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0002422东莞市同顺光电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60002422

项目名称
东莞市同顺光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2号1号楼203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同顺光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能量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同顺光电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2号1号楼203室(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46分41.622秒,北纬22度46分25.721秒),项目总投资40万元,占地面积650m2,建筑面积650m2。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钢化玻璃膜300万片/年,员工人数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清洗废水交石马河流域外的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2、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6-03-16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1152312

通讯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