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厢式货车招标采购公告(青岛XX公司2026)


变卖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1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371/20)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青岛XX公司名下宇通牌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为:鲁BAK2996,不含车牌)的动产。
第二条拍卖标的信息披露:
车辆重点披露:
车辆状况:
1、车辆品牌及型号:宇通牌ZKH5045XXYBEV2
2、车辆类型:轻型厢式货车
3、使用性质:货运
4、车身颜色:蓝
5、机动车状态:查封
6、发动机排量/功率:120kw
7、首次登记日期:2024-05-31
8、车辆行驶证:无
9、车辆识别代码:LMR0B3EB2R1002895
10、停放位置: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小店村
11、抵押情况:有抵押,抵押权人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过户情况:未过户
13、违章情况:不详,需买受人自行查询
14、欠缴停车费:停车费为15元/天,自2025年10月23日起开始停放,截止2026年1月14日,停车费共计1245元。
车辆状况及性能瑕疵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请有意向买受人务必实地看车后,谨慎选择购买。未实地看车,恶意参与竞拍者,本院将对该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102320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第四条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对竞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第六条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第七条 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及时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5、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第八条 1.【先垫后退方式】标的物过户登记、退税费等手续由买受人在收到法院成交确认裁定书后7日内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后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相应税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的,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退还相应税费。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门咨询。
第九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3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第九条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十条 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第十一条 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 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营业部账号:7770102000704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院严禁全体工作人员向买受人推荐中介公司或个人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 上述银行账号为缴纳拍卖款项的唯一账号,如将拍卖款项交付至其他账号的,由当事人自担责任。如执行人员要求将拍卖款项向该指定账户以外的账户付款,当事人可予以拒绝。严禁执行人员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账户等途径收、发执行案款。
第十四条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第十五条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72650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品咨询电话:0371-67265150(刘法官)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特别提醒:本院未委托任何拍辅机构及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带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行为请如实举报。(带看人一切答复的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联系地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河南省郑州市贾陈街与汉月路交叉口)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轻型厢式货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