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招标采购公告(2026)



建设项目受理信息公示(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项目受理信息公示(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我局受理了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环评文件。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时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216794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1

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惠州仲恺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仲恺高新区滨河东路15号

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详见下方附件)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附件:

1.

(公示稿)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仲恺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508-441305-04-01-38922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惠环街道平南片区和惠阳区镇隆镇地理坐标研发中心创新基地起点:(终点: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研发中心占地1.15hm2;创新基地占地6.67hm2;配套道路全长2254m,新增永久占地18hm2,临时占地0.85hm2。总计新增永久占地25.82h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惠仲经统投审〔2025〕18号总投资(万元)151848.22环保投资(万元)2060环保投资占比(%)1.3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是否的类别设置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地表水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否等除外);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本项目不属于陆地石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油和天然气开采、地下地下水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否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水利、水电、交通等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生态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感区否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本项目不属于油气、液大气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含煤炭、矿石)、件否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项目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本项目涉及城市道路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不含维护,不含支噪声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路、人行天桥、人行地是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天然气开采、油气、液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体化工码头、油、成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否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厂区内管线),危险化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水库:全部;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力发电、人工湖、人工湿地、引水工程、防洪除涝工程和河湖整治工程水(含矿泉水)开采、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体化工码头、干散货杂、多用途、通用码头道)中的快速路、主干环境风险规划情况表2规划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增建国家高新技1国务院规划》〔1992〕169号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2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规划名称审批文件名称、文号《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术产业开发区批复》,国函《惠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展规划》的通知(惠府〔2022〕8号)3《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惠州市人民政府/4《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193号)5《惠阳区镇隆镇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阳区镇隆镇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惠府函〔2018〕73号)6惠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2-2035年)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府〔2023〕2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7〕57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函〔1992〕169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研发中心和配套设施位于惠环街道平南片区,项目所属区域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主要从事厂房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属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用地要求和准入要求。2、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07〕575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厂房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属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园区产业导向相符。本项目符合《关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7〕575号)要求。3、与《惠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惠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于2022年2月16日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第五章提升更有幸福感的城乡交通服务第一节畅通城区道路网络中提出:完成主城区“两环十射”快速进出城道路体系建设。分批次对环线和进出城道路进行快速化提升和改造,重点实施金龙大道快速化改造、南山快速路、惠泽大道改造等项目,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中心区主要区域与最近高速进出口10~15分钟可达。两环十射中,两环指内环(三环路)、外环(四环路+1号公路+惠河高速),十射指小金河大道(+惠博大道)、金龙大道、惠民大道、惠泽大道、惠澳大道、南山快速路、鹅岭南路(+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仲恺大道)、金恺大道、永联路、江南大道。本项目为四环路中的一段,四环路是惠州市实现“南进北拓、东西伸延”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是拉开城市架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项目与该规划相符。4、与《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的相符性分析《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的道路网络规划中,骨架路网:构建“环形+放射状”的城市主干路网结构。规划建设三环路、四环路等环线,疏导过境交通,缓解中心城区压力。加强江北、江东、河南岸等片区之间的跨江通道连接(如规划隆生大桥、第三东江大桥等)。本项目属于四环路中的一段,西起于现状仲恺大道,东终于惠台路西侧的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路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的标准建设(立交主线桥梁以及下穿部分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规划红线宽度60米;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与《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符性分析第十章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第二节打造一体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第82条完善城市干线交通网络强化城市骨干道路网络支撑。依托“丰”字交通主框架及五横五纵10骨干快速路网,构建“九横八纵一连接”的骨干道路主骨架,提升金山新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发展区之间的直接连通水平。预留惠泽大道(衔接G205、S120)、金龙大道(衔接G205)、三环路(G205)等道路快速化改造空间,提升普通国省道通行能力。支持低等级路段提档升级,实现国道二级公路及以上比例基本达到100%、省道三级公路及以上比例达到100%。拓展路网服务功能,支持对连接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交通枢纽、沿海港口等重要节点经济干线路段进行改造,提升路网运行效率。保障普通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出入口路段改造空间,支持对交通拥堵、混合交通严重的国省道穿城路段进行改造,在相关交通专项规划中进一步落实道路布局和用地。完善各功能片区主、次干路网络,形成以高快速路、主干道为骨架,各道路等级匹配和结构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满足全市域发展需求,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和外围重点城镇、产业园区的发展。按照至2035年中心城区道路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不低于20%的规划标准构建骨干路网,在详细规划中落实道路用地布局。优化中心城区干线道路网结构与布局。结合现状既有干线道路布局,规划形成“两环十四射”干线道路网络,保障中心城区与县(区)间直通直联,减少过境交通对中心城区生活区干扰。规划预留干线道路改扩建条件,并在相关交通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进一步预控通道用地。配套道路四环路西起于现状仲恺大道,东终于惠台路西侧的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路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的标准建设(立交主线桥梁以及下穿部分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规划红线宽度60米;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四环路定位是惠州市实现“南进北拓、东西伸延”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是拉开城市架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四环路为“两环十四射”中两环的外环(四环路+1号公路+惠河高速),是主城区快速进出城道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符合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6、与《惠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2-2035年)》及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的相符性分析如下:(二)畅通完善的普通干线网2集约高效的骨干快速网结合区域及城市发展要求,以“丰”字轴线主骨架为基础,构建“湾区可达、区域快联、多心加密、组团互通”的骨干快速路网体系。为支撑大湾区畅联、都市圈一体、全市域高质量发展,统筹全域骨架路网一张图,形成“五横五纵”骨干快速路网,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及外围重点城镇发展,加强惠州主城区、城市组团、产业园区和重大发展平台之间的快速联系,推动湾区要素融通和产业协作。八、环境影响评价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本规划与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做了衔接,提出的项目总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清单”的基本要求。本规划新增的项目,主动避开了禁止开发区域以及生态严控区,部分路线可能靠近或穿过环境敏感点,可在预可、工可阶段通过具体的线位优化比选进行绕避。总体来说,环境影响可控。(二)环境影响对策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对策。在总体设计中,通过对比多个路线方案,结合生态、自然人文景观、社区规划、社会环境的实际情况,选取路线走向与当地规划相协调、经济技术指标高、平纵面线形美观顺畅、工程量小、投资经济、对沿线环境影响小的最优方案。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结合实际优化项目选线范围,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尽量避免占有永久基本农田。在路基设计中力求填挖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局部地段废方充分利用;路基路面防护与排水工程设计合理、全面,采用先进、技术可行的防护工艺,对软弱地基段作特殊处置;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取土场、弃土场的选址合理,设置弃土挡墙、拦砂坝、截水沟与绿化工程,以减少水土流失。实施阶段的环境保护对策。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预防和减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运输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严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项目审批和土地、岸线、环保等准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安排。加强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施工期将环境保护重点放在水土保持与路基防护排水工程、施工噪声、扬尘防治、生态植被影响上。加强规划实施效果跟踪评估。营运阶段的环境保护对策。注意沿线两侧自然生态、社会环境的恢复与维护,加强环保工作。进行路基稳定、防护与排水设施及坡体加固的维护,禁止一切污染物排入水体,结合当地特色的地形地貌,进一步加大公路周围的景观绿化,造就一个良好的公路营运环境。加强噪声防治,有针对性地降低公路交通噪声,根据公路沿途城市建设情况,采用降噪路面、种植降噪绿化林带、声屏障等多种措施,降低路段噪声对沿线居民区的影响。同时,在敏感水体路段设置化学危险品运输申报点和报警系统,对运输危险品车辆实行全程监控和泄漏及密封性检查,防止危险品污染水体突发事件的发生。总体上,在对规划方案进行充分完善,与水利、渔业、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充分协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具有环境可行性。本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位于仲恺区和惠阳区,位于“丰”字交通主框架的中部交通轴线。在总体设计中,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尽量避免占有永久基本农田,避免大填大挖,局部地段废方充分利用;符合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运营阶段采用降噪路面、种植降噪绿化林带、隔声窗等多种措施,降低路段噪声对沿线居民区的影响,符合《惠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2-2035年)》及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的相关要求。7、与《惠阳区镇隆镇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二十条城市道路交通规划1、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为南大道、四环路,均为城市快速路,片区通过主干路青惠路与主干路皇后大道与对外道路联系。2、本片区城市道路根据其承担的功能分四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快速路:南大道,红线宽度在四环路以北为42米,在四环路以南60米,双向6车道;四环路,红线宽度为60米,双向8车道。快速路道路网密度1.02公里/平方公里。主干路:青惠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6车道;皇后大道,红线宽度42米,双向6车道。主干路路网密度为0.76,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和畅东六路,红线宽度36米,双向6车道;联兴四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次干路路网密度为0.55公里/平方公里。支路:部分支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部分支路红线宽度为18米,双向2车道;部分支路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2车道;建议性支路红线宽度为24米,双向4车道。支路路网密度为3.96公里/平方公里(含建议性支路)。本项目道路全长2.254km,主路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的标准建设(立交主线桥梁以及下穿部分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规划红线宽度6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的建成通车将进一步缓解片区现有交通压力,项目建设符合《惠阳区镇隆镇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1.2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潼湖水流域,附近河流为马过渡河,目前阶段马过渡河水质类别为V类,水环境质量基本满足要求;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比较好;声环境功能区规划为2类、3类和4a类区,声环境比较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选线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线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该项目废(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则该项目的运营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1.3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南区仲恺大道沿线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ZKD-003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惠阳区镇隆镇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道路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优化区域路网布局,改善区域路网结构。1.4“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符合性《广东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①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不属于上述项目。②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行业。③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强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现场不设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民住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和惠州市潼湖镇污水处理厂首期后达标排放。施工现场设移动厕所,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定期抽运,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方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回填,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不可回用利用的部分及时运至指定受纳场。(2)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省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190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32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680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491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惠环街道平南片区和惠阳区镇隆镇,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涉及粤府〔2020〕71号规定的优先保护单元,符合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101.1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8.51%;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335.1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1.76%。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00.9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30.99%。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惠环街道平南片区和惠阳区镇隆镇,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涉及惠府〔2021〕23号规定的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4.2%,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保持100%,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都能满足排放要求,实现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碳达峰工作严格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主要为配套路灯用电,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行业。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的选址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惠环街道平南片区和惠阳区镇隆镇,属于仲恺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和惠阳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表1.4-1。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属于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是城市建设的基本工程。项目建成后加大了区域范围内生活污水收集,符合仲恺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和惠阳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内容,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优先开发区,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地方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相关交通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冲突,选址合理。1.5与《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相关条例:表1.5-1本项目与《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表条款本项目拟采取措施相符性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工地围挡外围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工期等信息本项目施工工地围挡外围进出口处拟设置公示栏符合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以密闭方式及时清运出施工工地;超过四十八小时未清运的,在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本项目拟弃方以密闭方式及时清运出施工工地;临时堆土场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符合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采取覆盖等措施;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采取绿化、铺装、遮盖等措施本项目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地面拟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如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则采取绿化、铺装、遮盖等措施符合实施土石方、地下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本项目拟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符合第六条、城镇道路、管线敷设以及水利工程施工除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实施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在作业表面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本项目实施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拟在作业表面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符合以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的,对已回填的沟槽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本项目拟以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的,对已回填的沟槽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符合使用风钻挖掘地面和清扫施工现场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本项目使用钻机等设备挖掘地面和清扫施工现场时,拟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符合路面开挖后未及时回填、硬化的,采取遮盖等措施本项目路面开挖后拟采取遮盖等措施符合表1.4-1《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编号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要素细分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ZH44130220005仲恺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3.【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4.【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潼湖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龙溪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2.【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3-1.【水/限制类】单元内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较严值。3-2.【水/限制类】单元内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较严值。3-3.【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3-4.【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4-1.【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水/综合类】开展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4-4.【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中的禁止类、限制类及综合类。项目建成后加大了区域范围内生活污水收集,符合仲恺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6.【水/禁止类】禁止在东江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7.【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8.【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9.【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5.【水/综合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3-6.【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7.【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ZH44130320007惠阳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铁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皱、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3-1.【水/限制类】单元内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4-1.【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中的禁止类、限制类及综合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高排放重点管控、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重点管控岸线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高排放重点管控、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重点管控岸线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3.【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的准入要求。1-4.【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黄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上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6.【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8.【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2.【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2.【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3-2.【水/限制类】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流域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严者值。3-3.【水/限制类】严格控制生产废水排放。严格控制建设电镀、线路板等生产废水排放的生产工序;提高工业企业准入门槛,对于五金制品、玻璃制品、表面处理、化工等行业产生的表面处理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一律要求零排放;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仓储项目及有化学反应的化工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专业化工园区统一管理。3-4.【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5.【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造等。3-6.【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7.【水/综合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水/综合类】开展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4-4.【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水/综合类】开展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4-4.【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类。项目建成后加大了区域范围内生活污水收集,符合惠阳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类。项目建成后加大了区域范围内生活污水收集,符合惠阳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惠环街道平南片区和惠阳区镇隆镇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为配套园区道路。研发中心位于和畅西一路和仲恺大道交叉口西南角,ZKB-046-01地块;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位于联发大道北侧,ZKD-003-05地块;配套园区道路为四环路(仲恺段与惠阳段交界段)起点仲恺大道,终点(四环路调整线位的终点)位于现状惠台路的西侧,设计全长约2.254km,主路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的标准建设(立交主线桥梁以及下穿部分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规划红线宽度6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研发中心坐标:N23°01'07.039"(23.018621°)、E114°20'00.809"(114.333558°),创新基地坐标:N23°03'16.987"(23.054718°)、E114°18'59.242"(114.316456°),配套园区道路起点坐标:N23°01'06.271"(23.018408°)、E114°20'07.821"(114.335505°),终点坐标为:N23°00'16.699"(23.004638°)、E114°21'05.977"(114.351660°)。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2.1项目由来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全球科技革命的核心驱动力,正深刻重塑经济结构与社会形态。中国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5G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关键领域。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新基建”战略及“东数西算”工程的推动下,行业迎来政策红利与技术突破的双重机遇。为落实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拟选择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ZKD-003-05地块作为创新基地选址,选择惠环街道平南片区ZKB-046-01地块作为研发中心选址。本项目配套道路—四环路为创新基地和研发中心对外的主要连接通道,目前四环路平南路段(配套建设路段)因高速公路改扩建等原因仍处于断头路,项目配套道路建成后将打通仲恺至惠阳、深圳方向的交通脉络,提高创新基地与研发中心对外的交通便利性,大大降低创新基地的交通物流成本。惠州市四环路全长约47.3公里,一期建设的四环路南段起点与仲恺大道相交,终点与广汕公路相交,线路呈东西走向,其中南段的惠南大道至惠澳大道段已建设完成。本项目为四环路南段的一部分(二期),设计范围为仲恺大道~惠南大道段。在综合交通规划和总规中,四环路南段的功能定位为:惠城南部东西向交通的快速通道,是惠城区城市南拓的空间发展轴心。至2025年,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仅剩仲恺与惠阳交界处的约2.254km的路段未能接通,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和交通的发展。项目组成及规模惠州市四环路是《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及《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两个规划中城市发展的战略性骨架道路。在总规和综合交通规划中,明确将四环路定位是惠州市实现“南进北拓、东西伸延”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是拉开城市架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本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为四环路南段的一部分(二期),设计范围为仲恺大道~惠南大道段。在综合交通规划和总规中,四环路南段的功能定位为:惠城南部东西向交通的快速通道,是惠城区城市南拓的空间发展轴心;也是本项目沿线金山片区、西坑片区、仲恺片区、南部新城片区的主要交通通道和经济发展中心轴线。综上,项目建设内容为研发中心、创新基地、配套道路,其中惠州仲恺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研发中心、创新基地的土建内容,不从事具体的研发、生产活动,日后引进的研发、生产项目需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等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另行评价。项目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建设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E4790其他房屋建筑业,配套道路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研发中心用地红线200米范围存在规划的商住用地、在建的悦城花园;创新基地用地红线200米范围内存在零散的居民(田心氹);配套道路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0年11月30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研发中心、创新基地建设属于四十四、房地产业”的“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中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报告表;配套道路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需编制报告表。因此项目编制报告表。2.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将建设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其中研发中心为ZKB-046-01地块,总用地面积共计约11539㎡,总建筑面积为70162㎡,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为ZKD-003-05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6682㎡,总建筑面积188638.34㎡;配套园区道路设计全长2.254km,主路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的标准建设(立交主线桥梁以及下穿部分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规划红线宽度6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分两阶段进行建设,其中第一阶段(配套道路部分)工期预计为24个月,计划2026年4月开工,2028年3月完成项目建设;第二阶段(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预计工期为两年,计划2028年1月开工,2030年1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151848.22万元,其中一阶段总投资为33316.94万元,二阶段总投资为118531.28万元,项目环保投资2060万元。2.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为研发中心、创新基地、配套道路,其中惠州仲恺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研发中心、创新基地的土建工程,不从事具体的研发、生产活动,研发中心、创新基地建成后对外招商或招租,运营期设专人对项目运行实施管理,日后引进的研发、生产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另行评价。研发中心、创新基地为标准厂房的建设项目,后续会根据拟入驻项目实际情况,由相关入驻企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本次评价暂不考虑。2.3.1研发中心建设两栋研发试验楼,配套建设空中客厅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含人防),可提供520个机动车停车位。研发中心用地面积11539㎡,总建筑面积7016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1926㎡,不计容面积18236㎡。建设内容包括:1号研发试验楼18094㎡(20层),2号研发试验楼24816㎡(23层),空中客厅600㎡,生活服务配套设施8416㎡,架空层300㎡,地下车库(含人防)17936㎡。研发中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表2.3-1研发中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2.3.2创新基地创新基地用地面积66682㎡,总建筑面积188638.3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6638.34㎡,不计容面积22000.00㎡。建设10栋厂房,其中1号、4号~10号厂房共8层,2号、3号厂房为7层。配套建设宿舍、地下车库(含人防),可提供676个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11539.002总建筑面积㎡701622.1计容建筑面积㎡519262.1.11号研发试验楼建筑面积㎡180942.1.22号研发试验楼建筑面积㎡248162.1.3空中客厅建筑面积㎡6002.14生活服务配套设施㎡8416.002.2不计容建筑面积㎡18236.002.2.1架空层㎡300.002.2.2地下车库㎡17936.003建筑基地面积㎡31154建筑密度%27.00≤33%5绿地率%25.00≥25%6容积率4.50≤4.507停车位个5207.1地上机动车停车位个487.2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个4728机动车充电桩数量个106.00按总车位20%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下停车位546个。创新基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表2.3-2创新基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数量单位备注1666822㎡188638.342.1地上建筑面积:㎡166638.34其中2.1220003166638.3445生活服务设施(宿舍,门卫㎡5.1室)建筑基底面积:2133其中生活服务设施(宿舍,门卫5.1室)建筑基底面积百分比%3.2(≤7%):生活服务设施(宿舍,门卫室)的建筑㎡6面积:24999.5生活服务设施(宿舍,门卫室)的建筑7面积占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百分比:%14.998建筑密度(>30%):%32.969容积率(1.2≤far≤2.5):2.5(厂房/研发楼>0.3个/100㎡建筑面个426合计:个250个676个(食堂/宿舍>1.0个/100m'建筑面积)13绿地率(15%≤far<20%):㎡10002.3创新基地各建筑物详细信息如下表。表2.3-3创新基地各建筑技术指标一览表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2000总建筑基底面积:㎡21981.5610机动车停车位积)11机动车停车位12地面:130个地下:546个编号名称每栋基底面积㎡每栋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不计容积率面积㎡层数011号厂房1664.8213648.5613648.568022号厂房1664.8211983.7411983.747033号厂房1664.8211983.7411983.747044号厂房1664.8213648.5613648.568055号厂房1664.8213648.5613648.568066号厂房1664.8213648.5613648.568077号厂房1664.8213648.5613648.568088号厂房1664.8213648.5613648.568099号厂房1800.0016530.0016530.0081010号厂房4730.0019250.0019250.008111号宿舍1066.506619.006619.00611122号宿舍1066.518380.5018380.5061713地下室(含人防工程)——22000.00——220001合计21981.56188638.34166638.3422000.002.3.3配套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四环路西起于现状仲恺大道,向东沿惠河高速两侧布线,继续向四环路(仲恺段与惠阳段交界段)重要节点市政路接通项目东主线下穿惠盐高速并设互通立交与高速公路衔接,向东终于惠台路西侧,主线四环路设计全长2.254km,主路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的标准建设(立交主线桥梁以及下穿部分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规划红线宽度60米;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含D匝道桥先行段)、下穿U型槽工程、排水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电力管沟(土建)、通信管沟(土建)、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道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表2.3-4配套道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采用直备注1道路长度km2.2542道路等级四环路/城市快速路3设计速度km/h80(主路)30(辅路)4车道数8(主路)+4(辅路),分离式双65停车视距m110116平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40010007极限最小半径m250-8不设超高平曲线最小半径m200020009最大纵坡%53.98210最短坡长m2002001111凸形竖曲线视觉最小半径m12000320012一般最小半径m450013极限最小半径m30001114凹形竖曲线视觉最小半径m8000320015一般最小半径m300016极限最小半径m200017路基宽度整体式m39.75(整体式路基段,不含人行道)/30(分离段,含辅道人行道)/13.75(左右线主车道分离段)18分离式m19桥涵设计车辆负载城市A级20地震动参数0.05g2.4配套道路工程规模配套道路--四环路南段道路位于惠州市南部,西起于现状仲恺大道,向东终于惠台路西侧,四环路设计全长2.254km,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立交范围按照双向6车道左右分线设计,其中四环路左线桥梁长84.34m、下沉式U槽290m;右线桥梁长388.04m、下沉式U槽295m),设计时速80km/h;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表2.4-1主要工程数量表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本项目1路线长度km2.2542车道数道83沥青路面㎡1130724人行道路面㎡64635桥梁m/座624.18/36涵洞座47下沉式U槽m/座585/2(左右线)8交通工程km2.2549照明工程km2.25410绿化工程km2.25411雨水工程km2.25412消防给水工程km2.25413通信电力(土建)km2.2542.5配套道路工程设计方案2.5.1道路工程道路总体平面图见附图9。(1)主要技术指标表2.5-1配套道路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设计参数1四环路/城市快速路280(主路)/30(辅路)3道路规划红线宽60m39.75(整体式)、30、27.5(左、右线单4侧主+辅)/13.75(分离式单侧主线)5城市A级6车道数6(主路)+4(辅路)/8车道(2)横断面设计四环路主线横断面共分两种形式,具体为:①横断面1:沿惠河高速段(仲恺大道---惠盐高速段)采用分离式路基,主线双向6车道,两侧根据交通需要和建设条件设置辅道。在右线用地受限路段,适当压缩人行道宽度,其余宽度不变。技术指标道路等级设计车速路基宽度桥涵设计车辆荷载主线左右线主要断面形式如下:0.75m(土路肩)+0.5(路缘带)+3×3.75m(行车道)+0.5(路缘带)+1.5m(侧分带)+0.5(路缘带)+2×3.5m(辅道)+0.5(路缘带)+1.5m(树池)+3.0m(非机动车道)+1.0m(小树池)+2.0m(人行道)=30m。用地受限路段主要断面形式如下:0.75m(土路肩)+0.5(路缘带)+3×3.75m(行车道)+0.5(路缘带)+1.5m(侧分带)+0.5(路缘带)+2×3.5m(辅道)+0.5(路缘带)+1.5m(树池)+3.5m(人非共行道)=27.50m。图2.5-1沿惠河高速段(仲恺大道---惠盐高速段)标准横断面图图2.5-2沿惠河高速段(仲恺大道---惠盐高速段)标准横断面图(用地受限路段)②横断面2:惠盐高速—惠台路段四环路由西向东分别与惠盐高速和惠台路相交,其中四环路与惠盐高速相交采用定向+1/4苜蓿叶型的立交形式,四环路与惠台路相交采用四环路上跨惠台路的形式。该段四环路主线维持双向六车道,两侧增加驶入驶出平南立交的车道。主要断面形式如下:0.75m(土路肩)+0.75(路缘带)+5×3.75m(行车道)+0.5(路缘带)+2.0m(中央分隔带)+0.5(路缘带)+4×3.75m(行车道)+0.75(路缘带)+0.75m(土路肩)=39.75m。图2.5-3惠盐高速—惠台路段标准横断面图③横断面3:四环路主线完全分离路段四环路主线分离路段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0.5(路缘带)+3×3.75m(行车道)+0.5(路缘带)+0.75m(土路肩)=13.75m。图2.5-4四环路主线完全分离路段标准断面图④横断面4:华安路由于正在扩建的惠河高速公路B匝道1号桥17号桥墩侵入了原华安路规划整体式断面的路面中,华安路需改为分离路基,人行道设置也需要一并调整。华安路改为左右线分离设计,将规划建设的桥墩布置在变宽的中央分隔带(布置混凝土护栏)中。部分路段人行道受桥墩位置限制,也只能分离布置。华安路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设计起点接现状东星路,设计起点桩号:HK0+016.65,设计终点接现状惠风一路,终点桩号:HK0+272.38。路线长255.73m。道路红线宽度为27m~33m。华安路整体式断面组成为:2.5m(人非共行道)+1.5(树池)+0.5m(路缘带)+2×3.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3m.0~9.0~m(绿化带)+0.5m(路缘带)+2×3.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1.5(树池)+2.5m(人非共行道)=27m~33m。图2.5-5华安路整体式路基标准断面图图2.5-6华安路人行道分离路段路基标准断面图(3)路基方案本项目主要为填方路基,需处理的路段主要为低填浅挖路床处理,当路基边坡受到限制时,则设置路肩墙、路堤挡土墙等支挡结构,均为常规路基设计。(4)路面方案项目四环路前后段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较为明确,故推荐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机动车路面结构如下图。图2.5-7行车道及路缘带路面结构图表2.5-2路面各结构层及厚度设计一览表路面结构层四环路主线四环路辅道、华安路及顺接平交口面层4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4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7.5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透层+下封层透层+下封层基层35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5.5%)32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5.5%)底基层16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16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垫层15cm未筛分碎石垫层15cm未筛分碎石垫层路面总厚度84.0cm79.5cm人行道、绿道路面与原通车段四环南路结构一致。1)绿道为赭红色透水砼。面层:8cm厚赭红色透水砼;调平层:3cm厚细碎石过滤层;基层: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6%);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31cm。2)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荔枝面透水砖。面层:6cm(23×11.5×6)环保砖;调平层:2cm厚1:3水泥砂浆卧底;基层: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4%);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28cm。3)村道改路及便道——水泥砼路面。面层:20cmC30水泥砼面层;基层:20cm4%水泥稳定石屑;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40cm。(5)道路附属工程①盲道道路在市政设计段人行道铺设盲人触感块材,以引导盲人安全通行,盲道宽50cm。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其长度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人行道中有台阶、坡道和障碍物时,在相距0.4米处设提示盲道。②残疾人坡度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确保残障人士能方便、安全地穿越道路,分别在各交叉口设置单面坡或三面坡,坡度和宽度均满足现行规范要求。③栏杆为了保证行人安全,在人行道靠机动车道一侧设置甲型护栏,局部路段设置波形梁护栏。④人行道砖人行道砖采用机制砼透水环保砖,厚度为6cm,规格拟采用23×11.5cm。⑤侧分带机动车道两侧采用花岗岩立道牙,立道牙尺寸为15cm×50cm×100cm,立道牙外露行车面35cm;辅道两侧采用花岗岩立道牙,立道牙尺寸15m×40cm×49.5cm,立道牙外露行车面20cm;绿道及人行道两侧均采用C25水泥砼平道牙,平道牙尺寸为8cm×20cm×49.5cm;道牙下面均铺筑有2cm厚的1:3水泥砂浆及C15细石砼护脚。各路口转弯处采用相应半径的弧形道牙。绿道靠近机动车道侧设置有1.5m×1.5m树池,池间距10m;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靠近机动车道(人行道靠近绿道)侧设置有1.0m×1.0m树池,池间距10m。建涵2.5.2桥梁本项目新洞共4道,项目桥梁工程建匝道桥其中盖板技术指标梁2座,桥涵3道,如下:表梁总长4箱涵1道;2.5-3桥74.38m其中通道涵梁技术指标;人行天桥1座1道。一览表,总长149.8m;新序号桥名中心桩号跨越河流或道路名称右偏角(°)跨径组合(孔-m)桥梁长度(m)结构类型备注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墩及基础台及基础匝道桥1L匝道桥LK1+252.135华安路9020+2*19+20m84.34预应力砼小箱梁T型墩配桩基础U型台配桩基础、肋式台配桩基础四环路L线跨越华南路2R匝道桥RK1+105.500C匝道、华安路903*25+(5*26+22)+7*22388.04预应力砼现浇箱梁柱式墩、双柱墩配桩基础U型台配桩基础四环路R线跨越高速公路C匝道以及华安路3D匝道桥DK1+185.500华安路、L匝道902*27.18+4*30+4*30+4*30m420.76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框架墩、T型墩配桩基础肋式台配桩基础D匝道桥下部结构9~11#框架墩先行与四环路主线同步实施,其余部分纳入高速公路后续项目实施人行天桥4人行天桥//90(2.15+18.5+24.5)+(28.5+28.5)+(28.5+17+2.15)149.8钢箱梁砼板式墩身承台和水下砼桩基础/1.L匝道桥1)总体布置L匝道桥桥梁起点里程为K1+209.615,终点里程为K1+293.955,桥梁全长84.34m,桥梁宽13.75m;孔跨布置为:(20+2×19+20)m结构简支桥面连续小箱梁。2)结构设计①上部结构L匝道桥主梁采用(20+2×19+20)m后张法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简支梁桥桥面连续,桥宽13.75m,梁高1.2m。每跨横向均由5片小箱梁组成,每片梁间距2.763米。②下部结构L匝道桥下部结构1#~3#桥墩采用T型墩,0#台为U型台,4#台为肋板台,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图2.5-8L匝道桥桥位平面图2.R匝道桥1)总体布置R匝道桥桥梁起里程为K0+911.480,终点里程为K1+299.520,桥梁全长388.04m,桥宽13.75m;孔跨布置为:(3×25)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5×26+22)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7×22)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2)结构设计①上部结构R匝道桥第一联采用(3×25)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桥宽13.75~16.16,梁高1.5m;第二联采用(5×26+22)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桥宽13.75,梁高1.5m;第三联采用(7×22)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桥宽13.75,梁高1.5m。②下部结构R匝道桥下部结构3#、9#桥墩为柱式墩,1~2#、4~7#、8#、10~15#桥墩为双柱墩,桥台均为U型台,桩基为钻孔灌注桩基础。图2.5-9R匝道桥桥位平面图3.D匝道桥1)总体布置D匝道桥为高速公路匝道桥,桥梁起点里程为K0+975.120,终点里程为K1+395.880,桥梁全长420.76m,桥梁宽12.50m;孔跨布置为:(2×27.18)桥面连续小箱梁+(4×30)m桥面连续小箱梁+(4×30)m桥面连续小箱梁+(4×30)m桥面连续小箱梁;考虑到四环路左右线先行实施,先建先通车,D匝道桥为上跨四环路左线,桥下净空为5.0m,为避免D匝道后期施工期间减少对四环路主线交通通行的影响,故将D匝道桥下部结构9~11#框架墩先行与四环路主线同步实施,其余部分纳入高速公路后续项目实施。2)结构设计①上部结构D匝道桥为高速公路匝道桥,除9~11#框架墩以外,其余部分均纳入高速公路后续项目实施。②下部结构D匝道桥本次仅实施下部结构9~11#框架墩,承台为矩形承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4.人行天桥人行天桥轴线与惠河高速路线中心线垂直。天桥主桥长149.80m,分三联布置,第一联采用2.15+18.5+24.5m连续钢箱梁,第二联采用28.5+28.5m连续钢箱梁,第三联采用28.5+17+2.15m连续钢箱梁,净宽4.0m,边缘设置15cm宽的不锈钢栏杆。主梁采用单箱单室等截面钢箱梁,梁高1.2m。下部结构采用2.4×0.8mC35砼板式墩身,基础采用4.5x2x1.5mC30承台和∅100cmC30水下砼桩基础。其中中间墩位于现状中央分隔带(惠河高速远期中间带)以及四环路侧分带,两边墩分别位于人行道外侧。梯道采用26cm高、4.3m宽的钢箱梁,路的同一侧设置1:4人行梯道与路侧人行道相接。梯道下部结构采用直径60cm的C35砼盖梁墩柱和C30砼扩大基础。图2.5-10人行天桥桥位平面图2.5.3下沉式U型槽工程下沉式U形槽设计内容包括:(1)四环路L线下沉式U形槽;四环路R线下沉式U形槽。其设计范围为:四环路L线:LK0+705~LK0+985,全长280m,分U槽段(一)~(三),长度分别为50m、180m和50m,其中敞口段(二)约有17m变宽段,敞口段(三)为变宽段。标准宽度为13.75m,最大宽度为18.87m。U形槽长度280m。四环路R线:RK1+535~RK1+806,全长271m,分U槽段(一)~(三),长度分别为65m、160m和46m,其中敞口段(二)约有3m变宽段,敞口段(一)为变宽段。标准宽度为13.75m,最大宽度为14.11m。U形槽长度271m。L线和R线U型槽最大挖深约4.5m(计结构层及横坡影响),根据地质报告,本场址地地质条件相对较好,基底持力层为粉质粘土和中砂层,基础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结构受力要求;设计关键问题主要为抗浮设计及防水措施。1)U型槽底板:由下至上分别采用50cm碎石垫层,10cmC15砼垫层、1.5mm厚聚合物水泥浆粘结层、高分子复合自粘防水卷材(3mm厚)、1:2水泥砂浆保护层3cm;底板顶面上路面结构内含防止路面渗水设置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1mm)。2)U型槽侧墙:由外向内分别采用回填中粗砂、35mm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护层、高分子复合自粘防水卷材(3mm厚)、1.5mm厚聚合物水泥浆粘结层。U型槽采用的抗浮设计为增加结构重量方式来处理。增加结构重量主要为加厚底板及增加底板悬臂段长度来实现;增加底板厚度,直接增加结构重量;增加底板悬臂段长度即增加了土压力以抵抗浮力,间接增加了结构重量。另外在U形槽底板结构上面设置了25cmC20素砼压重层+25cmC35砼路面板+10cm沥青砼铺装,一方面便于形成纵向排水边沟,利于路面雨水收集及排出,另一方面也是增加结构压重,利用结构自重抗浮。图2.5-11U型槽结构示意图2.5.4综合管线工程本项目左、右幅道路宽度均为30m,本次新建的雨水管、污水管、通信管均考虑两侧布设,其中雨水管和污水管布设在两侧辅道下,通信管和消防给水管线布设在两侧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下。将电力管沟设置在左幅自行车道下,将照明管线设置在两侧树池下,将燃气管预留在右幅人行道下。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图2.5-12四环路左线管线标准横断面图图2.5-13四环路右线管线标准横断面图2.5.5给排水工程1.给水工程给水工程设计范围为起点~终点(以R线计),功能为供给沿线的市政消火栓用水。其中R线起点~华安路在L线和R线两侧人行道下布设给水管,华安路~终点在R线行车道外的绿地采用单侧布设给水管,管径采用DN200,配套设置消火栓。与现状市政给水管接驳处设置倒流防止器以保护市政给水管内水质,具体位置详见《给水平面图》给水管道的管顶覆土为0.7m~1.5m,局部位置由于要避让排水、箱涵及其他管线,覆土和平面位置可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原则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图2.5-14给水平面设计图2.雨水工程1)L线:在L线终点~华安路辅道下新建2000×1600箱涵,排至L线终点的现状2000×1700排水涵中;在L线华安路~LK1+038辅道下新建d600的雨水管,排至华安路的新建2000×1600箱涵。2)R线:在R线辅道下新建d600~d1000的雨水管道,按地势、就近分散的排至R线的现状2000×1600排水涵洞中;在R线华安路~RK1+480辅道下新建d600的雨水管,排至华安路的新建2000×1600箱涵。3)华安路:受高速公路和L线、R线的桥墩影响,该路段的现状2000×1600排水涵需拆除重建,重建后的排水箱涵尺寸采用2000×1600。L线终点(R线起点)~华安路两侧新建雨水管涵就近排至两侧的2000×1700和2000×1600现状雨水管涵后,经该现状雨水管涵由南至北排至仲恺大道以北的现状水体4)立交下:因本项目的L线、R线需下穿立交,存在道路凹点,易淹水,为确保立交范围排水通畅,新建d800~d1200的排水管道收集U型槽收集的雨水排至立交下的排水泵房进行抽排。经泵房抽排后,排至泵房外的5m×2m改渠,最终由西向东排至惠盐高速南侧的现状水沟中。5)K2+706~与四环路南段接驳点:采用双侧新建d800雨水管,收集该路段的路面雨水排至K2+706的新建排水盖板涵中。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惠阳区镇隆镇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配套雨水工程收集的路面雨水进入马过渡河。马过渡河位于本项目北面,本项目与马过渡河位置关系见附图36。图2.5-15雨水平面设计图3.污水工程1)L线:在L线终点~华安路辅道下新建DN500~d600的污水管,收集该路段的污水排至终点处的现状DN600污水管中。2)R线:在R线惠风西四路~华安路辅道下新建d600的污水管,收集华安路上游和该路段的地块污水排至惠风西四路的现有DN800污水管中。污水管径小于600mm时采用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管,基础形式采用回填砂。污水管径大于等于600mm时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180°C20混凝土基础。覆土浅的采用C25进行包封。图2.5-16污水平面设计图4.排水箱涵本项目雨水箱涵的设置路段为L线辅道和华安路,箱涵的尺寸有B×H=2m×1.6m,涵顶覆土1.3m~4m。5.管道布置每隔30m左右设置排水检查井,并在与其他道路的交叉路口设置预留支管及预留检查井,其中预留给两侧地块的雨水支管管径为d600,预留污水支管管径为DN400~DN500。主线路段每隔90~120m设置沉泥井。雨水口布置于两侧路缘带最低点(一般路段为行车道外侧边缘,超高路段为超高内侧道路边缘),采用双箅雨水口,设置间距约为30m,雨水口连接管管径为DN300,坡度为1%;排水井盖均采用重型球墨铸铁防盗型。本项目管径小于600mm时采用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管,管径大于等于600mm时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顶管采用顶管专用F型接口Ⅲ级钢筋混凝土管。6.施工要求管道基坑施工主要有明挖和非开挖两种方式。本项目新建排水圆管埋深约1.5~4m,管顶覆土较浅,距两侧建筑较远,主要采用放坡明挖法施工。拆除重建箱涵涵顶填土为1.5~5m,采用拉森钢板桩进行基坑支护。当排水管道地基承载力低于100KPa时,采用换填、打松木桩、水泥搅拌桩等处理措施。HDPE管采用回填砂基础,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支撑角为180°的C20基础,管道基坑底至管顶以上50cm回填砂,管顶以上50cm至路床采用回填土处理,管沟回填土的夯实密实度要求详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5.6电气工程(1)电力方案在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L线人行道下新建24线电力管沟,电力管沟主要采用电缆沟型式,部分道路宽度受限、需穿越道路或其他障碍物时采用排管型式。本项目仅负责电力管沟的土建部分。起点~终点全线新建电力通信管沟土建工程,其中新建电力管沟主要采用24线电缆沟型式,横过路时采用24线电力排管,主要位于左线人行道下。电缆沟每隔20米左右设置一个检修井,电力排管每隔50米左右设置一个检修井,在惠风二路和华安路设置过路管,过路管采用24孔排管,过路管两端设电缆工作井。所有电缆井口应设置电缆标志牌。电缆井地基承载力需满足设计要求,井内做好防鼠处理。电缆井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电力排管采用PVC-C管(管道尺寸为Φ160mm,管道壁厚6.5mm),电缆井盖板为钢筋砼盖板,满足行车要求。电缆井按天然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ak≥120kPa设计,回填材料按200mm厚分层压实,压实遍数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压实机具确定。管线埋深一般为管顶距地面1m,采用C20混凝土包封,横过管底部素土要求夯实,密实度需达到93%。管顶距地面小于0.5m时,应作钢筋混凝土包封。管沟开挖至足够深度后,把沟底土层夯实找平后,才捣垫层混凝土层。采用石屑回填,需按200mm逐层洒水夯实。管道埋设后,按实际路面结构进行修复,回填至与路面平齐。电缆管必须保持平直,防止施工过程中水泥及砂石漏入管中,覆土前电缆管端口必须用管盖封好。图2.5-17电力通信工程平面设计图图2.5-18电力通信工程剖面图(2)通信方案在R线起点~华安路两侧人行道下新建12孔通信管群,在华安路~R线终点新建24孔通信管群,本项目仅负责通信管沟的土建部分。管道采用PVC管(110mm,壁厚8=3.5mm),主要敷设在两侧人行道下,通信管群主要采用明挖施工,穿越高速公路、桥梁涵洞与水沟等障碍物采用牵引施工,牵引管采用HDPE管(管道尺寸为110mm,管道壁厚10mm)。图2.5-19通信工程敷设截面图2.5.7交通工程本项目交通工程设计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和视线诱导等内容。(1)交通标志本项目布设以下标志:a、交叉路口指路标志在本路和重要被交道路的交叉路口前设置交叉路口指路标志。b、限速标志根据路段设计车速设置限速标志。c、其他标志分车道行驶指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注意行人标志、交叉路口标志、允许掉头标志、合流标志等。d、路名牌路名牌:根据惠民办发〔2020〕114号文关于逐步统一规范全市地名标志设置的通知,路名牌采用2020款大亚湾独立式T型路名牌,标志板主体材质为高硬度铝合金,东西走向为蓝底白字,南北走向为绿底白字。交叉口车道总数为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时,在交叉口进、出口道处各设置1座路名牌,交叉口车道总数为双向四车道以下时,只在交叉口出口道处设置1座路名牌,相邻两个交叉口间隔满足600n<L≤600(n+1)时,路段中间考虑等距增设n组路名牌。标志要求:a、标志板面形状、图案、颜色应严格按照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并结合设计图的规定执行。b、单柱标志的标志板内缘到路侧路缘石边缘的距离不小于25cm。单悬臂标志下缘到路面的距离不小于5.5m。(2)交通标线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等规范标准设置,使之与交通标志相结合,合理诱导交通流。在标线布设中,主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a、车道分界线主路同向车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车道,6m长,间距9m,线宽为15cm;辅道同向车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车道,2m长,间距4m,线宽为15cm;b、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用来表示车行道的边线,主线线宽为20cm;辅道及华安路线宽为15cm;每15m设置5cm排水缝。c、人行横道人行横道宽度4m或5m,线宽为45cm,线间隔为60cm。d、导向箭头导向箭头的颜色为白色,箭头总长为6m。e、出入口标线交叉口出入口段标线要求按道路平面线型,根据道路标线设计进行流线型布置。f、其他导流线、填充线、减速让行标记等按照国标要求。标线材料:采用白色热熔反光涂料,并掺有玻璃珠,其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现行《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2.5-20(3)护栏本路段路侧护栏设计防撞等级为A级,在路侧靠近桥墩等构造物路段设置混凝土护栏防撞等级为SS级;挡墙路段设置SB级混凝土护栏。全线设置路侧护栏。a、路侧波形梁护栏本项目根据路侧危险度的不同,综合考虑车辆组成、车速、道路条件等因素,设置了路侧A级护栏(Gr-A-4E)。b、混凝土护栏路侧设置有上跨桥梁桥墩或桥台等设施的路段则设置SS级混凝土护栏;挡墙路段设置SB级混凝土护栏。c、特殊地点护栏道路、桥梁护栏连接处,设置过渡段护栏;路侧护栏上游端部采用锚地式端头,下游采用圆形端头。(4)道路轮廓标一般主线路段布设间距为32m。轮廓标反射器颜色为:沿行车方向:左侧-黄色,右-白色。a、本路段由于全线设置护栏,因此轮廓标采用附着式。附着式适用于设置波形梁护栏、钢筋混凝土护栏路段和U槽路段。波形梁护栏处附着式轮廓标通过与波形护栏的连接螺栓固定在波形梁护栏上,砼护栏处附着式轮廓标则用膨胀锚螺栓固定在混凝土护栏墙体上。b、波形梁护栏处附着式轮廓标由梯形反射器和钢板托架组成,砼护栏处附着式轮廓标由长条形反射器、塑料托架组成。两种轮廓标均以棱镜型反射器为反光元件。c、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镀锌量为600g/㎡。2.5.8照明工程四环路左右幅:主车道,土路肩放置12m单臂路灯,功率为300W,臂长2.5m,水平间距为35m左右,单侧布置。照度设计值为30.65lx,LPD值为0.99W/㎡。辅道,在道路人行侧树池带放置9m/6m高低臂路灯,功率为120W/90W,臂长1.5m/1.0m,水平间距为30m左右,距路沿石0.65m,双侧对称布置。照度设计值为20.12lx,LPD值为0.63W/㎡。分离式路基标准段:在道路土路肩放置12m单臂路灯,功率为300W,臂长2.5m,水平间距为35m左右,单侧布置。照度设计值为30.65lx,LPD值为0.99W/㎡。华安路:道路人行侧树池带放置9m/6m高低臂路灯,功率为120W/90W,臂长1.5m/1.0m,水平间距为30m左右,距路沿石0.65m,双侧对称布置。照度设计值为20.02lx,LPD值为0.55W/㎡。人行道分离段,采用单侧庭院灯布置,水平间距为20m左右。本项目的路灯全部用LED路灯做光源,发光效率高、寿命长,采用灯具的防护等级为IP65,维护系数为0.7,新设计路灯采用低硅低碳钢灯杆,并内外热镀锌,与周边道路现状路灯灯型一致。结合道路LED灯具端电压维持在额定电压的85%~105%的要求,每座箱变低压供电半径取700~800m。本工程共设2台路灯专用相变XB1、XB2,箱变容量取80kVA,每座箱变设节能控制箱一台。路灯的380/220V电源均引自路灯节能控制箱2.5.9绿化工程1、中央分隔带设计:绿化设计以灌木与地被搭配方式;台湾草作为底衬满种,上层间隔种植灌木又起到减弱汽车眩光的功能;在植物选择上要求抗污染、抗风性强等。2、主线与辅道之间侧分带:侧分带采用具有良好观赏价值的灌木,间隔种植,最下层种植色叶灌木带。3、绿道与机动车道之间绿化带(或树池):绿道与机动车道之间的行道树为具有良好观赏价值的乔木如紫花风铃木。4、绿道与人行道之间树池:自行车道功能不断加强的同时,意味着人行道上的遮荫功能也在不断的加强,尤其是在南方大部分时间气温都比较高,在炎热的夏季能行走在绿色林荫通道上应该是大部分行人梦寐以求的。因此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树池特选用一排整齐高,遮荫功能比较好的乔木如白兰。5、立交绿化设计:立交独特的地理位置,重要的节点引导,设置有桥梁,桥底空间荫蔽,在设计中采用耐荫地被植物如蜘蛛兰等进行绿化。2.5.10其他工程1、泵站工程本项目为仲恺高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的配套基础设施,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惠州市四环路(仲恺段与惠阳段交界段)快速路的接通。平南立交范围雨水主要通过边沟排入新建明渠下游排入马过渡河,因下穿惠盐高速的四环路主线及各匝道均改为下沉式立交,设置U型槽,立交低点雨水无法排出,须汇集一处后通过提升泵站提升后接入新建排水明渠,泵站统一收集四环路主线及各匝道的雨水。泵站建筑工程等级为建筑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设计年限50年。抗震设防列度6度,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814.14平方米(占地面积470.35平方米),地下层建筑面积为343.79平方米,地上层建筑面积为470.35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主体为一层。雨水泵站主体构筑物包括进水管道、集水井、阀门井、提升泵管及出水管等,泵站附属建筑物包括值班室、休息室、发电机房、消防及生活给排水等,此外还包括进场道路及装饰装修等。泵站共安装4台潜水泵,装机功率为4×160kW,三用一备,单台泵额定流量为2800m3/h,配套2台主变压器2×800=1600kVA。泵站用电负荷级别为二级,根据供电负荷级别及供电部门要求,泵站采用双回路供电。泵站基坑由于受已通车高速公路A、B匝道桥限制,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阀门间开挖深度7.5m、进水室开挖深度13.7m、水泵房开挖深度14.7m。泵站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14.7m,开挖宽度17.4~19.9m。进水室和水泵房基坑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进行支护,采用单轴高压旋喷桩桩间止水;阀门间基坑采用拉森Ⅳ型钢板桩+内支撑进行支撑。2、其他工程本项目涉及的其他工程主要包括由于本项目的实施而占压或阻断原有道路、沟渠而产生的道路和沟渠改移工程,通道两端与原有地方道路的接顺,桥梁底河沟、涵洞两端与原有河沟及排水系统的接顺等。改路工程按照地方道路现有等级的标准进行线形、路面结构及排水、防护设计。沟渠改移工程贯彻了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原则,并进行适当的防护。图2.5-21矩形改沟横断面图2.5.11交通量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58—2024)中“5.2.9预测交通量相关数据:a)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分别选取运营第1、7和1年作为运营近、中、远期的代表年份,并分路段(包括主线各区间、连接线等)列出各代表年份的相对交通量预测值;说明运营期车型比、昼间系数等参数”。本项目预计2028年建成通车,施工期为24个月,本项目选取运营期的第1年(202年近期)、第7年(2034年中期)和第15年(2042年远期)为特征年度。结合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交通量预测的特征年近期(2028年)、中期(2034年)、远期(2042年)的双向交通量如下:表2.5-4本项目各路段各特征年不同车型年车流量预测结果(辆)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6工程布局本项目建设主要为连通四环路主线,项目西起于现状的仲恺大道,并与仲恺大道形成立体交叉路口(该路口设计不包含在本工程内),向东沿惠河高速两侧布线,继续向东主线下穿惠盐高速,远期考虑设互通立交与高速公路衔接,在本次设计终点衔接惠台路菱形立交并接入四环路南段二期工程。四环路定级为城市快速路、华安路定级为次干道,路面为沥青路面,设计全长2.254km。本项目从设计起点开始,路线主要控制点为:现状仲恺大道:主干道,本项目西接仲恺大道互通立交,为本项目一个重要的高程控制点。惠盐高速:本项目与惠盐高速公路、惠河高速公路匝道桥(远期)相交,上跨华安路、现状匝道桥墩位、高速公路扩建方案、与高速公路衔接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为本项目最主要的控制点。图2.7-1项目平面设计图2.7工程占地本项目研发中心占地1.15hm2;创新基地占地6.67hm2;配套道路总占地面积为18.85hm²,其中永久征地18hm²,临时占地0.85hm²。项目红线范围占地面积及地类具体见下表。表2.7-1本项目占地情况一览表单位:hm2项目组成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草地住宅用地合计占地性质研发中心///1.15/1.15永久创新基地//6.67//6.67永久路基工程区3.20.1411.781.870.317.29永久桥梁工程区0.59/0.11//0.7永久占地0.03,临时占地0.67改渠工程区/0.24/0.25/0.49永久泵站工程区//0.19//0.19永久施工便道//0.18//0.18临时合计3.790.3818.933.270.326.67/2.8施工总布置(1)施工围蔽建设单位计划施工围蔽范围设置不低于1.8米高,采用全新PE料水泥围挡,并附有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2)施工营造区本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项目周边房屋;设置加工区,位于道路桩号RK1+238南侧,占地面积约3200m2。加工区主要为建设单位、施工人员办公场地,水泥、钢筋、沙和碎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地,钢筋加工场地(不涉及混凝土预制件加工)。项目配套道路长度为2.254km,项目位于城区,不设机修场地。(3)临时占地1本项目内不设取土场、弃土场。2施工便道临时占地面积为0.18hm2,施工便道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主要利用现有道路改建或者在项目红线范围内新增,施工便道占地类型主要为交通设施用地。3项目用于回填的土方为路基回填及软基处理部分,其中路基回填部分采用随挖随填处理,该区域回填土方可临时堆放于路基工程区内,控制在红线范围。项目拟设2临时堆土场,每个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约200m2,临时堆土场占地类型主要为交通设施用地。4项目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临时水稳拌合站、临时水泥拌合站等工程。相关建筑材料来源于惠州仲恺城发砼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砼业建材公司”)系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下属控股公司。站点位于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已建成投产,生产、经营各型号混凝土、建筑砂浆、沥青等建筑材料,其中混凝土年产量达100万立方米以上,沥青碎年产量达40万吨,建筑砂浆年产量达30万吨。(4)拆迁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存在现状的房屋、人行道、绿化带,需进行拆除,无环保拆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拆迁房屋面积总数为2116.01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本项目拆迁实施单位为当地政府,具体拆迁工作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条例对拆迁的住户等进行征收补偿。根据十三届第8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加快实施四环路南段平南路段(约2.26公里)的建设工作,经征求惠阳区政府,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意见,现就四环路南段平南路段建设征迁的决定如下:鉴于项目跨越仲恺高新区、惠阳区,涉及惠阳区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和无障碍交地工作由惠阳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费用考虑在专项债解决。2.7-1施工方案2.9施工时序主线道路工程施工包括路基工程、交通工程、下穿U型槽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主要施工工序为:施工准备(包括实施交通疏解工程:设置施工标志牌、施工围蔽、施工警示灯等)→测量放线→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下穿U型槽工程、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施工→电气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2.10施工工艺本项目为新建厂房、城市快速路项目,其中研发中心建设两栋研发试验楼;创新基地建设10栋厂房,配套建设宿舍、地下车库(含人防)等。配套道路为城市快速路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含D匝道桥先行段)、下穿U型槽工程、排水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电力管沟(土建)、通信管沟(土建)、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艺流程如下:扬尘、废气噪声建筑废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工程验收工程营运建筑弃土图2.10-1厂房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图图2.10-2配套道路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图2.9.1道路工程施工1、拆除工程配套道路红线内拆除工程采用挖掘机,不采用爆破方式。2、路基工程施工(1)挖方路基:路基开挖前对沿线土质进行检测试验。对于挖出的适用材料,用于路基填筑,对不适用的材料做外弃处理。土质路基开挖前要先制定开挖计划,修筑好边沟,开挖时应自上而下,并根据不同土质及运输距离配置不同机械,200m以内用铲运机或推土机为主,200m以外用挖掘机挖掘,自卸车运输。移挖作填时,应按不同的土层分层挖掘,以满足路基填筑要求。施工程序为:清表→截、排水沟放样→开挖截、排水沟→路基填筑,边坡开挖→路基防护。(2)填方路基:填方路基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方法施工。施工工序为:挖除树根,排除地表水→清除表土→平地基,推土机整平→压路机压实→路基填筑。适用于绿化的表层土集中堆放,待路基填筑完毕后用于道路绿化。分层填土,压实,多余部分利用平地机或其他方法铲除修整。(3)软基路段施工:本项目软基处理主要采用换填法、清淤换填法及CFG桩。3、基层施工路面基层施工时应掌握松铺系数、控制厚度。路面基层施工时,拌合料要拌和均匀,运输-摊铺-碾压等工序形成的时间应控制在水泥的初凝时间内。养护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4、路面工程施工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①混合料配合比;②混合料拌制;③混合料运输;④混合料摊铺;⑤压实及成型;⑥接缝。2.9.2桥梁工程施工(1)主要工序施工方法为:桩基础:根据桩径、桩长及地质水文条件等情况,采用机械钻孔桩。承台:土围堰明挖基坑,立模现浇。桥墩:采用立模现浇施工。主梁:采用支架上节段拼装。下塔柱:立模现浇施工。上塔柱:梁上拼装,竖转施工。(2)主要施工流程:1)清理现场、三通一平;施工钻孔灌注桩基础、立模现浇施工承台;安装主梁钢管桩临时支架及便桥,并及时预压。2)钢厂加工钢主梁,节段运输至现场;立模现浇施工下塔柱混凝土段;立模现浇引桥桥墩墩柱;钢管桩支架上逐节段安装钢主梁,直至主桥钢主梁拼装完成。3)钢主梁上拼装钢拱塔;安装拱塔转体门架。4)竖转施工钢拱塔,就位后固定转动铰。5)施工桥面铺装、人行道系统、防撞护栏、排水设施等附属工程;拆除主梁钢管桩临时支架。2.11施工条件(1)运输条件本项目所在地区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四通八达,外购材料均由火车或汽车运输至项目沿线。本项目与现有5条公路交叉,材料运输十分便利。(2)建筑材料条件石料:沿线筑路材料丰富,惠州市潼湖石场、河南岸冷水坑石场等大型石场均距离建设场区较近,生产的石料规模齐全,质地较高,可供应工程建设选用。砂、砂砾:由于项目距离东江、西枝江较近,东江、西枝江盛产砂、砂砾,砂质纯净,含泥量小,能够满足路基、路面等工程需要。钢材、水泥、沥青等:钢材、水泥、木材、石油沥青等材料由惠州市供应,其它地产材料,可由沿线供货。(3)施工用水、用电条件项目区用水可接入区外市政给水管网,保证项目实施用水。项目区沿线电网密布,各地方电力供应充足,工程用电较为方便,可与地方电力部门协调解决。施工前应与电力部门进行协调,落实工程用电,保证工程进度。2.12表土平衡为保护表土资源,可优先剥离表土。根据现场情况,预计可剥离表土0.36万m³,表土剥离后集中堆存于本项目临时堆土区,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全部用于道路绿化工程。绿化工程还需种植土总量为0.25万m³,外购。2.13土石方平衡本项目挖填方总量74.09万m3,其中挖方48.20万m3(含表土0.36万m3,建筑垃圾0.87万m3,淤泥2.42万m3,一般土石方44.55万m3),填方25.89万m3(含表土0.36万m3,种植土0.25万m3,一般土石方25.28万m3),借方0.25万m3,计划来源于商购,余方22.56万m3(含淤泥2.42万m3,建筑垃圾0.87万m3,一般土石方19.27万m3)。项目一般土石方运至潼侨镇康侨大道南面,潼侨镇ZKC-046-03-01、02、03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地块和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青春北片区土方平整工程,淤泥、建筑垃圾运至政府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点。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见附件9。本项目工程挖填方见下表,土石方平衡见下图。图2.13-1土石方平衡图(单位:万m3)表2.13-1工程土方平衡表单位:万m3序号分项名称挖方填方调入调出借方余方表土建筑垃圾淤泥土方小计表土土方种植土小计数量来源数量去向数量来源数量①拆除/0.87//0.87//////////0.87②改渠///3.553.55/0.39/0.39//1.83③//1.33③路基0.36/2.4223.2626.04/18.5618.564.61②⑤⑥0.36⑦//11.73④管线、照明///7.477.47/3.863.86//////3.61⑤桥涵///7.727.72/2.242.240.57⑥2.42③//3.63⑥泵房///2.552.55/0.230.23//0.93③⑤//1.39⑦绿化/////0.360.250.61////0.25商购/合计0.360.872.4244.5548.20.3625.280.2525.894.82/5.18/0.25/22.562.14施工时序和建设周期1、一阶段一阶段配套道路施工期高峰人数达到100人,根据施工总工期安排,除去筹建期,预计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期为24个月。施工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每天工作8小时,预计工期600天。项目内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租赁周边村民房食宿。2、二阶段二阶段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建设工期约24个月,2028年1月开工,2030年12月竣工。二阶段配套道路施工期高峰人数达到50人,根据施工总工期安排,除去筹建期,预计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期为24个月。施工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每天工作8小时,预计工期600天。项目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赁周边村民房食宿。其他无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建设项目的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表3.1-1建设项目的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环境功能区名称环境功能区属性执行标准1主体功能区划根据《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拓展区—2生态环境功能区根据《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所在地属于集约利用区—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关于印发区划(2024年〔2024〕16号空《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修订)》的通知(惠市环),本项目所在区属于环境气质量二类区二级4地表水环境功能区马过渡河2035年III类功能水体III类2025年V类功能水体V类5声环境功能区2类功能区2类3类功能区(惠阳段)3类4a类功能区4a类6地下水功能区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创新基地所在区域属于“东江惠州惠阳惠东地下水水源涵养区(H064413002T04)III类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研发中心所在区域属于东江惠州惠阳沥林分散式开发利用区(H064413001Q05)III类7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区划》,创新基地、研发中心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区划属于241珠江三角洲III级区—8是否属于自然保护区否—9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10是否水库库区否—11是否风景保护区否—12是否森林公园否—13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14是否饮用水源保护区否—15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是,属于惠州市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惠阳区镇隆镇)—16是否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是—17是否属于生态敏感区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