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作开发招标采购公告(临沭县曹庄供销社2026)

临沭县曹庄供销社西岭原养鸡场土地合作开发项目公告

临沭县曹庄供销社西岭原养鸡场
土地合作开发项目公告

为确保土地资源合法合规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现就曹庄供销社西岭原养鸡场一块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方。本项目采用 “曹庄供销社提供土地,投资方出资建设” 的合作模式。



项目概况

项目属性
具体内容

项目位置
曹庄镇驻地供销社原西岭养鸡场

可改建面积
约1500平方米(以最终批准的规划条件为准)

合作方式
曹庄供销社提供土地使用权,收取土地租金;投资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

报名截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合作方式

土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该地块现状为国有建设用地。投资方需承诺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进行开发建设,严禁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严禁在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等)上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开发必须符合曹庄镇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投资方资格要求

1. 资格证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证的公民。
2. 资金能力:具备与项目建设规模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
3. 信用要求: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方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投资建设方案(包含初步构想、业态规划、投资估算等)。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
5、验资报告。
6. 企业资质及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如有)。
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资方遴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我方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按照“限高价、竞低价、保质量”的原则,对意向投资方的资质、建设方案、租金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对象。
联系方式:
季主任:18953992766  
侯主任:13455917958
(联系时请说明来自曹庄原西岭养鸡场土地招商公告)



重要提示及风险告知

1. 土地性质:本项目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投资方必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将工业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等),不得用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
2. 合同效力:若在未征得土地所有权人(曹庄供销社)同意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擅自转租、改变用途,相关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3. 项目手续:最终确定的合作方需自行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审批、备案、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曹庄供销社可提供必要协助。
4. 公平竞争:严禁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曹庄供销社成员之间相互串通、围标、串标。如发现此类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5. 报名定金:2万元。中标者可顶后期租金,未中标者将在5个工作日退回,中标不履行者概不退回。
6.合作内容:原土地证面积约2290.5㎡,按规划要求退让后约1500㎡,中标者施工期限3个月左右,建设一栋两层沿街楼(10米*30米),后建2000平钢结构大棚,总投资需约180万元,双方拟签订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年租金保底为3万元。租期届满后,将根据市场评估重新确定租赁价格,再签订10年租期,第二个10年到期后供销社保底收益另定,原合作方享有优先权,如双方任何一方提出不再合作,合作方须于三个月内将其在上述地块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拆除移出,将土地完好交予供销社。如逾期未拆除移走的全部无偿归曹庄供销社所有。
本次公开征集仅为合作意向的初步征询,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最终合作条件及权利义务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临沭县曹庄供销社
2026年3月23日

(以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沭县曹庄供销社所有。)

编辑:李明伟
初审:王家祥

终审:庄   丽
供稿:资产运营部、曹庄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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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合作开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