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制品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惠山区)

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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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恺逾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6〕5012号 5012 恺逾华.doc
2026-3-1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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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数据局文件锡数环许〔2026〕5012号关于无锡市恺逾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锡市恺逾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批的由无锡市韵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无锡市恺逾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文件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惠数投备〔2025〕298号)和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使用清洁能源、无生产废水排放,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同意无锡市恺逾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30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园区漳兴路1-12号,租赁无锡杰凯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厂房2868.9平方米,建设橡胶制品制造项目,年产胶辊件10万件、橡胶件(拖带)5万件,密封件5万件、硅胶管3吨、硅胶条2吨。限按所报地点、内容、规模建设生产。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重点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出片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浴成型用水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与蒸汽间接加热产生的蒸汽冷凝水一并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本项目出片、挤出、热成型、水浴成型、烘道成型使用电加热,硫化使用蒸汽(由市政管道供应)间接加热和电加热,焊接委外加工。本项目使用的205型胶粘剂、238型胶粘剂VOCs含量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硅胶粘剂VOCs含量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相关限值要求。切割、磨加工、喷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涂胶、出片、硫化、热成型、挤出成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8、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三、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1、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生活污水水量≤319吨,COD≤0.096吨,SS≤0.048吨,氨氮≤0.0096吨,TN≤0.013吨,TP≤0.00032吨。蒸汽冷凝水水量≤80吨,COD≤0.0064吨,SS≤0.008吨。最终排放量:生活污水水量≤319吨,COD≤0.013吨,SS≤0.0032吨,氨氮≤0.00096吨,TN≤0.0032吨,TP≤0.000096吨。蒸汽冷凝水水量≤80吨,COD≤0.0032吨,SS≤0.0008吨。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1131吨(其中二甲苯≤0.0115吨、乙苯≤0.0014吨),颗粒物≤0.0079吨。3、固体废物:零排放。四、建设单位应自觉遵守《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填报排污登记表或者变更排污许可证。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仅从环保角度作出,其他要求请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批。如项目实际情况与申报内容不符,此批复无效。(项目代码:2505-320206-89-05-630755)无锡市数据局2026年3月13日抄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数据局办公室2026年3月13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橡胶制品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