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招标采购公告(2026)
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连城工业园区FA1-3(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连工管〔2026〕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FA1-3(1)地块规划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规划指标拟定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2米。所有新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