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普通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
宗地号:
A317-0592
用途:
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8771.34㎡
使用年限:
30年
建筑面积:
93800.0㎡
区域:
宝安区
容积率(%):
/
位置:
新桥街道
保证金(万元):
818.2
起始价(万元):
4091.0
竞价阶梯(万元):
50.0
封顶价(万元):
null
公告期:
2026-03-16 09:00:00-2026-04-04
挂牌开始时间:
2026-04-05 09: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04-13 15: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2026-04-13 15:00:00
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
2026-04-15 14:30:00
挂牌结束时间:
2026-04-15 15:00:00
信息来源于:
相关附件下载:
1、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doc
2、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docx
3、成交确认书(样本) .pdf
4、A317-0592宗地规划设计要点.pdf
5、A317-0592宗地图.pdf
6、宗地位置示意图.png
7、现场照片3.png
8、A317-0592出让合同(样本).pdf
9、“交地即交证”服务申报操作指南.pdf
10、现场照片1.jpg
11、现场照片2.jpg
12、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pdf
13、地块技术控制指标和管控要求表.doc
14、深土交告〔2026〕5号.doc.doc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一、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授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分公司”)制定《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本《竞买须知》适用于土地分公司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二、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可登录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查阅或下载。出让文件包括:(一)公开发布的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三)《竞买申请书》(样本);(四)《成交确认书》(样本);(五)《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六)宗地图;(七)公告规定的其他文件。三、竞买约定意向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土地分公司书面提出。意向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得出让宗地后,竞得人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四、出让公告的更改需要更改出让公告内容的,土地分公司将更改后的补充公告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相关主体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补充公告与当次其他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五、申请程序与规则(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查主体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应当按公告规定,向资格审查部门申请主体资格审查。(二)网上注册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参照平台上的《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引》(以下简称《竞买人操作指引》,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717872)进行网上注册。意向竞买人注册账号有以下方式:1、通过CA数字认证方式的,竞买申请人需办理CA证书,下载深圳交易集团CA互通平台驱动(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的《深圳交易集团CA互通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插入CA证书进行注册;2、通过省统一认证方式的,可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系统通过跳转进行注册认证;3、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的,可使用微信APP扫码即可进行电子营业执照注册;4、通过全国共享互认CA方式的,使用共享互认CAAPP扫码,授权登录系统。使用此方式登录前,请先确保已下载共享互认CAAPP并完成注册。5、其他方式(1)通过经办人方式的,填写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经办人信息,上传注册资料完善信息时,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包括经办人证件照片、企业证件照片、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承诺函(加盖公章)。(2)通过法定代表人方式的,填写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上传注册资料完善信息时,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包括法人证件照片、企业证件照片、办理承诺函(加盖公章)。意向竞买人使用账户密码登陆的,意向竞买人可使用与账号绑定的手机号,获取并输入短信验证码后,登录系统。然后前往【统一用户中心-我的账户-安全中心】使用手机绑定功能,将手机与账号绑定。同一意向竞买人可按规定申请参与竞买不同宗地。意向竞买人须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意向竞买人须确保当前身份证明信息与网上注册信息一致,在账号有效期内,如出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变更的,须及时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更新注册信息。否则,因信息不一致所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竞买或竞得资格被取消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意向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如有遗失的,其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负责;如因泄露密码,造成他人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报价的,视同意向竞买人的报价,并由意向竞买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前述泄露密码是指意向竞买人将密码故意或过失泄露给他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后,离开报价终端前不退出系统致使他人可以继续报价的,或者放任他人进行操作等情形。(三)申请竞买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四)交纳竞买保证金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应按公告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竞买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具体程序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竞买人操作指引》。(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将由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须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查看并打印该回执。竞买申请人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土地分公司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竞买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竞买申请书》(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打印,需加盖公司公章);2.《竞买申请受理回执》;3.主体资格审查批准文件(公告明确要求由有关部门进行主体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应当提供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主体资格审查批准文件;公告未要求的可不提供);4.《竞买须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加盖公司公章及骑缝章);5.按下列不同类型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1)境内法人企业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2)境内其他组织(含非法人企业)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组织成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3)境外机构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过的境外机构商业登记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2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注意事项:1.前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凡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一律提交原件;凡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照要求核原件。2.前来现场办理竞买手续的人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竞买手续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期限和授权事项,授权委托书模板自拟。授权事项主要包括:(1)申请确认A317-0592宗地竞买资格;(2)进行报价或竞价;(3)签订《成交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属于其他申请人类型的,参照上述要求办理;授权行为发生在境外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公证或认证。3.各项材料可以使用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材料的解释应以中文为准。4.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公告和《竞买须知》要求的,土地分公司将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竞买人可按规定参与电脑报价或现场竞价。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资格不予确认:(1)未按公告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2)竞买申请人不符合公告规定主体资格要求的;(3)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与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不一致的;(4)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公告或本《竞买须知》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告或本《竞买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未确认竞买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路无息退还。六、竞价程序与规则(一)电脑报价本次出让宗地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91万元,最低竞价增幅为人民币50万元整。在公告规定的电脑报价期内,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按下列规则进行:1.竞买人在电脑报价期间,只能到公告规定的地点,使用土地分公司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进行报价。2.同一竞买人允许多次报价,但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不接受下列报价:(1)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报价;(2)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的报价;(3)不符合竞价增幅(指相邻两次报价间的最小递增幅度)要求的报价。3.竞买人报价时应当仔细、慎重,报价一经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确认后即具法律效力,不可撤回。土地分公司不接受竞买人的任何操作失误理由。(二)公布竞买情况在挂牌期截止前20分钟,土地分公司将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以“无人竞买”、“1人竞买”和“多人(指2人或2人以上,下同)竞买”方式通报宗地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有效竞买情况,届时竞买人应当自行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查询。(三)直接成交或转入现场竞价在挂牌期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下列原则确认是否直接成交或转入现场竞价程序:1.属“无人竞买”或虽为“1人竞买”但竞买人放弃电脑报价的,挂牌不成交;2.属“1人竞买”且竞买人的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不再转入现场竞价程序;3.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即时转入现场竞价。(四)现场竞价1.领取竞买号牌宗地属“多人竞买”的,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无论其在电脑报价期间是否参与电脑报价,均有现场竞价的权利。竞买号牌代表竞买人现场竞价的资格。竞买人凭《竞买申请受理回执》、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本人的,应当另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期限和授权事项),领取竞买号牌参与现场竞价。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15分钟,尚未按规定申请领取现场竞买号牌的,视为放弃现场竞价的权利。2.主持人宣布电脑报价情况和现场竞价规则,核对竞买人。3.现场竞价开始,竞价规则如下:(1)竞买人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判。(2)现场竞价中竞买人举牌向上竞成交地价的行为,即视为应价(报价)行为。竞价过程中,同一价格多人应价的,主持人以举牌时间先后确定先者为目前报价并予以接受。(3)竞买号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因竞买人未尽到保管义务,致使他人使用该号牌应价的,视为竞买人报价,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现场竞价的最低竞价增幅为人民币50万元整,主持人有权依照现场应价情况实时调整竞价增幅。(5)竞买人可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方式报价。竞买人以口头方式报价的,口头报价须高出当前最高应价一个以上竞价增幅,并得到主持人的确认,否则其报价不予接受。(6)主持人在每次报价后,经依序宣布报价“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当主持人宣布报价“最后一次”且无人进一步应价时,当前最高报价视为最后应价。最后应价不低于底价的,主持人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主持人一经落槌,将不再接受任何报价。(7)若在电脑报价期间无人报价的,现场竞价的起叫价为该宗地挂牌起始价;现场竞价过程中无人应价的,该宗地不成交。若在电脑报价期间已有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现场竞价的起始价。应价没有高于起始价的,有效最高电脑报价继续有效,符合成交条件的,该报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五)电脑报价期间技术故障及不可抗力应急处理如因电脑报价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正常电脑报价,当次挂牌出让将采取以下原则进行:1.若在挂牌出让期内出现电脑报价系统故障,但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20分钟前排除的,挂牌出让程序照常进行;2.若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前20分钟内出现电脑报价系统故障,仅有“1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前完成书面报价,竞买人书面报价不低于底价且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即由该竞买人竞得;“多人竞买”的,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3.因不可抗力,致使挂牌截止日的挂牌出让工作无法进行的,挂牌截止时间在履行法定程序后顺延或提前终止。土地分公司将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等方式向竞买人告知相关事宜。七、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八、款项支付除公告另有规定外,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应当以人民币支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竞买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无息退还。竞得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告允许以跨境人民币或外币支付竞买保证金或成交价款的,竞买申请人应依法办理相关外汇管理手续,并自行承担由于外币汇率波动引起的损失以及转账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九、违约及违规责任(一)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资格:1.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取得竞买资格的;2.应依法取消竞买资格的其他行为。(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出让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损失的,竞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不计利息):1.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取得竞得资格的;2.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出让纠纷的;3.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4.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5.未按出让合同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6.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7.违反公告中关联性审查要求的。8.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十、附则(一)《竞买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点,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系统所显示的时间为准。(二)土地分公司对《竞买须知》有最终解释权。其它未尽事宜以土地分公司的解释为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附件承诺书我方已详细阅读《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知悉并自愿遵守本须知各项条款要求。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日期:年月日深宝工信合()第号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宗地编号: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甲方(监管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代表人:张其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关大厦7楼联系部门: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项目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部门: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部门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深圳市加强总部项目和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深总遴选办〔2025〕1号)等规定、《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号)要求,及已公示的《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甲方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委托,经各方同意,签订本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一、基本情况(一)地块情况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宝安区新桥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M1)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188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94000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出让年期:30年上述地块基本情况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一致的,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定为准。(二)产业准入情况产业准入行业类别: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的鼓励发展类A11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二、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为乙方的产业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二)甲方在乙方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有权要求乙方按季度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建成投产。(三)甲方应当对乙方实行全年期考核监管,在乙方于本协议约定项目建成投产后1年内、首个5年监管期、首个5年监管期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如乙方未达到本协议承诺和有关约定的,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追究乙方责任。投产后第一个5年期内乙方考核合格的,甲方可与乙方重新协商确定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中土地产出效率等约定。(四)甲方根据项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本协议第三条所承诺指标完成情况,甲方应对乙方报送情况予以核实;在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核查时间外,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协议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也可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核查。(五)甲方在核实、核查中发现乙方生产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的,应当约谈乙方,要求其作出说明并限期提交生产经营改进方案。(六)甲方可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使核实核查权利及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甲方应当另行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三、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当遵循《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期全面履行本协议承诺和有关约定,积极推进上述项目投资建设。(二)乙方竞买取得的上述地块只能用于上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建设。(三)乙方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按季度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建成投产。(四)乙方承诺:1.投产时间:乙方上述项目原则上应自竞得用地后1.5年内开工建设,3.5年内全部建成,最终以乙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为准,竣工验收后1年内投产。2.投资强度:乙方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7.3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7800万元/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计容建筑面积)。项目投产1年内,核定投资强度。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季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3.土地产出效率: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第1年土地总产出(产值/营收)不低于15亿元,产出效率不低于1.59亿元/万平方米(项目年产值(年营收)/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投产后首个5年监管期,年平均土地总产出(产值/营收)不低于20亿元,产出效率不低于2.13亿元/万平方米;首个5年监管期结束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年平均土地总产出不低于30亿元,产出效率不低于3.19亿元/万平方米。4.产值能耗: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每年产值能耗不高于0.137吨标准煤/万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年产值(年营收))。5.税收强度: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首个5年监管期,税收强度(年均纳税额/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平均不低于893.62万元/万平方米,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8400万元;首个5年监管期结束后每隔5年、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的税收强度平均不低于1340.43万元/万平方米,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12600万元。(五)本协议所称项目年产值(年营收)和年纳税额以下列第2种为统计核算口径。1.乙方;2.乙方及其全资一级、二级子公司;3.乙方及其控股50%(含)以上的一级、二级子公司;4.上述核算指标基础数据,是指纳入宝安区统计核算的数据。(六)转让或出租限制:乙方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100%的建筑面积在全年期内不得转让;允许一定比例用房租赁给产业链相关企业,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入驻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并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出租人应严格执行政府关于水、电、燃气、宽带等定价政策,不得擅自加价或者变相加价。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同片区、同类型、同档次产业用房的市场租赁价格或相关部门出台的租赁指导价,后续市产业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或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租赁双方应使用市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交甲方及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七)抵押限制:乙方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八)股权变更限制:在全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等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因经营需要,在不导致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进行股权调整/☑乙方书面报告甲方后可进行股权调整,并同步将股权调整信息书面告知土地主管部门;上市公司的股权调整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上述股权调整具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任何变更情形。(九)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排放及产生,应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十)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由政府回购。(十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投产时间、投资强度、土地产出效率、税收、产值(营收)能耗、转让、出租、抵押、股权调整情况、生产经营改进方案等相关材料,主动配合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的核实、核查行为。乙方应于甲方提出核查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全部相关资料。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基于本协议目的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及个人等主体收集前款提及的情况信息。(十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甲方承担支付违约金及利息、赔偿损失等金钱给付义务。若乙方违反多项违约责任,违约金累计计算。四、履约核查内容及违约责任(一)履约核查内容及一般违约责任1.甲方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内容,对乙方实行全年期考核监督,进行履约情况核实核查。若乙方未通过履约核查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管理办法》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实施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乙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乙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2.根据本协议,乙方存在违约情形需支付违约金的,应自甲方出具核查不合格通知书,或者违约通知书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缴纳违约金;未如期足额缴纳违约金的,未缴纳部分的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直至缴清违约金及利息为止。(二)违反投资强度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乙方投资强度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2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固定资产投资额,并支付固定资产投资不足部分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乙方承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计容建筑面积×5%。2.核查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固定资产投资不足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直至投资强度达到约定要求为止。(三)违反土地产出效率承诺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乙方第1年、首个5年监管期、首个5年监管期后每5年及出让期届满前1年实际累计纳入深圳市宝安区的统计核算的土地产出效率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3项承诺指标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土地产出效率不足部分的1%作为违约金,即违约金=(乙方承诺土地产出效率-实际土地产出效率)×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2.核查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土地产出效率不足部分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土地产出效率达到约定要求为止。3.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乙方连续两个考核期纳入深圳市宝安区的统计核算的土地产出效率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3项承诺值要求,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有权提请土地主管部门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以下第(1)方式处置:(1)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残值方式予以补偿;(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3)乙方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四)违反产值能耗承诺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该项目每年产值能耗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4项承诺值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值能耗超标部分能耗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即违约金=(实际产值能耗-乙方承诺产值能耗)×实际产值×折电系数×10%。2.核查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值能耗超标部分能耗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直至核查产值能耗达到约定要求为止。(五)违反税收强度承诺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该项目的税收强度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5项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税收贡献不足部分的1.5倍作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约定税收强度-实际税收强度)×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0%。2.核验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税收强度不足部分的2倍作为违约金,直至核查税收强度达到约定要求为止。(六)违反出租、转让物业约定的违约责任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经核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款约定出租物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违规出租物业租金收入的2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乙方违约出租物业租金/月×违约出租物业时间月数×2。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款约定转让本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建筑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正的,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有权提请土地主管部门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以下第(1)方式处置:(1)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残值方式予以补偿;(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3)乙方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七)违反权利限制的违约责任在土地出让年期内,经核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八)款约定或《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转让或变更股权、需经甲方同意而未经同意调整股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地块出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未改正的,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有权提请土地主管部门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予补偿。(八)违反抵押限制的违约责任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经核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款约定进行抵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地块出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九)违反报告、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第三条第(三)款、第(八)款、第(十一)款的书面报告、如实提供材料以及配合核实核查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地块出让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五、退出机制(一)主动退出。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向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终止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政府批准后,退还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方式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政府后未获批准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拒不履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二)强制退出。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六、其他事项(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协议中部分名词含义的理解存在不同意见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二)本协议所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效率等相关统计数据以深圳市统计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三)本协议所称“连续两个考核期”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第1年、第5年、第10年、第15年……(每五年一个考核期)及出让期届满前1年所对应的连续两个考核期限。(四)本协议签订并生效3年后,因政策环境、经济形势等发生变化的,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可以与各方协商并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调整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约定的土地产出效率、产值能耗、税收强度等内容。未经宝安区政府审定,相关调整以及补充协议无效,乙方完全知悉上述要求。(五)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乙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有效联系时,甲方通过媒体公告形式或通过EMS快递至本协议所记载的乙方地址,媒体公告或EMS邮寄之日均视为送达之日。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如通讯地址变更,则应当于变更前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地址发出通知视为已经有效送达。(七)如因职能变更等因素导致甲方不再承担产业监管的职能,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由宝安区新的产业监管职能部门承接,甲方主体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效力。(八)本协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要求发生变化的,遵照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要求执行。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该产业项目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八、协议效力(一)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三份,分送土地主管部门一份。(二)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代表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三)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页为盖章页,无正文)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表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暂定名)项目代码用地单位设计要点编号CA-BA202501569用地位置新桥街道是否已批标准地名否选址意见书编号无宗地号A317-0592用地方案号无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8771.34m²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8771.34m²绿地面积:m²道路用地面积:m²其他用地面积:m²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满足下列要求一用指地标面按积建计设算1、规定容积率≤5.02、规定建筑面积:93800.0m新建规定建筑面积93800.00m,其中:厂房:70000.00m:研发用房:4000.00m;办公:2000.00m;宿舍:13800.00m;食堂:4000.00m。(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交通、不计规定容积率)二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1、建筑覆盖率50%。2、建筑高度:满足航空限高要求,且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3、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4、建筑退线:一级W6米,二级W9米。三市政设施要求1、车辆出入口:接周边市政路。2、人行出入口:接周边市政路。公共通道出入口:。3、机动车泊位数:辆(自用辆,公用辆)。自行车泊位数:辆。4、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5、给水/雨水/污水接口: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6、中水接口:。7、燃气接口:接周边市政路。8、电源/通讯:接周边市政路。9、其他:1/2备注1、本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2、本项目机动车泊位数、非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设施配建车辆出入口、市政接口及其余空间控制要求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定核定,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3、本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58%。4、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他事项告知栏1、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2、本项目厂房不得低于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配套用房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3、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告知提示栏的内容系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需求,在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时一并告知或提示的事项,相关管理权限和法律义务相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承担。遵守事项:本规划设计要点不属于规划许可文件,最终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后续正式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3、T编制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1编制时间:2026年1月20日2/2896地线中井2.75砼砼地砖大水泥6.80图8807.558.557.18沥eTo64道天东话6.866.88申700砼砼.156.34南593-6.80地砖沥J122667路e/99704D2.190210756170田727国7.08图20s目地砖亿工艺厂/8.868.688.18TJ026022075砖砼砼8.989.619.419.59施工896J033022074t0m8.69腔砖rrrr中砖地线32632.84全国9.839.63n7.707.667.627.6517.78栓砖16426707.52589.519.8910.0411水泥水泥66973910.06水泥30.1318.92602碑643牛959砼59.88953发地砖(5A文砼水泥9.71简43砼940臾10.032、9.149.3919.12J1349.25021074299沙井水泥水泥时30.33砼个76)砼399.07水东环国路沥,17J032277796795+成辉实业×社)地电×经227砼10.23(4)A02207415881XJTO2水泥TL兴7.93砼31923822021074面65775砼6地砖o砼58.0182110.73(2)德昌电机集团砼4(7)9.638.800791砼327.76e砼2四新工业公司地砖R村互292水泥m砼砼4球8.599.032.99地砖898.42X砼砼311界址点坐标,宗地附图编号x坐标Y坐标标志比例尺:1:1800土地使用者招拍挂竞得单位测图日期2025-12-05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制图日期2025-12-06宗地号A317-0592用地面积18771.34平方米制图人白鸿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审核者王锋J032/0220742514324.22484014.91J102/0210742514311.88483992.65J134/0210742514379.35483882.01J122/0210752514535.89483966.90J026/0220752514514.05484007.17J033/0220742514497.60484016.8810.0660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二新龙小区鼎丰科技园二新龙小区嘉华新村久新二村,第二工业区资鼎丰科技园南岭路新杰四路西厂区保利达小行星a深会大厦百荣达创业园信益公司宿舍真新新大厦国东站福明楼E打发新二红巷工业区领城空间沙井立交新杰七路东环路438号工业园新站隆商务大厦汇聚新桥107创習园新沙店恒大厦豪盛花园a昌盛花园德昌大厦骏业居金德昌电机宿舍9泰经路全雅具居道新全工业园新桥环卫站新直同馨公寓新二居委庄村路长埔工业园4庄村路沙井东环,路东厂区八十七号院会日二品电子监管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制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宗地号:A317-0592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深地合字(2026)1006号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G347861160;法定代表人:黄润华;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0区前进一路293号;邮政编码:;电话:27820114。受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宗地(以下简称“本宗地”)通过挂牌方式出让。本宗地代码为440306604001GB00315,宗地号为A317-0592,出让宗地总面积18771.34平方米;出让宗地的范围详见本合同所附宗地界址图(见附件1)。第五条本宗地的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第六条出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视为出让人已将本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对本宗地的现状有充分了解,并且不持任何异议。第七条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3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八条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零玖拾壹万元(小写40910000元)。受让人同意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以第(一)种方式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二)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含本日,下同)。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三)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计收利息。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含本日,下同)。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第九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后,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受让人在本宗地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出让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条件(附件2)要求。其中,本宗地规定建筑面积93800平方米,包括:厂房70000平方米、研发用房4000平方米、办公2000平方米、宿舍13800平方米、食堂4000平方米。第十一条在本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另有规定外,移交方式及接收部门按以下要求执行:(一)/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二)/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按成本价移交/;(三)/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四)其他:/。成本价计算标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等,移交方式,及接收部门按本合同所附的任务书或协议书(附件3)执行。(一)/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二)/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有偿移交/;(三)其他:/。有偿移交的价格标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成本价移交。第十三条本宗地范围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允许分割转让,/限整体转让,厂房70000平方米、研发用房4000平方米、办公2000平方米、宿舍13800平方米、食堂4000平方米不得转让。第十四条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抵押应遵守以下第(二)种方式执行:(一)全部可抵押。(二)全部可抵押,抵押价值不得超过本合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值之和。(三)部分可抵押:/,其余部分不可抵押。(四)全部不可抵押。(五)其他:/。前款抵押仅适用于产权归受让人专有的部分。第十五条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及,抵押,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本合同和不动产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十七条本宗地的建设项目应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年月日之前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开工、竣工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长开工、竣工期限。其中,申请延长竣工期限的,应在竣工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利用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同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受让人应按规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受让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受让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或建设的公共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依法处置或整改。依法处置完毕或整改完成前,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依法处置完毕或整改完成后,可由受让人补办手续的,受让人应按规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二十条受让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期内按物业管理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宗地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公共设施及绿地。第二十一条出让人有权对本宗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受让人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二条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三条受让人应无条件配合因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地下线性工程进出、通过、穿越本宗地。第二十四条受让人在本宗地内进行建设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做好以下工作,并接受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一)做好绿化及水土保护工作;(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三)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受让人在开发利用、转让使用权、申请使用权续期及使用权收回前,应当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四)做好安全评价、环境评价、消防安全等其他相关工作;(五)办理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的相关手续;(六)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BIM等相关城市建设要求;(七)落实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事宜。受让人未履行相关保护和防治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受让人需要继续使用本宗地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内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住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受让人未按规定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终止,土地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宗地范,围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由出让人无偿取得。出让人可嘱托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第五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二十八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除应向出让人支付欠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外,同时还应支付欠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利息和滞纳金。利息和滞纳金标准如下:利息计收标准:自欠缴之日起,按欠缴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滞纳金计收标准:自欠缴之日起,每日按欠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受让人未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可进行催交;超过60日仍未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宗地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受让人除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外,还应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已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在扣减前述款项后不计利息退还。第三十条受让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一条除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期竣工外,申请竣工延期应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每延长1个月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0.5%计收;不足1个月的,按0.5%计收。受让人缴纳违约金后,竣工期限相应顺延。受让人未申请竣工延期或申请竣工延期未获批准但实际竣工逾期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竣工逾期2年以内按照前款约定标准缴纳违约金;竣工逾期2年以上(含2年),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20%计收违约金,如实际逾期期限按照前款约定测算应缴纳违约金的比例高于20%的,按实际测算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本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按以下约定处理:(一)经原批准土地供应方案的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本合同解除,出让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后不计利息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合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受让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本宗地范围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保留使用的,由出让人按照建造成本折旧后对受让人进行补偿。(二)申请退还土地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第三十三条本合同附件3所附的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圳市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或深圳市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和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等任务书或协议书(以下统称“本合同附件任务书或协议书”)签订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任务书或协议书后续内容变更不涉及调整本合同相关条款内容的,只需签订任务书或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任务书或协议书约定履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照本合同所附任务书或协议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所附任务书或协议书约定应当解除本合同的,由签订本合同所附任务书或协议书的主管部门报原批准土地供应方案的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转出让人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本合同所附任务书或协议书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等内容的真实有效,受让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出让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附件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6份,出让人3份,受让人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约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或由出让人无偿取得的,受让人应当自行理清经济关系,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本合同所称“之前”“日起”“日止”均含当日。附件:附件1:宗地界址图;附件2:规划设计要点批复;附件3:深圳市宝安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出让人(章):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受让人(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75砼砼地砖大水泥6.80图8807.558.557.18沥eTo64道天东展6.866.88申700砼砼.156.34南596.80地砖沥J122667路e/99704D2.190210750170田727国7.08图2.0s目地砖亿工艺厂/8.868.688.18J026022075砖砼砼8.989.619.419.59施工896J033022074108.69腔816砖rrrr中砖地线3%2632.84全国9.839.63Dn7.707.667.627.6517.78砖16426707.52589.519.8910.0413水泥水泥66579510.06水泥30.13118.922碑44牛959砼59.88953发地砖(5A文砼水泥9.7143砼940臾10.032、9.149.3919.12J1349.25021074G299沙井东水泥水泥时30.33砼个76)砼3099.07水环a路沥,17J032277796795+成辉实业×社)地电×经227砼10.23(4)A022074881XJT02水泥TL兴7.93砼31923822021074面65775砼6地砖o砼58.0182110.73(2)德昌电机集团砼4(7)>9.638.800791砼327.76e砼2四新工业公司地砖R村互292水泥m砼砼4球8.599.032.99地砖2898.42X砼砼311896地线中井附件1界址点坐标,宗地附图编号x坐标Y坐标标志比例尺:1:1800土地使用者招拍挂竞得单位测图日期2025-12-05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制图日期2025-12-06宗地号A317-0592用地面积18771.34平方米制图人白鸿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审核者王锋J032/0220742514324.22484014.91J102/0210742514311.88483992.65J134/0210742514379.35483882.01J122/0210752514535.89483966.90J026/0220752514514.05484007.17J033/0220742514497.60484016.8810.0644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建建三三业园(暂定名)用地位置新桥街道是否已批标准地名无A317-0592宗地号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地方案号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一用mtTL上N、A--指地标面按积建计设算(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交通、不计规定容积率)一总体布局3及4城市设计要1、车辆出入口:接周边市政路。市政设4、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施要求用地单位设计要点编号CA-BA202501569否无总用地面积:18771.34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8771.34m2绿地面积:m²道路用地面积:m²其他用地面积:m1、规定容积率≤5.02、规定建筑面积:93800.0m2新建规定建筑面积93800.00m,其中:厂房:70000.00m;研发用房:4000.00m;办公:2000.00m;宿舍:13800.00m;食堂:4000.00m。1建筑覆盖率≤50%。建筑高度:满足航空限高要求,且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2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文用地坝目机划文计两足列安建筑退线:一级≥6米,二级W9米。求2、人行出入口:接周边市政路。公共通道出入口:。3、机动车泊位数:辆(自用辆,公用辆)。自行车泊位数:辆。5、给水/雨水/污水接口: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6、中水接口:。7、燃气接口:接周边市政路。8、电源/通讯:接周边市政路。9、其他: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项目代码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表1/2附件2之斤大百后后续正式核发的建设后续正式核发的建设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1用地规划+1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0日T1.本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2.本项目机动车泊位数、非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设施配建车辆出入口、市政接口及其备余空间控制要求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定核定,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注可证》为准。3、本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58%。4、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其1、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他〔2022)18号),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事2、本项目厂房不得低于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配套用房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项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告3、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知求实施BIM技术应用。栏告知提示栏的内容系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需求,在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时一开告知或提示的事项,相关管理权限和法律义务相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承担。遵守事项:本规划设计要点不属于规划许可文件,最终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许可证为准。局编制单位:深圳编制时间:2/2附件3深宝工信合()第号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宗地编号: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1—甲方(监管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代表人:张其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关大厦7楼联系部门: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项目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部门: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部门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20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深圳市加强总部项目和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深总遴选办〔2025〕1号)等规定、《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号)要求,及已公示的《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甲方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委托,经各方同意,签订本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一、基本情况(一)地块情况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宝安区新桥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M1)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188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94000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出让年期:30年上述地块基本情况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一致的,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定为准。(二)产业准入情况产业准入行业类别: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的鼓励发展类A11机器人、可穿戴—3—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二、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为乙方的产业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二)甲方在乙方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有权要求乙方按季度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建成投产。(三)甲方应当对乙方实行全年期考核监管,在乙方于本协议约定项目建成投产后1年内、首个5年监管期、首个5年监管期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如乙方未达到本协议承诺和有关约定的,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追究乙方责任。投产后第一个5年期内乙方考核合格的,甲方可与乙方重新协商确定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中土地产出效率等约定。(四)甲方根据项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本协议第三条所承诺指标完成情况,甲方应对乙方报送情况予以核实;在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核查时间外,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协议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也可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核查。(五)甲方在核实、核查中发现乙方生产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的,应当约谈乙方,要求其作出说明并限期提交生产经营改进方案。(六)甲方可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4—机构行使核实核查权利及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甲方应当另行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三、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当遵循《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期全面履行本协议承诺和有关约定,积极推进上述项目投资建设。(二)乙方竞买取得的上述地块只能用于上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建设。(三)乙方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按季度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建成投产。(四)乙方承诺:1.投产时间:乙方上述项目原则上应自竞得用地后1.5年内开工建设,3.5年内全部建成,最终以乙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为准,竣工验收后1年内投产。2.投资强度:乙方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7.3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7800万元/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计容建筑面积)。项目投产1年内,核定投资强度。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季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3.土地产出效率: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第1年土地总产出(产值/营收)不低于15亿元,产出效率不低于1.59亿元/万平方米(项目年产值(年营收)/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投产后首个5年监管期,年平均土地总产出(产值/营收)不低于20亿元,产—5—出效率不低于2.13亿元/万平方米;首个5年监管期结束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年平均土地总产出不低于30亿元,产出效率不低于3.19亿元/万平方米。4.产值能耗: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每年产值能耗不高于0.137吨标准煤/万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年产值(年营收)。5.税收强度: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首个5年监管期,税收强度(年均纳税额/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平均不低于893.62万元/万平方米,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8400万元;首个5年监管期结束后每隔5年、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的税收强度平均不低于1340.43万元/万平方米,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12600万元。(五)本协议所称项目年产值(年营收)和年纳税额以下列第2种为统计核算口径。1.乙方;2.乙方及其全资一级、二级子公司;3.乙方及其控股50%(含)以上的一级、二级子公司;4.上述核算指标基础数据,是指纳入宝安区统计核算的数据。(六)转让或出租限制:乙方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100%的建筑面积在全年期内不得转让;允许一定比例用房租赁给产业链相关企业,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入驻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并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出租人应严格执行政府关于水、电、燃气、宽带等定价政策,不—6—得擅自加价或者变相加价。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同片区、同类型、同档次产业用房的市场租赁价格或相关部门出台的租赁指导价,后续市产业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或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租赁双方应使用市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交甲方及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七)抵押限制:乙方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八)股权变更限制:在全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等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因经营需要,在不导致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进行股权调整/☑乙方书面报告甲方后可进行股权调整,并同步将股权调整信息书面告知土地主管部门;上市公司的股权调整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上述股权调整具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任何变更情形。(九)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排放及产生,应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十)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7—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由政府回购。(十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投产时间、投资强度、土地产出效率、税收、产值(营收)能耗、转让、出租、抵押、股权调整情况、生产经营改进方案等相关材料,主动配合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的核实、核查行为。乙方应于甲方提出核查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全部相关资料。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基于本协议目的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及个人等主体收集前款提及的情况信息。(十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甲方承担支付违约金及利息、赔偿损失等金钱给付义务。若乙方违反多项违约责任,违约金累计计算。四、履约核查内容及违约责任(一)履约核查内容及一般违约责任1.甲方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内容,对乙方实行全年期考核监督,进行履约情况核实核查。若乙方未通过履约核查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管理办法》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实施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乙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乙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8—2.根据本协议,乙方存在违约情形需支付违约金的,应自甲方出具核查不合格通知书,或者违约通知书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缴纳违约金;未如期足额缴纳违约金的,未缴纳部分的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直至缴清违约金及利息为止。(二)违反投资强度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乙方投资强度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2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固定资产投资额,并支付固定资产投资不足部分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乙方承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计容建筑面积×5%。2.核查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固定资产投资不足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直至投资强度达到约定要求为止。(三)违反土地产出效率承诺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乙方第1年、首个5年监管期、首个5年监管期后每5年及出让期届满前1年实际累计纳入深圳市宝安区的统计核算的土地产出效率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3项承诺指标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土地产出效率不足部分的1%作为违约金,即违约金=(乙方承诺土地产出效率-实际土地产出效率)×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2.核查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土地产出效率不足部分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土地产出效率达到约定要求为止。3.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乙方连续两个考核期纳入深圳市宝安区的统计核算的土地产出效率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3项承诺值要求,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有权提请土地主管部门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以下第(1)方式处置:(1)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残值方式予以补偿;(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3)乙方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四)违反产值能耗承诺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该项目每年产值能耗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4项承诺值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值能耗超标部分能耗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即违约金=(实际产值能耗-乙方承诺产值能耗)×实际产值×折电系数×10%。2.核查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值能耗超标部分能耗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直至核查产值能耗达到约定要求为止。—10—(五)违反税收强度承诺的违约责任1.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核查,除因不可抗力外,该项目的税收强度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5项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税收贡献不足部分的1.5倍作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约定税收强度-实际税收强度)×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0%。2.核验不合格满一年经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税收强度不足部分的2倍作为违约金,直至核查税收强度达到约定要求为止。(六)违反出租、转让物业约定的违约责任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经核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款约定出租物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违规出租物业租金收入的2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乙方违约出租物业租金/月×违约出租物业时间月数×2。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款约定转让本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建筑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正的,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有权提请土地主管部门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以下第(1)方式处置:(1)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残值方式予以补偿;(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11—(3)乙方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七)违反权利限制的违约责任在土地出让年期内,经核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八)款约定或《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转让或变更股权、需经甲方同意而未经同意调整股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地块出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未改正的,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有权提请土地主管部门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予补偿。(八)违反抵押限制的违约责任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经核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款约定进行抵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地块出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九)违反报告、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内,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第三条第(三)款、第(八)款、第(十一)款的书面报告、如实提供材料以及配合核实核查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地块出让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12—五、退出机制(一)主动退出。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向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终止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政府批准后,退还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方式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政府后未获批准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拒不履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二)强制退出。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六、其他事项(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协议中部分名词含义的理解存在不同意见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二)本协议所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效率等相关统计数据以深圳市统计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三)本协议所称“连续两个考核期”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第1年、第5年、第10年、第15年……(每五年一个考核期)及出让期届满前1年所对应的连续两个考核期限。—13—(四)本协议签订并生效3年后,因政策环境、经济形势等发生变化的,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可以与各方协商并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调整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约定的土地产出效率、产值能耗、税收强度等内容。未经宝安区政府审定,相关调整以及补充协议无效,乙方完全知悉上述要求。(五)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乙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有效联系时,甲方通过媒体公告形式或通过EMS快递至本协议所记载的乙方地址,媒体公告或EMS邮寄之日均视为送达之日。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如通讯地址变更,则应当于变更前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地址发出通知视为已经有效送达。(七)如因职能变更等因素导致甲方不再承担产业监管的职能,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由宝安区新的产业监管职能部门承接,甲方主体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等文件的—14—效力。(八)本协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要求发生变化的,遵照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要求执行。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该产业项目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八、协议效力(一)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三份,分送土地主管部门一份。(二)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代表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三)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此页为盖章页,无正文)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16—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人申报缴费指引为方便缴费人申报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深圳市税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指引》。该指引适用于缴费人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http://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以下称电子税务局)或深圳市税务局各区办税服务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业务(自然人政策性住房按规定补缴地价业务除外)。一、新办企业税务登记信息确认(一)深圳市内企业办理新办智能开业深圳市内企业,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智能开业”GR缴费人可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系统弹出的服务提醒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补录完成“智能开业”,并在“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选择界面”一键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含三方协议签订)等相关业务。(二)深圳市外企业办理跨区税源登记深圳市外企业,在深圳市未办理税务登记,在深圳市发生取得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应税费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税费的,需在土地(或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跨区税源登记”。-1-“跨区税源登记”业务可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税源登记时,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号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请按住滑块,拖动到最右边登录找回手机号码忘记密码深圳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其他登录微信囵特定主体登录非居民企业登录网站标识码: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首页我要办税我要查询公众服务地方特色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品.English返回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业务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业务证明开具其他事项申请一般退税管理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稽查检查二、申报缴费缴费人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2-费。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流程如下:(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深圳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缴费人,绑定实名注册的办税人员后,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已实名注册的自然人缴费人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如未实名注册,需进行用户注册后,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税源登记的缴费人,点击【特定主体登录】方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多合一”登录马English返回首页O马English返回首页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代理业务打开电子税务局APP扫一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式,选择“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税请按住滑块,拖动到最右边登录找回手机号码忘记密码电子税务局APP个人所得税APP其他登录微信囡特定主体登录非居民企业登录(二)一般情形申报(不涉及竞买保证金)1.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进行申报。-3-我要办税请入关键同X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资产报告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造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跨境交易台同信息管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生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台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生税收统计调查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生千户生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证明开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问其他事项申请财务报表报送一般退税管理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出口退税管理非税收入申报核定管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通用申报(水利建设基金)征纳纳税信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废开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矿区使用费预缴申报互涉税专业服务矿区使用费年度申报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动税收预测税收预测直报数据采集2.在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中选择【国有土地使用刷新列表权出让收入】,点击【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界面。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首页我要办税我要查询公众服务地方特色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深圳市F1上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序号非税收入项目合同编号费源状态费源编号待缴金额操作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深地合字:1:号复核通过D44031020251224010060,000.00申报异议处理共1条数据10条/页3.系统会根据费源信息自动预填申报表,点击【预览表单】查看申报表详细内容,如信息无误,点击【提交申报】,系统会弹出“信息确认”提示框,依次点击“真”“实”“责”“任”4字,点击【确认】完成申报。-4-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通同国主用人费款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09-242024-09-20一主量方式金293,740.00元(万元)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报表列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2200-2人号人82004-02子8上生国a国西街国入土入人时用20200-242024-09-242007400000002700000237421400主量门主管位人章代:理人局国用市区a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国工用权入申报成功4.申报成功后,点击【立即缴款】按钮,跳转到缴款界-5-面。对于已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缴费人,优先选择【三方协议缴款】支付方式进行缴款。选择【三方协议缴款】后,点击右下角的【立即缴款】按钮,进入费款支付页面,显示扣款金额、扣款账号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缴费。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首页税费缴纳首页税费墩纳1国有土地便用其他土地出让收入2024-09-242024-09-242024-09-242024-09-27取消确定动动三方协议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云闪付微信、支付宝合计293,740.00元(贰拾玖万叁仟柒佰肆拾元整)是否跨墙敏税o是否同时缴纳滞汭全星@预约缴款立即缴软是否跨境缴税是否同时缴纳滞纳金06预约缴款立即缴款整)尊徽的纳税人,请仔细对成缴卖信息进行税费纳,若未款成功致税()款被定,可过证处理解量新纳尊敬的纳税人,清仔细核对应缴款信息后进行税费缴纳。若未缴款成功导致税(费)款被锁定,可通过缴款凭证处理”解锁后重新缴纳。×未缴税费已预约扣款信息缴款凭证处理未激税费三方协议缴款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营业网点纳税人名称三方协议号银行行别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共1项数据5条页跳至1/1页共1项/1页台计扣款金额¥293,740.00征征纳纳请选择支付方式互请选择支付互三方协议缴款云闪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缴款(查询缴款)选择“三方协议激款”,系统将自动从签订的三方协议账户中扣缴税费。选洋“三方协议缴款”,系纳将自动从圣订的三方协议账户中扣徽税费,合计29三,740.00元(贰拾玖万叁仟柒佰肆拾元-6-其他事项申请财务报表报送缴款成功本次应补(退)税额合计:293,740.00元返回首页继续办理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去办理缴费人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云非税收入通用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进行申报。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首页我要办税我要查询公众服务地方特色首页税费缴纳我要办税请入关键同X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资产报告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造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跨境交易台同信息管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生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台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生税收统计调查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生千户生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证明开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问一般退税管理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出口退税管理非税收入申报核定管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通用申报(水利建设基金)征征纳纳纳税信用您可能需要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废开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矿区使用费预缴申报互闪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缴款等支付方式完成缴费。动涉税专业服务矿区使用费年度申报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动(三)竞买保证金抵缴地价款申报税收预测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税收预测直报数据采集2.在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中选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点击【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界面。-7-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深圳市F1上有限公司←返回首页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深圳市有限公司914403一=9C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1440371000028298133440三4刷新列表序号非税收入项目合同编号费源状态费源编号待缴金额操作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深地合字:1:号复核通过D44031020251224010060,000.00申报异议处理共1条数据10条/页3.系统会根据费源信息自动预填申报表,点击【预览表单】查看申报表详细内容,如信息无误,点击【提交申报】,系统会弹出“信息确认”提示框,依次点击“真”“实”“责”预览表单提交申报“任”4字,点击【确认】完成申报。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深圳市有限公司←返回首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款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3日(2025-12-13至2025-12-13)缴费人名称缴费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单位名称主管单位联系方式经办人签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征纳应缴费总金额100元整)互动-8-G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填表日期2025-12-13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特定非税收入项目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信1国有土地使用主地出让价款收入2025-12-132025-12-132025-12-132026-01-04100,30,000.000.000费款申报时间起2025-12-13费款申报时间止2025-12-13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应缴费基数应缴费基数减除额计本期应补(退)费额(5)(6)(7)(8)(16)=(12)-(13)-(15)2025-12-132025-12-1310000.0000000.000010E001003.000.00征收项目征收品目征收子目(1)(2)(3)(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土地出让价收入挂牌出让10011100.000000合计--0.0000竞买保证金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签章: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受理税务机关(章)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经办人签章经本人自目机440883******1114平口期2025-12-13本期应补(退)税额100,500000.00元(壹亿零陆拾万元整)提交申报4.申报成功后,点击【立即缴款】按钮,跳转到缴款界面。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支付方式,跳出提示页面点击【立即缴款】后即可下载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深圳市二有限公司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深圳市有限公司·←返回首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首页税费缴纳报表列表尊敬的纳税人,请仔细核对应缴款信息后进行税费缴纳。若未缴款成功导致税(费)款被锁定,可通过“缴款凭证处理”解锁后重新缴纳×未缴税费已预约扣款信息缴款凭证处理代开发票缴款展开序号税(费)种税(品)目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申报日期缴款期限应缴税额实缴税额滞纳金、利缴费人识别号914403-9C缴费人名称深圳市二一二有限公司100二000.0纳纳互互动请选择支付方式动O三方协议缴款云闪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缴款银行端2、扣款成功后,凭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联)进行会计核算。合计100.63000.00元(元整)是否跨境缴税是否同时缴纳滞纳金是预约缴款立即缴款-9-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深圳市L北有限公司首页税费缴纳开具成功本次应补(退)税额合计:100..000.00元请于缴款期限2026年01月04日前到银行缴纳税款。点击下载《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返回首页继续办理5.缴费人持《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缴款通知书》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资料,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后续缴款事宜。缴款未完成前,缴费人切忌随意作废《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缴款完成后,缴费人可自行在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打印相关票据。-10-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34404032025年12月13日纳税人识别号9144039C税务机关代码14403710000纳税人名称深圳市三有限公司税务机关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名称付款人账号税款限缴日期2026-01-04征收项目名称征收品目名称应缴税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00500C00.00金额合计(小写):¥100-0000.00金额合计(大写):二二整付款人(签章)经办人(签章)银行记账员(签章)备注三、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缴款完成后,缴费人可自行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功能入口:【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1.进入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功能页面后,依次选择“是否首次开具”、输入“税费缴纳时间起”和“税费缴纳时间止”,点击【查询】按钮,可筛选出该时间段内可开-11-具票据的缴款记录。勾选需要开具票据的缴款记录,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下方的【开具】按钮。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西页·开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西委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是否首次开具是税费纳时间起2024-01-01税费激时间止重置查询口摩号库号原凭证号征收项目税款所属期起2024-05-31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起税数所属期止2024-05-31税款所属期止入()库日期2024-05-31入(退)库日期实(退)金额实(退)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上收补的土地价款2024-05-312024-05-312024-05-31互纳o动合计0.00元(零元整)取开具2.待系统提示“开具成功”后,可点击【票据下载(PDF格式)】或【票据打印】按钮,即可下载或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返回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库号征收项目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入(退)库日期实(退)金开具成功征纳税费金额合计:动共1项数据5条/页至1页互证明开具时间证明文件数量2024-09-2414:29:501近回首页-12-中夹非税收人统一票振(电子)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验码:交款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开票日期:金额(元)备注301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7,400.000.00¥7,400,000.00电子税票号码金额合计(大写)柒佰肆拾万元整(小写)¥7,400,000.00其他信息收款市税务局复核人:收款人:电子税务局-13-竞买保证金退(转)办理指引一、未竞得人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未竞得人参与土地交易业务交纳的保证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束下一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交易集团申请。二、竞得人申请退保证金或保证金转成交价款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也可申请原路无息退还。若未在深圳市税务局办理过税务登记,则需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指引》。(一)竞得人保证金转成交价款办理竞得人申请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的,须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或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规定的金额,在规定的缴款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地价尾款。(特别提醒:竞得人须在缴款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集团申请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由交易集团在缴款截止日期前将其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代缴。)。1.竞得人须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或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按照《缴款通知书》上规定的金额,在规定的缴款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将竞买保证金抵缴地价款。-14-2.竞得人在选择竞买保证金的缴款方式时,必须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并下载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3.竞得人向交易集团申请保证金代缴为出让地价的。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缴款通知书》的第三联原件(须竞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该文件由各辖区管理局向竞得人具《缴款通知书》,由竞得人到辖区管理局领取并签收;(2)《成交确认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须提交两份:一份加盖公章,一份不用加盖公章),特别提醒:竞得人若在生成并下载该凭证后,切勿随意作废,在交易集团办理代缴过程中如遇作废凭证,竞得人须在税务局重新申报后并及时向交易集团更新申请材料,以免延误缴款时间;(4)竞得人单位向交易集团开具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5)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复印件(须加盖公章)。(6)《关于XX宗地竞买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的申请》(模板见附件1)。竞得人属企业组织的,提交盖有企业、组织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收据原件。收据项目名称填写“今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来××宗地保证金转地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15-竞得人为个人的,提交由竞买人签字加印指模的收据原件。收据须在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空白处手写,手写内容为“今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来××宗地保证金转地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交易集团收取上述材料后,将保证金代缴后即时通知竞得人。缴款完成后,竞得人可自行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或者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相关票据。需交易集团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的,竞得人可于竞买结束次日起,前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31层财务部)办理。-16-附件1:关于XX宗地竞买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的申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于年月日成功竞得了宗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年月日我方按《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局《缴款通知书》要求,已支付成交款人民币(小写)元整。现申请将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整转为成交地价款,并代缴至指定账户。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17-(二)竞得人申请保证金原路退回办理1.竞得人申请保证金原路退回的,须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或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规定的金额,须在规定的缴款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地价,一次性缴纳。2.竞得人向交易集团申请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的。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缴款通知书》的第二联原件(加盖公章),该文件由各辖区管理局向竞得人具《缴款通知书》,由竞得人到辖区管理局领取并签收;(2)《成交确认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竞得人单位向交易集团开具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4)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复印件(须加盖公章)。(5)《关于申请XX宗地竞买保证金原路退回的申请》(须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交易集团自到收取上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应交纳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18-附件2:关于申请XX宗地竞买保证金原路退回的申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于年月日成功竞得了宗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年月日我方按《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局《缴款通知书》要求,已支付成交款人民币(小写)元整。现申请将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整原路退回。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19-附件3:相关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开发利用科82346877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开发利用科8313913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开发利用科26978448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开发利用科25353777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开发利用科28920866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开发利用科2346663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开发利用科2829797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开发利用科23335726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开发利用科28336487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开发利用科2782011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开发利用科22106833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88105181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31层财务部88653374(杨小姐)(保证金退转)保证金退转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3楼联系电话:0755-82713074境外汇入保证金办理银行联系电话:0755-2594213-20-地块技术控制指标和管控要求表宗地号/地块号A317-0592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一、地块信息基本信息地块位置宝安区新桥街道沙井东环路和庄村路交会处用地面积18771.34平方米二、清单内容单位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部门联系人金工联系方式27875782事项内容序号管控要求1地块在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土壤颜色、气味异常或有固体废物填埋堆积的,应封闭现场,做好已挖出疑似污染土壤的单独存储、防琳防渗等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并及时通知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单位名称区住建局部门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85901689事项内容序号管控要求1该项目红线周边(6m范围内)存在现状城市中压燃气管线,若涉施工,请建设单位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筑局《关于优化完善城市燃气管道保护“四个一及6个100%”等工作机制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营的通知》要求,在项目施工期与市燃气集团宝安公司做好对接并现场确认现状燃气管道位置,按要求做好管道保护措施。单位名称区水务局部门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29740851事项内容序号管控要求1该项目范围内部北侧存在一段DN400现状污水管道,为小区配套污水系统,上游已无生活污水接入;项目范围内部南侧存在一段400*300雨水渠,为小区内配套雨水系统,上游无其他小区雨水接入。单位名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联系人龚工联系方式85276175事项内容序号管控要求1项目范围内不涉及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文物普查对象。由于地下堆积、文化遗存的形成和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建设项目用地在后续建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文物,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实施。单位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部门联系人付工联系方式27782153事项内容序号管控要求1后续项目施工或运营期间需开设临时机动车出入口,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具体的路口设计方案;开发涉及管道迁改与道路开挖,可能对区域交通造成短期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动工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交通疏导及管线保护方案,明确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流线、临时标志设置及管线防护措施,报批后严格执行,减少对区域交通与市政安全的影响。单位名称区应急管理局部门联系人毕工联系方式88177800事项内容序号管控要求1该用地后期实施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保障安全间距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6〕5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6604001GB00315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4日,挂牌期自2026年4月5日至2026年4月15日15时止。现予公告。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代码
宗地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准入行业类别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用年限(年)
440306604001GB00315
A317-
0592
宝安区新桥街道
普通工业用地
鼓励发展类A11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
18771.34
93800
4091
818.2
30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二、宗地出让条件(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二)本公告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回购。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等方式变相转让。(三)本公告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四)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与燃气、水务、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核实管线具体位置,并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若后续开发建设影响市政管线需及时出具相关设计方案或管线保护方案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在动土作业前,应组织区住建、项目监管单位、街道、燃气管道权属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现场当面核实《涉动土作业确认表》内容,经各方全部核准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动土作业。(五)本公告出让宗地配套宿舍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5号)》有关规定执行。(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七)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该宗地:(一)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二)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中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的企业。四、申请主体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五、竞买申请程序(一)网上注册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二)申请竞买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6年4月15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楼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竞买须知》。六、确定竞得人的办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楼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七、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八、竞买保证金退转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也可申请原路无息退还。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九、缴纳出让价款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十、“交地即交证”服务竞买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意在申请《出让合同》签订环节,按“交地即交证”模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付清地价款证明》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十一、其他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咨询电话:(0755)27820058。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3区海关大厦;咨询电话:(0755)27660960。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咨询电话:(0755)82713074;网址: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3月16日PAGE-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普通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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