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拆迁安置点 改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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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006806G/2026-002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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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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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袁州区渥江镇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拆迁安置点项目(渥江镇湾田村东茅坑安置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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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发改审字〔2026〕22号
袁州区渥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
袁州区袁州区渥江镇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拆迁安置点项目(渥江镇湾田村东茅坑安置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沪昆高速公路袁州区渥江段改扩建工程顺利进行。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袁州区袁州区渥江镇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拆迁安置点项目(渥江镇湾田村东茅坑安置点)。(项目代码:2511-360902-04-01-756488)。
二、项目单位:袁州区渥江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袁州区渥江镇湾田村东茅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对3214.81平方米的安置用地进行土方工程施工(沟槽开挖、土方回填及余方弃置)、砌筑工程以及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用于地基夯实与加固),同步建设总长约301米的排水沟和截水沟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9.50万元,资金来源为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提供65万元拆迁补偿费,单位自筹64.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5.8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70万元。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请渥江镇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渥江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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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拆迁安置点 改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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