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招标采购公告(2026)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7
项目名称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溱东镇远洋南路8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48558
建设单位
东台市远洋船舶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存斌
联系人
沈存斌
联系电话
150****7700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清砂废气由原先的经自带的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改为清砂废气经过TA001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风量20000m3/h、内径0.5m;抛丸废气由原先的经过自带收尘装置收尘后无组织排放,改为3台抛丸机的抛丸废气经过各自自带的TA002、TA003、TA004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经过2#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风量8000m3/h、内径0.4m;熔炼废气由原先的无组织排放,改为5台中频炉,其中2台中频炉熔炼废气经过TA008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9#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3台中频炉熔炼废气经过各自的TA006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7#15米高排气筒排放、TA007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8#15米高排气筒排放、TA005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每根排气筒风量5000m3/h、内径0.3m;焙烧废气由原先的经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改为焙烧废气经过TA009二级水喷淋设备 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4#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风量3000m3/h、内径0.5m;喷涂、烘干废气由原先经水喷淋设备处理后经过3米高排气筒排放,改为喷涂废气经过TA010水喷淋处理后和烘干废气一并经过TA011二级活性炭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6#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风量15000m3/h、内径0.2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东台市远洋船舶配件有限公司 沈存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东台市远洋船舶配件有限公司, 沈存斌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6320981000004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