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 固体废物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2026年3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恒樾甘博)
索引号:1495410037/sthjj/2026-0002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sthjj
名 称:关于2026年3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恒樾甘博)
公文时效:
发布日期:2026-03-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1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月 联系电话:028-37619196
通讯地址:彭山区翰林路187号 邮 编:62086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脱密全部
受理日期
1
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6组南方家居产业园25-13号
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本
2026-3-16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6日
附件【恒樾(公示本)(1).pdf】
附件【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本)项目名称: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12-511422-04-01-325238建设单位联系人秦张恒联系方式18628028017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6组南方家居产业园25-13号地理坐标(103度53分6.388秒,30度17分54.94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512-511422-04-01-325238】FGQB-0628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6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设置原则本项目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本项目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芘、氰化物、氯气等,故不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地表水污水处理厂的除外);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直排,不设置专项评价。环境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险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Q<1),不—1—设置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不设置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彭山区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评文件名称:《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查机关:眉山市生态环境局(3)审查文件名称: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4)审查文件文号:眉市环函〔2024〕6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眉市环函〔2024〕61号),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主导产业为: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1)园区概况根据《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总体规划》,规划面积505.1公顷(不包括观音镇城镇建设用地204.18公顷),以化工为主导产业。根据已批的《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眉彭环函【2018】220号),原规划环评面积3.27平方公里,产业园范围为:南河与大塘村村道之间的狭长地带,分为临河滩地和临路台地两个地块,分两期实施。拟在二期实施的0.96平方公里不再实施。因此南方家居片区实际规划面积为原规划中一期的2.31平方公里。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经过多年的发展,原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的规划范围已不能满足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主导产业(化工)已不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要求;同时南方家居产业园与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隔岸相对,为适应发展需要和便于统一管理,彭山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方家居产业园区整体并入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并入后园区名称为: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园区面积:379.13公顷;主导产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由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并委托编制了《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详细规划》。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至2029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2)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观音承接产业集中区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中企业准入要求符合性见表1-3所示:表1-2本项目与观音承接产业集中区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对照表产业定位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冲突,同时园区已为本项目出具入园证明,同意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方片区准入条件根据园区所在区域的最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南方园区后续“原则上仅引入机械、高端装备制造及相关配套产业,引入企业应与周边环境相容”、“现有家具企业仅允许节能和环保改造,污染物排放量只降不增,推动产业升级,引导现有家具企业逐步退出”。因此南方园区后续不再发展家居产业。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新建家居企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建设类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2.禁止引入技术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企业。3.禁止引入与规划主导产业不相容或与周边生活空间冲突的企业。4.禁止引入不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控政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化工、水泥熟料、金属冶炼、石墨及炭素制品、专业电镀、硅产业、纺织企业,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类企业,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不属于电镀,已取得入园协议,为园区允许类企业。—3—策的项目。5.禁止引入化工、水泥熟料生产、金属冶炼、石墨及炭素制品、专业电镀、硅产业、纺织企业。6.禁止引入风险潜势IV级以上的项目。7.南方片区原则上仅引入机械、高端装备制造及相关配套产业,同时禁止引入电镀项目(含工序电镀)。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与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南方片区产业定位不相冲突,不在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同时园区已出具入园通知书,同意公司入驻南方家具产业园(详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相关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园区允许类产业。其他符合性分析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南方家居产业园内眉山市彭山区瑞邦恒美家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土地证(川(2018)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00084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类别,亦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类别。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属于鼓励类。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12月26日对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12-511422-04-01-325238。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3、外环境关系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外环境关系概况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6组南方家居产业园25-13号,租用彭山区瑞邦恒美家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主要分布工业企业。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区域规划有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交通运输条件良好。项目外环境如下表所示:表1-4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序号外环境楼栋方向距离厂界备注南方家居产业园内11眉山市彭山区瑞邦恒美家具有限公司25-13北紧邻门窗生产、销售2彭山豪秦家居有限公司25-14西50m家具生产、销售3四川彭山鼎鑫包装有限公司25-12A东100m消毒剂生产4四川彭山炫鑫家具有限公司25-12B东45m家具生产、销售5彭山国容包装有限公司25-12C东20m塑料制品制造6四川华胜安固门窗有限公司25-12D东25m门窗生产、销售7彭山南方林木家居有限公司25-15西135m家具生产、销售8四川彭山艺名家具有限公司25-17东南30m家具生产、销售9园方家具25-17东南135m家具生产、销售10昊邦家居25-18南20m家具生产、销售11山川巨木25-18南120m家具生产、销售12四川彭山姿然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5-19西南55m生产化学试剂和助剂、化工原料、环氧树脂13彭山南方林木家居有限公司25-20西南155m家具生产、销售14彭山鸿运家居有限责任公司25-16西285m危险化学品储存15彭山鑫茂家具有限公司25-25西南380m家具生产、销售16彭山鑫荣家具有限公司25-25西南280m家具生产、销售17鑫卓家具有限公司25-24西南370m家具生产、销售18鑫润家具有限公司25-24西南195m家具生产、销售19丝乌家具有限公司25-23西南240m家具生产、销售20欧鸣狮家具有限责任公司25-23西南350m家具生产、销售—5—21鑫泽家具有限公司25-22南230m家具生产、销售22兴精创家具有限公司25-21A东南230m家具生产、销售23家福家家具25-21B东南330m家具生产、销售24彭山布谷鸟家私有限公司25-21C东南410m家具生产、销售25四川彭山欧克威家私有限公司25-11西北350m家具生产、销售26四川彭山泰源家居有限公司25-10西北290m家具生产、销售27彭山鑫鑫维克家具有限公司25-9西北200m家具生产、销售28光耀天辰家具25-8北180m家具生产、销售29南博家居25-8北250m家具生产、销售30四川彭山贝朗家具有限公司25-6东北103m家具生产、销售31赛诺家具25-6东北280m家具生产、销售32彭山斯卡帝家私有限公司25-7北340m家具生产、销售33龙鑫家具25-26西北400m家具生产、销售34星鑫家具有限公司25-26西北460m家具生产、销售35鹤立家具25-26西北410m家具生产、销售36楿楠家具25-26西北430m家具生产、销售37四川恒锦鑫新材料有限公司25-27北185m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38领具家具25-27北160m家具生产、销售391彭山楿楠家具有限公司25-27北370m家具生产、销售南方家居产业园内外40眉山市鑫上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东240m混凝土生产、销售41南河西侧500m河流综上,本项目所在区周围评价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特定的环境敏感目标,周边均为工业企业。(2)环境制约因素及相容性分析经现场勘察,项目所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km范围内无集中—6—式饮用水源取水点;同时项目所在区域也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环境敏感区。同时,项目所在区域周围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环境敏感区,无重大制约因素。本项目厂界周围无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企业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已入驻企业大多为家具生产企业和门窗、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周边企业的环境敏感性项目,周边企业的生产不会对本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集气罩收集至旋风收尘+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经处理后粉尘、SO2和NOx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对产噪设备均采取了消声、隔声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瑞邦恒美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或者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污染物经处理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边没有明显的外环境制约因子,在做好企业自身环境防护的前提下对周边基本不会产生影响,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4、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以下简称《四川生态红线通知》),《四川生态红线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同时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眉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文本,眉山市境内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12.75平方公里,占眉山市国土面积的9.98%,涵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极敏感区;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滩省级风景名胜区、四川仁寿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瓦屋山森林自然公园、龚家堰水库仙女湖饮用水水源地等法定保护区域,国家一级公益林等各类保护地。眉山市的生态红线属盆中城市饮用水源一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眉山市洪雅县、仁寿县、青神县、东坡区和彭山区,主要分布于洪雅县。洪雅县境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市红线总面积的95.43%。项目选址位于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内,不在上述眉山区域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敏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即位于《四川生态红线通知》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项目所在地图1-1项目于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分布图(2)环境管控单元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川环函〔2024〕409号),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下。涉及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有1个,如下:眉山市“三线一单”图集眉山市生态空间图103°00103°300"104°00"104°300O00成都市彭山区资阳市雅安市东坡区丹棱县眉山市仁寿县00青神县内江市乐山市8自贡市凉山州103°00"103°300104°00"104°300"N1:600,000051020km图例区县界市域范围水系地市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制图单位: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1年4月05—8—序号涉及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涉及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与管控单元关系(点选:点位信息;线选:相交长度,单位千米;面选:相交面积,单位平方千米)行政区划环境管控单元类型1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ZH51140320002[103.8850543013927130.298626894833905]眉山市彭山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涉及的环境要素管控分区有6个,如下:序号123456本项目图1-2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3)项目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眉山市普适性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市涉及区域管控符合州县区名称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性分析涉及环境要素管控分区名称涉及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编码行政区划环境要素类型环境要素细类岷江-彭山区-彭山岷江大桥-控制单元YS5114032210002眉山市彭山区水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YS5114032310002眉山市彭山区大气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彭山区城镇开发边界YS5114032530001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彭山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4032550001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彭山区其他区域YS5114033110001眉山市彭山区生态一般管控区岷江江河湖库岸线其他区域YS5114033610001眉山市彭山区岸线江河湖库其他区域A大糖龙城余家山河公路职工之家南方家居产业。园人民调委会花塘南方家居武阳-天宫公路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东家山图例全省省界市界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要素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9—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原则上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依法清理取缔园区内部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对存在违法违规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和废水超标排放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闭。(《眉山市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冶金、电镀、有色金属等行业,属于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允许建设类项目。符合污染物排现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外符合—10—放管控放管控(DB512311-2016)。(《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除洪雅县外,现有企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企业和水泥行业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燃气锅炉实行低氮改造。砖瓦和砂石行业实施减量替代和全面提档升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0年第2号、《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鼓励纳管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协同处理废水。1.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新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除洪雅县外,新建废气排放的工业企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工业燃气锅炉、工业窑炉实行低氮燃烧或建设脱硝设施。(《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0年第2号、《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照新增排放量进行2倍量替代。(《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3.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对化工、建材、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与监管。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眉山市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医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等行业整治,继续加大力度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2021年工业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4.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5.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的情形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的界定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6.落实《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VOCs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7.需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的新、改、扩建涉气重点项目,原则上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或引领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并配套安装电力监控设备。非重点行业排污大户污染治理水平应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加强与成都、乐山、雅安、资阳、内江流域上下游水环境风险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控准入,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针对化工园区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区域、流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眉山市工作方案》、《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化工园区应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鼓励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排,依托瑞邦恒美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COD、BOD5、NH-N3、TN、TP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南河。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NOx实行等量替代;本项目不涉及VOCs、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排,依托瑞邦恒美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COD、BOD5、NH-N3、TN、TP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南河。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NOx实行等量替代;本项目不涉及VOCs、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环境风险防控全市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0.60亿m3能源结构以天然气和电为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加快推进火电、钢铁、铸造(含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水泥、焦化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陶瓷、玻璃、铁合金、有色、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积极实施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鼓励工业窑炉煤改电、煤改气或集中供热。仁寿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2019年12月31日前,淘汰禁燃区内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二)现有的生活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要求予以拆除或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禁燃区内一律禁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丹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2021年7月31日前,淘汰高污染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二)现有的生活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要求予以拆除或者改造、改用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自本通告实施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14—之日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仁寿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丹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后续如有更新,根据眉山市及各区县最新修订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文件执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县区区域名称管控类别单元特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彭山区彭山区空间布局约束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不得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同眉山市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处理规模大于1000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除洪雅县外,现有企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0年第2号、《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全区水污染物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扎实推进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与东坡区、成都市邛崃市、新津县、双流区岷江流域水环境风险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到2025年,全区用水控制总量1.98亿m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不涉及VOCs,不涉及高污染燃烧,采用天然气这一清洁能源作为燃烧,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符合—15—环境风险防控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0.0894亿m3到2025年,彭山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为15%。(一)2021年6月30日前,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二)现有的生活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要求予以拆除或者改造,改用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从2021年6月3日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表1-7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型所属县区管控类别单元特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ZH51140320002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眉山市彭山区空间布局约束1、原则上仅引入机械、高端装备制造及相关配套产业。引入企业应与周边环境相容。2、严控排放重金属的项目,禁止引入电镀项目(含工序电镀);3、禁止新引入风险潜势IV级以上的项目。1、现有工业项目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仅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2、严格限制园区边界靠近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的地块引入排放重金属废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气的项目,园区引入项目应满足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及农作物的保护要求。现有家具企业仅允许节能和环保改造,污染物排放量只降不增,推动产业升级,引导现有家具企业逐步退出。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与南方家居产业园区产业定位不相冲突,同时园区已为本项目出具入园证明,同意入园。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不涉及电镀。符合—16—污染物排放管控1.现有家具企业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2.其他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1、重点行业VOCs治理要求:(1)全面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2)家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有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其他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1、涉及工业涂装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面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严格有机废气治理与排放的管控要求,原辅材料及排放限值应达到A级企业绩效。2、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制定噪声削减计划,减少对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影响;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本项目不属于家具生产项目,不涉及VOCs的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对严格管控类,应严控其用途,根据土壤污染超标程度,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对安全利用类,应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修复;禁止建设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非常小。符合—17—向农用水体排放含有毒、有害废水的项目。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引入新建产业或企业时,企业选择应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企业类型、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外环境情况等因素,避免企业形成交叉污染。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地块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治理,满足后续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彭山区总体准入要求。加大地下水开采管理,严格水资源地下水开采考核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实行地下水水位控制。同眉山市工业重点单元、彭山区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5、与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长江经济带保护文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经分析,项目的建设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18—《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要求相符。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所示。表1-8本项目与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长江经济带保护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长江经济带保护相关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同时该规划指出,长江主要支流界定为: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陵江(含涪江、渠江)、湘江、汉江、赣江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四川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川发改环资函〔2024〕259号)目录中的行业;不属于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符合《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位于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等。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6、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9与大气污染物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文件规划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快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平板玻璃、陶瓷、本项目烘干和包装等工序均采用高效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符合《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铁合金、有色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类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推动取消石油化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非必要烟气旁路。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按照超低排放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运行,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持续推进川西北地区城镇清洁能源供暖。强化钢铁、水泥、矿山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放;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原料,同时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经处理后颗粒物、SO2、NOx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眉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眉府办函〔2022〕17号)持续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继续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深入实施化工、焦化、有色、铸造、陶瓷、造纸、印染等行业深度治理,完成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以及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焙烧烟气深度治理。除洪雅县外,其余县(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深化VOCs治理,以家具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塑料制品、小型设备制造企业为重点,大力推动低(无)VOCs含量涂料,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制造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木质家具制造、钢结构制造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引导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治污设施“三率”。本项目热风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涉及高污染燃料,同时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经处理后颗粒物、SO2、NOx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VOCs的产生与排放,烘干、包装等工序均采用高效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19〕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检查力度,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原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分类治理。生产过程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分类治理符合《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重点任务(二)调整能源和产业本项目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热风炉安装低氮燃符合—20—24号)》符合性分析结构,打赢工业提标升级攻坚战。严格产业准入。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不符合规划环评项目、不符合相应削减量替代的涉及废气排放项目和燃煤锅炉禁止审批;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废气排放的工业企业。除洪雅县外,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窑炉实行低氮燃烧或建设脱硝设施。烧装置。《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在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积极响应减排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全部纳入,其他行业企业视情况纳入,确保减排措施全覆盖。未纳入的企业,根据减排需要,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统一应急减排措施。要按照国家绩效分级标准,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全力开展评审分级工作。要按照绿色标杆工地评定标准,对工地进行评定,实行差异化管控。本项目重污染天气积极响应管控要求,积极配合采取减产、停产等减排措施。符合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污染过程以细颗粒物污染为主时,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移动源管控应侧重高排放车辆限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源头管控高排放车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按国家规定在特定区域禁行柴油车辆。6、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符合性分析表1-10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符合性分析序符合号防治要求本项目情况性分析一般规定:①本项目主要原料为万符合1①进行再生利用作业前,应明确固体废物华化学公司和眉山市域—21—的理化特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固体废物在清洗、破碎、中和反应等过程中引起有毒有害物质的释放;具有物理化学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首先进行稳定化处理;②产生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应采取除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收集措施。扬尘点应设置吸尘罩和收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区应设置吸附(吸收)转化装置,保证作业区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满足GBZ2.1的要求;③应采取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④产生的冷凝液、浓缩液、渗滤液等废液应进行有效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利用;排放时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8978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⑤应防止噪声污染。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作业车间噪声应符合GBZ2.2的要求;⑥产生的污泥、底渣、废油类等固体废物应按照其管理属性分别处置。不能自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应交给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包装、处置等应符合GB18597、HJ2042等危险废物专用标准的要求内同类型企业在氨法生产磷酸铁过程中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污泥,根据原料供应方万华化学公司的环评批复及浸出实验报告,该固体废物不属于具有物理化学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②本项目烘干和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旋风收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③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要求,本项目无臭气产生。④本项目采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含水率为17.54%,在堆场进行短暂堆存后进行烘干,不会产生渗滤液;⑤设备采用减震措施,根据预测,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等)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2干燥技术要求:①干燥是用热空气、烟道气、红外线、水蒸气、导热油等热源加热烘干固体废物,除去其中所含的水分等溶剂,以达到减容、减量,便于处理、处置和再利用目的的过程。②固体废物干燥技术包括喷雾干燥、流化床干燥、气流干燥、回转圆筒干燥、厢式干燥等技术。③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其它性质,结合干燥技术的适用性合理选择干燥技术。溶液、悬浮液或泥浆状废物的干燥宜选择喷雾干燥技术;无凝聚作用的散粒状废物的干燥宜选择流化床干燥技术;粉粒状废物的干燥宜选择气流干燥①本项目闪蒸干燥器是利用热空气进烘干;②干燥技术属于气流干燥技术;③本项目利用的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一般固废外观为粉粒装物料(含水率低),采用气流干燥技术,工艺可行;④生产过程涉及废气为粉尘,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类物质,磷酸铵镁污泥中不含有毒有害固体粉粒状物质,不涉及恶臭类物质,磷酸铵镁粉符合—22—技术;粒状或小块状废物的干燥宜选择回转圆筒干燥技术;少量热敏性、易氧化废物的干燥宜选择厢式干燥技术。④有下列任一种情况时,应选择闭路循环式干燥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避免气体和颗粒状物质逸出造成大气污染。包括但不限于:a、固体废物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类物质;b、固体废物中含有有毒有害固体粉粒状物质;c、固体废物中含有恶臭类物质;d、固体废物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在空气中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e、固体废物干燥过程中与氧接触易发生氧化反应的⑤干燥设备应按要求定期停机,排空并清理设备内残余物。⑥固体废物干燥工艺单元独立排放污染物时,应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防止粉尘、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等逸出引起二次污染。尘不属于可燃性粉尘;⑤本项目的干燥设备将按照要求停机清理残余物;⑥干燥过程仅有粉尘,经收集后经旋风收尘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中要求相符。6、与《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本项目按照“通用行业绩效分级B级企业”进行建设,具体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11与“通用行业绩效分级B级企业”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称差异化指标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能源类型其他项目使用天然气和电能符合生产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励和允许类。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无组织管控(一)涉PM企业基本要求1、物料装卸(1)车辆运输的物料应采取封闭措施。粉状、粒状、块状散装物料在封闭料场内装卸,装卸过程中产尘点应设置集尘除尘装置,料场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2)不易产尘的袋装物料宜在料棚中装1、项目生产设备之间采取密闭管道运输;2、本项目原料为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一般工业固废符合—23—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2024年修订版))》卸,如需露天装卸应采取防止破袋及粉尘外逸措施。2、物料储存(1)一般物料。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封闭料仓中;粒状、块状物料应储存于封闭料场中,并采取喷淋、清扫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袋装物料应储存于封闭/半封闭料场中。封闭料场顶棚和四周围墙完整,料场内路面全部硬化,料场货物进出大门为硬质材料门或自动感应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所有门窗保持常闭状态。不产尘物料(如钢材、管件)及产品如露天储存应在规定的存储区域码放整齐。(2)危险废物。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储存间门口应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建立台账并挂于危废间内,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保存3年以上。危废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和应急工具外的其他物品。3、物料转移和输送(1)粉状、粒状等易产尘物料转移、输送过程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粒状、块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无法封闭的产尘点(物料转载、下料口等)应采取集尘除尘措施,或有效抑尘措施。4、工艺过程(1)各种物料破碎、筛分、配料、混料等过程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采取局部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破碎筛分设备在进、出料口和配料混料过程等产尘点应设置集尘除尘设施。(2)各生产工序的车间地面干净,无积料、积灰现象。生产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含水率17.54%),物料含水率较高,在装卸过程中基本不会有粉尘产生;3、本项目危险废物存放于独立密闭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间内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管理;4、项目生产设备均为专用自动化设备,生产过程无粉尘散溢,产尘点均设置粉尘收集装置,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由排气筒外排;5、生产车间地面定期进行清扫。6、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有专用带盖废物收集桶、桶底设置金属收集托盘或废液防渗托台,有效防止泄漏发生;7、本项目烘干、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集气罩至旋风+布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8、本项目不涉及VOCs。(二)涉VOCs企业基本要求1、物料储存(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或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危险废料存放于独立密闭暂存间内,暂存间内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液体危废需采用密闭容—24—器盛装,必须有泄漏液收集装置(托盘、导流沟、收集池等);具有挥发性气体的危废需采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间废气经导出口排至气体净化装置。2、物料转移和输送(1)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密闭输送。(2)VOCs物料采用密闭包装、密闭容器等密闭方式进行转移。3、工艺过程(1)原辅材料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2)涉VOCs原料装卸、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等环节的废气全部收集引至VOCs处理系统。4、其他涉VOCs物料使用过程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无组织管控要求。(三)厂容厂貌厂区内道路、原辅材料和燃料堆场等路面应硬化。厂区内道路采取定期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路面无明显可见积尘。其他未利用地优先绿化,或进行硬化,无成片裸露土地。定期清扫、保持厂区整洁卫生。符合污染治理术(二)其他工序(非锅炉/炉窑):1、PM采用袋式除尘或其他先进除尘工艺。2、NOx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等技术。项目粉尘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符合排放限值(四)其他工序:1、PM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2、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mg/m3;。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符合监测监控水平2、按照排污许可证、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3、涉气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污染治理设施按要求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用电监管数据按要求与省、市管理部门用电监管平台联网。4、企业主要环保设施及生产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或可保存和查看历史数据的可编程控制系统(PLC),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数据保存一年以上。项目非重点排污单位、非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将按照排污许可证、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污染治理设施将按照B级要求建设。符合环境管理水平1、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档案资料齐全①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现状评估文件。环评要求:项目将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将按照B级要符合—25—②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③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④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披露,有规范的排气筒监测平台和排污口标识。(2)台账记录信息完整①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②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除尘滤料、活性炭等更换量和时间)。③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④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消耗记录。⑤一般固废、危废处理记录。⑥电消耗记录求对厂区进行环境管理。人员配置: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学历、培训、从业经验等)运输方2、厂内运输车辆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的比例不利于80%。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的比例不低于80%。4、危险品及危废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项目运输方式将按照B级要求进行符合—2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2月12日,注册地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6组南方家居产业园25-13号,法定代表人为秦张恒。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等。为了提高磷酸铵镁一般固废的利用效率,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新建“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外购一套气旋烘干设备对主要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烘干,经过加热干燥降低进料中所含的游离水分,外售作为复合肥料的原料使用。2025年12月16日,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512-511422-04-01-325238】FGQB-0628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2019年1号修改单修订)以及其《国民经济分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判定为污染影响类项目。为此,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受托后,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6组南方家居产业园25-13号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30人,厂区不提供食宿工作制度:项目年生产300天,采取3班制,每班8小时。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厂房约9000m2,新购闪蒸干燥机、热风炉等生产设备建设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烘干固体废物(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3、原料处置规模本项目采购一套气旋烘干设备对主要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烘干,经过加热干燥降低进料中所含的水分后外售下游复合肥料企业作为生产原料。(该部分涉密)4、产品方案及产品质量要求(1)产品方案(该部分涉密)4、工程内容及项目组成本项目组成如下表。表2-5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类别建设项目组成建设内容主要环境问题备注施工期运营期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车间建筑面积约8640m2,厂房东侧设置约300m2生产区域,内设1台螺旋进料机(自带料仓)、1套闪蒸干燥器、1套旋风分离器、1台热风炉、2台布袋除尘器、1台星型出料机、1台包装机、1台螺杆空压机以及1台引风机。西侧和北侧设置原料堆放区5000m2和南侧成品堆放区600m2。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建筑废渣颗粒物、SO2、NOx、固废、噪声依托南方家居产业园13号已建空置车间,设备均为新建—28—办公生活设施办公室在厂房东南侧新建设1间约20m2的办公室用于员工办公。生活垃圾新建卫生间在办公室东侧新建设1间卫生间用于员工如厕。生活污水新建仓储工程原料堆放区位于车间西侧,紧邻生产线,占地面积5000m2。/新建成品堆放区位于车间南侧,占地面积约600m2。/新建公用工程供水市政管网统一供水/依托供电市政统一供电/依托供气天然气公司统一供气/依托环保工程废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新建烘干、包装粉尘:经密闭管道/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新建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瑞邦恒美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现有1个8m3的化粪池。废水依托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厂房隔声等。噪声新建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危险废物:建设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固废新建2)依托租用厂房设施情况本项目租用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6组南方家居产业园25-13号眉山市彭山区瑞邦恒美家具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有部分公用设施、辅助设施、部分环保设施可以依托南方家居产业园和瑞邦恒美公司现有设施,依托的公用设施包括供水、排水系统,化粪池等设施。本项目公用工程依托可行性及保障性分析见下表。表2-6项目依托设施情况序号项目名称依托设施情况本项目依托可行性分析1化粪池根据调查,瑞邦恒美公司现有1个容积为8m3的化粪池,目前进水量本项目生活废水量约2.55m3/d,员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依托可行—29—约3m3/d,已占预处理池处理能力37.5%。处理厂,化粪池剩余有效容积为5m3,满足项目污水排水要求。2道路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已建现有道路可满足项目运输要求依托可行依托可行3给水由园区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依托可行依托可行4供电由园区市政供电网接入配电室依托可行依托可行5供气园区市政供气管网目前区域天然气管网已覆盖,天然气管网供气量能够满足需要,依托可行依托可行5、主要原辅材料、能耗(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2-7。表2-7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表序号名称年耗量备注一般工业固废(有效成5万吨含水率以17.54%计1分磷酸铵镁)2天然气334.8万Nm3天然气公司3电100万kWh当地电网4水765m3自来水管网表2-8磷酸铵镁理化特性一览表化学品中文名:磷酸铵镁CASNo.:13478-16-5化学式:MgNH4PO4外观与性状:白色结晶性粉末pH值(指明浓度):无资料相对分子质量:137.315沸点、初沸点和沸程(℃):无资料熔点/凝固点(℃):无资料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气味临界值: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相对密度(水=1):1.711熔点(℃):无资料稳定性:常温常压下稳定溶解性:溶于酸,不溶于乙醇,难溶于水易燃性:不易燃用途:用作缓释肥和土壤调节剂职业接触限值:无资料急性毒性:无资料环境危害:无资料爆炸上限/下限[%(V/V)]:无资料6、主要设备配置本项目主要设备如表2-9所示。(该部分涉密)7、总平面布置本项目生产车间呈长方形布置,在厂房南侧和东侧共设置6个出入口均与—30—南方家居产业园内已建道路相连,员工通道和物流通道分开,实现人车分流的同时保障了员工安全性以及运输通畅性。厂房东侧设置约300m2生产区域,内设螺旋进料机、闪蒸干燥器、旋风分离器、热风炉、螺旋输送机、皮带输送机、包装机、空压机等设备,西侧和北侧设置原料堆放区5000m2和南侧成品堆放区600m2,该布局确保了最短的物料运输途径,形成各区域良好的协作关系,可最大限度提高项目的生产效率。生产线设置在标准厂房内,粉尘经过集气罩和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已建厂房内,远离敏感点,减少噪声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平面布置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工艺合理和物流顺畅,满足项目生产的环境要求,及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等有关规范的要求。8、水平衡项目给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用水,项目用水水源为园区自来水管网。生活用水:项目厂区劳动定员为30人,项目厂区内不设置食宿,根据《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员工用水量按100L/人·d计,则员工日用水量为3m3/d,即1200m3/a,污水产生系数按照85%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55m3/d(765m3/a)。生活污水依托瑞邦恒美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河。表2-10项目运营后用水量情况序号项目规模用水定额用水量(m3/d)蒸发、损耗(m3/d)回用量(m3/d)新水补充量(m3/d)排水量(m3/d)1生活用水30人100L/人·d30.45032.55合计30.45032.55综上,本项目新鲜水使用量为3m3/d,排水量为2.55m3/d。9、项目物料平衡表2-11物料平衡表投入输出数量t物料名称数量t物料名称—31—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一般工业固废(含水率17.54%)50000磷酸铵镁(含水率3%)42505蒸发水分7493.5755有组织排放粉尘0.8505无组织排放粉尘0.006密闭车间沉降粉尘0.568合计500005000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本项目位于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租赁南方家居产业园2瑞邦恒美公司已建成厂房25-13号用于“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厂房面积约9000m2,建设主要为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不涉及大型土建,本次评价对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做简单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建设流程及产污位置见图2-2。图2-2施工期建设流程及产污位置图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1)装修工程施工在进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时(如隔层修建、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钻机、电锤、切割机等将产生噪声和施工扬尘;使用油漆、喷涂、建筑及装饰材料等会产生废气、废弃物料。(2)设备安装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废包装物等,安装后地面清扫会产生少量扬尘。(3)工程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对设备进行调试,会产生噪声。从上述污染工序说明可知,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设备包装固废、扬尘、施工期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垃圾等。这些污染几乎发生于整个施工过程,但不同污染因子在不同施工段污染强度不同。二、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及产污位置分析废水、装修废气、噪声、固废粉尘、噪声、固废噪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33—1、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本项目采购一套气旋烘干设备对主要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一般工业体废物进行烘干,经过加热干燥降低进料中所含的游离水分,使其满足相的产品质量标准后外售下游企业。本项目具体生产工序如下:主要成分为磷酸铵镁的一般工业固废收尘灰作进料噪声为产品热风空气热风炉水蒸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噪声烘干布袋尘除器天然气旋风分离15m排气颗粒物、SONOx、烟气度质量检测委外处理出厂外售图2-4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如下:(1)投料:汽车运输含水率17.54%的磷酸铵镁污泥堆放于原料堆场。主要有效成分为磷酸铵镁的污泥通过装载机送到螺旋给料机的料斗内,再通过螺旋输送进入烘干机。本项目原料含水率较高,投料过程不产生粉尘,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2)烘干和旋风分离:烘干使用闪蒸干燥器,利用热风炉提供热风对湿物料进行旋转干燥。项目热风炉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烟气及热空气,全部进—34—入到烘干机,干燥温度约180-200℃,干燥时间20-30s。物料受热后水分蒸发,在该干燥温度和干燥时间下,磷酸铵镁不会受热分解。干燥后的成品物料,粒度水分合格的被气流携至旋风收料器(旋风布袋除尘器),绝大部分物料被捕集后进入成品料仓,分离后的尾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该工序主要去除物料中游离水分,会产生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噪声。闪蒸干燥器工作原理:热空气切线进入干燥器底部,在搅拌器带动下形成强有力的旋转风场。原料由给料机进入干燥器内,在高速旋转搅拌桨的强烈作用下,物料受撞击、磨擦及剪应力的作用下得到分散,块状物料迅速粉碎,与热空气充分接触、受热、干燥。脱水后的干物料随热气流上升,分级环将大颗粒截留,小颗粒从环中心排出干燥器外,由旋风分离器和除尘器回收,未干透或大块物料受离心力作用甩向器壁,重新落下被干燥。(3)成品包装本项目的产品采用1t/袋和50kg/袋的包装形式。吨袋包装时通过旋风收尘和布袋收尘器出料口利用自动出料机进行下料,再人工扎口后进入成品库房储存。50kg/袋包装时经螺旋输送机输送至包装机进行袋装后进入成品库房储存。此过程产生包装粉尘、设备噪声和废包装材料。(4)质量检测成品需经对水分、有效五氧化二磷等指标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外售。本项目的质量检测过程委外处理,厂区内不设检验室。(5)成品外售检验合格的成品经货车运输外售。4、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工艺流程图可知,项目运营期各污染物产污如下:表2-1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物类别污染物名称主要污染因子/废物类别废水员工办公生活生活污水产污工序COD、BOD5、NH3-N、SS—35—废气烘干颗粒物TSP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包装颗粒物TSP固废员工办公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成品包装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废物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噪声生产设备及各类机泵等效连续A声级Leq(A)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南方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彭山区制造、铝塑家具制造的企业,2017年具有限公司铝型材及铝制家居制造项目完成了环保验收。本项目租赁的厂房原作为瑞邦恒原有防渗混凝土层可正常使用,无环有污染和环境的问题。居产业园内眉山市彭山区瑞邦恒美家具瑞邦恒美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金属家具12月完成了《眉山市彭山区瑞邦恒美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9年5月美家具公司的铝制门窗生产线使用,现瑞邦恒美家具公司已将原有设备拆除、搬走,并对地面、墙面进行洗消干净,境遗留问题,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厂房现状—3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空气质量1、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分析根据《2024年眉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眉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如下。1.细颗粒物(PM2.5)。2024年,眉山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33.3微克/立方米。各区县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分别为:东坡区33.3、彭山区30.9、仁寿县31.6、洪雅县27.5、丹棱县29.6、青神县27.0。2.可吸入颗粒物(PM10)。2024年,眉山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8.1微克/立方米。各区县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分别为:东坡区48.1、彭山区47.9、仁寿县48.4、洪雅县44.4、丹棱县43.6、青神县40.6。3.臭氧(O3)。2024年,眉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6.0微克/立方米。各区县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浓度(微克/立方米)分别为:东坡区166.0、彭山区176.0、仁寿县162.0、洪雅县152.0、丹棱县165.0、青神县155.5。4.二氧化硫(SO2)。2024年,眉山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各区县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分别为:东坡区8.0、彭山区4.8、仁寿县6.8、洪雅县3.7、丹棱县4.5、青神县3.5。5.二氧化氮(NO2)。2024年,眉山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7.8微克/立方米。各区县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分别为:东坡区27.8、彭山区24.8、仁寿县17.4、洪雅县15.0、丹棱县25.6、青神县19.4。6.一氧化碳(CO)。2024年,眉山市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各区县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毫克/立方米)分别为:东坡区0.9,彭山区1.0,仁寿县0.7,洪雅县0.6,丹棱县0.6,青神县0.8。本项目位于眉山市彭山区,由以上信息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O3、PM2.5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表3-1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一览表(单位:μg/m3)年份SO2NO2COO3PM2.5PM10监测—37—点位(mg/m3)年平均年平均95百分位数日平均90百分位数8h平均年平均年平均东坡区20244.824.81.017630.947.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605041603060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特征因子本项目有关的特征污染因子为TSP。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次评价TSP引用:四川省川酱烧坊酒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川酱烧坊酒业有限公司2023年川酱酒业改建项目”监测报告(采样时间为2024年2月16日至2月18日),项目引用监测数据采用时间为3年内数据,采样点距离本项目约3.3km,引用数据具有代表性。(1)检测项目、频次及点位设置表3-2检测点位及因子项目类别检测项目检测点位与本项目方向及距离检测频次环境空气TSP项目西南侧厂界外项目西侧,约3.3km连续检测3天,1次/天,24小时均值(2)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公式如下:Pi=Ci/Si式中:Pi——某污染物的质量浓度值占相应质量浓度限值的百分比;Ci——某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Si——某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注:未检出项目取检出限的50%计算标准指数,下同。(4)评价标准总悬浮颗粒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表3-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38—采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μg/m3标准值μg/m3Pi达标情况达标由上表可知,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内TSP这一指标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废水进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柏杨坡排洪沟再汇入南河(岷江)。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根据《2024年眉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眉山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优良(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18个监测断面中,I类水质断面1个,占5.6%;II类水质断面8个,占44.4%;III类水质断面9个,2024年,岷江干流水质为优,5个断面均为II类水质。府河水质为优,水质类别为II类。毛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醴泉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思蒙河水质为良好,3个断面水质类别均为III类。金牛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越溪河水质为良好,2个断面水质均为III类。东风渠水质为优,水质类别为I类。青衣江干流水质为优,水质类别为II类。周公河水质为优,水质类别为II类。球溪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岷江,岷江干流水质为优,5个断面均为II类水质。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建设区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2024年2月16日总悬浮颗粒物1523000.512024年2月17日1410.472024年2月18日1470.49良好。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查采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占50.0%;无IV类、V类、劣V类水质断面。类。三、噪声环境质量现状—39—居民住户,不要求对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四、地下水、土壤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通过按要求规范安装废气、废水处理措施,保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能够将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故本建设项目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五、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彭山区南方家居产业园内,区域内生态状态以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为主要特征。由于人为活动频繁,已不存在原生植被,多为人工植被,但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区内无大型野生动物及古大珍稀植物,无特殊文物保护单位。六、电磁辐射无电磁辐射影响。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彭山区南方家居产业园内,附近区域500m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等文物保护和生态保护敏感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为:(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在厂界外500m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不存在散户居民。(2)声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外50m范围内的噪声敏感区,项目所在地声学环境质量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本评价按照环境要素确定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4:表3-4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对象名称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质量标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GB3096-2008)中3类区功能项目所在地厂界外基本为园区工业企业,无地下水《地下水环境质量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准》境下水资源。(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用地周边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也无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环境要素大气环境地下水环生态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表1中排放限值。表3-5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域施工阶段监测点排放限监测时间值(μg/m3)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拆除工程/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方开挖/土方回600自监测起粒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填阶段持续15分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钟资阳市其他工程阶段250营运期:热风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执行《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要求,同时满足《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B级企业通用行业要求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mg/m3;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类区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表3-6炉窑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监测项目总悬浮颗(TSP)—41—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来源颗粒物10mg/m3《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B级企业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类区二级标准限值表3-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高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mg/m3)排气筒(m)二级值颗粒物120153.51.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取严执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B级企业要求(≤10mg/m3)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瑞邦恒美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COD、BOD5、NH-N3、TN、TP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南河。具体见下表:表3-8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排放浓度项目项目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一级A标准pH6~9/6~9COD45040/BOD525010/NH3-N403/总磷40.5/总氮4515/SS300/10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见表3-9,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2—3类功能区标准,标准值见表3-10所示:表3-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表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单位:LeqdB(A))昼间夜间6555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处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如下:1、废气颗粒物:0.8565t/a;SO2:0.432t/a;NOx:4.52t/a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765m3/a。生活污水依托瑞邦恒美自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南方家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COD、BOD5、NH-N3、TN、TP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南河。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核定排放量计算过程如下:(1)本项目厂区废水排口:COD核定总量指标=765m3/a×450mg/L=0.344t/a;NH3-N核定总量指标=765m3/a×40mg/L=0.031t/a;TP核定总量指标=765m3/a×4mg/L=0.003t/a。(2)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湿地入河排口:COD核定总量指标=765m3/a×40mg/L=0.031t/a;总量控制指标NH3-N核定总量指标=765m3/a×3mg/L=0.0023t/a;TP核定总量指标=765m3/a×0.5mg/L=0.0004t/a。表3-11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污染物单位控制指标备注废气颗粒物t/a0.8565大气环境SO2t/a0.432NOxt/a4.52废水CODt/a0.031水环境氨氮t/a0.0023总磷t/a0.0004—4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施工机械设备排放的少量无组织废气等。2)运输汽车产生的少量尾气。3)建筑防腐、装修产生的少量油漆废气。建设单位及施工方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场地非雨天时适时洒水。材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采取盖篷布等防尘措施,严禁沿途洒落。②材料堆放和加工场所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采取密闭、围挡或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同时定期洒水。③使用节能低耗的运输车辆,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概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产生的污染。④选用环保型涂料,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开挖,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高峰期工人数可达10人左右,工人生活污水排放按0.1m3/人·天计算,日产生活污水约1m3/d,以排放系数0.85计,排放量约为0.85m3/d。工人生活污水中主要含CODCr、BOD5、NH3-N、SS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因使用钻机、电锤、切割机等而产生噪声。因为主要是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经厂房隔声后,施工噪声影响很小。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材料、建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由专门的回收公司回收;建渣送城市指定堆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和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污染排放及治理措施由于本项目原料含水率17.54%的湿料,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堆放、装卸和投料,密闭无起风的情况下不会有堆场扬尘、装卸粉尘和投料粉尘逸散。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粉尘、包装粉尘和热风炉燃烧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1)烘干粉尘本项目原料烘干过程在一套密闭的干燥设备内进行,物料在烘干后以高浓度粉尘的形式在热气流的带动下全部进入旋风收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收尘器收集的即为产品。因此粉尘产生量即为产品产量42505t/a,产生速率为5903t/h(年工作时间以7200h计)。治理措施:整个烘干过程在全密闭的防护罩内进行,烘干粉尘经出口密闭管道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为100%,旋风除尘器的收尘效率为80%,布袋收尘器在过滤风速为0.5~0.6m/s的低风速以及布袋涂覆纤维膜的情况下,其高效的收尘效率能达到99.99%,风机风量设计为20000m3/h。则进入布袋收尘器的粉尘量为8501t/a,出布袋除尘器的烘干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85t/a,排放速率为0.118kg/h,排放浓度为5.9mg/m3。风量计算:直连排气管道与密闭的集气罩类似,故参考《环境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王纯、张殿印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排气量Q(m3/h)可通过下式计算:Q=F×v×β×3600式中:F——所设集气罩缝隙面积,m2;v——缝隙风速,取8m/s;β——安全系数,取1.0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烘干系统的直连排气管道尺寸约为Ø0.8m风管,即单根风管面积约为0.5024m2,本项目风管风速取缝隙风速近似8m/s;经计算,排风管排风量约为4.019m3/s,烘干粉尘和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气排气管风量约为15192m3/h。(2)包装粉尘本项目成品需包装后外运出售,在旋风以及布袋收尘器出料口以及包装机出料口均会有包装粉尘产生。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包装和装运排放因子产污系数为0.135kg/t。项目年打包磷酸铵镁产品42505吨,项目打包粉尘产生量5.74t/a,产生系数为0.797kg/h(年包装时间以7200h/a计)。治理措施:在2个出料机出料口和1台包装机包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和烘干处共用一套)处理后(处理效率99.99%),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DA001)。未收集的粉尘再经密闭车间内沉降,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密闭堆场粉尘控制率为99%,年包装时间为7200h,风机风量为20000m3/h。因此包装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5t/a,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01kg/h,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005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6t/a,排放速率为0.001kg/h。叠加烘干处的粉尘后排放浓度为5.905mg/m3,能够满足通用行业B级要求。风量计算:单个包装口顶部集气罩尺寸为0.6m×0.6m。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第十七章第二节相关内容,废气收集采用顶部集气罩,风机风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Q3600KphXVK——安全系数,取1.4;h——集气罩高度,取0.3m;p——罩口周长,m;Vx——风速,0.3m/s。则包装集气罩需要的风量Q=3600×1.4×2.4×0.3×0.3×3=3266m3/h。叠加包装处和烘干处的所需风量共计18458m3/h,考虑风损,本项目布袋除尘器设计风量值为20000m3/h。(3)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热风炉天然气消耗量为333.3m3/h,日生产24个小时,年生产按300天,天然气年使用量为240万m3/a(333.3×24×300=240万)。天然气燃烧后会产生NOX、SO2及颗粒物等污染物,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1121-2020)绩效值法对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天然气产排污情况见下表。表4-1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量统计表产污类别天然气消耗量低位热值(MJ/m3)产污系数污染物产生量t/a颗粒物240万m3/a37.620.18g/m3燃料0.432SO20.18g/m3燃料0.432NOX2.69g/m3燃料6.456本项目参照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天然气低热值37.62JM(9000大卡)/标准m3。治理措施:干燥机装置密闭设计,上部设置排气口,连接密闭管线。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燃烧烟气和烘干粉尘均通过密闭收集后(收集效率100%),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设施进行处理,再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旋风除尘器处理效率8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9%。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参考《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低氮燃烧法对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30%,风机风量为20000m3/h,则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情况如下。表4-2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情况表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口烟尘0.000010.0000010.00005DA001SO20.4320.063NOx4.520.62831.4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如下表。表4-3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核算方法废气产生量/(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工艺效率/%核算方法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排放量/(t/a)—48—m3/h)g/m3)烘干干燥器20000590342505密闭收集+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收集效率为100%,旋风收尘器处理效率85%,布袋收尘器处理效率为99.99%0.1185.90.85包装包装机200000.7185.166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收集效率为90%,布袋收尘器处理效率为99.99%0.00010.0050.0005/0.080.574密闭厂房密闭厂房沉降,抑尘处理效率99%0.001/0.006天然气燃烧热风炉200000.060.432密闭收集+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15m排气筒(DA001)收集效率为100%,旋风收尘器处理效率85%,布袋收尘器处理效率为99.99%,脱氮效率为30%0.0000010.000050.00001SO20.060.4320.0630.432NOx0.8976.4560.62831.44.52表4-4本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编号名称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温度(K)类型地理坐标DA001排气筒150.7323一般排放口经度:103°53′6.745″纬度:30°17′55.860″表4-5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总量核算表—49—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1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张月联系电话:028-37619196通讯地址:彭山区翰林路187号邮编:620860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环境评价机构环评文件脱密全部受理日期1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项目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6组南方家居产业园25-13号四川恒樾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公示本2026-3-16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池矿物质材料资源化利用加工生产 固体废物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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