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 住宅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
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章盖营春园、夏园共11套住宅公开转让(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投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FC260418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3-1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0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章盖营春园、夏园共11套住宅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详见附件清单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使用期限
以实际情况为准
权利性质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产类型
详见附件清单
房屋结构
以实地勘验为准
所在层数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
无
配备电梯
以实地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地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无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731688.00
评估基准日
2025-03-25
评估机构
内蒙古正睿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731688.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详见公告附件),位于地上标的未办理房本,可以办理房屋产权,地下车位、地下库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开发商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等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2、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由转让方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涉及的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由最终受让方承担。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7、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8、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卢先生 15334745899。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以现状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均须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3、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交易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结算。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保证金转服务费多退少补)。4、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和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5、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中约定协助最终受让方与开发商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在交接之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6、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本项目交易价款可以以债权进行抵顶(保证金除外),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如意向受让方是经转让方认可的债权债务人,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标的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标的勘验联系人:卢先生 15334745899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3-19 09:00:00 至 2026-04-01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7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处置方法:(1)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保证金转服多费多退少补)。(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3-19 09:00:00-2026-04-0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成交价5%收取,本收费为受让方收费标准的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
资产参考清单.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女士
咨询电话
18704742433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13074779186
其 他
无
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章盖营春园、夏园共11套住宅公开转让(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投公司)项目(项目编号:N0109FC260418)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章盖营春园、夏园共11套住宅公开转让(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投公司)项目(项目编号:N0109FC260418)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资产清单清单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资产交割依据。标的以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序号小区名称楼号房间号房产情况单价(元)转让价格(元)评估机构评估基准日期评估价格(元)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的承担过户税费承担约定其他事项说明备注用途/性质建筑面积(㎡)所在楼层租赁情况是否共有是否为抵押物房产过户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1章盖营夏园10#1-402住宅83.614闲置否否1865155933内蒙古正睿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3/25155933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受让方资产现状以实际勘验为准2章盖营夏园12#1-302住宅93.69闲置否否18151700471700473章盖营夏园28#3-505住宅93.695闲置否否17651653631653634章盖营春园22#2-403住宅83.614闲置否否17651475721475725章盖营春园9#2-404住宅76.044闲置否否18651418151418156章盖营春园8#1-202住宅93.53闲置否否17151604041604047章盖营春园8#2-304住宅93.53闲置否否18151697571697578章盖营春园8#2-204住宅93.53闲置否否17151604041604049章盖营夏园12#1-301住宅93.69闲置否否181517004717004710章盖营春园15#3-406住宅83.614闲置否否176514757214757211章盖营春园23#2-204住宅83.25闲置否否1715142774142774合计971.78173168817316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转让 住宅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