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池增压站增压扩容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2026年3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7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3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27-5269625
传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636000
2026年3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草池增压站增压扩容改造项目
巴环境审〔2026〕15号
2026年3月17日

2
通南巴马17斜CNG回收项目
巴环境审〔2026〕16号
2026年3月17日

3
巴中4井钻探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巴环境审〔2026〕17号
2026年3月17日

4
陇页2井钻井工程
巴环境审〔2026〕18号
2026年3月17日

5
陇页11H井钻井工程
巴环境审〔2026〕19号
2026年3月17日

 
巴环境审〔2026〕15号.pdf 巴环境审〔2026〕16号.pdf 巴环境审〔2026〕17号.pdf 巴环境审〔2026〕18号.pdf 巴环境审〔2026〕19号.pdf

巴环境审〔2026〕15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草池增压站增压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四川天然气销售中心:你单位呈报的《草池增压站增压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草池增压站增压扩容改造项目位于通江县涪阳镇活水沟村2组,总占地面积23065平方米,包括现有项目占地20553平方米、扩建项目新增永久用地2512平方米(其中林地2510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草池增压站内新建压缩机房、空冷器间及10千伏、0.4千伏预制舱各一座,配套建设压缩机房内外管线共1216米;地下水源井1口,井径φ325毫米;办公用房、停车场以及水处理间等办公生活附属设施等。本次不涉及厂外输气管道建设,依托现有项目输气管道,项目建成后增压设施处理规模从150×104Nm3/d扩大至300×104Nm3/d,进气压力为4.01兆帕。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9万元,占总投资的4.3%。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巴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项目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结论。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洒水抑尘、密闭或遮盖、设备定期检修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清管、超压、检修时的事故废气通过厂区现有的放空管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涪阳镇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压缩机、污水罐、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加强污水罐和危废暂存间日常检查维护,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防止出现事故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废收集、暂存和转运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交给废品收购站处理,剩余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生活垃圾、旋风分离—2—产生的粉尘、一体化净化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等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油水分离器浮油通过设置密闭的容积收集暂存,交有能力的单位处理;隔油池浮油、过滤分离器废滤芯、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运至就近低洼处荒地回填。(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可能将高噪声源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采取临时消声围护结构或临时隔声屏障等降噪防噪措施;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调节放空阀的开度控制放空时间与放空量,减小放空时气体流速,降低噪声对周围农户的影响。(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建设,设置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备,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管道防腐管理,定期对管道进行监测检查,防止出现腐蚀、泄漏等情况。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按要求严格制定并优化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确保环境安全。(六)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七)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加强环境管理。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3—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建设项目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7日—4—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中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四川中蓝宇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3月17日印发(共7份)巴环境审〔2026〕16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南巴马17斜CNG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你公司呈报的《通南巴马17斜CNG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通南巴马17斜CNG回收项目位于通江县陈河镇三溪寺村,为天然气试采项目,不涉及测试气回收,总占地面积91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在马17斜井东南侧320米处新建CNG站场一座,安装脱水撬、压缩机撬、加气柱、水套炉撬、分离计量撬等生产设施设备和仪表间、值班房、燃气发电机组等辅助设施以及污水罐等环保设施,试采规模6万立方米/天,试采期2年,站场内不设CNG储气罐,天然气现场压缩进槽车后外运;新建马17斜井至CNG站场集输管道0.61公里,设计压力9.9兆帕,输送规模6万标准立方米/天,管径DN80。项目总投资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4.29%。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巴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项目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结论。工程建设及试采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将施工作业区全部设置在原钻井占地范围内,不新增临时占地。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禁止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废气管理,采取湿法作业、密闭或遮盖、设备定期检修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工程周边环境影响。燃气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的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套炉低氮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的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检修、事故等放空废气经10米高放空立管燃烧后排放。(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试压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站场洒水抑尘;分离气田水、脱水橇冷凝水、检修废水经污水罐收集后交有相关合规手续并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放空分离液经放空分液罐收集后交有相关合规手续并具备—2—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池收集后作农肥。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污水罐区、放空分液罐区、危废间等重点防渗。加强污水罐和放空分液罐日常检查维护,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防止出现事故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和暂存等环境管理,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或外售资源回收站;废分子筛由厂家统一更换后回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局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定期保养维护设备,并结合场站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建设,设置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备,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管道防腐管理,定期对管道进行试压检测,防止出现泄漏等情况。对废水、天然气转运车辆实施登记制度和交接清单制度,做好转运台账。按要求严格制定并及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规定第—3—一时间报告,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确保环境安全。(七)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完善环保措施。(八)天然气试采井试采期满若具备生产价值,纳入区块环评进行滚动开发。若不具备生产价值则按《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等相关行业规范进行封井作业,拆除相关设备并进行生态恢复。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等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加强环境管理。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建设项目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4—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7日—5—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中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四川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3月17日印发(共7份)巴环境审〔2026〕1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巴中4井钻探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巴中4井钻探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巴中4井钻探工程位于南江县元潭镇元泉村杨家河组,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0月21日经我局批复(巴环境审〔2025〕46号)。现根据工程设计,巴中4井井口坐标由东经106°43′46.736″、北纬31°59′36.808″变更为东经106°43′40.378″、北纬31°59′46.227″,设计井深由原来的导眼井3275米、水平井4301米变更为导眼井3235米、水平井4263米。项目为天然气勘探井,不涉及开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等主体工程,泥浆不落地操作平台、危废暂存间、油基岩屑暂存区等环保工程,场内外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和仓储设施等。其中钻井工程新建方井1座,井别为预探井,井型为定向井+水平井,设计井深为导眼井3235米,水平井4263米(初步),选用ZJ70D型钻机,完钻层位为自流井组大安寨段;钻前工程包括进场道路、井架基础、泥浆泵基础(泵房基础)、循环罐基础、储备罐基础(泥浆储备及储油罐)、泥浆不落地基础(环保装置区)、发电机房及基础(机房基础)、材料棚基础;新建放喷池1座、清水池1个、污水池(多功能网格池组)1个、生活营地1个等。工程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4万元,占总投资的3.76%。工程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规划环评和巴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中国石化勘探分公司油气勘探管理部文件《关于调整巴中4井井位的通知》,同意工程实施。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工程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2—周围环境的影响。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施工期应避免大风天、雨天作业,采用防雨布、密目网对堆土及开挖裸露面进行苫盖,减少水土流失。妥善保存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工程结束后及时用于临时占地复耕复绿。(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井场四周设截排水沟,污水经排水沟泵入污水罐后回用;钻井废水大部分用于水基泥浆的配制,剩余部分用于平台后期配制压裂液;压裂返排液贮存于放喷池中,由罐车定期拉运至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拉运至元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井架基础、方井、储备罐基础、泥浆泵基础(泵房基础)、循环罐基础、泥浆不落地平台(环保装置区)、泥浆药品台基础、机房基础、危废暂存间、油基岩屑暂存区、放喷池、污水池、沉淀池、材料棚等区域重点防渗。钻井期间要做好对周围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相应环保措施,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对作业场地内进行洒水和覆盖降尘,鼓励选用新能源或国Ⅵ运输车辆和国Ⅲ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钻井岩屑、废泥—3—浆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钻井水基岩屑和废弃泥浆经脱水后放置于岩屑暂存罐,委托有资质并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油基钻井泥浆、钻井油基岩屑经油基岩屑收集罐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含油污染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运至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合理优化平面布局,井位选址时尽量避开声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消声器、合理调控钻井测试放喷时间、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六)工程应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规范井场建设布局。在落实钻井废水、岩屑及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不断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污染物储运过程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井控技术标准和规范,避免井场废水泄漏及外溢、废水转运、柴油储运、岩屑转运以及钻井过程中存在的井喷、井漏等风险事故发生导致次生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钻—4—井并启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八)加强环境管理。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强化工程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严格按行业规范进行作业,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确保项目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建设项目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5—〔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7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中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3月17日印发(共7份)—6—巴环境审〔2026〕18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陇页2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你单位报送的《陇页2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陇页2井钻井工程位于恩阳区下八庙镇钱库村6组,拟布设陇页2井(设计井深3558米),井型为直井,井别为勘探井,目的层为凉高山组,完钻层位凉高山组,采用ZJ50D钻机进行钻井勘探。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钻前工程新建井场5500平方米(100米×55米)及道路、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新建储存池、燃烧池等主体工程,钻井办公、生活区活动板房、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压裂液材料堆存区、柴油罐区、盐酸罐、泥浆储备罐、重叠罐、立式砂罐等储运工程以及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钻井工程包括利用钻前工程构筑的井场以及设备基础进行钻进、套管固井作业;完井测试包括洗井作业、射孔、压裂、放喷测试,导管段(0~100米)使用清水钻井液钻进,一开(100~2974米)、二开(2974~3558米)采用KCl-聚合物钻井液钻进;完井工程包括洗井、射孔、压裂、放喷测试,以及工程完工后设备搬迁和井场清理等。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万元,占总投资的4.4%。工程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巴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工程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施工期应避免大风天、雨天作业,采用防雨布、密目网对堆土及开挖裸露面进行苫盖。妥善保存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工程结束后及时用于临时占地回填复垦复绿。(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井场四周设双环沟,场内污染区周边设环状雨水沟,场内雨水经雨水沟泵入废水罐后回—2—用,场外雨水经井场外围排水沟排入附近冲沟;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及时回用于压裂液配置,压裂返排液优先回用于同井场或区域内其余井场压裂液配置,无法回用部分与钻井废水拉运至环保手续齐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厕所冲水,剩余部分运至临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方井区、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设备区域、泥浆储备罐区、燃烧池(含集液池、排液沟)、应急池、油罐区、隔油池、集水坑、清洁化操作平台、材料堆放区等区域重点防渗。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在场地上游处设背景值监测点1个,下游及侧向各设污染扩散监测点1个,钻井期间做好地下水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相应环保措施,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对作业场地内进行洒水和覆盖降尘,鼓励选用新能源或国Ⅵ运输车辆和国Ⅲ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自带的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燃烧池后点火燃烧,放喷期间对周边居民实施临时疏散。(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钻井岩屑、废泥—3—浆等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钻井水基岩屑和废弃泥浆通过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形成泥饼,暂存于岩屑堆放区,交有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运至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合理优化平面布局,井位选址时尽量避开声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消声器、合理安排钻井测试放喷时间、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宣传解释,对噪声超标居民点采取临时撤离或建设隔声墙等措施妥善解决施工期噪声超标问题。(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编制切实可行并不断优化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严格执行井控技术标准和规范,避免井场废水泄漏及外溢和废水转运、柴油储运、岩屑转运以及钻井过程中存在的井喷、井漏等风险事故发生导致次生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钻井并启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七)加强环境管理。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强化全过程环境管理,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治理—4—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工程应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要求》(GB/T31033-2025)、《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规范井场建设布局。在落实钻井废水、岩屑及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三、工程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建设项目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5—〔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7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中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3月17日印发(共7份)—6—巴环境审〔2026〕19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陇页11H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你单位报送的《陇页11H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陇页11H井钻井工程位于恩阳区群乐镇朝阳村5、6组,拟布设陇页11H井(设计井深5406米),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勘探井,目的层为凉高山组凉上段,完钻层位凉高山组,采用ZJ50D钻机进行钻井勘探。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钻前工程新建井场5500平方米(100米×55米)及道路、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新建储存池、燃烧池等主体工程,钻井办公、生活区活动板房、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压裂液材料堆存区、柴油罐区、盐酸罐、泥浆储备罐、重叠罐、立式砂罐等储运工程以及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钻井工程包括利用钻前工程构筑的井场以及设备基础进行钻进、套管固井作业;完井测试包括洗井作业、射孔、压裂、放喷测试,导管段(0~100米)使用清水钻井液钻进,一开段(100~2688米)采用KCl-聚合物钻井液钻进,二开段(2688~5406米)采用油基钻井液钻进;完井工程包括洗井、射孔、压裂、放喷测试,以及工程完工后设备搬迁和井场清理等。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6万元,占总投资的11.1%。工程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巴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工程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施工期应避免大风天、雨天作业,采用防雨布、密目网对堆土及开挖裸露面进行苫盖。妥善保存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工程结束后及时用于临时占地回填复垦复绿。(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井场四周设双环沟,场内污染区周边设环状雨水沟,场内雨水经清水沟泵入废水罐后回用,场外雨水经井场外围排水沟排入附近冲沟;洗井废水、方井—2—雨水及时回用于压裂液配置,压裂返排液优先回用于同井场或区域内其余井场压裂液配置,无法回用部分与钻井废水拉运至环保手续齐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厕所冲水,剩余部分运至临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方井区、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设备区域、泥浆储备罐区、燃烧池(含集液池、排液沟)、应急池、油罐区、隔油池、集水坑、清洁化操作平台、材料堆放区等区域重点防渗。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在场地上游处设背景值监测点1个,下游及侧向各设污染扩散监测点1个,钻井期间做好地下水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相应环保措施,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对作业场地内进行洒水和覆盖降尘,鼓励选用新能源或国Ⅵ运输车辆和国Ⅲ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自带的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燃烧池后点火燃烧,放喷期间对周边居民实施临时疏散。(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钻井岩屑、废泥浆等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钻井水基岩屑和废弃泥浆通过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形成泥饼,暂存—3—于岩屑堆放区,交有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混浆、钻井油基岩屑在场内不落地废渣收集罐内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运至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合理优化平面布局,井位选址时尽量避开声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消声器、合理安排钻井测试放喷时间、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宣传解释,对噪声超标居民点采取临时撤离或建设隔声墙等措施妥善解决施工期噪声超标问题。(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编制切实可行并不断优化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严格执行井控技术标准和规范,避免井场废水泄漏及外溢和废水转运、柴油储运、岩屑转运以及钻井过程中存在的井喷、井漏等风险事故发生导致次生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钻井并启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七)加强环境管理。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强化全过程环境管理,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4—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工程应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要求》(GB/T31033-2025)《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规范井场建设布局。在落实钻井废水、岩屑及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三、工程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建设项目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5—《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7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中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3月17日印发(共7份)—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草池增压站增压扩容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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