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昆山博特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昆山博特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新城南路688号2号厂房
建设内容:本项目 DA001 排气筒废气按照从严原则,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公告 2024 年第 117 号)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公告 2024 年第 17 号)表 9 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本项目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位于厂房内部,属于库房形式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设置,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 号)、关于印发《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环办字〔2024〕71 号)等文件要求。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昆山博特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朱***
(3) 联系电话:138617***
(4)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新城南路688号2号厂房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昆山新益源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马**
(3) 联系电话:138*****
(4) 通讯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新城南路399号2号厂房
(5) 电子邮箱:36461507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
昆山博特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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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制品生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