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空气过滤器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江宁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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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167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已批项目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6-03-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江宁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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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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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查,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我单位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2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25-86157963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西路21号邮编:211100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1关于南京百斯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成生物学及酶制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经政服环许(2026)19号2026.3.132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用空气过滤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经政服环许(2026)20号2026.3.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用空气过滤器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