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道路改建 水土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龙口(16)村产业道路改建项目建设单位: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新疆路通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乡村产业道路全长4.98公里。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路面结构采用天然砂砾垫层、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及沥青混凝土面层。配套建设涵洞3道、标志标牌及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7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农村道路及耕地。总投资4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15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85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92万立方米,填方0.93万立方米,基本实现平衡,无借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土地整治0.15公顷;临时措施包括防尘网苫盖1200平方米、洒水降尘85立方米及彩条旗限界5公里。项目执行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旨在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产业发展,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附件1:
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龙口(16)村产业道路改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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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道路改建 水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