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草原小区不动产
青山|包头
起拍价:659.77万
拍卖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提示: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拍,但须至少在开拍日前2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协助最终成交的买受人(拍卖平台中《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公示的成交用户)办理过户等财产交割事宜。意向参与竞买人未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而自行委托他人代买的,自行承担成交后产权转移不能的后果。
1.我院法拍房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未与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合作,所有符合竞买条件的主体均可自行在淘宝网购买,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或代为购买;2.我院未开展法拍房贷款业务,拍卖页面中“赊钱报名”“一键贷款”“放心拍服务”均为网拍服务平台提供,与我院无关,因使用上述服务导致尾款未按时缴纳的,自行承担逾期缴纳尾款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3.法拍房除拍卖成交款外,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手续费、腾房费等费用。
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草原小区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345634,建筑面积1477.98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非住宅,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筑结构为混合,登记日期2006年9月29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09年1月20日起至2049年1月19日止。不动产现登记在公司名下,本院已查封该不动产。
已知瑕疵说明:经现场调查,该不动产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被执行人主张房屋存有租赁并提交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租金为10万元/年(不含税),上述租赁信息仅为合同内容披露,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布时租赁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认定;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布时,未能调查到水、电、燃气、供热等是否欠费;具体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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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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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ra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