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藤县太平镇泰州南路32号
藤县|梧州
起拍价:99.69万
拍卖机构:藤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执行依据
(2025)桂0422民特56号民事裁定书
拍品名称
藤县太平镇泰州南路32号
询价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藤县税务局
拍品现状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自建房
规划用途
住宅
查封情况
已查封
抵押情况
有抵押
有无钥匙
无
居住情况
已装修,未清空
租赁情况
有
欠费情况
无欠费
其他情况
藤县太平镇泰州南路32号【土地证书号:藤国用(1993)字第000145号,土地面积111.09m2、不动产权证号:藤房权证太平字第00411号,建筑面积607.67m2】
特殊说明
本拍品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拍品介绍(一)标的介绍藤县太平镇泰州南路32号【土地证书号:藤国用(1993)字第000145号,土地面积111.09m2、不动产权证号:藤房权证太平字第00411号,建筑面积607.67m2】,步梯六层,已装修,有租赁,租期三年(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止)租金2300元/月,月付。(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3、税费负担情况: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裁定书》、税费发票、退税申请书、收款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退税费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的,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需要补交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5、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相关附件下载:
藤县县域内不动产拍卖税种负担主体及税率计算一览表.docx
相关附件下载:
不对产资料1.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