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标的信息
1、租赁内容:位于新疆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央布拉克社区新农村180套房屋租赁权,单套面积在80-150平方米(详单本公告附件),层高为1-2层;
2、租赁期限:5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算起,合同一次签订5年,租金一年一付,第1-2年的每套租金按照拍卖成交年租金价支付,第3-5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不低于500元/套/年(具体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房屋租赁押金100000元/套;
竞买公告
重要提示:
一、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拍卖公告》、《特别规定》、《竞买协议(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二、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公拍网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 如遇注册问题可向公拍网资产拍卖专线:400-820-3720咨询解决;
三、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机构。
新疆喀什市新农村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3月30日11:00时至2026年3月30日18:00时(延时除外)通过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对以下房屋租赁权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位于新疆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央布拉克社区新农村180套房屋租赁权,单套面积在80-150平方米(详单本公告附件),层高为1-2层,租期5年,租金起拍单价为55元/平方米/年,本次单套起拍价为首年房租金,其中:单套面积80平方米,起拍价为:4400元/年;单套面积110平方米的,起拍价为:6050元/年;单套面积130平方米,起拍价为:7150元/年;单套面积150平方米,起拍价为:8250元/年;竞买保证金为5000元/套,竞价阶梯为100元/年;
注:起拍价为首年租金价格,合同一次签订5年,租金一年一付,第3-5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不低于500元/套/年。(具体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解答及安排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代理机构和委托方确定后,敬请竞买申请人自行前往现场看样,费用自理。咨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的每日上午10时至19时止。
三、报名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10:00时至2026年3月29日19:00时止。
四、报名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备查)和签署完整的承诺书后,按照公拍网要求进行上传注册提交预审通过后即可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本场拍卖标的物需先经过预审核通过后,方可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五、拍卖方式:1、本场拍卖采用增价方式,即: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进行拍卖时,竞买人按拍卖人设定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或整数倍),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即成为买受人;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时点顺延五分钟,五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
六、标的物注意事项:本次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亲自进行现场踏勘并就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机构或委托方咨询,如竞买人对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愿承担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七、其余事项: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日内到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结果确认书》,并须与出租方(委托人)在7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次性交清第一年房租(按最终成交价确定)及房屋租赁押金100000元;
2、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若竞买成功,买受人须单独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详见竞买协议中约定条款),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佣金及其他等费用,转为签约履约保证金。
八、预展时间: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19时止
九、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十、咨询电话:18299628888 张经理 按本公告中发布的咨询时间起接受咨询。
十一、拍卖网址:公拍网http://www.gpai.net资产交易拍卖频道
本公告中发布展示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建筑租赁权面积及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未发现的潜在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担保责任。
请竞买申请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特别规定》及《竞买协议》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并自愿遵守,理性参与竞拍。
新疆荣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本次拍卖及本《竞买协议》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竞买人参拍前请务必详尽阅读并确认认可该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拍,即视为了解并遵守该须知全部内容。
一、参拍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具有相关业绩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完成注册通过审核和缴纳保证金后可参加竞买。
2、法律法规对标的物竞买资格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通过网络在线竞价时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在线竞价(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的情况,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二、参拍流程:
1、登录并完成拍卖平台注册后阅读并确认认可《特别规定》《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标的描述》等内容。
2、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需实名注册、办理网上竞买手续,取得网络竞买资格,并应亲自参与网络竞价,但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价,竞买人或代理人的网络竞价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
3、竞买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准备好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拍卖保证金(保证金数额详见拍卖公告)在公拍网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公拍网”平台全额不计利息原路退还竞买人。
三、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电子出价方式进行竞卖,竞买人需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公拍网(http://www.gpai.net资产交易拍卖频道),进行出价竞买。所有竞买人的出价和出价接受时间均以拍卖服务器接受并记录为准。竞买人应认真严肃进行竞买,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五分钟。
四、付款及标的物交割:
1、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结果确认书》、《竞价确认书》。《拍卖成交结果确认书》是对拍卖成交的书面确认,买受人若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结果确认书》,不影响拍卖已成交(即委托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租赁合同关系已合法成立的法律效力)。
2、竞买人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佣金及其他等费用,转为签约履约保证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原路不计利息退还)
3、买受人应当在公开拍卖成交后7个日内(自公开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年租金和房屋租赁押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缴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经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视为标的物已交付,交付后的租赁标的物风险将由买受人承担。
五、违约情况及处理
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买受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非法手段竞得拍卖标的;
2、买受人悔拍、拖延、拒绝签署或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的;
3、买受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期限及金额交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
4、买受人未按要求或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完成标的物交付交接的;
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买受人资格;委托人有权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及附件;有权收回成交的标的物;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规定及告知:
1、每个竞买人都要经过阅读拍卖文件、咨询了解、实地勘察、报名参拍和交付竞买保证金等必须程序,所有的应价和报价行为都是对该竞买标的物和公开拍卖条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正确地了解并无异议后所做出的行为。因此,一经应价或报价,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拍卖人对标的物看样仅安排预约通知,不提供现场带看样服务,敬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对标的物进行仔细查勘、尽职调查、理性出价、慎重参拍。拍卖成交后拍品的交付标准以交付时现场实际存在的物品状况为准,如发生交付时现状与看样现状有所差异,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能因此提出异议,或主张拍卖无效或要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3、本次拍卖标的物依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按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及品质等,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悔拍,买受人所支付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本公司有权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如果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一系列费用,拍卖人保留向竞买人或买受人追索并要求其补足相关损失的权利。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此次拍卖佣金按年租金最终成交价的5%收取(注:最低收取标准为500元/套);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公拍网按照成交总额的0.15%支付软件使用费。
八、委托人和拍卖人均无法为本次成交价款开具任何发票,拍卖人只开具佣金发票,网络软件使用费发票有公拍网提供,敬请买受人充分了解知晓。
九、《特别规定》《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等相关文件已在公拍网平台公开展示。拍卖人已就前述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和拍卖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知悉并同意全部遵守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如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须中止或终止拍卖的事项时,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服从,拍卖人将无息退回已收拍卖保证金,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新疆荣正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此公告在“公拍网”上发布。
一经参拍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内容。
一、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特别规定》及《竞买协议》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并自愿遵守,了解竞买资质要求、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仅供竞买人参阅,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尽可能公示,除外观上存在的显性瑕疵外,还可能存在其它方面的隐性瑕疵和质量方面问题,因此,竞买人务必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自行实地看样踏勘,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并看清现状,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等承担保证责任。
三、敬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评估风险、谨慎竞拍,竞买申请人一旦通过资质审核并缴纳保证金参与网上竞价的,即表明已对该拍品完全了解,并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的瑕疵权利。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新农村房屋5年租赁权,租赁标的物均以现状单套拍租,租赁标的物面积、结构及性质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在参加竞拍前进行实地踏勘,对标的物承租面积、配套设施等须自行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委托人交接时实际现状、面积和位置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网络显示的起拍价、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含拍卖佣金),合同期限签订五年,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交纳。买受人应当在公开拍卖成交后7个日内(自公开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年租金和房屋租赁押金,房屋交接目前现状内涉及的资产、基础设施均以双方实际交接认定的条款为准。
六、出租标的移交前应缴纳的物业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移交后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的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通信、物业、租金等)均由承租人(即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提供水、电、天然气接入,其他管网由承租人自行按规定安装。
七、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进行交付,不再作任何投入,请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承租人进行装修装饰须经委托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按国家相关规定报批、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人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除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八、合同期内如遇因房屋拆迁改造、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委托人可以收回出租房屋,解除合同,且毋须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但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已预交租金的,委托人除退还未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押金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九、公开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有权撤销公开拍卖,拍卖人将如数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十、租赁期间禁止承租人进行分租、转租,若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方(委托人)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十一、承租方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二、其余未尽事宜均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我公司特别提醒如下:本公司作为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会唯一委托的拍卖机构,从未将本场拍卖会标的授权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敬请竞买人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拍卖事宜并办理竞买手续,我公司不承担因非我工作人员对标的误导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