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19日我局受理1个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1-80909233
电子邮箱:zjxqspjhp@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开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4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表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
江苏、镇江经开区
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3.19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合瑞迈-环评报告表-公示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合瑞迈材料科技(汪苏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1026825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wxn0ia建设项目名称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53-149危险品仓储(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6657999610法定代表人(签章)蔡渊博主要负责人(签字)李密群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李密群宏训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23549306356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吕慧2014035320350000003509320267BH002802B慧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吕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结论;报告审核BH002802另顾诗琪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BH064449顾待哄编号321191666202512160027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913211123549306356(1/1)(副本)扫描经营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名称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09月02日法定代表人宗大剑住所镇江市新区丁卯街道溪云路88号17-1号2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主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未服务:噪声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与振动控制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特种染蓝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登记机关仪表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种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特经营活动)2025年12月16日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23549306356)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2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公章):202年6月27日编制人员承诺书b彩本人点心(身份证件号码32021198460110068郑重承诺:本人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314930625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口承诺人(签字):2023年7月19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顾诗琪(身份证件号码320621200012040524)郑重承诺:本人在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23549306356)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顾约棋年月日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请使用官方江苏智慧人社APP扫描验证参保单位全称: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参保地:镇江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23549306356,查询时间:202511-202601共1页,第1页单位参保险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总人数121212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起止年月缴费月数1顾诗琪******************202511-20260132吕慧******************202511-2026013说明:1.本权益单涉及单位及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单位应妥善保管。2.本权益单为打印时参保情况。3.本权益单已签具电子印章,不再加盖鲜章。4.本权益单记录单出具后有效期内(6个月),如需核对真伪,请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描右上方二维码进行验证(可多次验证)。(盖章)打印时间:2026年1月24日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catehaspassednational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Chinesegovermmentdepartmentsandhasobtainedqualification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approved&authorizedbyMinistryofEnviromnentalProtectionhMinistryofHumanResourcesandSocialSecurityaSoThePeoplsRepublieoEChiarros编号: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No.姓名:吕慧FullName性别:女Sex出生年月:DateotBirth1984年10月专业类别:HP00014314ProfessonalType批准日期:ADDrovalDat2014年05月持证人签名SignatureoftheBearer签发单位盖章:Issuediy签发日期:094日2014035320350000003509320267Issuedon2014管理号:FileNo.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二期项目调整前)附图4厂区平面布置图(二期项目调整后)附图5甲类仓库平面布置图附图6测试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7建设项目与规划图位置关系附图8建设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图位置关系附图9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10建设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备案证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土地证附件4环评合同附件5工程师现场勘探照片附件6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附件7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分析附件8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说明附件9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10企业现有项目检测报告附件1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12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13危废处置合同附件14委托污水处理合同附件15化学品MSDS附件16名称准予变更通知书附件17委托书附件18确认书附件19环评文件删除不宜公开信息说明及环评公示截图附件20延期申请附件21报批申请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321171-89-01-354302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密群联系方式18605115283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地理坐标(东经119度38分37.603秒,北纬32度9分51.07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镇经开审批发备〔2026〕131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6施工工期1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用地(厂区内新建厂房占地418.8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的类别设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不涉及排放,且厂界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否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境空气保护目标目标2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地表水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否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专项评价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否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镇江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审批文件文号:/2、规划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审批文件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关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件文号:环审〔2017〕8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与《镇江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镇江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第一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总则”提出:第4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镇江经开区行政管辖范围,分为全域和核心区两个层次。全域范围总面积222.08平方千米,包括2个街道3个镇,即丁卯街道、大港街道、丁岗镇、大路镇、姚桥镇。核心区为市级总规规划城区涉及的镇江经开区部分,包括丁卯街道、大港街道、丁岗镇,总面积118.77平方千米。“第三章全域国土空间格局”中提出:第三节三区三线第17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59.1210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3.3333平方千米,全区划定耕地保护目标59.1210平方千米,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3.3343平方千米。第18条生态保护红线全区划定生物多样性维护类生态保护红线1处,面积1.8483平方千米,为长江扬中段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19条城镇开发边界全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87.9314平方千米,占全区面积的39.59%,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2428。“第五章城乡融合发展”中提出:第五节产业空间布局第46条产业发展引导摆脱重型依赖,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坚持制造为基,维持二产高位增长。内部整合,强化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航空航天四个新兴产业制造集群。强化服务驱动,支撑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基础研发在区域、技术研发在丁卯、生产基地在大港”创新协作格局。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属于镇江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内,项目用地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三区三线”要求;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线及产能变化,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现有主体工程主要从事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的生产及销售,符合《镇江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要求。二、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相符性分析①概况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镇江市东郊,于2015年启动新一轮规划(即《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年)》),规划总面积为72.92km2。2017年7月7日,《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环境保护部的批复(环审〔2017〕86号)。②规划范围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72.92km2,规划范围由大港和丁卯两部分组成。大港片区规划范围为:西接谏壁分区、东到圌山路、北至长江、南到原338省道,规划总用地面积60.83km2;丁卯片区规划范围为:西到沪宁铁路,与官塘新城相接,东至横山风景区,北至古运河中段,南与丹徒区三山镇相接,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09km2。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属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片区。③产业定位以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新型综合物流及生产性服务业为核心的产业基地;大港和丁卯分别担当起镇江“一主三副”总体架构中两个副中心的职能;开发区各产业园及规划主导产业类型详见表1-1。表1-1开发区产业园区及规划主导产业类型所在片区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类型大港沿江港口带物流产业临港工业区造纸、化工机电产业园汽车装备制造、电器制造航空航天产业园(南区)航空设备制造与材料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工程技术服务东部港口物流园中转运输服务西部港口物流园与港口运输相关的物流产业新材料产业园绿色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园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出口加工区和综合保税区无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类型中部综合片区商贸、商务、娱乐、文化创意、房地产开发丁卯大学科技园微电子、新材料、信息技术及设备、软件等的科技研发,生物技术,科技服务,船装备业机电产业集聚区机械、电子综合商贸和研发区商贸、商务、研发、娱乐、文化创意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属于规划中出口加工区和综合保税区。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现有主体工程主要从事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的生产及销售,符合片区产业定位,即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三、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见表1-2。表1-2与规划环评批复审查意见相符性序号实施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江港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现有主体工程主要从事新型有色及高合相符总体规划等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进开发区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金管材的生产及销售,符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符合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2进一步优化开发区产业园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区内现有化工、造纸等产业的布局,减缓分散布局对区域水环境、人居环境的影响。优化临港工业区的产业定位和结构,控制现有化工、造纸等传统产业的规模并推进产业升级改造逐步淘汰现有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对不符合机电产业园规划定位的造纸、电镀企业以及国际化工园内的电镀专业区,不再扩大现有企业规模并逐步淘汰迁出。结合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使用率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开发区产业的循环化水平。本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现有主体工程主要从事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的生产及销售,符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定位。相符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空间管控二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的空间布局,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化工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加强对生态保护区、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规划》涉及的圌山生态公益林、横山(丹徒)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及古运河洪水调蓄区二级管控区内的用地严禁开发。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做好《规划》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之间的缓冲隔离,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根据《报告书》结论,在工业片区与居住区间、国际化工园区周边、主要交通廊道两侧等区域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推进“退二进三”等用地调整,并做好污染土地监管和治理修复;加快推进化工园区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保障并逐步改善人口集中居住区的环境质量。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北侧约3940m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相符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区域大气环境处于不达标区,镇江市和相符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区域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挥发酚、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经开区政府已采取达标规划措施;长江地表水环境、周边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相符相符相符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5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以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逐步压减临港工业区内的化工、造纸产业规模,工业用地规模不扩大,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逐步整合、搬迁开发区内的化工企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在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内,工艺、设备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较高。6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的管控。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加强开发区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等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强化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防范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本项目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可行的监测计划,风险防范体系可与园区衔接,各项防范措施可得到有效落实。7完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加快推进热电厂(含自备热电站)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以及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等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区内燃煤设施改造,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本项目废水接管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可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不属于《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不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内,不在《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内。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二、规划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类、禁止类用地项目;不属于《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且厂址范围内无矿床、文物古迹和军事设施,无基本农田保护区,无各类列入国家保护目录的动植物资源,无风景名胜古迹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明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要求。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符性分析根据《镇江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分析情况见下表。表1-3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分析情况优先保护单元该项目所选地块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该项目所选地块涉及以下单元:镇江市中心城区(京口区)(56.82km2)京口区(镇江新区)_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片区)(2.40km2)一般管控单元该项目所选地块不涉及一般管控单元。表1-4本项目与综合环境管控单元相符性综合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镇江市中心城区(京口区)面积56.82km2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2110220238市级行政单元镇江市县级行政单位京口区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说明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入《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1)本项目所在地符合《镇江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中的规划要求;(2)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不属于《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入《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类、禁止类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范围内平衡。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不属于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号)要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2)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不属于高耗水服务业;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京口区(镇江新区)_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片区)面积2.40km2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2110220133市级行政单元镇江市县级行政单位京口区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性说明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限制和禁止引入的项目执行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不属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及环评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引入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相关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范围内平衡。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园区、企业按需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2)国际化工园(新材料产业园)片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已配套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可行的监测计划。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不属于高耗水服务业;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①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为北侧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位置关系见表1-5。项目周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规划面积(km2)生态空方位间管控距离区域面总面积(m)积4.794.69.39N3940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号)要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2)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录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3)推广废水资源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回用率。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长江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取水口位于丹徒区高桥与江心洲之间的夹江内。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长江南汊下游下延1000米(长江南汊中泓线以北)范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围内的水域和陆域②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3日)相符性本项目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3日)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类别《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所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不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红线保护区;本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排放量大、能耗高、产能过剩的企业。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联防联控。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做好项目环境风险应急联防联控。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废水接管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2.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用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3.本项目不涉及燃料。相符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加工、码头及独立焦化项目。相符控要求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废水接管至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不涉及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新、改、扩建尾矿库。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3日)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区域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危废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气体。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至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经北山河排入长江。采用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噪声治理控制措施,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合理处理处置,零排放。本项目投产后,正常状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对区域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区域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仍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方案、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的实施,可减少、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改善。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用电来自当地电网,当地电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且不新征用地,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建设不突破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①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相符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其中禁止准入类6项、许可准入类100项,一共有106个事项。禁止准入类事项包括6个事项。第一项“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第二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第三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第四项“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第五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第六项“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②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相符性本项目为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所列项目。③根据《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开发区域,对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项目,见表1-7。表1-7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的相符性产业类别负面清单是否属于化工除镇江新区国际化工园外,禁止新上基础化学原料、化学肥料、化学农药、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项目;国际化工园新建项目原则上必须是国家鼓励类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外资项目不低于1亿美元、搬迁入园项目不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每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其他经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化工监测点,现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老厂房改、扩建实施转型升级且能实现污染物减量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不得分期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对部分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能源和生物化工类项目,以及采取化学方法进行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规模限制可适当放宽,由市政府研究审定否其他工业禁止发展皮革鞣制加工、味精、印染、柠檬酸、化学纸浆等轻工产业禁止新上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加工、炸药、焰火项目禁止新上水泥、石灰、石膏、黏土砖瓦、建筑用石、平板玻璃等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禁止新上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禁止新上各类产能过剩及产生污染的制造业项目除在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总量、碳排放总量能做到本地平衡基础上,进行煤电项目改造升级外,禁止新上一般煤电项目否房地产开发禁止容积率低于1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否物流仓储限制发展用地较多、功能单一的物流仓储项目否其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调整内容中规定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否④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8,与《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9。表1-8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序号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3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物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相符表1-9与《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码头、过江通道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削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使馆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在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相符区域活动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相符9.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的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相符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涉及燃煤发电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项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化工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使用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相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四、与其他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表1-10与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类别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1)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项目所在地为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拟采取的措施满足现有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区域已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项目建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4)项目基础数据符合真实有效,评价结论合理可信,不存在不予批准的情形《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令第46号)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新区范围内平衡,报批前先通过总量审核。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1)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2)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3)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1)本项目位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综合保税区内,现有项目属于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主体工程主要从事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的生产及销售,产业定位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未达标,镇江市及新区提出并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有一定效果,项目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仍符合规划功能要求。符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符合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符合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号)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中“禁止类”项目2、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分析表1-11与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相关内容相符性(1)一、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突破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二)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可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三)切实加强区域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研究,不得审批突破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相符(2)二、严格重点行业环评审批聚焦污染排放大、环境风险高的重点行业,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五)对纳入重点行业清单的建设项目,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简化环评内容等改革试点措施。(六)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原则上应达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七)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八)统筹推动沿江产业战略性转型和在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指标从严、政策衔接、产业先进”,推进钢铁、化工、煤电等行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相符(3)五、规范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规范环评审批行为。(十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管理规定,严禁超越权限审批、违反法定程序或法定条件审批。(十六)建立建设项目环保和安全审批联动机制,互通项目环保和安全信息,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必要时可会商或联合审批,形成监管合力。(十七)在产业园(市级及以上)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未落实、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可先行审批项目环评。(十八)认真落实环评公众参与有关规定,依规公示项目环评受理、审查、审批等信息,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建设单位针对本项目已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相符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符性表1-12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内容相关要求企业情况相符性1VOCS物料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VOCS物料均储存于密闭的仓库中相符2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存放于室内,包装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关闭相符3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不涉及粉状、粒状VOCS物料相符4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物料采用密闭的容器进行物料转移相符5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通风设施外排相符6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本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通风设施外排相符7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本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通风设施外排相符8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本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通风设施外排相符9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为0.00035kg/h,可不配置VOCS处理设施,本项目无组织VOCS废气通过通风设施外排相符4、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的相符性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本项目行业类别为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因此可不用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符合文件要求。5、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314号)的相符性表1-13与苏环办〔2023〕314号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企业情况相符性1一、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要求,对列入清单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限排、环境监测、隐患排查、环境风险评估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依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针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或联合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管控物质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行为。本项目不涉及相符2二、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实行限制措施(限制使用、鼓励替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等一种或几种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针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中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跨部门联合检查。本项目不涉及相符33三、落实《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要求。建立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涉及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及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每年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监测情况及企业有毒有害水、大气污染物信息公开情况检查。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相符4四、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依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监督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落实相关要求,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自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执法检查活动并形成报告。本项目不涉及相符5五、加强相关企业清洁生产。组织行政区域内生产、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按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并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相关信息。督促企业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相符6六、加强跨部门协同治理。各地要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等制定地区新污染物治理重点项目清单,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检查活动,落实相关名录清单管控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相符6、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符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6.2.3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GB16297要求”,根据部长信箱回答:“如果易挥发VOCS危险废物经包装后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污染控制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可以不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为0.00035kg/h,可不配置VOCS处理设施。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技术政策均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背景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地位于镇江金港大道128号,法定代表人为蔡渊愽。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的生产及销售。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项目”(苏环表复〔2007〕139号)、“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研发中心”(编号(2012)090398)、“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仓库项目”(镇新环审〔2016〕70号)、“年产200吨仪器仪表和100吨盘管扩产技改项目”(备案号:20223211000100000164)、“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镇环审〔2022〕38号)、“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无缝不锈钢管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镇经开审批环审〔2024〕71号)。近几年,随着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公司所需储存的物料日益增多,原有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储存能力已不能满足当前的生产和存储需求。因此,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决定新建一座建筑面积85.1m2的化学品甲类仓库,以满足公司的物料储存周转的需求,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提升生产效率;同时新建一座建筑面积667.4m2的2层轻钢结构测试车间用于钢带产品的研发测试。该项目已获得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项目代码:2508-321171-89-01-354302),本次项目评价内容与备案内容相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实施)等规定要求: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和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对应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总容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地下油库;地下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改建行业类别: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地点: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劳动定员:本项目振动实验室拟新招2人,其余岗位人员均依托企业现有人员;本单位仅设置员工食堂,不提供住宿服务。工作制度:测试车间振动实验室采用2班2运转工作制度,每班8.5h,年工作300d,年工作时间为5100h;盐雾实验室采用白班制,工作时间8.5h,年工作300d,年工作时间为2550h。工程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三、建设内容1、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不涉及现有产品生产线的变动,不新增现有产品产能,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现有研发楼附属建筑危险化学品仓库25m2,新建一座化学品甲类仓库,用于储存现有项目所需甲类化学品及产生的甲类危废,占地面积85.1m2,建筑面积85.1m2,包含易制爆化学品库、实验室用化学品库、物流甲类化学品库、危废仓库,各仓库建筑面积均为21.275m2;因业务需求,新建二层轻钢结构测试车间,占地面积333.7m2,建筑面积667.4m2,用于满足企业自身生产的阀片、钢带的测试要求,不对外开展测试及加工服务。通过这些测试检测阀片及钢带的产品性能,以指导新材料的开发,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钢带产品。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甲类仓库及测试车间,其中现有项目未分别建设甲类、丙类危废仓库,甲类、丙类危废均放置于现有危废仓库中,甲类危废仓库建成后,甲类危废贮存于甲类危废仓库中,现有危废仓库更新为丙类危废仓库;测试车间位于《年产3000吨高性能无缝不锈钢管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管材生产车间2内部东,该管材生产车间建设过程中发生调整,其用地红线将避让本项目测试车间,目前正在建设中,企业需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进行变动分析。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3。表2-3本项目主要工程和公辅工程情况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甲类仓库易制爆化学品库建筑面积21.275m2新建,位于厂区北侧,丙类危废库及丙类化学品库东侧实验室用化学品库建筑面积21.275m2物流甲类化学品库建筑面积21.275m2甲类危废仓库建筑面积21.275m2测试车间主体2层轻钢结构,占地面积333.7m2,建筑面积667.4m2新建,位于研发中心北侧预留车间1F,建筑面积109.25m2实验室1F,建筑面积36m2空压机房1F,建筑面积123.5m2盐雾实验室2F,建筑面积36m2振动实验室12F,建筑面积46.8m2振动实验室22F,建筑面积46.8m2公用工程给水72m3/a市政管网纯水系统1台纯水机,2.5m3/h依托现有,年工作300d,17h/d,可制出纯水12750t/a,现有(已建+在建)已使用12700t/a,富余50t/a,本项目需要纯水2t/a,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求排水56.65m3/a废水由污水管网收集至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供电20万KWh/年市政电网压缩空气6×106m3/a由测试车间空压机供应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纯水制备废水/达标接管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8m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70m3废气治理危废暂存废气通风设施达标排放噪声治理隔声、减振厂界噪声达标固废治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0m2依托现有丙类危废仓库占地面积120m2依托现有甲类危废仓库占地面积21.275m2新建生活垃圾垃圾桶若干依托现有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700m3依托现有消防原水池800m3依托现有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本项目主要新增的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4。表2-4本项目生产设备清单一览表位置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甲类仓库库外1消除人体静电触摸球防爆型个1国产易制爆化学品库2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爆型,ExdIICT6Gb个1国产3声光警报器防爆型,ExibIICT6Gb个1国产4轴流风机防爆型,1500m3/h,ExdIIBT4Gb台1国产5风机配电箱防爆型,ExdIIBT4Gb台1国产6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瓶2国产7监控防爆型个1国产实验室用化学品库8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爆型,ExdIICT6Gb个1国产9声光警报器防爆型,ExibIICT6Gb个1国产10轴流风机防爆型,1500m3/h,ExdIIBT4Gb台1国产11风机配电箱防爆型,ExdIIBT4Gb台1国产12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瓶2国产13监控防爆型个1国产物流甲类化学品库14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爆型,ExdIICT6Gb个1国产15声光警报器防爆型,ExibIICT6Gb个1国产16轴流风机防爆型,1500m3/h,ExdIIBT4Gb台1国产17风机配电箱防爆型,ExdIIBT4Gb台1国产18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瓶2国产19监控防爆型个1国产甲类危废仓库20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爆型,ExdIICT6Gb个1国产21声光警报器防爆型,ExibIICT6Gb个1国产22轴流风机防爆型,1500m3/h,ExdIIBT4Gb台1国产23风机配电箱防爆型,ExdIIBT4Gb台1国产24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瓶2国产25监控防爆型个1国产测试车间26螺杆空压机GA45VSD+PA13台4国产27活塞空压机2-LH25-2.6/5.0台1国产28冷干机RFKA-80台4国产29冷干机NS-2.0/5.0台1国产30储气罐C2.0/1.6个4国产31储气罐C1.0/5.0个1国产32过滤器AM0432-A个4国产33过滤器AM0432-B个4国产34过滤器AM0432-V个4国产35过滤器NF-2V/5.0个1国产36空气过滤器NF-2F/5.0个1国产37冲床DS-N1-800A台1国产38阀片冲击疲劳测试仪定制设备台20国产39多普勒激光测振仪PSV-500台1国产40盐雾腐蚀实验箱LYW-015N台4国产41车铣床定制设备台1国产42芯轴磨床定制设备台1国产43轧辊磨床定制设备台1国产44轧辊铣床定制设备台1国产4、原辅材料及相关理化性质本项目主要贮存危险化学品见表2-5,测试车间使用原辅料见表2-6,理化性质见表2-7。表2-5本项目甲类库主要贮存危险品一览表序号储存地点化学品名称规格、组分物态包装方式年用量最大储存量运输方式1易制爆化学品库硝酸65%-68%液500mL/瓶12t1t汽车2高锰酸钾≤100%固500g/瓶0.003t0.003t汽车3实验室用化学品库硫酸98.0%液500mL/瓶0.8t0.08t汽车4盐酸盐酸36%-38%、水62%-64%液500mL/瓶0.12t0.03t汽车5氯化铁(Ⅲ),六水≤100%固500g/瓶0.48t0.08t汽车6磷酸85%液500mL/瓶0.02t0.005t汽车7氢氟酸40%液500mL/瓶0.04t0.01t汽车8甲醇99.5%液500mL/瓶0.04t0.01t汽车9乙醇99.7%液500mL/瓶0.2t0.05t汽车10异丙醇99.7%液500mL/瓶0.08t0.02t汽车11二甲基硅油≤100%液500mL/瓶0.02t0.01t汽车12氢氧化钾85.0%固500g/瓶0.04t0.01t汽车13氢氧化钠96.0%固500g/瓶0.04t0.01t汽车14氯化铜99.0%固500g/瓶0.02t0.005t汽车15铁氰化钾99.5%固500g/瓶0.04t0.01t汽车16硫酸铁(Ⅲ),水合≤100%固500g/瓶0.08t0.02t汽车17硫酸铜(Ⅱ),五水99.0%固500g/瓶0.24t0.06t汽车18氯化镁,六水98.0%固500g/瓶0.08t0.04t汽车19草酸99.5%固500g/瓶0.01t0.01t汽车20氯化钠99.5%固500g/瓶0.005t0.005t汽车21硫酸钡≤100%固500g/瓶0.005t0.005t汽车22氯化钾99.5%固500g/瓶0.005t0.005t汽车23凡士林≤100%固500g/瓶0.005t0.005t汽车24氯化钙,二水99.0%-103%固500g/瓶0.005t0.005t汽车25物流甲类化学品库油墨2-丁酮(60-70%)、乙醇(10-20%)、水(10%-30%)液5kg/桶0.05t0.02t汽车26油墨稀释剂2-丁酮(85-90%)、乙醇(10-20%)、水(5%)液5kg/桶0.08t0.025t汽车27油墨清洗剂2-丁酮(90-100%)、水(10%)液5kg/桶0.2t0.02t汽车28PT渗透剂庚烷(1-15%)、乙醇(30-50%)、丙丁烷(40-50%)液5kg/桶0.02t0.01t汽车29PT显像剂庚烷(15-45%)、乙醇(10-30%)、丙丁烷(30-45%)液5kg/桶0.02t0.01t汽车30PT清洗剂庚烷(1-15%)、乙醇(30-50%)、丙丁烷(40-55%)液5kg/桶0.02t0.01t汽车31无水乙醇99.5%液500mL/瓶0.38t0.03t汽车32桶装油漆醇酸树脂(0-50%)、丙烯酸树脂(0-50%)、氨基树脂(10-25%)、二甲苯(5-20%)、丁醇(1-5%)、颜料(0-20%)液5kg/桶0.05t0.05t汽车33醇酸磁漆醇酸树脂(66%)、芳烃溶剂(14%)、钛白粉(10%)、颜料(8%)、二甲苯(2%)液5kg/桶0.05t0.05t汽车34自喷漆热塑性丙烯酸树脂(20-35%)、颜料(5-10%)、助剂(0.1-0.5%)、酮类溶剂(20-25%)、酯类溶剂(20-30%)、芳烃类溶剂(5-10%)、醚类溶剂(3-5%)、二氯甲烷(10-30%)液5kg/桶0.05t0.02t汽车35快干胶2-氰基-2-丙烯酸乙酯(95-100%)、聚甲基丙烯酸甲酯(1-5%)、对苯二酚(<0.5%)液只0.01t0.0005t汽车36油脂清洗剂2-丁酮(84.9-90%)、乙醇(10-20%)、水5%液500mL/瓶0.02t0.01t汽车37甲类危废仓库甲类废包装物/固/4t1t汽车表2-6本项目测试车间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序号原辅料名称组分规格年用量最大储存量贮存位置运输方式1NaCl颗粒颗粒,NaCl500g/瓶0.1t0.005t盐雾实验室汽车2马氏体不锈钢厚度0.127-0.508mm,成分:C0.38%、Si0.40%、Mn0.55%、P0.025%、S0.01%、Cr13.5%、Mo1.0%/0.02t0.001t振动实验室汽车3奥氏体不锈钢厚度<1mm,成分:C0.1%、Si1.2%、Mn1.2%、P0.035%、S0.01%、Cr16.5%、Ni7%、Mo0.7%/0.1t0.01t盐雾实验室汽车表2-7项目涉及的主要化学品物料理化性质及毒理危险性名称理化特性燃烧爆炸性毒理毒性硝酸无色至黄色液体,有刺鼻气味。沸点:121℃;熔点:-41.6℃;相对密度(水=1):1.4。不燃/高锰酸钾深紫色细长斜方柱状结晶,有金属光泽,溶于水、碱液,微溶于甲醇、丙酮、硫酸,相对密度(水=1):2.7。不燃LD50:1090mg/kg(大鼠经口)硫酸无色油状吸湿液体,无气味。沸点:340℃(分解);熔点:10℃;相对密度(水=1):1.8,与水混溶。不燃/盐酸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刺鼻的酸味,熔点:-114.2℃;沸点:-85.0℃,相对密度(水=1):1.19。不燃/氯化铁(Ⅲ),六水黄色固体,熔点/熔点范围:37℃-lit.,初沸点和沸程280-285℃-lit.,密度/相对密度1.820g/cm3。不燃LD50:900mg/kg(大鼠经口)磷酸纯磷酸为无色结晶,无臭,具有酸味,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熔点(℃):42.4(纯品),沸点(℃):260,相对密度(水=1):1.87(纯品),相对密度(空气=1):3.38,饱和蒸汽压(KPa):0.67(25℃,纯品)。不燃LD50:1530mg/kg(大鼠经口)2740mg/kg(免经皮)氢氟酸无色液体,熔点:-83.7℃,相对密度(水=1)1.15,溶于水,微溶于醇。不燃LC50:1276ppm,1小时(大鼠吸入)甲醇无色澄清液体,有气味;熔点-97.8℃;沸点64.8℃;相对密度(水=1)0.79;相对密度(空气=1)1.11;饱和蒸气压13.33kPa(21.2℃);闪点:11℃。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易燃LD50:5628mg/kg(大鼠经口)15800mg/kg(兔经皮);LC50:83776mg/m3,4小时(大鼠吸入)乙醇工业乙醇为无色透明液体,有酒香味,沸点:78.29℃;闪点:13℃;相对密度(水=1):786.4千克/立方米,与水、甲醇、乙醚、氯仿等溶剂混溶。易燃LD50:15010mg/kg(雌鼠经口)LC50:>60000ppm(雄鼠吸入)异丙醇无色透明液体,熔点-89.5℃,沸点82℃(lit.),密度0.785g/mLat25℃(lit.),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气味。易燃LD50:5045mg/kg(大鼠经口);12800mg/kg(免经皮)二甲基硅油乳白色黏稠液体,不挥发,无臭,熔点:-59℃自燃点:450℃,相对密度(水=1)0.963,闪点:(开口)300℃,可与苯、汽油等氯代烃、脂肪烃和芳香烃溶剂互溶,不溶于甲醇、乙醇和水,但可分散于水中。易燃/氢氧化钾白色晶体,熔点(℃):360.4;沸点(℃):1320;相对密度(水=1):2.04;易潮解;溶于水、乙醇,微溶于醚。不燃LD50:273mg/kg(大鼠经口)氢氧化钠白色不透明固体;易潮解;易溶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遇潮时对铝、锌和锡有腐蚀性。不燃LD50:40mg/kg(小鼠腹膜腔)氯化铜黄棕色吸湿性粉末,密度:3.386g/mLat25℃(lit.),沸点993℃,熔点:620℃(lit.),易溶于水,溶于丙酮、醇、醚、氯化铵。不燃LD50:140mg/kg(大鼠经口)铁氰化钾红色晶体,熔点:300℃,溶于水,溶于丙酮,微溶于醇。不燃LD50:2970mg/kg(小鼠经口)硫酸铁(Ⅲ),水合淡灰色-白色粉末或菱形晶体,密度:3.097g/cm3,熔点:480℃,易溶于水。不燃/硫酸铜(Ⅱ),五水蓝色结晶性粉末,密度:2.28g/cm3,熔点:110℃,沸点:330℃,易溶于水、甘油和甲醇,不溶于乙醇。不燃LD50:300mg/kg(大鼠经口)氯化镁,六水白色至棕色片状或粒状的晶体,密度:1.569,沸点:1412℃,熔点:117℃,易溶于水、乙醇。不燃LD50:8100mg/kg(大鼠经口)草酸无气味的白色固体,密度:1.8±0.1g/cm3,沸点:365.1±25.0℃at760mmHg,熔点:189.5℃(dec.)(lit.),闪点:188.8±19.7℃。可燃LD50:375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氯化钠白色结晶粉末,熔点:801℃,沸点:1465℃,密度:2.165g/cm,可溶于水。不燃LD50:200mg/kg(大鼠经皮)硫酸钡无臭、无味粉末,溶于热浓硫酸,几乎不溶于水、稀酸、醇,熔点:1580℃,沸点:330℃(760mmHg压强条件下)。不燃/氯化钾白色结晶粉末,pH值:5.0-8.0,熔点(℃):770,沸点(℃):1413,相对密度(水=1):1.987,易溶于水。不燃LD50:2600mg/kg(大鼠经口)凡士林白色至黄色透明半固体油膏,密度(g/cm3):0.815~0.880,熔点(℃):38~54,沸点(℃,常压):322,闪点(℃,):198,不溶于水,几乎不溶于冷的或热的乙醇和冷的无水乙醇中。溶于乙醚、己烷和大多数挥发或不挥发性油;易溶于苯、二硫化碳、氯仿和松节油。不燃/氯化钙,二水无色结晶,一般商品为白色、灰白色或稍带黄色结晶,味苦而涩,潮解性强。相对密度0.835。易溶于水,其水溶液呈中性或微碱性,具有腐蚀性。溶于醇,不溶于醚。不燃LD50:1000mg/kg(大鼠经口)2-丁酮无色液体,有似丙酮的气味,熔点:-85.9℃;沸点:79.6℃;闪点:-9℃(闭杯);相对密度(水=1):0.81,溶于水、乙醇、乙醚、丙酮、苯,可混溶于油类易燃LD50:3400mg/kg(大鼠经口)LC50:>5000ppm/6hr(大鼠吸入)庚烷无色液体,沸点、初沸点和沸程(℃):98,熔点/凝固点(℃):-9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46,饱和蒸气压(kPa):4.6kPa(20℃),相对密度(水=1):0.68,闪点(℃):-4,不溶于水易燃LC50:103ppm(大鼠吸入)丙丁烷无色液体,有特殊臭味,熔点:-182.5℃,初沸点(℃):-161.5℃,沸点(℃):-41℃,沸程:低于40度,闪点(℃):-188,蒸气压:-74℃,蒸气密度:0.55,密度/相对密度:0.42,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等溶剂易燃/①盐雾实验用水:本项目钢带盐雾实验时需配置5%的NaCl溶液,NaCl颗粒年用量0.1t,所以盐雾实验用水量为2t/a,盐雾废水产生量为2t/a。②纯水制备用水:盐雾实验用水2t/a,则纯水用量为2t/a,纯水制备率约为③生活用水:本项目振动实验室新增2名员工,用水量按100L/d计,全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60t/a,产污系数以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④食堂用水:根据《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用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中相关规定,本项目餐饮分类为食堂,用水定额15L/人·次,本项目职工新增2人,则职工食堂日用水量为9t/a,产污系数以85%计,则食堂废水排放量约为7.65t/a。⑤地面冲洗用水及设备清洗用水:项目车间地面、设备不涉及水洗。其中,车间地面为干式清洁,通过扫帚、簸箕、吸尘器等工具清洁地面;机械设备利用机械力(如刷子、刮刀)或吸附力(如真空吸尘器)清除设备表面的污垢。故不⑥初期雨水: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含企业在建项目水平5、项目水平衡分析核算60%,则需新鲜水约3t/a,因此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为1t/a。为48t/a。产生地面冲洗水及设备清洗水。行)》,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管理,不考虑初期雨水。衡,见图2-2。3纯水站用水纯水222盐雾用水盐雾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7260新鲜水生活用水食堂用水损耗1248损耗1.357.65纯水制备废水484856.65生活污水化粪池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7.657.65食堂废水隔油池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t/a)图2-2全厂水平衡图(t/a)6、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环境概况(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128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2)厂界周围环境现状本项目厂区东侧为镇江出口加工区,南侧为金港大道,西侧隔百里环路为江苏苏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北侧为利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周围具体环境概况见附图2;(3)厂区平面布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厂区内设置了研发中心、管材生产车间1、管材生产车间2、U管生产车间、管理用房、室外堆场、成品仓库、丙类仓库、甲类仓库、测试车间、污水处理站、应急池等,本项目新建甲类仓库及测试车间,甲类仓库位于丙类仓库东侧,测试车间位于研发中心北侧,项目工艺流程布置合理顺畅,有利于项目的生产、运输和管理,降低能耗;各分区的布置规划整齐,既方8685地面冲洗用水损耗13377348生活用水73487348生活废水化粪池1309损耗218.851090.15食堂用水1090.151090.15食堂废水隔油池20400损耗136886712冷却塔补水6712冷却塔排水5295721003新鲜水8301纯水站用水5856纯水109456708028301纯水制备废水5856水压测试53锅炉用水104145561600清洗废水污水处理站损耗2155285680实验废水1008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盐雾用水便内外交通联系,又方便原料、产品的运输,平面布置较合理。全厂总体布局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活动主要为标准厂房建设及厂房内设备安装。施工期废水涉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水、建材清洗水排放;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时的少量粉尘,设备安装处于室内,产生的噪声及少量粉尘,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包装材料,包装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小,且随施工期结束影响即会消除。2、营运期(1)甲类仓库①易制爆化学品库、实验室用化学品库、物流甲类化学品库图2-3甲类化学品库营运期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a卸车(厂内接收)现场交接时核对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种类、品名、入库时间等,并确认与登记单是否相符,并对接收的物料及时登记,将进厂危险化学品的数量、重量等有关信息输入危险化学品储存信息管理系统。检查包装材料的完整性、密封性和外表残留物情况,如出现不利于贮存的情况,退回供应商,减缓不利情况的影响。检查确认完成后,进行物料的装卸,装卸需在甲类仓库特定的装卸区完成。b分区贮存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全程不对其进行拆封、倾倒、分装、混装等操作,各类危险化学品于室温下贮存。按照《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要求进行分区贮存。由于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均密封储存,不分装化学品,不产生废气。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c装车出库建设项目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生产车间需求转移出库,危险化学品出库后最终用于生产车间。②甲类危废仓库图2-4甲类危废仓库营运期工艺流程图a入库暂存:生产车间内使用完毕后的甲类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暂存于甲类危废仓库中,由于废包装物不完全密闭,会产生危废暂存废气G1。(2)测试车间①振动实验:图2-5振动实验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a制备压缩空气:通过空压机制备具有所需压力的压缩空气,该过程产生废矿物油S1及机械噪声N;b冷却和干燥压缩空气:利用冷干机去除压缩空气中的水分、降低压缩空气的温度,获得低温干燥的压缩空气,该过程产生机械噪声N;c净化压缩空气:通过多级过滤器去除压缩空气中的粉尘颗粒,得到更加纯净的压缩气体,该过程产生净化空气废滤芯S2及机械噪声N;d阀片冲击疲劳寿命测试:调节减压阀设定测试压力,启动定制的阀片疲劳寿命测试仪,根据实验要求的测试频率和阀片寿命,进行规定时间的疲劳寿命测试;e阀片工作变形测试:使用激光测振仪对在特定条件下的阀片工作变形进行制备压缩空气冷却和干燥压缩空气净化压缩空气阀片冲击疲劳寿命测试阀片工作变形测试结束实验S1废矿物油S2废滤芯阀片实验模态分析S3废阀片分析,该过程产生机械噪声N;f阀片实验模态分析:使用激光测振仪对在特定条件下的阀片的实验模态进行分析,该过程产生机械噪声N;g结束测试:关闭测试仪器,该过程会产生废阀片S3。②盐雾实验:图2-6盐雾实验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a制备压缩空气:通过空压机制备具有所需压力的压缩空气,该过程产生废矿物油S4及机械噪声N;b冷却和干燥压缩空气:利用冷干机去除压缩空气中的水分、降低压缩空气的温度,获得低温干燥的压缩空气,该过程产生机械噪声N;c净化压缩空气:通过多级过滤器去除压缩空气中的粉尘颗粒,得到更加纯净的压缩气体,该过程产生净化空气废滤芯S5及机械噪声N;d钢带盐雾实验:配置5%的NaCl溶液8L倒入盐雾腐蚀试验箱中,设定试验箱的压力和温度,根据国标要求进行规定时长的测试;e结束测试:关闭测试仪器,该过程排气口会产生盐雾废液S6,产生废钢带S7。(3)其他产污环节①生产车间甲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完后会产生甲类废包装物S8;②盐雾实验配置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纯水制备废水W1、纯水制备废滤芯S9。③设备定期维修,会产生废矿物油S10、废矿物油桶S11。④本项目新增员工产生生活污水W2、食堂废水W3和生活垃圾S12。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排污情况如下表:表2-8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污环节类别编号产生工序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去向纯水制备废水/COD、SS、氨氮、总磷、总化粪池镇江市海润水氮处理有限公司COD、SS、氨氮、总磷、总隔油池氮、动植物油G1非甲烷总烃通风设施大气S3废阀片S7废钢带暂存于厂内一定期外售综合纯水制备废般固废暂存间利用S9滤芯废水W1COD、SSW2生活污水W3食堂废水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固废振动实验盐雾实验纯水制备S2、S5振动实验、盐雾实验净化空气废滤芯暂存于厂内丙类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1、S4、S10振动实验、盐雾实验、设备检修废矿物油S6盐雾实验盐雾废液S11设备检修废矿物油桶S8生产车间甲类废包装物暂存于厂内甲类危废仓库S12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垃圾桶暂存环卫清运/噪声/风机、空压机、冷干机、激光测振仪、车铣床、芯轴磨床、轧辊铣床、轧辊磨床噪声隔声、减振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现有项目概况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同年,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表复〔2007〕139号。2007年9月,项目开工建设。2011年6月,项目投入试生产。2011年7月27日,企业向镇江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分局提交了燃气热水锅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登记表,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审批意见。2012年7月,现有项目及燃气热水锅炉项目通过了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并取得了批文(文号:镇环验〔2012〕20号)。2012年,公司申请了“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研发中心”的登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表,并于2014年3月14日取得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的验收;2016年,公司取得镇江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仓库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镇新环审〔2016〕70号,并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镇江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文号:镇新安环验〔2019〕15号);2022年,公司申请了“年产200吨仪器仪表和100吨盘管扩产技改项目”的登记表(备案号:20223211000100000164);2022年,公司取得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镇环审〔2022〕38号;2024年,公司取得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合瑞迈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无缝不锈钢管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审批意见(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审批文号:镇经开审批环审〔2024〕71号;目前正在建设中。现有项目于2023年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211916657999610001P。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见表2-9。表2-9现有项目环保审批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批复部门批复文号验收情况备注1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新型有色及高合金管材项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表复〔2007〕139号镇环验〔2012〕20号报告表2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燃气热水锅炉项目镇江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分局编号(2011)090255登记表3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研发中心项目镇江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分局编号(2012)0903982014年3月14日验收登记表4山特维克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仓库项目镇江经开区环境保护局镇新环审〔2016〕70号镇新安环验〔2019〕15号;废气、废水、噪声自主验收报告表5年产200吨仪器仪表和100吨盘管扩产技改项目/备案号:20223211000100000164/登记表6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环审〔2022〕38号已验收报告表7年产3000吨高性能镇江经济技术镇经开审批环审〔2024〕在建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