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线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项目租用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租用厂房面积为1400平方米,建成后年产包子、馒头、夹馍1900吨,主要设备有:和面机、绞肉机、切菜机、拌馅机、成型机、真空包装机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①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项目厂房装修、改造、设备安装过程中,墙体钻孔、地面建筑装饰垃圾清除、装饰材料的搬运等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时适当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垃圾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②焊接烟尘
施工期焊接烟尘主要产生于车间建造过程中焊接作业。根据工程规模,项目焊接工程量较小,焊接过程烟尘量不大,呈无组织排放。施工焊接烟尘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焊接烟尘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③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尾气中主要的污染物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等,主要集中在施工现场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汽车排气管排到空气中稀释后影响程度不大。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约10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施工人员用水量以40L/(人·d)计,则用水量为0.4m3/d,产污系数按0.8计,则污水产生量为0.32m3/d。污水中主要含有SS、BOD5、CODcr等污染物,均排入厂房内已建的公厕及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切割机、钻机、焊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一般在75~105dB(A)之间。项目装修及设备安装在室内及白天进行,夜间不施工,产生的噪声经门窗、墙壁等隔音降噪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
①建筑垃圾
本项目主要进行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即可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清理、及时处置,如钢材和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规范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②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d计,本项目高峰期施工人员约10人,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kg/d,集中收集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异味、粉碎机产生的粉尘、丝印水性油墨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运行过程中设有1台蒸汽发生器,燃料使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屋顶外排,废气排放标准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标准执行;项目设有2台馅料翻炒锅,2个灶头,馅料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1台静电油烟处理器(除油烟效率≥95%)处理后排放。车间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项目原料面粉拆包、投料环节过产生少量的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规定执行。
(二)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
(三)地下水:
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10-7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地下水的污染。
(四)土壤:
为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10-7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
(五)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减噪措施如下:
(1)合理布设生产车间,使强噪声设备远离车间边界,通过车间阻挡噪声传播,尽量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同时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
(2)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厂房隔音。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
(4)生产作业时门窗应尽量紧闭,以减少噪声外传。
(六)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食材分拣废料、废油脂、废包装材、废棉滤芯。
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食材分拣废料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废棉滤芯由净水器厂家回收处置;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商;废油脂委托具有厨余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①泄漏 天然气管道破裂或阀门松动均会造成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可通过管道截断阀自动关闭,管线内天然气通过截断阀进行立即放空。 ②火灾、爆炸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火灾、爆炸事故是主要危险。天然气因各种人为、自然因素或者管道的质量缺陷造成管线破裂,导致物质泄漏,遇点火源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火灾事故主要环境影响是热辐射造成人员伤亡,破坏植被、土壤等环境,且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造成大气污染。另外若发生火灾,需要用水进行消防,会产生消防废水,本项目风险源为甲烷,产生的消防废水无有毒有害物质,且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产生的消防废水可顺势排放,对环境无大的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1)加强天然气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天然气及管道输送知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配备适当的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 (2)在管道通过的地方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 (3)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防止误操作带来的风险事故。 (4)生产车间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标牌,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yzhfj2011@163.com
电话:0871-64874305 传真:0871-67517386
通信地址: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650502
附件: 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照片扉页项目所在位置(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23日租用标准厂房现状租用标厂房现状租用标准厂房现状租用标准厂房现状11月23日和田标准厂房雨水#租用标准厂房污水井北面环境现状东面环境现伏东面环境现状2025年11月23日2025年11月23日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2025年11月23日2025年11月23日工程师到场工程师到场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项目入驻园区的通知附件5、项目厂房租赁合同附件6、土地使用证附件7、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件8、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关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范围与“三区三线”关系的查询意见附件9、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查询结果附件10、天然气气质分析报告附件11、中添美辰绿色环保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附件12、类比监测报告(昆明典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13、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水质检测报告(YNMH检字[2025]-08253号)附件14、污水接纳处理协议附件15、环评三级审核表、进度表附件16、环评合同附件17、全本信息公开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生产车间总平面及环保设施布置图附图3、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给排水规划图附图4、项目与周边环境敏感点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区水系图附图6、项目与园区规划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7、七甸产业园区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8、项目与滇池“两线”位置关系图附图9、项目与阳宗海“两线”位置关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地理坐标(102度55分18.857秒,24度58分9.460秒)国民经济C行业类别1432速冻食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一、食品制造业-21、方便食品制造143(除单纯分装外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阳(核准/备管案)部门(选填)宗海风景名胜区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15.9环保投资占比(%)5.3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设置原则及本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设置原则及本项目专项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是否设置专项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产生的污水属于间接排放。否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天然气通过管道引至蒸制间使用,不设储气罐,未达到《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甲烷的临界量10t。因此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评价。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审批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的批复,昆政复〔2023〕6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昆环审〔2023〕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符合性分析根据《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如下:(1)范围:七甸产业园区规划范围10.06平方公里。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定位:国家级绿色园区,省级生物产业示范基地,省级绿色铝精深加工示范园。(3)性质:以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以食品与轻工消费品加工业为辅助产业的现代服务业配套完善的,省级重点绿色园区。(4)规划发展目标:按园区现有发展势态和产业组成及相关政策,为落实生态保护,对云铝进行节能减排、转型升级,预计于2021年开始,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2030年完成。至规划期末,将七甸产业园区建成云南铝铜精深加工产业聚集区,云南规模最大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之一。工业产值发展目标规模:2015-2020年工业总产值综合增长率为7.81%,因现有较多企业入驻,正建设厂房中,近期增长势头较好,同时按照《昆明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上位规划,十四五期间,昆明市工业总产值需保持年均15%以上增速。结合园区产业类别,近期内综合增长率按12%取值,远期按照9%取值。经计算,2025年发展至385亿元,年平均增长33.3亿元;2035年发展至910亿元,年平均增长52.5亿元。按现有工业产值与主营业务收入比218.5/583.5=2.67,至规划期末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可达千亿元以上,步入千亿级别园区。(5)产业布局:产业园区形成三个片区,分别为小哨箐片区、大哨片区、松茂马郎片区。小哨箐片区位于园区西北小哨箐附近,规划范围565.07公顷,是以发展轻工消费品与金属新材料加工业为主的区域,现已入驻的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云南云龙制药公司在保持现有用地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大哨片区位于园区东部,规划范围375.09公顷,是以铝、铜精深加工为主体的区域,现有云铝用地做适当扩展,并结合昆河、南昆铁路水塘站设置部分物流仓储用地。松茂马郎片区位于园区南部,规划范围63.25公顷,本片区较其他片区开发度略低,交通条件较好,以食品与轻工消费品加工业为主要发展方向。《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对规划区用地规划主要有:工业用地一、二、三类。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小哨箐片区的工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属于小哨箐片区,为食品加工项目,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符合片区产业布局规划,且建设单位已取得《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项目入驻园区的通知》(七管招通〔2025〕23号),同意项目入驻园区。综上,项目建设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及产业布局相关要求相符。二、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相关环保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项目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产业定位产业园区形成三个片区,分别为小哨箐片区、大哨片区、松茂马郎片区。小哨箐片区位于园区西北小哨箐附近,规划范围565.07公顷,是以发展轻工消费品与金属新材料加工业为主的区域,现已入驻的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云南云龙制药公司在保持现有用地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大哨片区位于园区东部,规划范围375.09公顷,是以铝、铜精深加工为主体的区域,现有云铝用地做适当扩展,并结合昆河、南昆铁路水塘站设置部分物流仓储用地。松茂马郎片区位于园区南部,规划范围63.25公顷,本片区较其他片区开发度略低,交通条件较好,以食品与轻工消费品加工业为主要发展方向。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园区规划和用地性质要求。项目为速冻食品加工项目,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目前已取得了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下发的“项目入驻园区的通知”,与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不冲突。符合大气环境综合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努力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工业废气达标排放。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项目原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地区环境空气符合—4—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功能下降。水环境综合整治园区排放的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且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不直接外排。项目环评审批后将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符合声环境质量控制规划园区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选址和布局,预留出噪声衰减距离,并对进驻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其他相应的声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中心区的噪声污染。产业用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类区进行控制,日间噪声不大于65分贝,夜间不大于55分贝。生活区域及管理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控制,日间噪声不大于60分贝,夜间不大于50分贝。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及城市轨道交通两侧一定距离内按照4a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控制,日间噪声不大于70分贝,夜间噪声不大于55分贝。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按日间噪声不大于70分贝,夜间噪声不大于60分贝进行控制。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定期检查维护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符合土壤环境综合防治严格保持土壤环境质量,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为速冻食品加工项目,不涉及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及危化品的使用。符合绿化环境控制规划区内确定的绿地必须严格保护,严禁置换;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施工建设;生态建设以加强绿化为重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严禁项目租用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栋第3层作为项目生产厂房使用,不新增用地符合—5—开山采石,大力治理地质灾害,提升园区环境质量规划环评的项目准入要求(1)空间布局约束①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片区产业定位企业入驻。②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周边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③新增工业用地与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居住用地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规划区边界考虑设置防护绿地,同时规划居民区附近不得布局排放恶臭污染物的企业。④优化食品医药产业区布局,对其有影响的企业应当设置足够距离的防护距离。⑤禁止占用滇池重要保护空间。⑥云铝公司南侧现状三类工业用地紧邻居住区,应优化布局,居民区附近不得布局排放异味等废气污染物的装置。⑦瑶冲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贮存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事业单位及装置应远离瑶冲河两岸布局。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2025年10月16日,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对本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09-530133-04-05-927266,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内,为速冻食品加工项目,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目前已取得了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下发的“项目入驻园区的通知”,与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不冲突。②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烟,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且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③项目租用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栋第3层作为生产厂房使用,园区内已设置有绿化隔离。④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为速冻食品加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要求,已取得了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下发的“项目入驻园区的通知”,同意项目入园。⑤本项目建设未占用滇池重要保护空间;⑥本项目不在云铝公司南侧;⑦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为瑶冲河,位于项目区南面约2700m处,不在瑶冲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①规划区项目入驻时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废气、噪声防护措施。②新(改、扩)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邻近区域项目,严格落实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防护距离,确保其对周边保护目标影响可接受。③对特征化学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配备相应的应①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地下水、土壤、废气、噪声防护措施。②项目为新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炒制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符合—6—急处置。④入驻企业固废综合处置率达到100%。⑤入驻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排,废气可达标排放,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周边500m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③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毒及恶臭气体排放。④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置。⑤本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及设备满足清洁生产要求。(3)环境风险防控①禁止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及规划区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贮存、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②片区内企业入驻项目需与敏感点保持足够的卫生、环境防护距离要求。③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应避开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或岩溶漏斗的区域。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控制防范。建立区域环境监测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与管理。对园区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土壤、噪声等进行系统监测,适时跟踪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根据监测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环保措施。①项目不在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及规划区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②项目周边500m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满足需与敏感点保持足够的卫生、环境防护距离要求。③项目不涉及较大环境风险的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等。④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的使用,环评要求项目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与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相衔接。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①入驻企业工业用水鼓励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②推动废渣、废气、废液和余热资源化利用,加强余热利用和废水循环利用。①本项目为速冻食品加工行业,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最终排入瑶冲河。②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废气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达到100%。符合综上,项目符合《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7—的相关要求。三、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3年9月22日取得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昆环审〔2023〕7号),审查意见详见附件7。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园区规划环评本项目是否符合1(一)进一步做好产业优化工作,《规划》应符合《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昆明市“十四五”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对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内,主要进行速冻食品加工,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与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等相关要求相符。符合2一、《规划》概述根据《规划》,云南七甸产业园区规划范围10.06平方公里,包含三个片区,其中:小哨箐片区面积5.68平方公里,大哨片区面积3.75平方公里,松茂马郎片区面积0.63平方公里。园区定位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省级生物产业示范基地,省级绿色铝精深加工示范园。园区以绿色铝、铜精深加工为代表的金属新材料产业为主,食品、轻工消费品加工业为辅,现有医药业适度发展,配套现代服务业,形成一主、一辅、一保留、一配套的产业体系。小哨箐片区主要发展轻工消费品与金属新材料加工业,已入驻的医药企业在保持现有用地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大哨片区主要发展铝、铜精深加工业;松茂马郎片区主要发展食品与轻工消费品加工业。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内,主要进行速冻食品加工,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目前已取得了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下发的“项目入驻园区的通知”。符合3四、《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区域统筹保护好生态空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从长远考虑,进一步优化园区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实施时序,园区布局开发应确保满足国土空间管控和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相关要求。产业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推进《规划》实施,本项目位于七甸产业园区(呈贡)重点管控单元,经对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相关要求。项目主要进行速冻食品加工,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与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内的产业定位不冲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目前已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及入园通知;符合3四、《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区域统筹保护好生态空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从长远考虑,进一步优化园区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实施时序,园区布局开发应确保满足国土空间管控和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相关要求。产业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推进《规划》实施,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引导产业园区低碳化、绿色化、循环化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符合4(二)进一步优化规划区空间布局,加强空间管控,严格对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规划区禁止新增“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入驻,大哨片区现有的电解铝和碳素产能不新增,维持现状水平。控制开发强度,需在落实阳宗海保护“十四五”规划,严守阳宗海“两线三区”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园区开发建设。小哨箐片区应在原有功能布局的基础上进行转型升级和调整。在新修订的滇池保护条例未获得批复之前不得开发建设。本项目位于七甸产业园区(呈贡)重点管控单元,经对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内,根据《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不在阳宗海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阳宗海“两线三区”,详见附图9。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内,主要进行速冻食品加工,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目前已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及入园通知,与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等相关要求相符。5(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园区环境管控。(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废气污染物排放上限内,制定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建立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台账,合理确定产业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入园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路线、装备、清洁能源,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入园企业要采用先进高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异味等特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高度重视园区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排放的环境管理。加强与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设施衔接,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因地制宜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量。园区应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再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60%。(3)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相关(1)本项目主要进行速冻食品加工,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采用电能及天然气清洁能源,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2)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废气可达标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3)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最终排入瑶冲河。—9—规定。入园项目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落实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针对性防渗措施。高度重视人群饮用水安全,落实饮用水源替代方案,加强区域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在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4)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预防和治理措施,防止和减少土壤污染,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5)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固体废物暂存(处置)场的选址和建设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园区固废得到妥善处置。(3)本项目不在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4)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6(四)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要求,加强入园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加强现有“两高”行业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入园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并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禁引进工艺装备落后和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目前已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及入园通知。本项目位于小哨箐片区内,主要进行速冻食品加工,属于轻工消费品制造业,与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等相关要求相符。项目满足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7(五)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规划区内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制定建立厂区、园区、区域三级防控措施,强化规划区环境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环境风险应急与防范措施,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避免事故排放,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造成环境风险事故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并与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相衔接。符合8(六)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共享数据。根据规划区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统筹安排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做好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督促排污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责任。根据监测结果、实际环境影响等提出优化、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将制定相关监测计划,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10—9(七)推进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区域污水处理厂扩建,以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中水回用管网的建设。督促园区企业加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本项目位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区域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已铺设,且本项目经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处置率100%。符合10(八)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本项目将持续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符合11五、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的意见拟入园区建设项目,应结合《报告书》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重点开展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执行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对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中选址、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仍具有时效性时,建设项目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项目重点开展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等内容;同时结合《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结果对项目进行适当简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建设项目与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2021年11月2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1号),对区域“三线一单”提出了相关管控要求。2024年11月12日通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通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数量132个,优先保护单元42个、重点管控单元76个、一般管控单元14个。本项目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根据查阅“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本项目属于七甸产业园区(呈贡)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53011420002,详见附件9。项目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符合性分析详见其他符合性分析下表。表1-4项目与所在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更新后,生态保护红线全面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74.7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4%,较原有面积占比减少1.85%。全市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151.56平方公里,占国土空间面积的24.37%,较原有面积占比增加2.45%。本项目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用地已被纳入园区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同时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故不涉及一般生态空间。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昆明市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1.5%,45个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项目实施不会造成区域地表水水质明显变化,不会突破水质量底线。符合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为0;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采取的废气治理技术为可行技术,能够保证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符合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项目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用地属于工业园区规划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为速冻食品加工企业,不涉及危化品、重金属的使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符合—12—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划,按时完成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等能源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达到预期目标;河湖岸线资源管控达到相关要求。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的水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因此,项目符合水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本项目选址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租用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房屋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项目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本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及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项目运行用电量不高,满足能源消耗的总量、强度要求。符合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根据《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空间管控。本项目选址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租用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进行生产,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关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范围与“三区三线关系的查询意见”,云南七甸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已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符合《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2.牛栏江流域内,严格按照《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对水环境进行分区管控。本项目不位于牛栏江流域。符合3.滇池流域内,严格按照《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分区管控。根据《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涉及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详见附图8)。/4.阳宗海流域内,严格按照《云南省阳宗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分区管控。根据《云南省阳宗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涉及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详见附图9)。/污染物排放管控1.到2025年,昆明市地表水国、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1.5%;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外海水质达到IV类(COD≤40mg/L),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符合—13—阳宗海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10243t,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1009t。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项目实施不会造成区域地表水水质明显变化,不会突破水质量底线。2.到2025年,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应达到99.1%,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应达到24μg/m3;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2237t,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1684t。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采取的废气治理技术为可行技术,能够保证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符合3.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推进每小时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本项目不属于钢铁企业,不设燃煤锅炉,设有一台额定蒸发量300kg/h的蒸汽发生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废气达标排放。符合4.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5.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2025年底前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本项目不涉及/6.滇池流域:2025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7%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符合7.阳宗海流域: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2025年底前农作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2025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率达95%以上,农本项目不涉及/—14—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7%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8.督促指导磷石膏产生企业配套建设(或委托建设)相应能力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水洗、焙烧、浮选、中和等技术对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在2025年新产生磷石膏实现100%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降低磷石膏污染隐患。无害化处理后暂时不能利用的磷石膏,应当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安全环保分类存放。本项目不涉及/9.推动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2023年达到52%,2024年达到64%,2025年确保达到73%,力争达到75%;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加大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尾矿库渣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风险要素防控力度,全过程监控风险要素产生、使用、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实现智能化预警与报警,有效降低各类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2.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开展新污染物筛查与评估,建立清单,开展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本项目不涉及/3.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加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建设环境应急技术库和物资库,推动各地更新扩充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的使用/4.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生产设施,强化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重金属/—15—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符合6.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健全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加强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资源开发利用效率1.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起步期相协同的水安全保障体系。2.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新时代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48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0(立方米/万元)。4.2025年底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5.单位GDP能源消耗累计下降23.6%,不低于省级下达目标。6.对照国家有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7.加强节能监察和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实施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三年行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8.到2025年,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加快推进有色、化工、印染、烟草等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10.到2025年,全市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以上,电源使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逐步组织电源使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11.“十四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1、本项目用水量、用电量较小,在已建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不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现状,不涉及耕地。2、本项目为速冻食品生产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3、其他不涉及。—16—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13.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提升工程,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13.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7%。14.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0%以上,完成省级下达目标。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3%,不低于省级下达目标。16.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两高一低”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17.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形成拟建、在建、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强“两高一低”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两高一低”项目。18.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19.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两高一低”项目贷前审核。七甸产业园区(呈贡)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食品及消费品产业。2.禁止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3.工业园区与受体敏感区较近,园区的重污染工业的开发范围和规模不宜再扩大。本项目属于速冻食品生产行业,符合园区规划。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工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建设中必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企业工业废水不得外排。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排放。加强工业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严格控制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1、本项目所在园区实行雨污分流,已有完善的污水管网体系。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符合—17—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2.执行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本项目为速冻食品生产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毒污染物。2、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环境风险防控1.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处置。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标准进行分类,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同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2.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速冻食品生产行业,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园区规划采用中水回用系统,作为绿地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以及其他非饮用水使用。经过污水处理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二级达标水做水源,再深度处理,达到中水标准的水资源后重复使用。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万元工业产值固体废物排放量下降25%,工业园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1、项目所在园区实行雨污分流,已有完善的污水管网体系。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2、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交由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回收处置;食材分拣废料、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中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表1-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防治法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8—总则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气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符合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属于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本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将依法办理相关排污手续。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本项目设置2个废气排放口,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采取密闭、清扫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符合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符合备注:其它与项目无关项未列入。根据表1-5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2、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6。表1-6本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对照表内容本项目内容相符性分析一、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2019年—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符合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项目选址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符合三、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符合四、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以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符合五、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国家湿地公园。符合六、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占地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涉及金沙江流域,不涉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七、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涉及占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不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项目不设排污口。符合符合八、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项目不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符合九、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涉及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且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十、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符合十一、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项目不在《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内。符合十二、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产能和技术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不属于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项目不涉及农药原药生产装置。符合从上表可看出,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中的禁止建设内容。3、与《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相符性分析符合性二、优化产业结构(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上文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云南七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符合符合三、优化能源结构(六)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较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以上。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七)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支持烟叶烘烤等农特产品加工燃煤设施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八)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九)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电能及天然气清洁能源。本项目不使用燃煤,不设置工业炉窑。符合备注:其它与项目无关项未列入。根据上表可知,项目与《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4号)中相关要求相符。4、与《云南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云南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文件内容相符性分析符合性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强化能源和水资源“双控”,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水行动。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均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五)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格局,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根据上文分析,项目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中的要求;本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分析,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各符合—22—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文件要求。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本项目施工期仅对租用的标准化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即可投入使用,产生粉尘量较小。符合(四)改善区域大气和声环境质量。持续开展春夏季攻坚行动,提升滇西南、滇南环境空气质量。完善滇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项目原料面粉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馅料翻炒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六)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治久清”长效机制。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所在区域已配套建有园区污水管网,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符合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七)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保护,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按要求分区防渗,采取本次评价所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可有效减少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受到的影响。符合备注:其它与项目无关项未列入。根据上表可知,项目与《云南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相符。5、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实施)符合性分析(1)相关内容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实施),滇池流域是指以滇池水体为主的集水区域,主要涉及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和晋宁区,滇池分为外海和草海,滇池保护以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进行划定,—23—确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其中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的区域、绿色发展区是指湖泊生态黄线与湖泊流域分水线之间的区域。(2)符合性分析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开的“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保护黄线布置图”,本项目位置不在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范围内,属于绿色发展区,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其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9。表1-9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绿色发展区第二十六条绿色发展区应当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流域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发展,以提升生态涵养功能、促进富民就业为重点,建设生态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构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严禁审批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禁止在绿色发展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等项目,以及直接向入湖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和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其他项目。现有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应当全部迁出滇池流域。严格管控建设用地总规模,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本项目为速冻食品加工项目,租用标准化厂房建设生产,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等项目。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第二十七条绿色发展区禁止下列行为://(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二)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废水不直接进入区域地表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符合符合(三)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本项目不涉及/(四)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项目不涉及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符合(五)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本项目不涉及/(六)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不涉及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符合(七)擅自取水或者违反取水许可规定取水;本项目不涉及/(八)违法砍伐林木;本项目不涉及/(九)违法开垦、占用林地;本项目不涉及/(十)违法猎捕、杀害、买卖野生动物;本项目不涉及/(十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标识;本项目不涉及/(十二)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本项目不涉及/(十三)擅自填堵、覆盖河道,侵占河床、河堤,改变河道走向;本项目不涉及/(十四)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十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本项目不涉及《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中规定的禁止行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的要求。6、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符合性分析2022年12月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22)31号),三区”分别是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滇池岸线与湖滨生态红线之间区域;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区域;绿色发展区是湖泊生态黄线与滇池流域分水线之间区域。绿色发展区管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在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上发力,最大限度留足绿色高质量发展空间,积极探索符合滇池流域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全力将绿色发展区打造成全省绿色高质量发展典型示范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本项目位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栋第3层,位于绿色发展区。本项目与《“三区”管控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见表1-10。表1-10本项目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绿色发展区管控本项目符合性远湖布局、离湖发展,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先安排从生态保护核心区和生态保护缓冲区迁出的建设需求。按照滇池保护需要,根据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控。严禁滇池面山(指滇池最外层面山的山体,主要包括长虫山、一撮云、梁王山、文笔山、棋盘山等,具体范围以经批准的矢量图为准)区域连片房地产开发。本项目租用位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栋第3层改造后进行速冻食品加工,不涉及滇池面山区域。符合严格执行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优先用于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用地需求。科学发展资源条件优越,以及旅游、休闲、康养等发展潜力较大的绿色产业。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直接向入湖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和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其他项目本项目位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属于速冻食品加工行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符合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雨污分流设施改造,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有机衔接,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2025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7%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开展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严格执行节水型企业标准、用水定额标准等,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再生水利用,鼓励将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生产、生态景观、建筑施工、城市杂用等。2025年底前,流域内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均达16%以上本项目不涉及/全面推进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膜减量、控水降耗“四控行动”;提升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绿色农业发展水平。推进面山防洪滞蓄设施建设,开展初期雨水治理试点,探索初期雨水分质处理方式本项目不涉及/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实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机力畅通、灌排配套的现代农业格局。利用调蓄库塘、生态沟渠等设施,收集农田灌溉退水,加强循环利用本项目不涉及/建立水权交易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晰区域水资源管理权限,确定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开展用水水权分配和有偿使用。推广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水价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杠杆作用本项目不涉及/优化种植产业结构,推广绿色生态种植,鼓励耕地轮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制定迁出计划,将现有“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企业全部迁出流域外。鼓励文化创意、会议会展、运动休闲、康体养生、乡村度假、科研设计、总部经济等绿色高附加值服务业的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友好型产业,推进文旅农融合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企业符合2025年底前,滇池主要入湖河道全面消除Ⅴ类、劣Ⅴ类水体。全面排查流域内矿山,按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分类处置,并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进行生态修复,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滇池面山绿化和生态修复,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提升森林、草原系统生态功能。加强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行动,促进河道生态修复。加强入湖河道管理,严格主要入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审批及监管,对在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河堤堤顶临水一侧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区域的建设项目,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向市滇池管理局征求意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依托流域内现有产业布局和自然资源分布,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建立滇池生态质量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补偿标准,探索实施森林、湿地、河道、种植结构调整等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完善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惩机制本项目不涉及/严格控制滇池面山区域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破坏生态自然景观。提升面山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实施面山水土流失防治、植被修复与生态恢复工程,建设滇池面山生态屏障本项目不涉及/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湖城和谐发展。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分区分类分级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盘活利用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公共空间及公共配套,协调滨水空间与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滨水景观,推进城市品质明显提升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相符。7、与《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2025年1月2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25〕4号)发布,项目与其的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1本项目与《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行动计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并运用。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技术应用、重大节能装备应用、能量系统优化、公辅设施改造、原料优化调整、余热余压利用的节能低碳改造。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管严控新增电解铝产能。按时限要求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加强煤炭洗选,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0%。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不属于需产能置换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不属于需产能置换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符合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制定涉气集群产业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方向,提高产业集群项目准入类别,促进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发展。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喷涂、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同时针对现有产业集中区域制定专项整治提升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本项目属于速冻食品加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大幅增加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与规模。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0%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以上,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本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符合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符合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管控。大力推进道路、建筑施工工地、码头、工矿企业堆场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监管,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自动冲洗、自动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对裸露地面、土方堆积场地等位置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鼓励施工面积较大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改造,施工期仅进行厂房装修改造、生产设备安装及环保工程建设,不涉及建构筑物建设和基坑开挖,施工期间粉尘产生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结束随之结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食品加工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目前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6日取得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25年10月1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拟建项目入驻园区的通知》,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四周交通便利,方便物料运输,满足项目生产需求,选址周边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所在地已配套建设园区雨污管网,污水能够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基本设施配套完善,用地属于工业园区规划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本工程经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很小,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符合该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合评述,项目选址合理。五、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简称“规范”)中对选址的要求,本项目的选址对比分析如下。表1-12项目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选址要求对照分析表规范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项目租用位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栋3层改造后进行速冻食品加工。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食品加工、香精及食品包装材料生产等,周边企业不属于高污染企业,且各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明显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造成不利影响的环境因素符合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本项目用地属于园区规划用地,周边企业主要为食品加工、香精及食品包装材料生产等,厂区周边没有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符合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易发生洪涝灾害区域项目所在园区为已开发的工业园,不存在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符合符合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项目厂区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不会产生交叉污染符合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符合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本项目租用标准化生产厂房建设,不设置员工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厂房内设有办公室与生产区分隔符合六、与周边污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楼栋6栋及周边5栋、7栋、8栋、9栋的企业入驻有云南仓管家云仓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云南联合新盛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海米水处理设备公司、故里食品生产有限公司、昆明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鲜食品(云南)有限公司、云南好嗨哟食品有限公司等。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食品加工、香精及食品包装材料生产等企业,污染源较少,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高污染类企业,且周边已投入运营的企业均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与本项目不冲突。本项目主要生产食品,与周边企业环境相容,且项目所在的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计划以发展轻工消费品与金属新材料加工业为主的区域,未来引入的项目均为资源消耗少、环境效益好的产业,不会对项目造成大的影响,正常情况下项目周边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具有相容性。—3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900吨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云南苞可口食品有限公司投资总额:300万元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办事处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产业园厂房6栋第3层)建设规模:年产包子、馒头、夹馍1900吨。二、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租用厂房面积为1400m2,建成后年产包子、馒头、夹馍1900吨,主要设备有:和面机、绞肉机、切菜机、拌馅机、成型机、真空包装机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工程建设内容详见表2-1。项目租用的标准化厂房位于云南中添美辰绿色环保产业园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云南中添美辰绿色环保产业园总占地面积约53.75亩,主要建设12栋标准化厂房,计划总建筑面积54651m2,已于2019年6月17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5301000400000025,详见附件11。表2-1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组成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1层,租用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6栋第3层已建的标准化厂房生产,建筑面积1400m2。内设清洗间、预处理间、配料间、脱包间、和面成型间、醒发间、蒸汽间、蒸制间、冷却间、速冻库、包装间、更衣室、冷库、杂物间、包材间及办公区域。办公区域与生产区之间设有通道,实现生产区与办公区分隔。办公区域设有财务室、会客室、总经理室、原材料库。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内部改造辅助工程蒸汽间位于生产车间中部,内设置1台蒸发量300kg/h的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以及1台300L/h的反渗透纯水机组,年用天然气约7万Nm3。新建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北面,设有财务室、会客室、总经理室。新建储运工程原材料库冷库位于生产车间北面,主要储存原料面粉。位于生产车间北面,设有1个冷库,用于冷藏产品包子、馒头、夹馍(冷库使用R22和R507作为制冷剂)。新建新建速冻库位于生产车间南面,设有1个速冻库,用于速冻包子、馒头、夹馍(冷库使用R22和R507作为制冷剂)。新建公用工程供配电系统项目用电搭接园区供电系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同时设置一台50kW应急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新建给水系统项目用水搭接工业园区现状给水系统,以满足生产生活用水。新建排水系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至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隔油池新建,其余已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雨污分流系统,对项目厂区雨水和污水进行分流。新建隔油池1个,容积10m3,对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进行隔油处理新建废气处理原料面粉、酵母投料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加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外排新建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生产车间屋顶外排,排气筒高24m(DA002)新建预处理间设置2台馅料翻炒锅,电炒锅锅上方设置集气罩,设有1套静电油烟处理器(TA001),除油烟效率≥95%,对馅料翻炒锅产生的油烟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生产车间屋顶外排,排气筒设置高于楼顶1.5m,总高22m(DA001)新建生产车间内设置若干换气扇,对车间内进行换气通风新建固废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10m2新建噪声对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新建依托工程项目用水、用电、雨污管道依托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的给水系统、供电系统及排水系统。云南中添美辰绿色环保产业园总占地面积约53.75亩,主要建设12栋标准化厂房,计划总建筑面积54651m2,已于2019年6月17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5301000400000025,详见附件11。化粪池化粪池1个,位于项目区南面,由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已建并正常运行),容积50m3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1座,位于项目区东南侧,由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已建并正常运行),1套,处理能力为12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厌氧塔+三级CASS”,用于收集处理整个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的生产及生活废水。三、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建成后年产1900吨食品,产品类型主要包子、馒头、夹馍。表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1产品名称包子、馒头、夹馍产量1900t/a四、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1、原辅材料用量项目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表2-3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产品原料名称用量用途形态包装挥发性是否属于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一原辅料1面粉921t/a原料粉状、袋装/不属于20t酵母6.46t/a辅料粉状、袋装/不属于10箱原料肉663.1t/a原料固态、袋装/不属于2t4香菇146.3t/a原料固态/不属于1.2t5白菜、葱、姜等50t/a原料固态/不属于不储存6食用油50t/a辅料液态、桶装/不属于0.5t7食盐1t/a辅料固态、袋装/不属于0.5t8味精、鸡精0.5t/a辅料固态、袋装/不属于0.1t9豆沙10t/a辅料固态、袋装/不属于0.5t二包装材料1塑料包装袋380万袋包装——/不属于——标签380万个/a贴标包装——/不属于——纸箱190000个/a包装——/不属于——4塑料托盘380万个/a包装——/不属于——三能源1电20.6万kwh市政供电——/不属于——水4356t/a市政供水————————天然气7万m3/a华润燃气————————四其他1R22和R507制冷剂100kg冷库冷媒液体,冷库压缩机内/不属于不储存2、原辅材料特性(1)R22制冷剂本项目制冷剂采用R22(二氟-氯甲烷),R22在常温下为无色,近似无味的气体,不燃烧、不爆炸、无腐蚀,毒性比R12略大,但仍然是安全的制冷剂,安全分类为Al;加压可液化为无色透明的液体。R22的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均很高,特别是在没有水份存在的情况下,在200℃以下与一般金属不起反应。在水存在时,仅与碱缓慢起作用。但在高温下会发生裂解。R22是一种低温制冷剂,可得到-80°C的制冷温度。R22破坏臭氧层潜能值(ODP)为0.055,全球变暖系数值(GWP)为1700。根据联合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R22属于附件C载明的受控物质。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9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72号)R22的生产和使用应于2013年分别冻结在2009和2010年两年平均水平,2015年在冻结水平上削减10%,2020年削减35%,2025年削减67.5%,2030年实现除维修和特殊用途以外的完全淘汰。因此R22作为制冷剂在现阶段仍可依法使用,但使用单位应积极谋求逐步减少使用量直至替换。本项目制冷剂按需添加,不储存。(2)R507制冷剂R507是用于替代R502的环保制冷剂,但是R507通常能比R404A达到更低的温度。R507适用于中低温的新型商用制冷设备(超市冷冻冷藏柜、冷库、陈列展示柜、运输)、制冰设备、交通运输制冷设备、船用制冷设备或更新设备。R507制冷剂ODP值为零,不含任何破坏臭氧层的物质。五、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设备参数如下表所示。表2-4全厂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一、生产线1和面机/台22压面机/台13发酵柜/台24绞肉机/台156切菜机拌馅机//台台117包子生产线/条18夹馍馒头生产线/条19馒头生产线/条110枕式包装机/台111磨浆机/台212破壁机/台213玉米剥粒机/台114馅料翻炒锅/口2二、共用设备1反渗透纯水机组型号:300L/H,产水量:最大300KG/小时,尺寸:62*62*155CM,功率:1.1KW220V套12蒸汽发生器型号SZS0.3-0.8-Q.Y,额定蒸发量300kg/h,额定压力0.8MPa,饱和蒸汽温度175℃,热效率95.57%台13隔油池容积10m3个14蒸房/套25醒发房/间16制冷压缩机组(制冷剂R22和R507)/台38膨胀阀/台39风机/台110静电油烟处理器/台1六、公用工程(1)供电项目用电搭接园区供电系统,引至各用电单元使用,同时设置一台50kW应急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2)给水项目用水主要有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用水搭接园区供水系统,满足用水要求。(3)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至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4)纯水制备系统本项目蒸汽间内设置1套300kg/h的反渗透纯水机组,采用“自来水+自动多介质砂/碳过滤器+精密过滤器+高压泵+RO反渗透+出水”制备工艺,纯水产出率80%。(5)供热系统项目设有1台300kg/h的蒸汽发生器,为蒸制间提供蒸汽。用水水源来自300kg/h的反渗透纯水机组处理后的纯水,通过蒸汽发生器加热后产生饱和蒸汽,蒸汽通过管道接入蒸房使用。七、建设项目水平衡分析(一)用水量项目用水主要为纯水机组制备用水、纯水机组反冲洗用水、蒸汽发生器用水、食材清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生产车间清洗用水、员工生活用水。1、纯水机组制备用水本项目蒸汽间内设置1套300kg/h的反渗透纯水机组,产生的纯水供给1台300kg/h的蒸汽发生器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反渗透纯水机组每天运行时间8h,年运行350天,每天制备纯水量2.4m3/d,纯水产出率80%,则纯水机组用水量3.0m3/d、1050m3/a。2、纯水机组反冲洗用水本项目反渗透纯水机组日常须常通电,多介质过滤器每天晚上自动反冲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用水量约0.5m3/d、175m3/a。3、蒸汽发生器用水本项目设有1台300kg/h的蒸汽发生器,用水来源于300kg/h反渗透纯水机组制备后的纯水,每天用水量2.4m3/d,蒸汽发生器加热后产生饱和蒸汽通过管道接入蒸房使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约80%(1.92m3/d)水量用于包子、馒头、夹馍蒸制,该部分蒸汽大部分损耗最终消散在大气环境中,其余0.48m3/d在蒸制过程中形成冷凝水。4、和面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及以往生产经验,包子、馒头、夹馍加工过程和面环节面粉和水的比例为1:0.5,项目原料面粉及酵母用量为927.46t,因此新鲜水用量约为1.32m3/d、462m3/a,此部分水全部进入成品中,无废水产生。5、食材清洗用水项目购买的香菇、白菜、葱、姜、肉类等食材需要进行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及类比同类型项目,清洗1t蔬菜需要消耗新鲜水2.0m3,项目共需清洗香菇、白菜、葱、姜、肉类等食材约859.4t,则清洗用水量4.91m3/d、1719m3/a。6、设备清洗用水项目为食品生产项目,每天生产结束后需对全厂生产设备进行清洗,以保证食品卫生。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设备清洗用水量为2.0m3/d、700m3/a。7、生产车间清洗用水根据项目业主提供信息,项目每天需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清洗,参照《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中相关标准,生产车间地面清洁用水量按2L/m2·次,本项目生产区域面积约720m2。则生产车间地面清洁用水量为1.44m3/d、504m3/a。8、员工生活用水项目设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区食宿,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本环评按用水量100L/人.d计,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3.0m3/d、1050m3/a。(二)废水量(1)纯水机组制备废水:纯水机组用水量3.0m3/d,纯水产出率80%,则排水量0.6m3/d、210m3/a,排入已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2)纯水机组反冲洗废水: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100%计,产生量为0.5m3/d、175m3/a,排入已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3)蒸汽冷凝水:项目包子、馒头、夹馍蒸制过程中,大部分蒸汽扩散到空气中发生损耗,少部分在蒸制过程中形成冷凝水。根据上文蒸汽发生器用排水量分析,冷凝水排放量约0.48m3/d、168m3/a。排入已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4)食材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3.93m3/d、1375.5m3/a。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已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5)生产车间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3m3/d、455m3/a,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已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6)设备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8m3/d、630m3/a,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已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7)员工生活污水: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废水产生量约为2.4m3/d、840m3/a。排入已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综上分析,全厂综合废水产生量11.01m3/d、3853.5m³/a,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三)废水排放去向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至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材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表2-5项目用水量与产污情况一览表单位:m3项目日用水量年用水量产生系数废水日产生量废水年产生量处理方式备注生产用排水纯水机组3.01050-0.6210排入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0.51751.00.5175反冲洗蒸汽发生器2.48400.20.48168用水来源于纯水机组和面用水1.32462----进入产品中食材清洗4.9117190.83.931375.5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设备清洗2.07000.91.8630-生产车间清洗1.445040.91.3455-—39—生活用排水3.010500.82.4840排入已建化粪池处理--本项目建成后,配置劳动人员30人,全年生产35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租用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栋第3层进行生产,厂房内分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南面,从东向西依次布置为清洗间、配料间、脱包间、预处理间、合面成型间、醒发间、蒸汽间、蒸制间、冷却间、速冻库、包装间、外包间,合计16.17(扣除使用纯水环节)5660(扣除使用纯水环节)-11.013853.5/项目水平衡图如下所示: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八、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九、项目总平面布置内设包子、馒头、夹馍自动化生产线。纯水包子、馒头、制备夹馍蒸制化粪池(依和面成型托已建)污水处理站(依托已建)—40—办公区:位于北面,从东向西依次布置为原材料库、总经理室、会客室、外包材库、内包材库、杂物间、冷库。本项目厂房生产工序布置紧凑,厂房与办公区域分开布置,平面布置合理,具体布置详见附图2。十、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5.3%,各环保设施组成及投资估算详见表2-6。表2-6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项目内容投资(万元)临时围障0.1洒水降尘0.2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0.5小计-0.8雨水收集管3.01个隔油池,容积10m31.01套静电油烟处理器(TA001)+屋顶排气筒22m(DA001)5.0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4m排气筒外排(DA002)2.0车间换气扇若干1.0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加装消声器2.00.11.0小计-15.1环保投资合计15.9施工期噪声治理扬尘抑制固体废物营运期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10m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1、项目施工内容及工艺流程项目租用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发路15号云南中添美辰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栋第3层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厂房改造、生产车间功能分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周期较短,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2所示。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废水、噪声、废气、固废废气、废水、废水、噪声、废气、固废噪声、固废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2、产污环节简述(1)废气①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项目厂房装修、改造、设备安装过程中,墙体钻孔、地面建筑装饰垃圾清除、装饰材料的搬运等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时适当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垃圾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②焊接烟尘施工期焊接烟尘主要产生于车间建造过程中焊接作业。根据工程规模,项目焊接工程量较小,焊接过程烟尘量不大,呈无组织排放。施工焊接烟尘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焊接烟尘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③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尾气中主要的污染物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等,主要集中在施工现场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汽车排气管排到空气中稀释后影响程度不大。(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约10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施工人员用水量以40L/(人·d)计,则用水量为0.4m3/d,产污系数按0.8计,则污水产生量为0.32m3/d。污水中厂房改造、功能分区设备安装投入使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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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食品生产线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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