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治理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公告(2026)



淮管(发改)审发〔2026〕12号关于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审批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区领导对《关于解决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相关费用的请示》的批示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开财承函【2025】1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7-320871-89-05-503279
二、原则同意实施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经开区运南路(合意路-逢桥路段)、明远东路(大庆线-通甫路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运南路(合意路-逢桥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333米、交通标志牌41块、警示桩10个等安全设施,在运南路与合意路相交路口、运南路与逢桥路相交路口两处节点,分别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2.明远东路(大庆线-通甫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522米、交通标志牌31块、警示桩28个等安全设施,在明远东路与大庆线相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约2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209.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9.27万元,预备费用约11.43万元;根据区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开财承函〔2025〕19号)等文件,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统筹(区直财政)。
按照区领导研究决定,将经开区《2024年第21次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文件作为项目概算过审的依据。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改委2025年第31号令)第八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及“三同时”要求,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概算》、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免于办理规划手续的复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江苏省淮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开财承函【2025】19)等。
鉴于该项目投资较小,按照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
请据此批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在满足《******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地震、消防、防雷、水利、市政、节能、节水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
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3号),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





设备采购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核准。2、具体项目招标方式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投标条例》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执行。3、招标公告及公示信息应当在省、市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2026年3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空间治理工程 勘察设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