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3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公告(北滘)

索引号:
11440606MB2D25481M/2026-00169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3-17

名称:
2026年3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公告(北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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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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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公告(北滘)

发布日期:2026-03-1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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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链接

2026-3-13
佛山高煜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佛山高煜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
蓝瀚(广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告表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北滘镇工业大道10号北滘生态环境所106室
邮 编:528311
联系电话:0757-23606023
电子邮箱:yindn@shunde.gov.cn
注:附件公告资料为环评单位所提供,相关责任由环评单位承担。

佛山高煜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佛山高煜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佛山高煜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CS扫描全能王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四至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项目四至实景图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6顺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7顺德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图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图9《北滘镇工业园(潭洲水道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附图10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布局图附图11顺德区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佛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3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北滘镇重点管控区)附图14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潭州水道佛山市北滘镇控制单元)附图15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佛山新城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单元)附图16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顺德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附图17项目与最近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3租赁合同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注塑机铭牌照片附件6注塑机设计参数附件7环评文件同意公示声明附件8环评咨询技术合同(含转账凭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佛山高煜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地理坐标东经113°13′50.716″,北纬22°54′17.32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77.5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根据本项目的不动产权证:粤(2016)顺德区不动产权第1116123103号(详见附件4),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的通知》(2023年)(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布局图详情见附图10),项目位于万亩工业集聚区,选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节地提质”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57号)要求相符合。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项目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合。综上,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未改变用地性质,用地符合当地规划。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家电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也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禁止准入类”。3.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1)项目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相符性分析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的产品,符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详情见附图13~16。项目符合广东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佛府〔2024〕20号),项目位于北滘镇重点管控区(管控单元编码:ZH44060620004),项目与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项目与佛山市“三线一单”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维度性生态保护红线佛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项目所在地属于北滘镇重点管控区(ZH44060620004)范围,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及一般管控单元,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市考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主要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北滘污水处理厂,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危废暂存间基础建设必须按相关要求防渗,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4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5。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强度等目标要求,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其中耕地保有量达到185.75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保持164.42平方公里,单位GDP能耗降低比例达到14.5%。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碳排放率先达峰后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型企业,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限。符合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总体形成,建成美丽佛山。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等。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限制和禁止(淘汰)类项目;属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和许可两类项目范围内,也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符合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全市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逐步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完成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建设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挥发性有机物第三方治理项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集中高效处理。···[1]项目不涉及燃料、锅炉的使用;[2]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及电镀、印染等项目。[3]项目使用的塑料粒是固态的有机聚合物材料,常温下不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且不属于禁止使用的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符合能源资源利用···新、改、扩建“两高”项目3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污染物区域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重点布局在高明区西部、西南部山区及三水区西北部本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符合六和山区一带。···污染物排放管控[1]项目VOCs排放总量指标由顺德区出具VOCs总量指标来源及替代削减方案的意见。[2]项目不需建设废水排污口;[3]不涉及炉窑的使用。[4]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将低温等离子、UV光解、RTO燃烧炉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纳入全厂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加强安全管理。禁止在规划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包括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建设项目(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港口及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目除外)。···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建设管理,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化提升。[1]本项目已针对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有关要求;[2]项目不涉及危化品的生产,不属于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3]项目经营用地为租赁性质,已建成使用,不涉及用地开发;[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的危废仓内,并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拉运、安全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区域布局管控1-1.【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的一般生态空间,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取土、采砂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禁止类活动。符合1-2.【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机器人及配套产业、智能家用电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制造业和总部经济、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科技金融本项目不属于产业/鼓励引导类。符合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智能制造和智慧家电示范区。1-3.【产业/综合类】系统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出连片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主题产业园,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位于万亩工业聚集区。符合1-4.【水/限制类】严格限制在佛山市禅城南庄紫洞水厂、佛山市禅城沙口(石湾)水厂、羊额—北滘水厂、广州市南洲水厂顺德水道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和周边区域建设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等可能影响水环境安全的项目。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从事注塑加工,本项目不属于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且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和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符合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符合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选址属于万亩工业聚集区。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符合1.7.【产业/综合类】划定家具生产优先发展区域,优先发展区外不再新建涉及涂装工艺的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优先发展区范围根据家具产业发展规划及其规划环评文件确定。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家具生产优先发展区域,且本项目不属于涉及涂装工艺的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符合1-8.【产业/限制类】受纳水体或监控断面不达标且未“以新带老”制定区域达标方案的河涌,不得新建、扩建向河涌直本项目所在地受纳水体监测断面为达标,且本项目无直接向河涌排放废水。项目选址属于万符合接排放废水的项目。新建、扩建含蚀刻工序的线路板生产项目和化工项目应在配套污水集中处置的工业园区或生活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建设;纯加工型印花项目,含酸洗、磷化的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制品项目(与自身高新技术企业配套的和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除外),含酸洗、喷涂、化学抛光、电解等涉及废水排放工艺的不锈钢型材加工项目(与自身高新技术企业配套的和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除外),应进入以此类项目为主导产业、有相应废水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治污。亩工业聚集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北滘污水处理厂,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鼓励引导类】推广节能技术,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本项目不属于能源/鼓励引导类。符合2-2【能源/鼓励引导类】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重卡LNG加气站、充电基础设施、加氢站建设。本项目不属于能源/鼓励引导类。符合2-3.【能源/综合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2-4.【水资源/综合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北滘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区下达要求。本项目生活用水量较少。符合2-5.【土地资源/限制类】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作为经营场所,与本项目实际用途相符合。符合2-6.【岸线/禁止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禁破坏生态的岸线利用行为和不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不在水域岸线范围内。符合垦湖泊、非法采砂等。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住宅、商业体、学校、市场等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应当配套或者同步计划建设公共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或自建排污水设施未能投产运行的,以上涉水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新建小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阳台、露台等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系统,将生活污水“应截尽截”。做好大型楼盘、集贸市场、餐饮以及学校等4大类排水户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符合3-2.【水/综合类】结合村级工业园改造,全面提升产业层次与集聚度,促进污染集中整治。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村级工业园。符合3-3.【水/综合类】稳步推进排水设施“三个一体化”管理模式,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推动群力围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逐步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2025年前完成群力围污水处理厂扩建,尾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本项目不适用符合3-4.【水/综合类】近期保留并完善水口村、三桂村、西滘村、马龙村等现状农村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新建莘村、马龙村等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建设,继续完善污水支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其余行政村(社区)继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农村污水100%收集进入市政污水系统,有条件的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到2030年全面雨污分流,污水纳入北滘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不属于农村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符合3-5.【大气/综合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符合加快涉VOCs重点行业的生产工艺升级改造,推行自动化生产工艺,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及治理设施进行整治提升,逐步淘汰低效VOCs治理设施。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加强单元内佛山市禅城南庄紫洞水厂、佛山市禅城沙口(石湾)水厂、羊额—北滘水厂、广州市南洲水厂顺德水道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风险源管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不适用。符合4-2.【水/综合类】北滘污水处理厂、群力围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本项目不适用。符合4-3.【风险/综合类】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等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从事注塑加工,项目不属于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等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企业。符合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顺府发〔2021〕11号),项目位于北滘镇重点管控区(管控单元编码:ZH44060620004),详情见附图11。项目与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北滘镇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1.【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的一般生态空间,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取土、采砂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禁止类活动。符合1-2.【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机器人及配套产业、智能家用电器、本项目不属于产业/鼓励引导类。符合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制造业和总部经济、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科技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智能制造和智慧家电示范区。1-3.【产业/综合类】产业聚集区所属地块内的工业用地或企业与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之间应设置合理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并通过绿化带进行有效隔离;聚集区规划布局应注重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应尽量避免布局在居住用地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本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符合1-4.【产业/综合类】系统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出连片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主题产业园,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新增工业制造业用地原则上安排在产业集聚区内,产业集聚区外原则上不鼓励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的新建与改造。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位于万亩工业聚集区。符合1-5.【产业/限制类】受纳水体或监控断面不达标的,不得新建、扩建向河涌直接排放废水的项目。新建、扩建含蚀刻工序的线路板生产项目和化工项目应在配套污水集中处置的工业园区或生活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建设;纯加工型印花项目,含酸洗、磷化的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制品项目(与自身高新技术企业配套的除外),含酸洗、喷涂、化学抛光、电解等涉及废水排放工艺的不锈钢型材加工项目(与自身高新技术企业配套的除外),应进入以此类项目为主导产业、有相应废水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治污。本项目所在地受纳水体监测断面为达标,且本项目无直接向河涌排放废水。项目选址属于万亩工业聚集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北滘污水处理厂,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符合1-6.【产业/综合类】划定家具生产优先发展区域,优先发展区外不再新建涉及涂装工艺的木质家具制造项目。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家具生产优先发展区域,且本项目不属于涉及涂装工艺的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符合1-7.【水/限制类】严格限制在佛山市禅城南庄紫洞水厂、佛山市禅城沙口(石湾)水厂、羊额—北滘水厂、广州市南洲水厂顺德水道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和周边区域建设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从事注塑加工,本项目不属于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符合产品名录等可能影响水环境安全的项目。且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和周边区域建设项目。1-8.【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符合1-9.【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选址属于万亩工业聚集区。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鼓励引导类】推广节能技术,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本项目不属于能源/鼓励引导类。符合2-2【能源/鼓励引导类】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重卡LNG加气站、充电基础设施、加氢站建设。本项目不属于能源/鼓励引导类。符合2-3.【能源/综合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2-4.【水资源/综合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北滘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区下达要求。本项目生活用水量较少。符合2-5.【土地资源/限制类】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作为经营场所,与本项目实际用途相符合。符合2-6.【岸线/禁止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禁破坏生态的岸线利用行为和不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不在水域岸线范围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住宅、商业体、学校、市场等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应当配套或者同步计划建设公共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或自建排污水设施未能投产运行的,以上涉水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新建小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阳台、露台等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系统,将生活污水“应截尽截”。做好大型楼盘、集贸市场、餐饮以及学校等4大类排水户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3-2.【水/综合类】结合村级工业园改造,全面提升产业层次与集聚度,促进污染集中整治。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村级工业园。符合3-3.【水/综合类】稳步推进排水设施“三个一体化”管理模式,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推动群力围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逐步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2025年前完成群力围污水处理厂扩建,尾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本项目不适用。符合3-4.【水/综合类】近期保留并完善水口村、三桂村、西滘村、马龙村等现状农村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新建莘村、马龙村等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建设,继续完善污水支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其余行政村(社区)继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农村污水100%收集进入市政污水系统,有条件的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到2030年全面雨污分流,污水纳入北滘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不适用。符合3-5.【水/综合类】产业集聚区和主题园区内做好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配套保障,确保废水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置。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入北滘污水处理厂系统。符合3-6.【大气/综合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快涉V项目使用的塑料粒是固态的有机聚合物材符合OCs重点行业的生产工艺升级改造,推行自动化生产工艺,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及治理设施进行整治提升,逐步淘汰低效VOCs治理设施。料,常温下不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且不属于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加强单元内佛山市禅城南庄紫洞水厂、佛山市禅城沙口(石湾)水厂、羊额—北滘水厂、广州市南洲水厂顺德水道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风险源管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不适用符合4-2.【水/综合类】北滘污水处理厂、群力围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本项目不适用符合4-3.【风险/综合类】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等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从事注塑加工,项目不属于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和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等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企业。符合4.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治理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政策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3项目与有机污染物治理政策的相符性序号政策要求工程内容符合性1.《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的通知(粤环办[2021]43号)——橡胶和塑料制品业VOCs治理指引1.1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项目废气收集系统在负压下运行。符合1.2VOCs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项目生产必须开启风机,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符合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故障或检修时,所有产生废气的工序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再投入生产。1.3工艺过程粉状、粒状VOCs物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使用的塑料粒和色母均为固态,常温条件下不会产生有机废气。在转移过程中均使用密闭的包装袋封装。符合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硫化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由于项目车间内设置行吊用于输送物料,因此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无法设置为整室密闭负压收集。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1.4排放水平塑料制品行业:a)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合成革和人造革制造企业排放浓度不高于《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排放限值,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塑料制品制造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相应的排放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建设VOCs处理设施且处理效率≥80%;b)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20mg/m3。a、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不高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最大产生速率小于3kg/h。b、项目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规定。符合1.5管理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气量、浓企业拟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符合台账度、温度、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等)购买和处理记录。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等相关要求定期自行监测,并且记录相关监测数据和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的购买量和处理记录。1.6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理方式资质佐证材料。企业拟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整理危废处理合同、转移联单等资料。符合2.《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2.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项目含VOCs物料主要为塑料粒,常温下不挥发,储存在仓库内;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2.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2.3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3.1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无自然状态下可挥发性的物料,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3.2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3.3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4.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顺环委办〔2024〕3号)4.1总量替代原则。根据区域现状、改善目标、减排空间,全区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施行“减二增一”政策。其中,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纳入新增指标管理;非甲烷总烃合并计入VOCs管理。项目VOCs排放总量指标由顺德环境主管部门出具VOCs总量指标来源及替代削减方案的意见。符合5.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11月09日发布)5.1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加大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的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本项目产品为家电塑料配件,生产工艺主要为注塑成型,不涉及发泡工序。项目产品不属于禁止生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符合6、《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6.1粉状、粒状VOCs物料投加,宜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本项目塑料投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密闭投加。符合6.2若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1100m2/g(BET法)。工作温度和湿度应符合:温度T本项目采用碘值不宜低于800mg/g的颗粒状活性炭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处理,能满足1吨活性炭最少吸附0.15吨有机废气。符合度RH7.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7.1持续推进重点行业VOCs整治。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销号式综合整治,建立VOC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动态更新,督促企业建立VOCs管控台账清单;持续探寻高效节能的VOCs治理技术,对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企业在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实施停限产或错峰生产,并推动企业逐步淘汰低效治理工艺。本项目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符合7.2加强VOCs源头替代和无组织排放管控。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水性化改造,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开展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页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的管控。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符合综上分析,项目总体符合相关挥发性有机废气文件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佛山高煜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厂址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13′50.716″,北纬22°54′17.329″),本项目所在厂房总层数为6层,总高约32米,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约1677.51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家电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家电塑料配件500万件(约130t/a)。2.项目组成项目的主要建设组成见表2-1。表2-1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项目车间建筑面积约1677.51m2,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约1511.99m2,分摊共有建筑面积165.52m2。车间高约4.8米,主要功能包括:混料和破碎区(约40m2)、注塑区(约250m2)、模具维修区(约40m2)、原料区(约100m2)、产品区(约400m2)、办公区(约50m2)、一般固废暂存区(约6m2)、危废暂存间(约6m2)、车间通道等。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内,约50m2。公用工程供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公司提供。排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由当地变电所供电,不设有备用发电机。环保工程废气注塑成型工序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和混料、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水间接冷却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墙体隔声,合理布局。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约6m2),定期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固废存放区(约6m2),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3.主要产品及产能项目产品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2项目产品产能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示例单件产品重量(克)年产量(万件/年)产品总重量(吨/年)1家电塑料配件202004023030090合计500130备注:项目主要从事家电塑料配件的生产,因项目产品规格多种多样,本项目选取具有代表性、产量占比较多的产品类型进行核算。4.主要原辅材料项目原辅材料表详见下表:表2-3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包装规格最大储存量备注1PA塑料80t25kg/袋,粒状,粒径约3~5mm3吨外购新料,用于注塑成型工序2PP塑料50t25kg/袋,粒状粒径约3~5mm。2吨3色母0.393t10kg/袋,粒状,粒径约2.5~3mm。0.1吨4模具50套65kg/套24套用于注塑机模具5机油0.03t15kg/桶0.03吨用于设备维修、保养6电火花机油0.06t15kg/桶0.06吨用于电火花机7液压油0.515t170kg/桶0.51吨用于注塑机维护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下表:表2-4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PA塑料PA的品种繁多,近几年开发的半芳香族尼龙PA6T和特种尼龙等很多新品种。PA塑料是历史悠久、用途广泛的通用工程塑料。密度:1.01~1.35g/cm3,热变形温度为150~250℃,成型温度:220-300℃,分解温度大于310℃。PA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包括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且摩擦系数低,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于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提高性能和扩大应用范围。2PP塑料又名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丙烯为白色、无臭、无味、无毒固体。相对密度为0.90-0.91g/cm3,引燃温度为420℃,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100℃左右使用。可燃,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加热分解产生易燃气体。聚丙烯的化学稳定性很好,其热变形温度为100~120℃,成型温度为200~260℃,分解温度为300~350℃。具有良好的介电性能和高频绝缘性且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3色母由树脂和颜料或染料配制成高浓度颜色的混合物。色母又名色种,是一种把超常量的颜料或染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密度约为0.9~1.5g/cm3。加工时用少量色母粒和未着色树脂掺混,就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树脂或塑胶制品。4机油用于日常设备的维护,密度约为0.91×103(kg/m3),能对发动机起到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密封防漏、防锈防蚀、减震缓冲等作用。5电火花机油作为电火花机加工放电介质的液体。主要是低黏度、高闪点,以芳烃含量低的窄馏分矿物油。闪点≥100℃,密度为0.765mg/cm3,与水不可溶。6液压油液压油就是利用液体压力能的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中起着能量传递、抗磨、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其具有适宜的粘度及良好的粘温性能,以确保在工作温度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能准确、灵敏地传递动力,并能保证液压元件的正常润滑。具有良好的防锈性及抗氧化安定性,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不易氧化变质,使用寿命长。具有良好的抗泡沫性,使油品在受机械不断搅拌的工作条件下,产生的泡沫易于消失以使动力传递稳定,避免液压油的加速氧化。5.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表2-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或设施序号设备规格参数数量工艺1混料机立式混料机-1002台混料2注塑机90T3台注塑成型120T5台160T2台200T1台260T1台3冷却塔循环流量6m3/h1台循环水冷却4破碎机SGP-5002台破碎5空压机变频螺杆式1台辅助设备6钻床/2台注塑机模具维修7磨床/2台8火花机/1台表2-6本项目注塑机产能核算注塑机型号数量(台)注射容积[1](cm3)塑料密度[2](g/cm3)单台设备每批次注塑时间[3](s)注塑时间[4](h/a)理论产量(t/a)实际加工量[5](t/a)生产负荷(%)90T31211.07150225020.974136.91385.1120T5246.8180225059.417160T2370.9190225033.838200T1518.4200225022.465260T1584.6210225024.127合计160.821备注:[1]注射容积:为参考注塑机铭牌参数,详情见附件5。[2]塑料密度:PA塑料密度为1.01~1.35g/cm3,本环评按1.18g/cm3计,用量为80t/a;PP塑料密度为0.90-0.91g/cm3,本环评按0.905g/cm3计,用量50t/a;色母密度为0.9~1.5g/cm3,本环评按1.2g/cm3计,用量为0.393t/a。注塑的塑料密度大致折算为1.07g/cm3。[3]单台设备每批次注塑时间:为单台注塑机完成一次其注射容积内的原料加工时间,包括塑料熔体从开始注入模具型腔到完成填充、保压、冷却等成型过程所需的时间。[4]注塑时间:是指塑料熔体从开始注入模具型腔到完成填充、保压、冷却等成型过程所需的时间总和。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虑到设备检修和机头料筒清理等,项目每天的注塑时间约按7.5小时计。即注塑时间约2250h/a。[5]根据表2-3,项目原辅材料用量共约130.393t/a,次品、边角料约占原辅材料用量(130.393t/a)的5%,即约为6.520t/a;项目注塑机实际产能=外购塑料原料(130.393t/a)+破碎回用部分(6.520t/a)=136.913t/a。考虑生产周转等间隙时间,项目注塑机实际产能(136.913t/a)占设计最大年加工量(160.821t/a)的85.1%,项目注塑机符合生产要求。6.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公司提供。项目生活用水量约120t/a,冷却塔新鲜用水约243t/a。排水: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能耗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预计年用电量8万kW•h。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总数为12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8:00-12:00,13:30-17:30)。8.厂区平面布置及四至情况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车间建筑面积约1677.51m2,主要功能包括:混料和破碎区、注塑区、模具维修区、原料区、产品区、办公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和车间通道等。项目总体布置较为简单,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5。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项目东面为北滘启德置业园一期6栋的其它工厂,南面为北滘启德置业园二期3栋厂房,西面为北滘启德置业园一期3栋厂房,北面为北滘启德置业园一期5栋厂房。9.物料平衡项目产品对应原辅材料物料平衡表见表2-7,NMHC物料平衡图见图2-1。表2-7项目产品与原辅材料平衡表投入产出名称数量(t/a)名称数量(t/a)备注PA塑料80家电塑料配件130/PP塑料50废气投料和混料工序颗粒物0.039粉尘产生量色母0.393破碎工序颗粒物0.003注塑成型工序0.351有机废气产生量合计130.393合计130.393/备注:本项目次品和边角料全部经过破碎机破碎并与塑料粒新料混合后重新回用于生产。图2-1NMHC物料平衡图10.项目水平衡图图2-2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生活用水生活污水北滘污水处理厂间接冷却循环水雨水管网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工艺(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图2-3项目家电塑料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项目家电塑料配件生产工艺流程简述:投料、混料:项目分别将PA塑料(新料)和色母、PP塑料(新料)和色母按比例一起投入混料机进行混料,项目利用空压机为辅助设备,塑料投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密闭投加,且混料过程为加盖密闭搅拌。此过程会产生噪声和少量的粉尘。注塑成型:项目将混料后的塑料粒投入注塑机加热注塑成型,使用电加热,其中PA塑料和色母的混合料加热温度约220℃,PP塑料和色母的混合料加热温度约200℃,此过程会产生噪声、少量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注塑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全部经过破碎机破碎并与塑料粒新料混合后重新回用于注塑成型工序,不外排。间接冷却水:本项目设置1台冷却塔为注塑机模具提供冷却水,冷却水对模具进行冷却,属于间接冷却塑料产品,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破碎:次品及边角料全部经过破碎机破碎并与塑料粒新料混合后重新回用于注塑成型工序,不外排,此过程会产生噪声、少量塑料粉尘、次品碎块和边角料碎块。检验:经人工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后即可得到家电塑料配件产品。产生的次品全噪声、有机废气、注塑成型臭气浓度破碎噪声、塑料粉尘检验成品部经过破碎机破碎并与塑料粒新料混合后重新回用于注塑成型工序,不外排。备注:(1)项目注塑机在每日使用过程中会有少量塑料残留在机头内,如果下次或者次日仍生产同样的产品或者使用同一种塑料,则无需清理,否则需对注塑机机头残留的旧料进行清理。本项目在更换注塑机原材料(即由PA塑料更换为PP塑料,或PP塑料更换为PA塑料)前需对残留在注塑机机头的旧料进行清理,采用熔胶清理法进行清理。(2)注塑机机头清理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注塑机机头采用熔胶清理法进行清理,熔胶清理法其实是按照常规注塑的流程将残留的物料进行高温熔融注射成型即可,即通过在注塑机料筒内加入一定量的新料,并升温加热到熔融状态,此时残留的物料及新料均为熔融状态,通过螺杆将混合料挤出便可将残留的塑料(废料)清理干净。因此项目注塑机采用熔胶清理法对注塑机机头残留的旧料进行清理为可行。(3)项目注塑机机头清理过程中(如熔胶加热环节)是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和产生少量的旧料残块。项目注塑机机头清理过程中的有机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收集示意图如下图2-4所示。项目注塑机机头清理产生的旧料残块按边角料处理,边角料全部经过破碎机破碎并与塑料粒新料混合后重新回用于注塑成型工序,不外排。项目注塑机机头清理过程的有机废气排放量和旧料残块回用于生产过程的有机废气排放量均计入注塑工序有机废气的排放总量。半密闭集气罩图2-4半密闭集气罩示意图(参考)(2)项目注塑机模具维修工艺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图2-5模具维修工艺流程2)项目注塑机模具维修工艺流程简述:机加工:项目注塑机模具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需使用钻床、磨床和火花机进行维修加工,因少量模具受损程度较大,机加工无法校正的模具属于废模具。则机加工工序会产生噪声、少量的金属粉尘和废模具。火花机加工:项目注塑机模具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需使用火花机进行维修加工,此工序会产生噪声、含油金属碎屑、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2.产污节点: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源产污环节情况分析如下表所示。表2-8项目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序号类别污染源主要污染物1废水生活污水职工生活CODCr、NH3-N、SS、BOD5等2间接循环冷却水注塑机模具冷却用水/3废气投料、混料废气投料、混料工序颗粒物4破碎废气破碎工序颗粒物5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6噪声设备噪声机械设备运行Leq(A)7固废生活垃圾职工生活/8废包装物原料包装袋/9塑料次品、边角料注塑成型和检验工序/10废机油设备保养、维护/11废机油桶设备保养、维护/12废液压油设备保养、维护13废液压油桶设备保养、维护14废含油抹布设备保养、维护/15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16含油金属碎屑火花机加工/17废电火花机油/18废电火花机油桶/19废模具模具维修的机加工工序/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项目所在区域存在主要污染物为附近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顺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复函》(佛府办函[2014]494号,2014年8月)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顺德区全境为大气环境二类区,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1)基本污染物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通知》(佛环顺函〔2025〕12号)中的数据和结论,2024年顺德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3,比上年下降0.3%,在全市五区中排名第二。2024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顺德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五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臭氧(O3)超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不达标区。2024年顺德区AQI达标率为87.7%,较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天数比例为73.3%),其次为二氧化氮(占16.7%)。2024年全区SO2年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相比上升16.7%。NO2年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PM10年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9%。PM2.5年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O3年评价浓度为16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0.6%。CO年评价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10.0%。表3-12024年顺德区(国控测点)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年度比较一览表污染物浓度均值评价标准变化2023年2024年SO2(μg/m3)676016.7%NO2(μg/m3)2828400PM10(μg/m3)3534602.9%PM2.5(μg/m3)2020300CO*(mg/m3)1.00.94-10%O3-8H*(μg/m3)164(超标)165(超标)1600.6%图3-12024年顺德区(国控测点)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年度比较图佛山市将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不断巩固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深化机动车船等移动污染源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提高扬尘、餐饮业管理水平,促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及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届时,佛山市顺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极大的改善。(2)其他污染物为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物TSP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引用深圳市沃特彩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编号:WTF24H04074780K)中监测点叠石村的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叠石村距离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约1350m,监测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4月19日,引用的监测数据属于项目周边5km范围内近3年的监测数据,数据有效可引用,监测点位信息和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表3-2其他污染物检测点位信息表检测地点检测项目检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叠石村2024年4月13日至2024南TSP年4月19日13501641651.00.92828353420206700S02NO2PM2.5PM1003CO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单位:mg/m3)监测项目平均时间单位评价标准监测浓度范围最大浓度占标率/%达标情况TSP24小时平均mg/m33000.048~0.07324.3达标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限值。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预处理后排至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潭洲水道。本项目纳污水体为潭洲水道(林头桥至西海段),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顺府办发〔2022〕16号),潭洲水道(林头桥至西海段)为Ⅲ类水体功能,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为评价潭洲水道水质,参照《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的通知》(佛环顺函〔2025〕12号),2024年顺德区2个国控断面(乌洲、顺德港)、3个省控断面(杨滘、海凌、飞鹅山)均符合相应的水质目标,水质优良率为100%,与2023年持平。表3-42024年度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节选)序号河流名称断面断面定类水质评价标准河流定类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1潭洲水道上游潭村IIIIIIIIII2潭洲水道下游西海IIIIIIIIIIII根据上表可知,潭洲水道(林头桥至西海段)2022年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则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属于达标区,水环境质量良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佛环〔2024〕1号),项目所在地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调查。6.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环境保护目标。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位于工业区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如下表所示:表3-5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坐标/m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向相对厂界距离/mXY羊额-北滘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205-296水源保护区Ⅱ类水质西南345羊额-北滘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3819-1073水源保护区Ⅱ类水质西南3573南洲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85-424水源保护区Ⅱ类水质南461南洲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854-325水源保护区Ⅱ类水质东南860备注:环境保护目标以本项目选址中心为坐标系原点,正东方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方向为Y轴正方向建立坐标系,敏感点的坐标为距离厂址最近点位位置。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汇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北滘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这两者中的较严值,尾水排入潭州水道,具体指标详见下表:表3-6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摘录(单位:mg/L)污染物类别CODCrBOD5NH3-NSS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300--≤400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标准≤40≤10≤5≤10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规定。本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及表2排放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具体排放限值见下表3-7及表3-8。表3-7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污染因子排气筒编号排气筒高度(m)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DA0013660mg/m3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臭气浓度15000(无量纲)GB14554-93备注: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不再执行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表3-8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6.0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DB44/2367-2022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颗粒物1.0mg/m3/厂界DB44/27-2001非甲烷总烃4.0mg/m3/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臭气浓度20(无量纲)/GB14554-93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仓库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年排水量为108t/a,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排放量为0.004t/a;氨氮排放量为0.001t/a。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19号),生活污水CODCr、NH3-N不分配总量,不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范围。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顺德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顺环委办〔2024〕3号)的要求,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总量替代制度。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排放量0.114t/a,无组织排放量0.123t/a,总计0.237t/a。建议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0.237t/a。综上所述,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表3-9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单位:吨/年)要素排放量需分配的总量废水排放量00废水CODcr00氨氮000废气二氧化硫0氮氧化物00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0.1140.114无组织0.1230.123合计0.2370.2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依托已建成厂房,不涉及厂房建设,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无基建工程,因此施工期间基本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源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安装调试工作管理,设备搬运尽量轻放,夜间禁止搬运和调试设备。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水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见下表。表4-1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产排污环节职工生活装置—类别生活污水污染物种类CODCrBOD5SSNH3-N类比法污染物产生情况核算方法产生废水量m3/a108产生浓度mg/L25010020030产生量t/a0.0270.0110.0220.003收集措施方式管道效率100%/治理措施处理能力工艺三级化粪池效率20%21%50%3%是否为可行技术是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类比法排放废水量m3/a108排放浓度mg/L2007910029排放量t/a0.0220.0090.0110.0032400排放时间/h240024002400排放方式间接排放排放去向北滘污水处理厂排放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达标分析达标,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口基本情况编号DW001名称生活污水排放口类型企业总排地理坐标东经113°13′49.842″,北纬22°54′17.112″排放标准纳管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最终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中较严者备注:(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及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附录A表A.4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技术有隔油池、化粪池、调节池、厌氧-好氧、兼性-好氧、好氧生物处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属于可行技术。(2)项目三级化粪池对各污染物去除效率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二区一类城市”:CODCr为20%、BOD5为21%、氨氮为3%。SS去除效率参考《从污水处理探讨化粪池存在必要性》(程宏伟等),污水经化粪池12h~24h沉淀后,可去除50%~60%的悬浮物,本项目SS去除率取50%。1.废水源强分析(1)间接冷却循环水本项目设置1台冷却塔为注塑机模具提供循环冷却水。属于间接冷却塑料产品,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雨水管道。参考《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开式系统蒸发水量计算公式为:式中:Qe——蒸发水量(m3/h)。k——蒸发损失系数(1/℃),需根据进塔大气温度取值。Δt——循环冷却水进出冷却塔温差(℃),参考《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2018),冷却塔进塔水温约为37℃±2℃,进塔空气湿球温度为10℃~30℃,结合广东气候,本环评按进塔水温为39℃,进塔空气湿球温度约30℃计。根据建设单位生产要求设置,出塔水温平均约为30℃,则Δt=9℃。Qr——循环冷却水量(m3/h)。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表5.0.6,冷却塔的蒸发损耗系数取值0.0015。项目冷却塔循环流量约6m3/h,项目年工作日300天,冷却塔每天约运行8小时,则冷却塔年循环水量约14400m3/a,因此,项目间接冷却水蒸发水量为:0.0015×9×14400m3/a=194.4t/a。根据《工业循环冷却塔废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开式系统补充水量计算公式为:Qm=Qe×N/(N-1)式中:Qm——补充水量(m3/h);Qe——蒸发水量(m3/h);N——浓缩倍数;根据《工业循环冷却塔废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3.1.11,间冷开式系统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宜小于5.0,本项目取5.0计算。按公式核算出补充水量为243t/a。定期外排冷却塔废水=补充水量-蒸发水量=48.6t/a。项目循环冷却水不添加阻垢剂以及其他药剂等。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规定:“废水排放量可不统计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因此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可作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道,不计入项目污水排放量。(2)生活污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共有员工约12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且无食堂和浴室)的用水量(先进值)取10m3/人·a计算,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20t/a。项目生活用水排污系数以0.9计,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08t/a。此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我国城市生活污水水质统计数据和对同类水质类比调查测算,本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见下表。表4-2生活污水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物生活污水处理前(污水量108t/a)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量108t/a)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量108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CODCr2500.0272000.022≤40≤0.004BOD51000.011790.009≤10≤0.001SS2000.0221000.011≤10≤0.001氨氮300.003290.003≤5≤0.00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北滘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较严值,尾水排入潭洲水道。2.生活污水依托北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工业园兴业东路2号之一启德置业园6栋3楼301单元之五,属于北滘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且项目所在的工业区已实现了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至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北滘污水处理厂位于北滘镇东南部大沙围,北滘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83000平方米,北滘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一期工程、二期一阶段工程和二期二阶段工程。一期工程于2004年建成,处理规模为3万t/d,采用微曝氧化沟工艺;二期一阶段工程于2010年建成,处理规模为3万t/d,采用微曝氧化沟工艺;二期二阶段工程于2014年建成,处理规模为3万t/d,采用CAST工艺。北滘污水处理厂目前总的处理规模为9万t/d,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分别从厂外引入厂内,经污水井至进水泵房,工业污水经气浮池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均衡池,分流进入一期工程、二期一阶段和二期二阶段工程,经处理后最终出水排入潭洲水道,满足污水处理厂的纳管要求,并且项目废水排放量远远低于现有的处理规模,不会对北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造成冲击。3.废水监测计划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的相关规定,生活污水无需开展自行监测。(二)废气1.项目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表4-3废气产污排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总产生量(t/a)收集效率%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工艺处理能力(m3/h)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0.35165有组织DA00113.60.0950.228活性炭吸附700050是6.80.0480.1142400/无组织/0.0510.123/////0.0510.123臭气浓度//有组织DA001≤15000(无量纲)////≤15000(无量纲)/无组织≤20(无量纲)////≤20(无量纲)投料、混料工序粉尘0.039/无组织/0.0160.039/////0.0160.039破碎工序粉尘0.003/无组织/0.0020.003/////0.0020.0031500模具维修粉尘0.004/无组织/0.0070.004/////0.0070.004600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表4-4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放口编号工序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量(m3/h)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排放标准名称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DA001注塑成型非甲烷总烃东经113°13′50.489″,北纬22°54′16.986″6.80.0480.114350.5700012.735一般排放口60/臭气浓度≤15000(无量纲)≤15000(无量纲)3.废气监测计划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的相关规定,项目废气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5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计划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排放标准废气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半年一次《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一年一次《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15000(无量纲)]厂界外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颗粒物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废气源强核算过程(1)有机废气1)污染物产生量计算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规范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2025-0051(环评)),注塑、挤出、吹塑等只发生物理反应的塑料加工工艺,其工艺废气的污染物只需要考虑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本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考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的《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的“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的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2.70千克/吨-产品,本项目年产家电塑料配件500万件(约130t/a),则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30t/a×2.70kg/t=0.351t/a。2)废气收集风量设计建设单位拟将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收集示意图如下图4-1所示。未收集到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车间内设置行吊用于输送物料,因此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无法设置为整室密闭负压收集。本项目共设置12台注塑机,拟在每台设备废气产生上方各设置1个半密闭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根据《废气处理过程技术手册》(王纯、张殿印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本项目废气收集参照半密闭罩风量公式计算:Q=Fv式中:Q----集气罩排风量,m3/s;F----操作口面积,m2,由于项目每台注塑机废气产生部位基本相同,项目型号为90T、120T的注塑机集气罩的操作口面积均取0.16m2(长0.4m*宽0.4m)。项目型号为160T、200T、260T的注塑机集气罩的操作口面积均取0.25m2(长0.5m*宽0.5m)。v----操作口平均速度,0.5-1.5m/s,本项目取0.7m/s计。项目90T注塑机3台、120T注塑机5台、160T注塑机2台、200T注塑机1台、260T注塑机1台,经计算,12个集气罩风量共约为5745.6m3/h,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设计风量宜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120%进行设计,则总风量为6894.72m3/h,因风机抽风过程可能会有损失,为保证集气罩收集效率,项目风机设计总风量为7000m3/h。项目废气收集风量设计如下表4-6所示。表4-6项目废气收集风量设计注塑机数量集气罩的操作操作口平均集气罩风理论风设计风量型号(台)口面积(m2)速度(m/s)量(m3/h)量(m3/h)(m3/h)90T30.160.71209.66894.727000120T50.160.72016160T20.250.71260200T10.250.7630260T10.250.7630合计5745.6半密闭集气罩图4-1半密闭集气罩示意图(参考)3)收集效率分析参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中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如下表所示。表4-7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废气收集类型废气收集方式情况说明收集效率(%)全密封设备/空间单层密闭负压VOCs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密闭设备(含反应釜)、密闭管道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90单层密闭正压VOCs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正压,且无明显泄漏点80双层密闭空间内层空间密闭正压,外层空间密闭负压98设备废气排口直连设备有固定排放管(或口)直接与风管连接,设备整体密闭只留产品进出口,且进出口处有废气收集措施,收集系统运行时周边基本无VOCs散发。95半密闭型集气设备(含排气柜)污染物产生点(或生产设施)四周及上下有围挡设施,符合以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65敞开面控制风速小于0.3m/s0下两种情况:1.仅保留1个操作工位面;2.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通道敞开面小于1个操作工位面。包围型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偶有部分敞开)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50敞开面控制风速小于0.3m/s0外部集气罩——相应工位所有VOCs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30相应工位存在VOCs逸散点控制风速小于0.3m/s,或存在强对流干扰0无集气设施——1、无集气设施;2、集气设施运行不正常0备注:同一工序具有多种废气收集类型的,该工序按照废气收集效率最高的类型取值。本项目采用半密闭型集气罩进行收集,且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收集效率按65%计算。4)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的“表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项目采用的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符合采用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活性炭吸附的基本原理如下:吸附法是用固体吸附剂吸附处理废气中有害气体的一种方法。选择吸附剂的原则是比表面积大,容易吸附和脱附再生,来源容易,价格较低。有机废气适宜采用活性炭作吸附剂。活性炭是一种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材料中有大量肉眼看不见的微孔,1g活性炭材料中微孔的总内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正是这些微孔使得活性炭能“捕捉”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杂质。由于气相分子和吸附剂表面分子之间的吸引力,使气相分子吸附在吸附剂表面。吸附剂表面积愈大、单位质量吸附剂吸附物质愈多。本项目采用颗粒状活性炭,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和发达的孔结构,以及机械强度高、耐酸耐碱、性质稳定等优势特征,吸附容量为0.15g/g。当吸附载体吸附饱和时,可考虑更换。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佛环函[2024]70号),一般情况下,活性炭吸附工艺适用于间歇式生产、单体风量不大(小于30000m3/h以下)、挥发性有机物进口浓度不高(300mg/m3左右,不超过600mg/m3)且不含有低沸点、易溶于水等物质组分的废气处理。活性炭箱体要求进气温度不大于40℃。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进口浓度约13.6mg/m3,设计的处理风量约7000m3/h,活性炭箱体的进气温度约35℃。因此,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为可行的。根据生态环境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再生活性炭去除率取50%。5)废气排放情况项目将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65%,处理效率为50%,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则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详见下表:表4-8项目有机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污染物种类总产生量(t/a)收集效率%排放方式收集风量(m3/h)产生情况处理效率%排放情况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气筒高度(m)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非甲烷总烃0.35165有组织700013.60.0950.22850356.80.0480.114无组织/0.0510.123///0.0510.123(2)粉尘1)投料、混料工序本项目投料、混料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塑料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系数表”提供的数据,配料、混合工艺颗粒物产物系数为6.00千克/吨-产品。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年产家电塑料配件约130吨,则项目粉尘产生量为:130t/a×6.00千克/吨=0.78t/a。项目混料过程为加盖密闭搅拌,整系统密闭性不低于95%。因此,项目混料粉尘排放量较少,约为产生量(0.78t/a)的5%,即约为0.039t/a。项目沉降在混料罐的粉尘作为塑料原料用于混料工序,不外排。项目年工作300天,投料、混料工序每天工作8小时,则项目塑料粉尘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9混料粉尘排放情况内容类型粉尘排放速率(kg/h)粉尘排放量(t/a)投料、混料工序0.0160.0392)破碎工序本项目检验工序产生的次品全部经过破碎机破碎并与塑料粒新料混合后重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破碎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塑料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中,见下表:表4-1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摘录)工段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系数单位产污系数废PET干法破碎所有规模颗粒物克/吨-原料375废PVC干法破碎所有规模颗粒物克/吨-原料450废PE/PP干法破碎所有规模颗粒物克/吨-原料375废PS/ABS干法破碎所有规模颗粒物克/吨-原料425项目主要使用PP塑料和PA塑料为注塑原料,次品和边角料约为原料使用量的5%,按不利因素分析,项目破碎工序粉尘产污系数取450克/吨-原料。根据前文表2-5,项目原辅材料用量共约130.393t/a,次品、边角料约占原辅材料用量(130.393t/a)的5%,即约为136.913t/a,则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约为0.003t/a,呈无组织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年工作日300天,破碎机每天工作5小时,则项目粉尘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11破碎工序粉尘排放情况内容类型粉尘排放速率(kg/h)粉尘排放量(t/a)破碎工序0.0020.0033)机加工金属粉尘项目注塑机模具维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项目持续生产情况下,大约一个月更换11套模具进行维修,每套约重65kg,则项目年维修模具的总量为8.58t/a。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4下料表中在锯床、砂轮切割机切割工艺的颗粒物产污系数5.30kg/t-原料,则项目金属粉尘产生量为:8.58t/a×5.30kg/t=0.045t/a。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复核调研和国家环保总局《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技术指南》课题调查资料表明,金属粉尘等质量较大的颗粒物,沉降较快,即使较细小的金属粉尘随机械运动,在空气中停留暂短时间后也将沉降于地面。项目预计90%的金属粉尘直接沉降至工位附近(沉降量约0.041t/a),其余10%飘逸至车间外环境中,则金属粉尘的排放量约为0.004t/a,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年工作300天,模具维修时间约每天2小时,则项目金属粉尘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12金属粉尘排放情况内容类型粉尘排放速率(kg/h)粉尘排放量(t/a)机加工0.0070.004(3)恶臭项目塑料热熔会产生轻微的恶臭,其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由于臭气的发生比例与操作温度、原料性能等诸多因素有关,较难进行准确定量计算,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本文引用张欢在《恶臭污染评价分级方法》中基于韦伯-费希纳公式所建立的臭气强度与臭气浓度的关系,将国外臭气强度6级法与我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结合,详见下表,该分级法以臭气强度的嗅觉感觉和实验经验为分级依据,对臭气浓度进行等级划分,提高了分级的准确程度。表4-13与臭气强度相对应的臭气浓度限值分级臭气强度(无量纲)臭气浓度(无量纲)嗅觉感觉0010未闻到有任何气味,无任何反应。1123勉强能闻到有气味,但不宜辨认气味性质(感觉阀值)认为无所谓。2251能闻到气味,且能辨认气味的性质(识别阀值),但感到很正常。33117很容易闻到气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44265感有很强的气味,很反感,想离开。55600有极强的气味,无法忍受,立即逃跑。本项目塑料粒加热过程所产生的异味强度一般在1~2级,这和臭气浓度为23~51(无量纲),异味随着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其余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15000(无量纲)。项目所在地通风条件良好,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逸散的少量恶臭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5.大气环境影响达标分析(1)正常工况下废气达标分析1)有组织废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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