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本次转让标的为廊坊开发区东方大学城教师公寓28幢5302。房产权证号: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H5411号,证载建筑面积:101.21㎡,规划用途为住宅。
该房产外墙面为喷涂墙,塑钢窗封闭,进户门为安全防盗门。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面部分刷白部分水泥墙面,屋顶装有节能灯;卫生间、厨房为毛坯。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师公寓物业管理处
3、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电话: 13521668967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预约进行现场勘查。
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 1000元的正整数倍。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三、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
5
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其他披露事项
1、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本次转让及标的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为廊坊开发区东方大学城教师公寓28幢5302。房产权证号: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H5411号,证载建筑面积:101.21㎡,规划用途为住宅。
该房产外墙面为喷涂墙,塑钢窗封闭,进户门为安全防盗门。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面部分刷白部分水泥墙面,屋顶装有节能灯;卫生间、厨房为毛坯。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师公寓物业管理处
3、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电话: 13521668967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预约进行现场勘查。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311-666351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