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我单位《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品卓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品卓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4336㎡,总建筑面积4336㎡,年产木质家具26130套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1:
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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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品卓木质家具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品卓木质家具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603-350603-04-01-98541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地理坐标(E:117度43分25.019秒,N:24度30分46.93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中的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6]E020136号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0.0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433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开展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无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无需开展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无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无需开展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无需开展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线,不属于新增河道取水项目,因此无需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无需开展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项目,因此无需开展海洋专项评价。无需开展综上分析,本项目无需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调整)》审批机关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文号漳龙政[2009]8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文件名称《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文号闽环保评[2011]4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系租用漳州佳伟食品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2)进行生产。漳州佳伟食品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文号:闽(2022)龙文区不动产权第0006506号(见附件5),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二、与《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内,根据《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外向型和具有漳州传统优势的轻加工工业区,包括电子、光学、机电、精密机械、生物制药、食品、饮料、家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具、印刷等产业。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在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允许发展产业范围内,符合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木质家具26130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用地文件(附件5),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该区域的用地规划。(2)环境功能相容性分析该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批复”及漳政综〔2020〕1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漳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纳污水体为九龙江西溪,属于Ⅲ类水域;所在地属于3类噪声功能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2)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北侧及西侧均为闲置厂房,东侧为漳州市伟美塑胶有限公司,南侧为洋航云仓,西侧隔130m为塘边村。项目建成运行后所需水、电等能源均由市政供水、供电管网供给,能源充足。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声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其他符合性分析由此可见,项目的选址符合龙文区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2905.4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2.52%;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086.65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总选划面积的41.79%。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3.9%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市年平均PM2.5浓度不高于26μg/m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3%。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项目3类区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项目用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相关单位供应,且整体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漳环综[2025]5号)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1,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见附件8。表1-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部分摘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项目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左列项目。符合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左列项目。符合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煤电项目。符合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氟化工产业。符合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水环境质量达标区域内。符合6.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推进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升级改造、环境风险企业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大气重污染企业。符合7.新建、扩建的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1]的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布局应符合《福建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要求。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闽江中上游地区、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晋江流域上游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符合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乙烯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含VOCs)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同时满足《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的要求。涉及新增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削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重点行业[2]建设项目要符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文件要求。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符合2.新改扩建钢铁、火电项目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有色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对照超低排放、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应按“闽环规〔2023〕2号”文件的时限要求分步推进,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2][4]。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水泥及有色金属项目。符合3.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排入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混合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尾水排入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尾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符合4.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符合5.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石化、涂料、纺符合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项目不属于高能源消耗企业。符合2.强化产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效用指标的刚性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指标要求。符合3.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项目不属于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行业,不使用锅炉进行生产。符合4.落实“闽环规〔2023〕1号”文件要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项目不使用锅炉进行生产。符合5.落实“闽环保大气〔2023〕5号”文件要求,按照“提气、转电、控煤”的发展思路,推动陶瓷行业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实现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项目不属于陶瓷行业。符合漳州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古雷石化基地外,漳州其余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石化项目。符合2.钢铁行业仅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浦南工业园进行产业延伸,严控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钢铁项目。符合2.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禁止新建、扩建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流域一重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也不属于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符合山范围内新增矿山开采项目,其他流域均需注重工业企业新增源准入管控,禁止新建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项目。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以及矿上开采及水电站项目。3.除电镀集控区外,禁止新建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或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工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需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规划环评中明确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的园区除外。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电镀项目。符合4.单元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修正本)、《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等相关文件要救济进行严格管理。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有色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水泥项目应如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现有及新建钢铁、火电项目均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水泥、有色项目。符合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行VOCs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总量控制。符合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1.园区规划发展产业为:电子、光学、机电、精密机械、食品、饮料(限制白酒制造)、家具、印刷业和生物制药。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属于园区规划发展产业。符合2.禁止新建、扩建化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仅需编制报告表的项目除外)的项目。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3.禁止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工艺;禁止新上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需废水零排放。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电镀行业以及不属于排放重金属符合和持久性污染物企业。4.食品行业禁止引入植物油、制糖加工、屠宰等废水中动植物油、有机物及氨氮浓度高,处理难度较大的行业。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食品行业。符合5.印刷行业禁止发展使用感光定影液、胶片等生产过程的印刷。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不属于印刷行业。符合6.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应设置空间隔离带,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距离最近敏感点130m,有一定的空间隔离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项目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VOCs废气实行倍量替代。符合2.建立区域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治理技术改造,对于生产设备配套、水性原辅材料供应逐步成熟的印刷、表面涂装企业等,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涉VOCs产生工序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需配套RCO、RTO等高效VOCs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有机废气处理效率高效。项目有机废气经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符合3.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所在的污水处理厂为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符合4.推进园区内现有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项目不属于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水污染重点行业。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对单元内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均规范存放,贮存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对土壤污染影响较小;本项目应急预案待建成后进行编制。符合2.规范配套应急池,建设企业、污水处理站和周边水系三级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确保有效拦截、降污和导流,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其应急池已在规划建设范围内。符合资源开发效率1.推进园区内实施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率。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供热管线覆盖后逐步关停。项目能源来源为电能,不使用其他能源。符合2.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2.1项目概况2.1.1项目由来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建设品卓木质家具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见附件1)。项目租赁漳州佳伟食品有限公司厂房进行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租赁合同见附件2),租赁厂房面积4336㎡,总建筑面积4336㎡,生产规模为年产木质家具26130套(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规定,本项目需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具体见表2-1。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4)。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经资料收集与调研后,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内容环评类别报告书报表登记表项目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品卓木质家具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品卓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总投资:400万元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336㎡,总建筑面积4336㎡生产规模:年产木质家具26130套职工定员:27人,均不住厂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20天,每日1班,夜间不生产,每天工作8小时,合计年运行时间2560h2.2建设内容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2。表2-2项目工程组成工程类别组成迁建工程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336㎡,主要为开料区、封边区、钻孔区、擦板区、组装区、包装区及办公室公用工程供电区域电网供应供水自来水管网供给环保工程开料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钻孔粉尘封边粉尘过胶、冷压、封边有机废气集气罩+RCO装置+15m排气筒(DA00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等固体废物配备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桶配备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所(面积20㎡),位于厂房南侧危险废物配备建设危废储存仓库(面积6㎡),位于厂房南侧2.3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1)主要产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生产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2-3,热熔胶成分报告见附件6,白乳胶成分报告见附件7。根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其他类型项目VOC含量应低于50g/L,本项目所使用的白乳胶密度为1000kg/m3,根据换算可得白乳胶密度为1000g/L,计算过程为,项目使用的白乳胶挥发性物质占比为4%,则白乳胶的VOCs含量为40g/L;另外,根据热熔胶成分报告可知,其成分主要为EVA共聚物及氢化树脂,无挥发性物质占比,因此热熔胶挥发性物质含量参考《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王滨生著),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为20.4g/L。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及白乳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属于低VOCs原料。本项目主要生产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2-3。表2-3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一览表类别名称单位项目产量/用量最大存在量储存场所主要产品木质家具床头柜套/a2000050套成品库浴室柜套/a185050套厨房置物架套/a428050套原辅材料中纤板m³/a120001000m³原料区封边条m/a600万1000m热熔胶t/a42t白乳胶t/a52t能源消耗水t/a432//电kWh/a60万//(2)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详见表2-4。表2-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项目数量(台)1推台锯KS-832DT12雕刻机KN-2409GL13六面钻T-E9-S24封边机KD-868HA65开料机LX-K616冷压机YJ985-A型47擦板线/18涂胶机YE329排钻机Z5BL22.4配套工程(1)给水工程自来水管网供给。(2)排水工程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度,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汇入市政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职工定员27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那么生活用水量为1.35m³/d。年工作天数为320天,则生活用水量432m³/a。生活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345.6m³/a。项目水量平衡图如下图所示:损耗86.4新鲜水432345.6三级化345.6生活用水粪池污水处理厂图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a(3)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电,项目耗电约60万kWh/a。2.5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北侧为冷压、涂胶区,西侧为开料区,中部为封边区及半成品堆放区,南侧为原料区及仓库,东侧为钻孔区,项目生产车间布局按照生产工艺、消防需求、安全生产等原则设定,整体布局紧凑,功能区布局明确,便于工艺流程的进行,使物流通畅,厂房内留出必要的间距和通道,符合防火、卫生、安全要求(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5)。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6工艺流程拟建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板材白乳胶热熔胶封边条包装组装图2-2空心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废气废气、固废废气、固废废气、固废废气固废擦板开料过胶冷压封边钻孔废气废气、固废废气固废擦板板材开料封边钻孔热熔胶封边条包装组装图2-2实心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2.7主要工艺说明(1)空心板生产工艺①开料:利用开料机、推台锯将板材进行切割成一定的规格,此过程将产生粉尘;②过胶:使用白乳胶在涂胶机作用下进行过胶,此过程将产生有机废气;③冷压:利用冷压机进行冷压,此过程将产生有机废气;④封边:利用热熔胶及封边条在封边机的作用下对切割好的板材边缘进行封闭,此过程将产生粉尘及有机废气;⑤钻孔:利用六面钻、排钻机等进行钻孔,此过程将产生粉尘;⑥擦板:钻孔之后对家具表面进行清洁,利用干净抹布进行擦拭,此过程将产生废抹布;⑦组装:擦板之后对各板材进行组装;⑦包装:进入包装流水线后即为成品出售。(2)实心板生产工艺①开料:利用开料机、推台锯将板材进行切割成一定的规格,此过程将产生粉尘;②封边:利用热熔胶及封边条在封边机的作用下对切割好的板材边缘进行封闭,此过程将产生粉尘及有机废气;③钻孔:利用六面钻、排钻机等进行钻孔,此过程将产生粉尘;④擦板:钻孔之后对家具表面进行清洁,利用干净抹布进行擦拭,此过程将产生废抹布;⑤组装:擦板之后对各板材进行组装;⑥包装:进入包装流水线后即为成品出售。2.8主要产污环节表2-5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类别污染源污染工序污染因子治理措施废气开料、钻孔、封边开料、钻孔、封边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过胶、冷压、封边过胶、冷压、封边非甲烷总烃集气罩+RCO装置+15m排气筒(DA002)废水生活过程职工生活生活污水(SS、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噪声生产过程机加工等设备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等固废生产过程机加工边角料出售给物资单位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出售给物资单位擦板废擦拭布委托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气处理废活性炭设备维修废润滑油生活过程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序号县(区)综合指数达标天数比例(%)SO2NO2PM1oPM2.5CO95per0-8h90per首要污染物1芗城区龙文区2.77|97.30.0050.0180.0370.02210.80.140臭氧22.92|95.50.005|0.0200.0420.02410.60.144臭氧龙海区2.3198.410.006|0.0140.0290.01610.70.130臭氧4长泰区2.1599.20.0030.0140.0280.0160.60.119臭氧5漳浦县2.1198.40.00410.0130.0320.01310.410.126臭氧6云霄县2.11199.510.0070.01010.0260.01510.710.121臭氧7诏安县2.19199.50.0060.0110.0300.01610.610.123臭氧18东山县2.21|98.110.00510.01110.03010.0160.50.134臭氧9平和县2.15198.910.00310.01710.02510.01510.710.114臭氧10南靖县2.0399.210.00610.00910.0270.01410.70.118臭氧11华安县1.84|97.80.0050.0100.0230.0120.6|0.111臭氧备注:综合指数为无量纲,其他浓度单位均为mg/m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①基本污染物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发布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和1-12月各县(区)及开发区(投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中的监测结果,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下图)表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图3-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②特征污染物为了解本项目特征污染物TSP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收集了福建闽晋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浦口村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检测,监测时间:2023年9月14日-16日,监测地点:浦口村,本项目距离引用报告的监测点2400m,监测结果下表,检测结果详见表3-1。表3-1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一览表污染物检测时间监测浓度评价标准最大占标达标mg/m³mg/³率%情况监测点位浦口村TSP2023.9.140.1580.30.527达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2023.9.150.1710.5702023.9.160.1660.553委会科P十所小龙大道TS阳区居医31S:元同岩景区做店店3工L图3-1与引用监测点位关系图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TSP(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③其他废气污染源因子不检测的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网(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标准》(GBZ1-2010)、《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污染物,因此,不进行现状检测评价。(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5年6月5日公布的漳州市2024年环境质量状况统计公报,全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良,49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比例为98.0%,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71.4%,同比提升38.7个百分点。1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为优。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所有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到或者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由此可见九龙江西溪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水质质量可达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项目周边均为厂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130米的塘边村,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4)生态现状根据调查,项目用地周边为其他企业及居住用地等,项目评价区域主要植被为草坪、行道树等景观树种;主要动物为常见的蛙类、鸟类和昆虫类等,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物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调查区域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因此,本环评不对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5)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塘边路3号,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相对不敏感,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评价不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6)电磁辐射质量现状项目属于木质家具生产,不产生电磁辐射,因此,项目不对电磁辐射现状进行评价。环境保护目标3.2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要求以及对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本项目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表3-2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序号保护对像保护要求名称相对方位及距离目标规模大环境(500m)1檀林村西侧/330m165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2塘边村东侧/130m830人3梧桥村北侧/440m965人4阳光美地小区东北侧/330m2050人声环境无水环境地表水九龙江西溪南侧/22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废水在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的接纳范围内,项目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废水经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排放标准见下表。表3-3项目污水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执行标准三级标准pH(无量纲)《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6~9悬浮物(SS)400mg/LBOD5300mg/L化学需氧量(CODCr)500mg/L氨氮(NH3-N)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标准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pH(无量纲)《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6~9悬浮物(SS)1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mg/L化学需氧量(CODCr)50mg/L氨氮(NH3-N)5mg/L总磷0.5mg/L总氮15mg/L(2)废气排放标准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3-4;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及表3表4排放限值,见表3-5;厂界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相关浓度限值,见表3-6。表3-4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表3-5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50152.9周界外浓度最高点2.0厂区内监控点浓度8.0表3-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GB37822-2019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3-7。表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名称项目标准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总量控制指标3.4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福建省《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21号)等文件要求,现阶段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治理,以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为标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总量控制因子有COD、氨氮、挥发性有机物。(1)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见表3-8:表3-8总量控制一览表控制类别项目排放量(t/a)总量控制(t/a)0.0346/污染物名称废水废水量COD0.0173/氨氮0.0017/0.0803废气非甲烷总烃0.0803颗粒物0.41760.4176①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表3-8可知,项目废水排放量为345.6t/a、COD控制指标为0.0173t/a、NH3-N控制指标为0.0017t/a,项目生活污水指标已纳入②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表3-8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居民生活用水中,无需申请总量。0.0803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施工期不需要进行装修,主要进行机台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时会产生噪声,安装设备时噪声源强较小,设备的安装时间短,且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1废气4.1.1.1污染源强项目废气主要为过胶废气、封边废气、冷压废气、机加工粉尘。(1)机加工粉尘①开料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开料过程中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50g/m³-原料,项目板材年用量12000m³,则开料粉尘产生量约为1.80t/a。②钻孔粉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木质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钻孔过程中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045kg/m³-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年产木质家具26130套,由于项目板材年用量12000m³,因此,本项目产品产量按年产木质家具12000m³进行计算,则钻孔粉尘产生量为0.54t/a。③封边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及《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木质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由于封边过程无相关污染源强,因此参照钻孔过程中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045kg/m³-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年产木质家具26130套,由于项目板材年用量12000m³,因此,本项目产品产量按年产木质家具12000m³进行计算,则封边粉尘产生量为0.54t/a。综上,项目粉尘产生量为2.88t/a。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风机风量为5000m3/h,集气效率约95%,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则粉尘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为0.2736t/a,排放速率为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0.11kg/h,排放浓度为21.38mg/m3;其余未收集的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440t/a,排放速率为0.06kg/h。表4-1机加工粉尘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放方式污染物类别产生情况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有组织颗粒物2.73601.07213.750.27360.1121.38无组织0.14400.06/0.14400.06/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过胶废气、封边废气、冷压废气①封边废气项目在封边过程中使用热熔胶,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热熔胶使用量为4t,根据热熔胶成分报告可知(见附件6),其密度为1.605g/cm3,折合计算为2492.21L(4×106÷1.605÷1000=2492.21L),其挥发量参考《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王滨生、孙立德、施晓蕾、张建平著,2008年6月),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20.4g/L,即项目热熔胶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约为0.0508t/a。②过胶废气项目白乳胶挥发性有机物成分占比为4%,本项目白乳胶用量为5t/a,则过胶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2t/a。③冷压废气根据工艺流程可知,冷压工序在过胶工序后,冷压为常温冷压,由于过胶后原料板上白乳胶未完全硬化,因此冷压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白乳胶的挥发性物质挥发出来的气体,该股废气已在过胶废气中体现,冷压工序废气不再重复计算。综上,项目生产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2508t/a。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RCO装置收集治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采用密闭式正压吸附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风机风量为5000m³/h,末端治理技术为RCO装置吸附效率为85%,则经治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0301t/a,排放速率为0.01kg/h,排放浓度为2.35mg/m³;无组织排放量为0.0502t/a,排放速率为0.02kg/h。表4-2有机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放方式污染物类别产生情况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20060.0815.670.03010.012.35无组织0.05020.02/0.05020.02/表4-3废气污染排放源汇总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处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性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³)排放口排放口名称排放口坐标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机加工(开料、钻孔、封边)颗粒物0.20060.0815.67有组织布袋除尘器90是0.27360.1121.38DA001粉尘废气排放口117.723836°E24.512751°N150.330过胶、封边、冷压非甲烷总烃0.20060.0834.53有组织RCO装置85是0.03010.012.35DA002有机废气排放口117.723589°E24.512654°N150.440厂区无组织颗粒物0.14400.06/无组织///0.14400.06///////非甲烷总烃0.05020.02/无组织///0.05020.02///////4.1.1.2废气影响分析(1)机加工粉尘开料、钻孔、封边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经治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2736t/a,排放速率为0.11kg/h,排放浓度为21.3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过胶废气、封边废气、冷压废气项目过胶废气、封边废气、冷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RCO装置收集治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经治理后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0301t/a,排放速率为0.01kg/h,排放浓度为2.35mg/m³,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3)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房建筑物高度为10m,排气筒距离屋顶5m,则排气筒高度为15m,厂房周边200m范围内的建筑最高为10m,根据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必须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因此项目排气筒高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且产生的废气经相应的设施进行处理,因此其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4)结论经上述分析,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TSP排放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1.1.3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及可行性(1)机加工粉尘开料、钻孔、封边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布袋除尘器:当含尘气体从布袋除尘器入口进入后,由导流管进入各单元室,在导流装置的作用下,大颗粒粉尘分离后直接落入灰斗,其余粉尘随气流均匀进入各仓室过滤区中的滤袋,当含尘气体穿过滤袋时,粉尘即被吸附在滤袋上,而被净化的气体从滤袋内排除。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HJ1027-2019)表6中给出的废气治理可行性技术,本项目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治理废气为可行技术。(2)过胶废气、封边废气、冷压废气项目过胶废气、封边废气、冷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RCO装置收集治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RCO装置工作原理:催化净化是典型的气固相催化反应,其实质是活性氧参与的深度氧化作用。在催化净化过程中,催化剂的作用是降低活化能,同时催化剂表面具有吸附作用,使反应物分子富集于表面提高了反应速率,加快了反应的进行;借助催化剂可使有机废气在较低的起燃温度条件下,发生无焰燃烧,并氧化分解为CO2和H2O,同时放出大量热能,从而达到去除废气中的有害物的方法。在将废气进行催化净化的过程中,废气经管道由风机送入热交换器,将废气加热到催化燃烧所需要的起始温度。经过预热的废气,通过催化剂层使之燃烧。由于催化剂的作用,催化燃烧法废气燃烧的起始温度约为250~300摄氏度,大大低于直接燃烧法的燃烧温度650~800摄氏度,高温气体再次进入热交换器,经换热冷却,最终以较低的温度经风机排入大气。其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1。图4-1RCO系统处理工艺流程图根据《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0-2021)“6污染治理技术”章节中给出的废气治理可行性技术,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RCO装置治理废气为可行技术。4.1.1.4非正常情况分析DA001~DA002排气筒非正常排放:当项目废气设施发生破损时,项目废气直接经排气筒排出,DA001~DA002排气筒非正常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4非正常情况排放一览表排气筒编号污染物排放情况频次(次/a)排放浓度(mg/m3)持续时间(h/次)排放量(kg/h)措施DA001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213.7511.07停止生产,更换检修布袋除尘器DA002非甲烷总烃RCO装置发生破损115.6710.08停止生产,更换检修RCO装置4.1.1.5污染源监测计划表4-5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监测频率DA001排气筒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次/年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1次/年厂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次/半年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排放限值1次/半年厂界内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排放限值1次/季度4.1.2废水4.1.2.1污染源强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职工定员27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那么生活用水量为1.35m³/d。年工作天数为320天,则生活用水量432m³/a。生活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345.6m³/a。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东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福建农村生活污水水质的调查结果,COD浓度范围为100~200mg/L;SS浓度范围为100~200mg/L;氨氮浓度范围为20~30mg/L;BOD5浓度范围为70~300mg/L;总磷浓度范围为2~4mg/L;总氮浓度范围为25~60mg/L。本项目取COD:150mg/L、BOD5:108mg/L、氨氮:22mg/L、SS:140mg/L、总磷:4mg/L、总氮:60mg/L。参考环评手册中《常用污水处理设备去除率》,三级化粪池对污水的处理效率一般为COD:15%、SS:30%、氨氮:3%、BOD5:9%、总磷:10%、总氮:3%,则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大体为COD:127.5mg/L、SS:98mg/L、BOD5:98mg/L、氨氮:21mg/L、总磷:3.6mg/L、总氮:58.2mg/L,外排水质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4-6。表4-6项目生活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污水量(m³/a)COD浓度(mg/L)150127.5345.6总量(t/a)0.05180.0441BOD5浓度(mg/L)10898总量(t/a)0.03730.0339NH3-N浓度(mg/L)2221总量(t/a)0.00760.0073SS浓度(mg/L)14098总量(t/a)0.04840.0339总磷浓度(mg/L)43.6总量(t/a)0.00140.0012总氮浓度(mg/L)6058.2总量(t/a)0.02070.02014.1.2.2影响分析(1)项目废水排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再进入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以及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2)项目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分析①东墩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及服务范围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选址位于漳州市龙文区蔡坂村东墩自然村。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近占地面积114亩,污水处理能力一期13.0万t/d,二期13万t/d(分A、B区建设),总规模40万t/d。服务范围包括芗城区三湘江以东区域以及龙文区(含龙文开发区、蓝田开发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A-A-O+膜处理工艺方案,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表一中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九十九湾,最终进入九龙江西溪。②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及处理程度根据据东墩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及处理程度见表4-7。表4-7设计进、出口水质指标及处理程度一览表单位:mg/L项目CODcrBOD5SSNH3-NTP进水水质460250400356.0出水水质≤50≤10≤10≤5≤0.5③处理工艺流程根据《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及批复,考虑进水中工业废水占40%,且充分考虑了入网水质的冲击负荷。污水处理厂要求的出水水质标准很高。采用占地小、工艺流程短、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脱氮除磷效果好的A2/O+膜处理工艺作为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处理方案,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2。图4-2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东墩污水处理厂位于漳州市龙文区蔡坂村东墩自然村,总建设用地114亩,目前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3万t/d)于2015年12月份完成试通水运行,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二期工程(13万t/d,分A、B两区建设),A区于2020年8月正式通水运行,处理能力6.5万t/d。目前现状实际处理量约19.5万t/d,剩余处理量约7万t/d,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足现阶段的处理需求。本项目总工程11粗细格纡紫格栅水高好栅厌维外及解效氧原污水及沉转线出水琚酸沉→→进池盘清气化淀至九十九湾水沉滤毒池池泵砂池池房池污泥污泥污泥浆房污泥储浓泥缩池脱水机房剩余污泥污泥回流100%废水量只占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水量的0.002%,能够接纳本项目污水,不会对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4.1.2.3废水污染治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三级化粪池:三级化粪池是一种兼有沉淀污水中的悬浮物质和使粪便污泥进行厌氧消化作用的腐化沉淀池。其特点是构造简单、维护管理方便,是处理少量粪便污水的常用构筑物。三级化粪池的第一室为总容积的二分之一,其余两室均为四分之一。在化粪池的进口应设置导流装置,室与室之间和化粪池出口处应设置拦截污泥浮渣的措施,每室的上方应有通气孔洞。当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时,固体杂质借助重力作用沉淀下来,在适当的环境下,由于厌氧微生物的作用,沉淀污泥进行厌氧发酵,污水和污泥中的部分有机物被分解,并产生甲烷气、硫化氢气和二氧化碳气。由于化粪池中的水流速度很小,所以污水中的悬浮物的沉淀效果较高,污泥在池内进行厌气分解的结果,使其体积也显著缩减。4.1.2.4监测要求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已纳入居民生活用水中,无需进行自行监测。4.1.3噪声4.1.3.1污染源强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厂房内各类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类比同类设备,噪声源声级为70~85dB(A)。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8。表4-8项目噪声源强一览表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采取措施后空间相对位置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贡献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推台锯80减振、消声65531.218812828.827.639.339.5昼间1010101018.817.629.329.51雕刻机8065831.21211141635.140.930.328.01010101025.130.920.318.01六面钻8065631.2101272037.245.728.331.01010101027.235.718.321.01封边机8065441.215961124.231.115.018.01010101014.221.15.08.01开料机8065741.213891335.450.337.722.71010101025.440.327.712.71冷压机8065651.218812828.827.639.339.51010101018.817.629.329.51擦板线8065931.21211141635.140.930.328.01010101025.130.920.318.01涂胶机8065531.2101272037.245.728.331.01010101027.235.718.321.01排钻机8065641.215961124.231.115.018.01010101014.221.15.08.014.1.3.2噪声达标情况(1)噪声点源距离衰减公式根据工业噪声源的特点,本次评价采用无指向性点源的集几何可近似认为是半发散衰减公式进行预测:rLArLAr020lgLAr0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A——因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dB。(2)多声源叠加公式NLeq10lg101.0LA,ii1式中:Leq——预测点的总声压级,dB(A);LA,i——第i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影响值,dB(A);N——声源个数。(3)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量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量取决于墙体、门窗所占面积及其透声系数。根据经验和计算,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量一般为15.0dB(A)。本项目为单班制,夜间不生产,则夜间对周边声环境没有影响。采用上述预测模式计算厂界处的噪声排放声级及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9。表4-9噪声影响范围计算结果表预测方位距离厂界距离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预测值标准限值达标情况XYZ昼间东251087昼间62.365达标南22-5812昼间59.465达标西17-786昼间60.865达标北19-1385昼间62.265达标由上表可知,通过采取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1.3.3监测计划表4-10噪声监测计划监测频率厂界东南《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次/季度Leq(A)4.1.4固体废物4.1.4.1污染源强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擦拭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①边角料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边角料产生量为2.5t/a,类别为SW17,代码为900-004-S17,集中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②收集的粉尘根据4.1.1章节计算可知,项目收集的粉尘量为2.4624t/a,类别为SW17,代码为900-004-S17,集中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2)危险废物①废活性碳RCO装置中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采用活性炭再生装置脱附再生,活性炭通常情况下8000小时需要更换,以维持活性炭的吸附效果。项目年运行2560小时,为确保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正常稳定运行,一年更换一次活性炭,一次更换为8.2立方米活性炭(约2.4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危废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②废擦拭布项目废擦拭布产生量为0.2t/a,其类别为HW49,代码900-041-49,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③废润滑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1t/a,危废类别HW08,代码900-214-08。(3)生活垃圾项目职工定员27人,均不住厂,不住厂人员垃圾产生量为0.5kg/人·d,则生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西北侧(GB12348-2008)的3类标准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3.5kg/d(即4.32t/a),类别为SW61,代码900-002-S6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表4-11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类别产生环节固废名称主要物质成分形态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产生量t/a危险特性储存方式处置方式危险废物活性炭处理设施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在活性炭上的废气固态HW49900-039-492.48T桶装委托危废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油类物质液态HW08900-214-080.1T,I桶装擦拭废擦拭布有机溶剂固态HW49900-041-490.2T/In袋装一般固废生产过程废边角料废边角料固态SW17900-004-S172.5/袋装物资公司回收废气治理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粉尘固态SW17900-004-S172.4624/袋装/生产车间生活活动生活垃圾塑料袋、果皮等固态SW61900-002-S614.32/袋装环卫部门处理4.1.4.2管理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强调采用分类收集,即各种垃圾按不同性质,分别收集处置。(1)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极易腐败发臭,必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或处理。可在厂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设置一些垃圾收集桶。厂区应配备专职的清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负责清扫厂区,维持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边角料及收集的粉尘由物资公司回收,正常运营工况下,排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避免了对项目场地及附近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表4-12建设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贮存场所名称固废名称类别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一般固废间废边角料SW17900-004-S17车间南侧20m2整齐堆放40t<半年收集的粉尘SW17900-004-S17(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于危废间内暂存,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暂存、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围堰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下表。表4-1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贮存场所名称固废名称类别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危废间废活性炭HW49900-039-49车间南侧6m2整齐堆放10t<半年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废擦拭布HW49900-041-49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场所地板应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志牌。此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管理: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要求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2.项目产生的各项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3.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4.贮存区地面铺设20cm厚水泥,表面并铺设三层环氧树脂防腐层,四周用围墙及屋顶隔离,防止雨水流入;贮存区外四周设雨水沟,防止雨水流入;设置门锁,平时均上锁,以免闲杂人等进入;区内设置紧急照明系统,坚持警报系统,及灭火器。5.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6.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厂区内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必须做好该堆放场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对危险废物实行应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加强废物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且应当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证运输安全,防止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综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以妥善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1.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1)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厂区地面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贮存场所及生产设施基本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途径。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污水处理设区域、一般固废库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综上,项目经采取上述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表4-14分区防渗情况一览表项目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生产设施√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2)防治措施①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建设导流沟装置,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时四处扩散,并可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②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如遇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停产检修;③若发生危险废物泄漏等,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厂址周边地下水、土壤等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厂址周边污染变化趋势。④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收集治理,加强厂区的安全防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⑤项目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1.6环境风险4.1.6.1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相关规定,风险调查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收集危险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基础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规定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表中涉及的物质,项目危险物质储存量见表4-15。表4-15本项目危险物质一览表名称风险物质储存量(t)临界量(t)废润滑油油类物质0.125004.1.6.2风险潜势初判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企业只涉及一种风险物质时,该物质的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当企业存在多种化学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风险物质的存在量,t;Q1,Q2,...,Qn——每种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项目厂区内原辅材料的储存情况见表4-16。表4-16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一览表风险物质最大储存量(t)临界量(t)存储位置Q值废润滑油0.12500化学品仓0.00004合计0.00004因此,项目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4.1.6.3评价等级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不定等级,仅根据“导则”附录A开展简单分析。4.1.6.4防范措施(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严禁烟火、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配备相应的堵漏材料(砂袋、吸油毡等)。②危险物质风险防范措施为保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使其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要求具体采取如下的措施进行防范。(2)企业应加强把危险废物管理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的具体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统一收集、包装、贮存和转移工作。按“危险废物分类包装要求”分类收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包装。所选容器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3)在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理过程中,要实行“转移联单制度”,登记造册,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4)企业应维护好危险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设置导流沟,地面采取防渗、设置围堰;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加强防渗漏、防鼠、防苍蝇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危险废物的暂贮存设施、设备定期消毒和清洁。(5)环境风险应急措施①爆炸事故应急措施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时,伴生污染物有烟尘、CO等,次生污染物有消防砂土、消废水和现场清洗废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通知应急抢险组进行灭火、切断电源,防止灾情扩大而产生更多的次生/伴生环境污染事故,污水站人员立即关闭雨水排放口前端应急阀门,将火灾产生的消防废水、清洗废水控制在厂区内,经管道流入事故应急池或用应急泵抽入事故应急池。②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措施A.在收集转运危险废物当中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运送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汇报,并向企业环保部门报告。B.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运送员、保洁员工负责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危险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D.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员工和环境的影响,清理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或橡胶围裙)、橡胶手套和口罩、帽子、长靴等防护用品。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清洗。综上所述,项目在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机加工粉尘(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DA002过胶、封边、冷压废气(非甲烷总烃)集气罩+RCO装置+15m排气筒(DA00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加强车间密闭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³)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密闭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2.0mg/m³)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密闭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即非甲烷总烃边界内无组织排放浓度≤8.0mg/m³)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废水量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CODBOD5SSNH3-N声环境厂界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电磁辐射////固体废物职工生活过程生活垃圾设置存放点,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物资公司回收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委托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润滑油废擦拭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厂区硬化,分区防渗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口规范化建设:①废水、各废气排气筒预留监测口并设立相应标志牌;②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采样口;③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应设立相应标志牌。2、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进行排污许可登记。3、环境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2017年6月1日实施)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等技术指南,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及相关准备工作。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建立自行监测质理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做好与监测相关的数据记录,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4、竣工环保验收: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虛作假。六、结论综上所述,品卓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通过选用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后,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环保措施,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福建榕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3月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t/a)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t/a)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⑥变化量(t/a)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0803/0.0803+0.0803颗粒物///0.4176/0.4176+0.4176生活污水COD///0.0441/0.0441+0.0441BOD5///0.0339/0.0339+0.0339氨氮///0.0073/0.0073+0.0073SS///0.0339/0.0339+0.0339总磷///0.0012/0.0012+0.0012总氮///0.0201/0.0201+0.02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2.5/2.5+2.5收集的粉尘///2.4624/2.4624+2.462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4.32/4.32+4.3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2.48/2.48+2.48废润滑油///0.1/0.1+0.1废擦拭布///0.2/0.2+0.2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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