影响分析5.8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9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2废水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6.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6.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I6.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6.7环境保护措施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三同时”一览表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1经济效益分析7.2社会效益分析7.3环境效益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要求8.2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8.3环境监测计划8.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1项目概况9.2产业政策与相关规划相符性9.3环境质量现状9.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9.5环境保护措施9.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7总量控制9.8公众意见采纳情况9.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10总结论II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表附件3《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件4产品企业标准附件5声明附件6焦炉煤气组分说明附件7检测报告附件8营业执照附件9用地转让合同附件10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硫化钠产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意见的函附件11安评审查意见附件12关于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函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附表附表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1项目由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纺织、皮革、造纸等行业的产量不断增加,对硫化钠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此外,印度、越南等国家的纺织、皮革行业也在快速发展,对硫化钠行业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近年来中国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百吨级向千吨级规模过渡,作为其主要原料之一的硫化碱,预计消费量将会占总产量的5%~10%,5年后将会上升到15%左右。而传统的煤粉还原芒硝制备出的硫化钠产品品质不高,严重制约着聚苯硫醚的产品品质及产能规模,因此市场亟需开发出一种高品质、低成本的硫化钠生产工艺,以此满足中国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行业的增量发展。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2025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产品高纯硫化钠,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依托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的冶炼多金属废酸资源化治理关键技术,结合行业内类似成熟技术,形成“焦炉煤气变压吸附+氢气硫磺合成硫化氢+氢氧化钠气液高效吸收”制备高纯硫化钠的技术,满足国内外对高纯硫化钠的需求。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该项目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508-340760-04-01-825068,详见附件2),建设内容不包括原料产品输送管网,因此本项目原料产品输送管网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正式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了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有关项目的情况介绍,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现状监测,调查了项目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识别了项目排污环节、核算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预测、评价项目建成投运后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分析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从技术、经济、环境损益分析角度,评价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目的,为项目环境管理和环保设计提供科学依据。1.2项目特点(1)选址要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该项目行业类别为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本项目选址位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中的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根据《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铜环函〔2022〕288号),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发展定位为在已有的工程塑料、精细磷(硫)化工、高档涂料等三大主要产业链基础上,重点规划新能源化工材料,基础和专用化学品,涂料、油墨和颜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高性能膜材料。做到减量化、资源化、上下游一体化,实现循环经济,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效益在集中区发展化工新材料及材料加工产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的批复》(皖政秘〔2021〕93号),铜陵经开化工园区位于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名单内,本项目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的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内。对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淮北临涣等12个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公告》,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属于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本项目选址可行。(2)工程特点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建设规模为2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二期设计建设规模为4万t/a高纯硫化钠(折45%硫化钠)。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氢气制备、硫化氢合成及碱液吸收硫化氢制备硫化钠。其中氢气制备及硫化氢合成技术为控股公司赛恩斯自有技术,并已实现工程化应用,此两项技术与本项目完全匹配。同时,本项目涉及到的液碱吸收硫化氢制备硫化钠技术,控股公司赛恩斯利用其研发设备,已获得了相应的工艺技术参数,制备得到的产品满足质量标准。本项目主要使用原辅料为焦炉煤气、液硫、氢氧化钠等,产品为高纯硫化钠,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皖经信安全函〔2023〕191号)要求,2025年11月11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召开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会,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硫化钠产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意见的函详见附件10,本项目硫化钠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变压吸附制氢、硫化氢合成、硫氢化钠合成、硫化钠合成、结晶、离心等工序,上述合成反应工艺危险度评估等级均为1级,以上产品生产工艺经小试实验、中试验证,工艺安全可控。本项目所在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本项目工艺危险等级符合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要求。(3)环境特点项目选址位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内,根据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风险控制距离,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后期亦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空气敏感点,以确保本项目的防护距离能够满足要求。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评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进行各专题分析,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最终形成环评文件。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第—阶段1、环境影响评价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二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阶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第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三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承担《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5年8月29日,建设单位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了首次公示,网址链接为:https://sthjj.tl.gov.cn/tlssthjj/hpgzcygs/pc/content/content_1961350718675542016.html。◆2025年8月~9月,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2025年9月,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2025年10月16日,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网络链接:https://sthjj.tl.gov.cn/tlssthjj/hpgzcygs/pc/content/content_1978724393204637696.html。◆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5年10月17日、10月20日在新安晚报上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2025年10月中旬,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送审稿定稿。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政策相符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2)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根据《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皖节能〔2022〕2号),本项目不属于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试行)中的“电石”,本项目不属于安徽省“两高”项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皖长江办〔2022〕10号)、《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2022〕73号)、《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促进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皖发改产业〔2024〕86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4〕36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铜政〔2025〕4号)等文件可知,项目建设符合要求。1.4.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本项目选址位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内,项目建设符合《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铜环函〔2022〕288号)要求,同时符合《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1.4.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建设不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所列的行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关注项目选址及距离长江岸线距离,分析项目选址的合理性。(2)关注项目废水、废气、固废的类别及产生排放情况,以及关注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3)关注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4)关注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物质、风险防范措施,关注项目环境风险是否可防控。1.6报告书的主要结论铜陵龙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选址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等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来看,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2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5年1月1日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施行;(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年2月1日起施行;(16)《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12月1日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17日施行;(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025年1月1日施行);(19)《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10月21日;(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54号《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2年5月17日;(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5〕17号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4月2日;(23)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环土壤〔2019〕25号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3月28日;(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31号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年5月28日;(2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5月3日发布,2018年8月1日起施行);(26)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27)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2019年1月1日施行;(2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62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2015年12月10日;(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3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6年10月26日;(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2)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年9月1日;(33)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4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年3月30日;(3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科财函〔2024〕27号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2024年1月18日;(35)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36)《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37)《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38)生态环境部环环评〔2021〕45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2021年5月30日;(39)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环评〔2020〕36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2020年12月31日;(40)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83号《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公告》,2017年12月28日;(41)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2019年1月23日;(42)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28号《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的公告》,2019年7月23日;(4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44)生态环境部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2021年10月25日施行;(45)原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6〕14号《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试行),2016年12月24日;(46)原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7〕84号《关于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2017年11月14日;(47)******国办发〔2022〕15号《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48)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令第28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49)生态环境部环环评〔2025〕28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2.1.2省级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1)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六号《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2)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13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年12月29日;(4)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6〕11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5)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函〔2018〕955号《关于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2018年7月23日;(6)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8〕51号《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7)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发〔2021〕40号《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8)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7〕166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2017年11月22日;(9)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18〕120号《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2018年6月27日;(10)中共安徽省委文件皖发〔2021〕19号《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2021年8月9日;(11)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3〕91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2013年10月18日;(1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1〕27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1年4月12日;(1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发〔2020〕73号《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2020年12月2日;(1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函〔2019〕1120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2020年12月25日;(15)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7〕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3月28日;(16)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发〔2021〕7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2021年1月30日;(17)安徽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皖长江办〔2022〕1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2022年6月13日;(18)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皖节能〔202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2022年6月21日;(19)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皖发改产业〔2024〕86号《关于印发促进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年2月21日。(20)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24〕3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年6月6日。2.1.3地市级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1)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21〕43号关于印发《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8月4日;(2)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铜政办〔2020〕18号《关于印发铜陵市2020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5月13日;(3)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19年3月26日;(4)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2025〕4号《关于印发铜陵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2025年2月5日。2.1.4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1)《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1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7)《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HJ105-2019);(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2.1.5项目相关文件(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3)项目可研等其他技术资料。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污染源分析,在对工程运营期环境影响初步识别的基础上,评价因子筛选见下表2.2-1。表2.2-1评价因子情况一览表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SO2、NO2、PM10、PM2.5、CO、O3、H2SH2S、NH3、臭气浓度/地表水pH、DO、COD、BOD5、石油类、氨氮、总磷、挥发酚、铬(六价)、粪大肠菌群、铜、镍、硒、锌、镉、砷、铅、汞、硫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氮、SS、高锰酸盐指数/COD、氨氮地下水水位、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甲烷、苯、甲苯耗氧量(CODMn)/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土壤环境建设用地45项基本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石油烃/2.2.2环境质量标准2.2.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类别为二类区,SO2、NO2、CO、O3、PM10、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H2S、NH3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表2.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依据二级标准单位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依据二级标准单位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SO2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年平均40NO2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24小时平均4mg/m3CO1小时平均10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O31小时平均200年平均70PM10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35PM2.524小时平均75H2S1小时平均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NH31小时平均2002.2.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区域地表水体长江(铜陵段)、小汊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表2.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污染物名称Ⅲ类依据1pH6~92DO≥53COD≤204BOD5≤45NH3-N≤1.06总磷≤0.27总氮≤1.08铜≤1.09挥发酚≤0.00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锌≤1.0(GB3838-2002)11镉≤0.00512硒≤0.0113铅≤0.0514汞≤0.000115砷≤0.0516高锰酸盐指数≤617硫化物≤0.218氟化物≤1序号污染物名称Ⅲ类依据19硫酸盐≤25020氯化物≤2502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22氰化物≤0.223硝酸盐≤1024石油类≤0.0525铬(六价)≤0.0526粪大肠菌群(个/L)≤20002.2.2.3地下水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表2.2-4地下水质量标准序号项目名称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1pH6.5~8.55.5≤pH<6.58.5pH<5.5或pH>92总硬度(以CaCO3计)≤150≤300≤450≤650>6503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4硫酸盐≤50≤150≤250≤350>3505氯化物≤50≤150≤250≤350>3506铁≤0.1≤0.2≤0.3≤2.0>2.07锰≤0.05≤0.05≤0.10≤1.50>1.508铜≤0.01≤0.05≤1.00≤1.50>1.509锌≤0.05≤0.5≤1.00≤5.00>5.0010铝≤0.01≤0.05≤0.20≤0.50>0.5011挥发性酚类≤0.001≤0.001≤0.002≤0.01>0.011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不得检出≤0.1≤0.3≤0.3>0.313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1.0≤2.0≤3.0≤10.0>10.014氨氮(以N计)≤0.02≤0.10≤0.50≤1.50>1.5015硫化物≤0.005≤0.01≤0.02≤0.10>0.1016钠≤100≤150≤200≤400>40017总大肠菌群(MPN/100mL)≤3.0≤3.0≤3.0≤100>10018菌落总数(CFU/mL)≤100≤100≤100≤1000>100019硝酸盐(以N计)≤2.0≤5.0≤20.0≤30.0>30.020亚硝酸盐(以N计)≤0.01≤0.10≤1.00≤4.80>4.8021氰化物≤0.001≤0.01≤0.05≤0.1>0.122氟化物≤1.0≤1.0≤1.0≤2.0>2.023碘化物≤0.04≤0.04≤0.08≤0.50>0.5024汞≤0.0001≤0.0001≤0.001≤0.002>0.00225砷≤0.001≤0.001≤0.01≤0.05>0.0526硒≤0.01≤0.01≤0.01≤0.1>0.1序号项目名称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27镉≤0.0001≤0.001≤0.005≤0.01>0.0128铬(六价)≤0.005≤0.01≤0.05≤0.10>0.1029铅≤0.005≤0.005≤0.01≤0.10>0.1030三氯甲烷(μg/L)≤0.5≤6≤60≤300>30031四氯化碳(μg/L)≤0.5≤0.5≤2.0≤50.0>50.032苯(μg/L)≤0.5≤1.0≤10.0≤120>12033甲苯(μg/L)≤0.5≤140≤700≤1400>14002.2.2.4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表2.2-5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标准类别昼间dB(A)夜间dB(A)环境噪声3类标准65552.2.2.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表2.2-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单位:mg/kg)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和无机物砷7440-38-22060120140镉7440-43-9206547172铬(六价)18540-29-93.05.73078铜7440-50-8200018000800036000铅7439-92-14008008002500汞7439-97-68383382镍7440-02-0150900600200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56-23-50.92.89369氯仿67-66-30.30.951010氯甲烷74-87-3123721120111,1-二氯乙烷75-34-33920100121,2-二氯乙烷107-06-20.525621131,1-二氯乙烯75-35-412664020014顺-1,2-二氯乙烯156-59-266596200200015反-1,2-二氯乙烯156-60-5105431163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二氯甲烷75-09-29461630020001,2-二氯丙烯78-87-5155471,1,1,2-四氯乙烷630-20-62.610261001,1,2,2-四氯乙烷79-34-51.66.81450四氯乙烯127-18-41153341831,1,1-三氯乙烷71-55-67018408408401,1,2-三氯乙烷79-00-50.62.8515三氯乙烯79-01-60.72.87201,2,3-三氯丙烷96-18-40.050.50.55氯乙烯75-01-40.120.431.24.3苯71-43-2141040氯苯108-90-76827020010001,2-二氯苯95-50-15605605605601,4-二氯苯106-46-75.62056200乙苯100-41-47.22872280苯乙烯100-42-51290129012901290甲苯108-88-3120012001200120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08-38-3、106-42-3163570500570邻二甲苯95-47-6222640640640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98-95-33476190760苯胺62-53-3922602116632-氯酚95-57-825022565004500苯并[a]蒽56-55-35.51555151苯并[a]芘50-32-80.551.55.515苯并[b]荧蒽205-99-25.51555151苯并[k]荧蒽207-08-9551515501500䓛218-01-94901293490012900二苯并[a,h]蒽53-70-30.551.55.515茚并[1,2,3-c,d]芘193-39-55.51555151萘91-20-32570255700石油烃类石油烃/8254500500090002.2.3污染物排放标准2.2.3.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总悬浮颗粒物(TSP),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浓度限值要求,详见下表。表2.2-7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μg/m3)达标判定依据执行标准TSP1000超标次数≤1次/日《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浓度限值500超标次数≤6次/日注:任一监测点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分钟的TSP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超标次数指一个日历日96个TSP15分钟浓度平均值超过监测点浓度限值的次数。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项目营运期H2S、NH3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2-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企业边界浓度限值1H2S5mg/m3车间排气筒0.03mg/m32NH310mg/m3车间排气筒0.3mg/m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表2中标准限值。表2.2-9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标准名称污染物单位标准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臭气浓度无量纲2015m排气筒臭气浓度无量纲20002.2.3.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焦炉煤气提纯制氢含油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工艺间接循环冷却排水、机封循环冷却水排水等。其中初期雨水、焦炉煤气预处理含油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机封循环冷却排水以及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隔油+均质调节+曝气氧化+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与纯水制备排水及工艺间接循环冷却排水一起接管至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小汊江排入长江(铜陵段)。表2.2-10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指标值表(单位:mg/L,pH无量纲)污染物接管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执行标准pH6~96~96~9COD450200200氨氮404040SS350100100石油类161BOD5180/180硫化物/11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表2.2-11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主要指标值表(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污染物GB18918-2002一级A标准1pH6~92COD503BOD5104SS105NH3-N5(8)6石油类1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2.3.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表2.2-12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评价标准昼间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排放限值70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65552.2.3.4固体废物贮存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暂存、控制。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3.1评价工作等级2.3.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等级的确定应关注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型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导则5.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2.3-1。表2.3-1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评价,Pmax≥10%二级评价,1%≤Pmax<10%三级评价,Pmax<1%本次评价估算模式计算参数选择见表2.3-2。将污染源参数带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AERSCREEN模式得到估算结果如表2.3-3所示。表2.3-2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城市①城市/农村选项人口数(城市选项时)130.1万最高环境温度/℃41.1最低环境温度/℃-7.7土地利用类型城市②参数取值区域湿度条件湿润③考虑地形■是□否是否考虑地形地形数据分辨率/m90m考虑岸线熏烟□是■否是否考虑岸线熏烟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注:①本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根据最新卫星影像图,项目所在地周边3km范围内属于城市建成(规划)区达到一半以上,因此选择城市;②土地利用类型取项目周边3km范围内占地面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确定;③潮湿气候划分根据中国干湿地区划分图进行确定,本项目所在地区为湿润区,参数选择湿润气候;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当建设项目处于大型水体(海或湖)岸边3km范围内时,应首先采用附录A估算模型判定是否会发生熏烟现象。本项目3km范围内无大型海或湖,不考虑熏烟现象。表2.3-3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污染源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μg/m3)最大落地浓度位置(m)评价标准(μg/m3)占标率(%)D10%(m)推荐评价等级DA001硫化氢0.3148175103.150二级DA002硫化氢0.5995775106.000二级DA003硫化氢0.0184975100.180三级DA004硫化氢0.0134975100.130三级DA005硫化氢0.0133175100.130三级1#车间硫化氢0.3044323103.040二级2#车间硫化氢0.5652124105.650二级污水处理站硫化氢0.3750117103.750二级氨0.187512000.090三级2#仓库及危废间硫化氢0.1875110101.880二级本项目产生最大落地浓度的污染源及污染因子为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1%≤Pmax=6.00%<10%。因此按照表2.3-1分级判据,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二级。同时根据“对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或以使用高污染燃料为主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本项目为化工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提高一级,最终判定为一级评价。2.3.1.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焦炉煤气提纯制氢含油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工艺间接循环冷却排水、机封循环冷却排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其中焦炉煤气提纯制氢含油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机封循环冷却排水、初期雨水及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隔油+均质调节+曝气氧化+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与纯水制备排水、工艺间接循环冷却排水一起接管至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小汊江排入长江(铜陵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规定,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确定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表2.3-4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判定依据评价等级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200且W<6000三级B间接排放/2.3.1.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本项目属于“L石化、化工—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对应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Ⅰ类。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及地下水评价等级按照表2.3-5~2.3-7判定。表2.3-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项目属性报告书报告表L石化、化工项目属于I类项目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I类Ⅲ类表2.3-6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一览表敏感程度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项目属性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表2.3-7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本项目选址位于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根据《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不存在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不存在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不存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民用井主要功能为洗衣、冲地用水);不存在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导则的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确定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2.3.1.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相关规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表2.3-8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评价等级,判定依据评价等级,判定依据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GB3096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一级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加时,按一级评价。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二级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达3dB(A)~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三级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2.3.1.5土壤评价工作等级(1)类别识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项目建成后不涉及土壤环境的盐化、酸化、碱化等,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制造业-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项目类别判定为Ⅰ类。表2.3-9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行业项目类别本项目类类别I类II类III类IV类别石油、化工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半导体材料、日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其他/本项目属于I类(2)评价工作分级本项目选址位于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6634.51m2,即约1.66hm2,占地规模为小型(≤5hm2)。厂区周边1000m范围内不存在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判定项本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对照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土壤评价等级为二级。表2.3-10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判别依据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敏感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表2.3-11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占地规模Ⅰ类Ⅱ类Ⅲ类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评价等级敏感程度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3.1.6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应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共同确定。①危险物质数量及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按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Q按下式进行计算: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具体判定结果见表2.3-12。表2.3-12危险物质Q值估算表位置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量qn/t临界量Q/tQ值液硫储罐硫63705-05-5144.1361014.41362#仓库硫63705-05-551105.12#危废暂存间硫63705-05-58100.8厂内焦炉煤气甲烷74-82-80.27100.027一氧化碳630-08-00.087.50.0111#生产车间硫化氢7783-06-40.492.50.1962#生产车间硫化氢7783-06-40.982.50.392废气处理措施硫化氢7783-06-40(在线实时处理)2.50项目Q值∑20.94注:(1)液硫储罐有效容积100m3,充填系数按0.8计,液硫密度按1.8017g/cm3计,因此液硫最大位置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量qn/t临界量Q/tQ值储存量:100*0.8*1.8017t=144.136t。(2)固体硫磺年用量1131t,按15天用量储存备用,因此最大储存量为1131/333*15t=51t。(3)含硫废渣暂存于2#危废暂存间,其暂存区域最大贮存量为8t。(4)焦炉煤气主要成分为氢气、甲烷、一氧化碳等,按甲烷最大百分比27%计,一氧化碳按8%计,因此厂内焦炉煤气甲烷最大存在量按物料平衡表中焦炉煤气每小时用量计,即1001.532*27%/1000t=0.27t;一氧化碳最大存在量按物料平衡表中焦炉煤气每小时用量计,即1001.532*8%/1000t=0.08t。(5)本次硫化氢最大存在量按物料平衡图中每小时生成量计。经计算,Q值为20.94,10≤Q<100。②行业与生产工艺(M)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过程风险防控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评估,将各项指标分值累加,确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生产工艺过程含有风险工艺和设备情况对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含有风险工艺和设备情况的评估按照工艺单元进行,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企业,对每套工艺单元分别评分并求和,将M划分为(1)M>20;(2)10<M≤20;(3)5<M≤10;(4)M=5,分别以M1、M2、M3、M4表示。表2.3-13行业及生产工艺(M)行业评估依据分值本项目情况本项目得分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10/套不涉及0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5/套不涉及0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等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5/套本项目1#~2#生产车间硫化氢合成(反应温度约为350~500℃)涉及高温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其中1#生产车间设置有合成塔A+合成塔B,2#生产车间设置有合成塔A+合成塔B,即按4套计;本项目设置1个罐区,均为常压储罐,其中1个液硫储罐温度为20行业评估依据分值本项目情况本项目得分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等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5/套120~150℃,1个49%液碱储罐温度为45~50℃,2个高纯硫化钠溶液储罐温度为65℃,1个硫化钠溶液储罐温度为25~30℃,均不涉及高温(≥300℃)高压(≥10.0MPa);因此按4套计。201、管道、港口/码头等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10不涉及/石油天然气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10//其他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5本项目设置2个危废暂存间5a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b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25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M分值为25,以M1表示。③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按照下表确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P),分别以P1、P2、P3、P4表示。表2.3-14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行业及生产工艺(M)M1M2M3M4Q≥100P1P1P2P310≤Q<100P1P2P3P41≤Q<10P2P3P4P4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为P1。(2)E的分级确定分析危险物质在事故情形下的环境影响途径,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对建设项目各要素环境敏感程度(E)等级进行判断。①大气环境表2.3-15大气环境敏感程度(E)分级分级,大气环境敏感性E1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5万分级,大气环境敏感性人,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200人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E2人,小于5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100人,小于200人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E3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100人本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周边5km范围内总人口数(合计为99653人)大于5万人;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机构,已建及在建企业职工总人数约为800人;区域无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根据上表可知,判断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E1。②地表水环境表2.3-16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分级,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Ⅱ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或以发生敏感F1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Ⅲ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或以发生事故时,较敏感F2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低敏感F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涉及小汊江、长江(铜陵段),水域环境功能为III类,因此本次敏感性定为F2。表2.3-17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分级分级,环境敏感目标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S1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S2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分级,环境敏感目标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S3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危险物质可能随水流进入小汊江后排入长江(铜陵段),影响长江水生生态环境,根据HJ169-2018附录D表D.4,判定区域地表水长江(铜陵段)环境敏感目标分级为S1。表2.3-18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地表水功能敏感性环境敏感目标F1F2F3S1E1E1E2S2E1E2E3S3E1E2E3结合上表,确定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1。③地下水环境表2.3-19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分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敏感G1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较敏感G2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G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调查评价区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无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根据调查可知,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村庄均已接通自来水,居民、工业无取用地下水,项目区地下水功能敏感区为G3。表2.3-20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D3,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2,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1,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根据渗水试验,本项目岩(土)层单层厚度Mb平均值1.1m>1.0m,该层渗透系数垂向渗透系数为3.4×10-5cm/s,即10-6cm/s<K<10-4cm/s。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表D.7,判断本项目地下水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D2。表2.3-2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包气带防污性能G1G2G3D1E1E2E3D2E1E2E3D3E1E2E3结合区域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可知,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判定为E3。(3)风险潜势初判结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划分依据,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Ⅳ+、地表水风险潜势为Ⅳ+、地下水风险潜势为Ⅲ。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结果见表2.3-22。表2.3-22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确定表类别环境敏感程度E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极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轻度危害P4环境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空气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环境轻度敏感区E3ⅢⅢⅡ地表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水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环境轻度敏感区E3ⅢⅢⅡ地下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水环境轻度敏感区E3ⅢⅢⅡ(4)评价等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下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表2.3-2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简单分析根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一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因此环境风险评价综合等级为一级。2.3.1.7生态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选址于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不属于生态敏感区,生态敏感程度为一般区域,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6634.51m2,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2.3.2评价重点本次评价重点包括: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等。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4.1评价范围根据各环境要素评价技术导则,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4-1。表2.4-1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一览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现状评价以厂址为中心区域,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现状评价区域地表水体长江(铜陵段)、小汊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满足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引用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状评价厂界噪声声环境影响分析厂界外200m现状评价采用自定义法,根据地下水流向、间或受断层破碎带或岩溶裂隙影响,以岩溶、裂隙为通道径流,向北偏西排泄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以建设项目为中心,边界为厂区北侧及西侧地表水体长江,东侧和南侧结合地形人为划定,以区内钻孔水头数据为基础,概化为定水头边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体,评价范围约15.2km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现状评价项目占地范围内和占地范围外200m范围内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简单分析项目厂址所占区域评价内容评价范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区为中心,半径5km的圆形区域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同地表水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同地下水评价范围2.4.2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选址位于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环境保护目标总体上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2和图2.4-1。表2.4-2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序号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距离/mxy大气环境1三联社区20472963居民610户/1525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NE32732新墩子16192557居民20户/50人NE28303铜陵市建安小学(溪潭校区)2281331学校师生420人NE22604溪潭花园2178125居民204户/510人E21285花语江南2186-709居民42户/105人SE22506湖滨花园1898-2103居民180户/450人SE26207铜陵市第四中学2127-2122学校师生1020人SE29358公园道壹号2160-2277居民336户/840人SE30729翠湖公寓1680-2443居民242户/605人SE286610毓秀湖畔天楹1933-2570居民256户/640人SE316511华源翠湖湾1835-2750居民360户/900人SE328312福瑞嘉园-480-2665居民824户/2060人SW269813梅塘新村-2120-2574居民1360户/3400人SW332214金昌小学-2109-2688学校师生400人SW335815西谷家村-20552429居民25户/100人NW298016吴家牌-11092269居民110户/265人NW2889环境要素序号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距离/mxy地表水1长江/大型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NW28002小汊江/中型河流N1550地下水以建设项目为中心,边界为厂区北侧及西侧地表水体长江,东侧和南侧结合地形人为划定,以区内钻孔水头数据为基础,概化为定水头边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体,评价范围约15.2km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声环境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功能区3类//土壤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筛选值//注:(1)以厂区西南角点为坐标原点(0,0),正E方向为X轴,正N方向为Y轴;(2)根据《铜陵经开化工园区(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已将新江花园改用于企业职工倒班宿舍等功能,不再作为居民聚集区;(3)铜陵淡水豚保护区位于本项目所在地上游,距离本项目西北侧厂界最近距离约3739m,且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间接排放,因此本次评价不涉及。图2.4-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图2.5相关规划及批复相符性分析2.5.1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2.5-1。表2.5-1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一览表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列。符合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第一批化工园区(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属于合规园区。根据《关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和横港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的函复》(铜发改长江函〔2025〕93号),本项目厂界与长江干支流岸线最近距离1042m,即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线最近距离约42m,不属于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详见图2.4-2本项目与长江干支流岸线相对位置图。符合3《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根据《关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和横港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的函复》(铜发改长江函〔2025〕93号),本项目厂界与长江干支流岸线最近距离1042m,即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线最近距离约42m,不属于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第一批化工园区(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属于合规园区。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属于“通知”中禁止的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亦不属于法律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划的项目。法规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之列。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对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4《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皖长江办〔2022〕10号)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根据《关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和横港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的函复》(铜发改长江函〔2025〕93号),本项目厂界与长江干支流岸线最近距离1042m,即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线最近距离约42m,不属于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第一批化工园区(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属于合规园区。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属于“通知”中禁止的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亦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5《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1)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在省政府确定的基地和专业化工园布局;引导现有化工企业搬迁至园区,重点推动不符合城市规划、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企业实施搬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第一批化工园区(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属于合规园区。符合(2)严格审核化工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或布局要求的建设,一律不得批准用地。根据《铜陵市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区发展定位为在已有的工程符合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塑料、精细磷(硫)化工、高档涂料等三大主要产业链基础上,重点规划新能源化工材料,基础和专用化学品,涂料、油墨和颜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本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区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符合园区准入条件。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家及开发区产业政策要求。(3)新建项目鼓励采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严禁使用各类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及信息化、自动化控制水平。本项目选用国内外先进设备与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中淘汰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本项目产品均可达到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设备自动化程度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符合6《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2022〕73号)一、严格项目准入管理(一)严格政策规划约束。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控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产能,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控制引进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非重大产业配套、产业链衔接或高新产品项目不再引进。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之列。本项目产品为高纯硫化钠,不属于剧毒化学品生产项目,不属于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过剩行业,不属于引进的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符合(二)严格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各级核准、备案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安徽省地**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有关规定做好化工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本项目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508-340760-04-01-825068)。符合(三)严格项目投资准入。新建化工项目应当符合当地化工园区投资准入门槛。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应增加安全、环保方面的投入,适当提高投资准入要求;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88%,符合铜陵经开化工园区投资准入门槛。符合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项目,可适当放宽,具体标准由各市自行制定。二、科学规划空间布局(一)严守规划分区管控。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内禁止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已经建设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限期迁出。对照《铜陵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文本》,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符合(二)严格岸线管理。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项目,停止建设,按要求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根据《关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和横港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的函复》(铜发改长江函〔2025〕93号),本项目厂界与长江干支流岸线最近距离1042m,即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长江一公里范围线最近距离约42m,不属于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为新建无机化工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符合(三)推进退城入园。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加快退城入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含中间产品)项目,以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液化烃类易燃易爆化学品为主要原料的化工生产项目,以及其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依法应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具体由所在设区市政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根据安全环保风险、综合效益、产业链配套等因素确定。本项目为新建生产高纯硫化钠的无机化工项目,主要原料为焦炉煤气、液硫、氢氧化钠溶液,选址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的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本项目属于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为主要原料的化工生产项目,对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淮北临涣等12个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公告》,铜陵经开化工园区属于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符合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依法应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的要求。符合三、加强安全环保准入管理(一)严格安全标准准入。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禁未批先建。禁止建设达不到安本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落后生产工艺。企业已委托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信等级:甲级;业务:石化、化工、医药,生态环境和环境工程)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全标准的落后生产工艺、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工艺设计的新(改、扩)建项目。化工项目利旧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新(改、扩)建精细化工项目,按规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禁止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严格限制4级的项目。本项目为新建,不涉及利旧设备的使用。企业正在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不涉及反应工艺危险度4级、5级的项目。根据项目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意见,本项目硫化钠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变压吸附制氢、硫化氢合成、硫氢化钠合成、硫化钠合成、结晶、离心等工序,上述合成反应工艺危险度评估等级均为1级,以上产品生产工艺经小试实验、中试验证,工艺安全可控。本项目所在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本项目工艺危险等级符合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要求,详见附件10。(二)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应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协调,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按有关规定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行业特别排放限值,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特征污染物的逸散与排放,无组织排放应达到相应标准,严禁生产废水直接外排,产生的生化污泥或盐泥等固体废物要按照废物属性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蒸发塘、晾晒池、氧化塘、暂存池等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对照《铜陵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文本》,本项目用地不涉及铜陵市生态红线范围,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和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禁止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经分析本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本项目废气及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接管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西部)专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新建化工项目应严格遵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同时要求企业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7《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严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禁止在淮河、巢湖流域新建化工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化工大中型项目;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项目,不得新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炼化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与“三线一单”成果相协调;在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严格执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化工项目。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及限制类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的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铜陵经开化工园区的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项目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分析本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根据项目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意见,本项目硫化钠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变压吸附制氢、硫化氢合成、硫氢化钠合成、硫化钠合成、结晶、离心等工序,上述合成反应工艺危险度评估等级均为1级,以上产品生产工艺经小试实验、中试验证,工艺安全可控。本项目所在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本项目工艺危险等级符合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要求,详见附件10。符合规范化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按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要求,淮河、巢湖流域新建大中型化工项目按照《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淮河巢湖流域重污染行业项目省级环保预审范围及内容的通知》(皖环发〔2013〕85号)有关规定,依法报我厅开展预审。未经预审的,各地不得受理。(2)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科学预测评价突然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受理;经论证,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相关建设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在淮河、巢湖流域新建大中型化工项目。(2)本次评价通过对项目最大可信事故判定,分析预测了事故发生状态下的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并提出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符合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8《促进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皖发改产业〔2024〕86号)三、严格入园项目准入6﹒支持化工园区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循环、安全可控的化工项目,重点聚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氢能以及医药等重点产业链需求,支持催化剂、特种聚酯、膜材料等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及关键单体原料产业化。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7﹒强化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按规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的项目应进入合规化工园区,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具体由所在设区市政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根据安全环保风险、综合效益、产业链配套等因素确定。2024年一季度前,各市要制定出台化工项目入园具体办法或目录,确保有据可依。各市应制定完善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完善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做到“凡新进必评估”。本项目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及限制类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化工园区的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铜陵经开化工园区的循环园绿色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根据项目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意见,本项目硫化钠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变压吸附制氢、硫化氢合成、硫氢化钠合成、硫化钠合成、结晶、离心等工序,上述合成反应工艺危险度评估等级均为1级,以上产品生产工艺经小试实验、中试验证,工艺安全可控。本项目所在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本项目工艺危险等级符合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要求,详见附件10。六、实施配套设施工程14.提升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等建设水平,雨水排放口须安装水流、水质在线监控,加强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防洪除涝设施等建设,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园区须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原则上所有园区入驻企业要建设初级雨水池、应急池和应急闸门。19.严格把好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项目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持续提升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行业特别排放限值。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从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配套新建初期雨水池、应急池和应急闸门;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本次要求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符合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头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20.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全面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推进含盐、含氟、含酸、高氨氮、难降解、含重金属等六类废水的深度治理,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9《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三条对列入本清单的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符合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4〕36号)(二)实施范围重点区域: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市。非重点区域: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属于非重点区域。符合(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实施“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部门联审,源头管控低水平项目上马。制定实施安徽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符合11《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清洁符合序号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铜政〔2025〕4号)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实施“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部门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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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高纯硫化钠 高纯硫化钠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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