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南雄市人民法院2026)


竞买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6年4月1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3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14198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419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8.17 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505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27391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2739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4.2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606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27753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2775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4.5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4、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7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0897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089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8.1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5、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7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0897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089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8.1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6、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7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24373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243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5.4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7、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705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14184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418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0.7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8、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1栋706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0号],起拍价223611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2361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1.0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9、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2栋3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1号],起拍价226798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2679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6.6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0、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2栋7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1号],起拍价220672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206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3.7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1、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2栋7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1号],起拍价219353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935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03.1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2、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2栋703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1号],起拍价250057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5005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3、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2栋7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1号],起拍价236983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3698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9.31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4、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2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13234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32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5、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2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13234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32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6、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2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45980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598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7、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603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45980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598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8、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6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4493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49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19、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7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08571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085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0、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7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08571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085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1、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703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4493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49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2、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3栋7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2号],起拍价24493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49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3、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2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58367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5836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20.5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4、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2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58367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5836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20.5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5、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203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49173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91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6.2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6、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2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49173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91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6.2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7、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3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59464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5946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20.5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8、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7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57269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5726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20.5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29、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7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57269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5726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20.5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0、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703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4747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74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5.9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1、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4栋7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3号],起拍价24747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74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5.9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2、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2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13234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32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3、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3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13234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32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4、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3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13234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32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5、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5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1395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1395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6、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6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45980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598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7、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701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08571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085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8、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702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08571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0857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97.9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39、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703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4493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49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40、位于南雄市乌迳新岭南花苑B区5栋704号[粤(2017)南雄市不动产权第0003044号],起拍价244935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24493元。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房屋建筑面积为114.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12年03月20日起至2082年03月20日止。
*[特别释明]
①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在南雄市新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我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本次拍卖公告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的,以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最终登记为准,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②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③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责任自负,本次拍卖不能进门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到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了解;
④如果出现执行异议审查,清场交付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间;
⑤涉案不动产清场因被执行人使用或出租或其他人占用等不同情况,清场交付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间,买受人需对此合理忍受;
⑥买受人在取得《执行裁定书》等有关手续后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以免因迟延产生滞纳金,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①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瑕疵问题需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包括涉及违法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②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因此次拍卖过户产生的税与费由买受人与现权属人按规定各付各税。请竞买人注意咨询或了解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政策。依法应由法院清场移交的,我院负责清场移交。
③鉴于税费各付,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须在取得《执行裁定书》等有关手续后七日内到税务、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办理缴税程序并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以便本院预留款项,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需在缴纳税款后七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上述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以及二次过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④涉案房产可能存在欠缴物业费、水、电、气等因原业主使用物业产生的各种费用由原物业使用人按物业服务合同承担交纳责任,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交纳。
⑤竞买人可在拍卖前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避免公告信息不足而产生误判。
六、因此、再次提醒: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本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本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拍卖财产如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可能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尽可能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优先购买权人不详,已取得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拍卖之日前七天,到本院执行局申报确定。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余款请在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如不能在七日内按时缴纳尾款,本院将对此次拍卖做悔拍处理,保证金将不再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造成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南雄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雄市支行,账号:44722001040029576000000314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请有意向竞买人自行审查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并依法参与竞拍。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7天向我院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四、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参照《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服务费用收费标准:
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费用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标的物未成交且不能以物抵债的,不计收费用。
根据成交或抵债金额不同,按不高于以下标准收费:
①1万元以内的不超过50元;
②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不超过1.5%;
③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不超过0.8%;
④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0.4%;
⑤5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1%。
单件标的支付费用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超过10万元。
拍卖标的在本院辖区以外、需网拍辅助机构派员异地开展工作的,可参照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的80%按第一款规定给予补偿。
因执行标的的原因需要网拍辅助机构另行提供物流、仓储等服务,如拖车、运输、保管、临时锁车等发生的费用,可按不高于当地市场价的80%按第一款规定支付服务费。
举报监督电话: 0751-39362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751-393622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