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出租招标采购公告(2026)
安远县车头镇龙头村2个蔬菜大棚出租(15、16号)
标的详情
标的名称:
车头镇龙头村2个蔬菜大棚出租(15、16号)
所在地区:
江西赣州市安远县车头镇龙头村
面积/数量:
8.16亩
标的类型:
建筑物
资产评估:
否
标的现状:
新换棚膜,水电路齐全,交通便利
项目须知
特别提示(一)资质:需意向承租方注册并登录后才能进行报名。(二)保证金:为保证交易正常进行,意向承租方需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线下缴纳。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或个人所提交的报名意向视为无效。(三)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四)安远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此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完整性做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安远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保证金交款账户信息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远支行&银行卡号:&2861000103030001988&账户名称:&安远县农经交易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意事项(一)交易保证金支付注意事项1.意向承租方应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交易保证金汇出银行信息。2.意向承租方应妥善保管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3.意向承租方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以及该笔费用产生的用途,如xx村xx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账户应与本人姓名或营业执照名称吻合,转账账户与报名账户不符的需做情况说明,否则不予生效。(二)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农交中心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过程中违反交易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交易秩序的;3.意向承租方在完成项目后未按约定在公示期满后5个自然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农交中心造成损失的;5.意向承租方交易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6.意向承租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7.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农交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继续进行追偿;8.成交后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特殊情况须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签约,否则扣除此项目交易保证金。逾期未签订则此项目作废。若村集体违约则由其承担项目交易服务费,若意向受让方违约,则扣除此项目交易保证金。
交易说明
大棚年租金为1400元/亩/年,出租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间大棚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大棚的押金为1500元/个,承租方承租期间大棚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蔬菜大棚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