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招标采购公告(2026)
川沙新镇B12A-1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浦规书川(2026)BA310365202600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6-03-24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川沙新镇B12A-1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项目依据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川沙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浦府〔2006〕112号
项目拟选位置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东至B12A-14地块,南至B12A-14地块,西至B12A-12、B12A-14地块,北至B12A-15地块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6560.2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川沙新镇B12A-1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6〕48号)一份。
2.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储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