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债权招标采购公告(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郑彪个人金融债权
项目编号:JR2026TJ1000125
资产类型:债权
项目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
债权详情
债务人名称:郑彪
债权总额:397.144663万元
本金:330.000000万元
利息:人民币610956.63元, 代垫费用60490.00元 (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31日)
债务人注册地址:/
债务人经济类型:其他
法定代表人:/
债务人经营范围:/
债权担保情况:详见《资产清单》
债权抵押/质押情况:详见《资产清单》
债权现状:详见《资产清单》
其他:详见《资产清单》
附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一、该交易项目成交后将与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山支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二、关于本项目债权的具体情况,需受让方自行尽调并进行价值判断,转让方对未披露的事宜不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和瑕疵: 1.转让标的相关义务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原债权文件和/或以物抵债协议及其他权利文件; 2.转让标的涉及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未成立、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4.涉诉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诉讼风险; 5.转让标的涉及的债权文件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涉及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6.转让标的债权、担保权利文件可能存在已涉诉;担保物可能存在已被查封、冻结、扣押、采取其它强制措施;转让标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 7.转让标的相关担保权利登记主体可能无法变更;担保物可能存在已被处置或存在租赁、经营权转让、第三人占有、工程款等在先权利等可能导致担保物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8.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可能存在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9.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 10.转让标的根据主合同、担保合同等债权文件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权益,受让后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或行使;转让标的涉及代垫的相关诉讼费用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11.转让标的涉及的债权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存在债权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 12.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 13.转让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争议,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 14.受让方资格可能存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限制; 15.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债权转让合同(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16.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转让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潜在瑕疵、缺陷或情形; 18.该转让标的为现状转让,所涉及的各种前期欠费,以及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产权过户及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9.受让方自愿承担由转让方已揭示的风险及其他任何可能存在的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就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缺陷、相关风险向转让方主张包括调减转让价款、取消标的债权转让交易等任何权利。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501005673429096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138.1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否
挂牌开始时间:2026-03-17T00:00:00
挂牌结束时间:2026-03-23T23:59:59
转让方式:挂牌转让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使用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1、转让标的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转让方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出让,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债权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愿放弃因上述风险导致受让本次转让标的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而对转让方的抗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转让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9010203000126210500001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14391011040】 3、意向受让方需知晓并遵守: (1)如挂牌截止日17:00前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已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受让方,由天津产权出具《签约通知书》确定该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如挂牌截止日17:00前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且已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3)如项目产生竞价,网络竞价将安排在挂牌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具体操作根据《网络竞价实施方案》实施; (4)以网络竞价方式确认受让方的,网络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期间各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最高报价,竞价过程中每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 1万元的整数倍;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6)不得使用转让方或天津产权的名义、商标或标记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此次资产挂牌转让业务范围之外的任何活动,否则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标的的相关资格、条件;与此项目有关的任何交易,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规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8)意向受让方须以自有资金购买,不得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自然人募集,且收购资金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实施网络竞价过程中,在受让申请时提交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3)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 (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缴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的; (5)其他违反天津产权交易规则及本公告内容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竞拍,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的高管、直系亲属等、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与债务人、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 4、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需要转让方资格确认:否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14.0万元
保证金缴纳时间: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前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万元
银行账户:11000010192489万元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万元
支付行号:316110000027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