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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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瑞产业园B区B1南侧附房
780
112320.0
0.0
11232.0
3.0
2026-03-17起,2026-03-26 12:00止
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30
竞价步长:500元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2
中瑞产业园B区B1附房
143.22
20623.68
0.0
3000.0
3.0
2026-03-17起,2026-03-26 12:00止
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30
竞价步长:500元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3
中瑞产业园B区B2西侧厂房
990
142560.0
0.0
14256.0
2.67
2026-03-17起,2026-03-26 12:00止
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30
竞价步长:500元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4
中瑞产业园B区B2厂房
800
115200.0
0.0
11520.0
3.0
2026-03-17起,2026-03-26 12:00止
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03-30 14:30
竞价步长:500元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附件:
【租赁合同模版】租赁合同.pdf
园区安全生产协议.pdf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人(自然人)操作手册.doc
租赁合同本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如皋市签署:出租方:企业注册号:联系地址:邮编:电话:承租方:企业注册号: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欲承租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瑞产业园B区(下称“园区”)内甲方所拥有或授权管理的不动产,甲方同意将该不动产出租给乙方进行本合同第4.1条所述活动。现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1.双方法律地位1.1甲方系经合法批准成立,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依法存续的公司。2.双方的确认与保证2.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已有规定外,各自确认并保证以下事项:(1)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独立、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已完成签订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决策和授权手续;(3)不存在妨碍本合同签订及履行的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及其它事项。2.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管理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且有权将该不动产出租给乙方。甲方的负责人为,乙方的负责人为。2.3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对该不动产的现状、权属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已完全知悉了解且无任何异议。2.4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天数,凡带“日”的均指向为自然日,除非另有注明。3.租赁房屋3.1甲方同意将租赁给乙方使用(下称“该房屋”),该不动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双方确认,该不动产建筑面积以本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3.2该不动产的现有装潢、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在本合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并以此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不动产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不动产时的验收依据。4.租赁用途4.1乙方租赁该不动产仅用于仓储,乙方的活动必须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4.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前述约定的租赁用途,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以本合同全部租金的30%为准。4.3乙方应在该不动产开始营业前,获得行政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特殊行业等)要求必备的所有批准、执照或许可证等,且须保证上述相关证照在租赁期限内合法有效。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协助,但甲方对乙方能否获得上述证照、许可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乙方取得相关证照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提供复印件给甲方备案。5.租赁期限租赁期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乙方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和保证金并办理相关物业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该不动产交付给乙方。6.续租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将根据如皋市关于国有物业出租管理的要求确定续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挂网。如需公开挂网,则乙方应通过参与竞拍的方式实现续租。7.租金及支付方式7.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租金约定如下: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其中增值税额为(¥:)。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计年物业费为(¥:),其中增值税额为(¥:)。7.2乙方支付的租金、物业费方式、期限如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按照本合同首年月租金单价×合同面积×月数计算)。具体支付时间详见下表:序号租赁时间相关费用支付金额支付时间123456先付后用,合同签订5天内缴纳第一季度租金、物业费。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所欠租金及相关费用。(首次逾期在1个月内支付的,可免除违约金;逾期1至3个月的,甲方有权以欠付租金为计算基数要求乙方按8%的年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3至6个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0%的年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须支付实际租赁期间租金并按照合同剩余租赁期应付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3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以现金或票据等方式支付,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的,则甲方指定账户如下:甲方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的方式及期限支付租金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4本合同7.1款仅约定年租金价格,如本合同中涉及“年租金”的,则按“年租金”计算确定;涉及“月租金”的,则按“年租金/12”计算确定。8.公用设施使用保证金与其他费用8.1为了本合同顺利履行,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该履约保证金包含安全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不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在签订下一期合同前,乙方须补足保证金。如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应付未付之日起至全部缴清履约保证金之日止,按未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利率承担滞纳金,乙方超过1个月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不签订租赁合同或解除合同。8.2租赁关系终止并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全部义务后,甲方收取的房屋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和应付款项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8.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停车、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电话、网络等开通手续,申请安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4如乙方同时欠有租金、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用的,则优先偿付的顺序分别为:租金、物业服务费用、水费、电费;乙方支付的款项,首先偿付其所欠的租金。当乙方出现拖欠费用的情况时,在付清应付的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不得将不动产内物品搬离该不动产。8.5该不动产的相关有权管理单位为苏皋(南通)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6乙方应在该不动产交付前,与有权管理单位签订相关书面协议或文件。8.7该不动产的基本配电为//KW。乙方如需要电量增容的,须向甲方书面申请;是否可以增容需视具体该不动产情形而定。如可以增容的,则相关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经相关部门核准的,则双方积极协调和配合。若需由甲方提供增容器服务的,则需按照集团的相关标准;若增容导致用电性质改变,则需按变更后的用电标准执行,由甲方收取一定的功率因素调整费等费用。8.8甲方应在乙方足额缴纳租金后15日内提供足额正规发票。9.公用事业费用9.1该不动产从本协议约定的移交日期起,公共事业单位、行政部门、市政部门对该不动产所收取的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设备、环卫环保、消防等使用该不动产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单位等直接交付。9.2需要甲方代收代付的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单独安装计量表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收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9.3需要物业服务公司代收代付的公用事业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单独安装计量表具,乙方应在收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收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上述费用。9.4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由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0.不动产修缮责任10.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有自然损坏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维修该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不能及时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概由乙方承担。10.2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该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增添的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0.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处于不安全状态而需维修、养护时,应及时告知甲方。若甲方发现该不动产的结构部分及由甲方提供并安装的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不良使用状态而乙方又未能及时报修的,甲方或其授权人有权进入该不动产进行维修。甲方对该不动产进行检查、养护、维修等工作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不动产的影响,因乙方过错造成该不动产或其附属设施毁坏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若乙方选择修复的,修复方案需经甲方的书面同意。10.4除该不动产内已有的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与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10.5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0.6本合同终止时,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增加的构筑物,甲方需要保留的,由甲方酌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需要拆除的,乙方应负责恢复该房屋至原状。该房屋经甲方验收认可,乙方方可办理退租手续。10.7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在损害发生后,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部分,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1.1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对环境保护治理达到如皋市和园区的规定标准。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影响周围环境,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1.2乙方承租使用该房屋时涉及易燃、易爆、噪音及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时须事先申报,取得园区和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达到安全标准和排放标准后方可生产。11.3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将供电、供水部门的设备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如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改变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的,应征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同意(供电、供水部门,物业公司),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入驻前,须向相关有权管理单位提供用电、用水的准确用量,并与该单位签订配电、配水协议。11.4租赁期间,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须遵守园区的相关规约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须将装修方案、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相关材料及人员信息等资料等交甲方及物业公司审核;如按规定须向有关政府部门报批的,则还应由乙方自行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报建、装修工程、消防报验审批等。12.该房屋返还时的状态12.1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恢复原状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如甲方同意利用的,甲方可以按照现状接收,免除乙方恢复原状的义务。该房屋返还时,须经甲方验收认可,结清相关费用。12.2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的5日返还该不动产。若乙方未能按期返还该不动产超过15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不动产内所有物品(含添附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立即进入该不动产,清理处置所有物品,且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3.转租、转让13.1除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13.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1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14.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的):(1)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该房屋所在土地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3)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政府部门鉴定为危险房屋的;(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14.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1)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2)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4)乙方逾期支付该房屋的保证金超过30日的;(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擅自进行装修的;(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的;(7)因乙方债务纠纷或乙方其他原因致使发生影响园区正常秩序声誉的纠纷冲突或治安事件的。14.3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15.违约责任15.1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返还超过15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所有物品(含添附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清理处置所有物品,且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5.2租赁期间,如非依合同约定事由,乙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补偿金。若补偿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补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并就该提前退租行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15.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构筑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16.不可抗力16.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凡因战争、地震、台风、水灾、政策法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无法履行时,须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证明及合同无法履行的理由等书面材料。疫情防控不属于不可抗力,乙方确因疫情防控导致停产停业的,双方根据如皋市有关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的优惠政策进行处理。16.2甲、乙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16.3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等损失的扩大。因乙方未尽此义务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7.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17.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意一方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应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18.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8.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8.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在经修改的合同生效之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原先的条款履行本合同。19.通知19.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并以书面形式发出。甲乙双方均可以采取亲自送达、电话、传真、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的任何一种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如任一方的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原联系信息仍然视为有效送达地址。本条规定的通知方式和送达信息,同样适用于法律诉讼的送达。19.2本合同双方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甲方: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乙方: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20.其他2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2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20.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园区不动产租赁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租赁厂房、场所安全生产协议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立本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书。甲方将位于(下称“该房屋”),该不动产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自东侧起的【】平方米租予乙方使用。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负责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一、甲方的安全管理权限:1.甲方出租时告知乙方有关厂房、场所的安全状况、防火要求、施工要求等,有权核查承租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乙方应与配合。2.有权督促承租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出租单位有权查验、复印留存承租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手续材料。3.有权常态化对园区公共安全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公共安全设施完好,乙方应与配合。4.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承租企业安全检查,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租企业设备设施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实施安全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权要求承租企业及时整改,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5.有权对园区内承租企业之间交叉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有权制止和纠正承租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6.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抽查,并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的多家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具有符合相应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能力的人员,发现安全问题隐患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7.有权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与承租企业之间沟通交流渠道(如微信、QQ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知承租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活动等。8.积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检查等工作,如实反映承租单位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等情况。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自觉接受并服从甲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日常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和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迅速整改,完善管理台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开展演练。3.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4.乙方不准擅自动用、拆卸、改变园区原有安全设施、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场地)用途。对承租区域的重新装修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经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乙方承担因违规施工、安装造成的后果。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上明确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职责。6.开展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许可作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存在交叉作业时,严格落实作业票审批制度,同时向出租单位进行书面报备,作业时乙方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管。承租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出租单位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单位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7.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园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同时,要配合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三、乙方应遵守下列安全管理规定:1.承租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均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3.按规定对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乙方应尽义务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习,并对新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及消防意识培训。4.乙方在进行装修工程作业前,必须向物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到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进行动火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的,报甲方备案后方可作业,乙方应当派专人全程监管。5.消防通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妥善维护楼梯、走廊和出口的安全疏导指示系统和事故照明灯设施,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检查。6.租赁厂房、场所严禁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租赁场所需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需书面函告甲方,并根据相关安全规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7.严禁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严禁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筑物内。8.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危险物品;严禁违法制造、安装、改造特种设备,严禁违法使用特种设备。9.由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四、其他:甲方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不免除乙方作为承租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甲方依照本协议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存在过错的,并不单独因甲方实施的安全管理措施而加重依法不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