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风光一体化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3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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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673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3-25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环境影响评价

标题:2026年3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示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3-25

2026年3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批复文号
环评类别
批复日期
全文

1
屯留区100MW风光一体化项目(80MW风电)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张店镇
屯审管建函﹝2026﹞14号
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6年3月25日
见附件

1.
屯审管建函(2026)14号(屯留区100MW风光一体化项目(80MW风电)).doc

屯审管建函﹝2026﹞14号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屯留区100MW风光一体化项目(80MW风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西国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屯留区100MW风光一体化项目(80MW风电)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和承诺书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承诺书已收悉。根据山西川航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批复下达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本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同意。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文件送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6年3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风光一体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