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新建工程建设 道路新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核定静宁路(广至路-府村路)及广至路(真华南路-静宁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60318235891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 ,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6〕6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89 号 )、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静宁路(广至路-府村路)及广至路(真华南路-静宁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6)BA310107202600240 ),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静宁路(广至路-府村路)及广至路(真华南路-静宁路)道路新建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6、A7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8〕87号 )。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静宁路,南起广至路、北至府村路; 广至路,西起真华南路、东至静宁路。
4、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8062. 94平方米,其中:地表用地面积约8062. 94平方米(含退让用地面积约 0 平方米),地上空间用地面积 0 平方米,地下空间用地面积 0 平方米(含盾构区间 0 平方米)( 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静宁路长约 278 米,广至路长约 131,道路红线宽 20 米(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89 号 ),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 、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工程。
2、规划道路等级及建设规模: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 20 米。
3、应以经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核准的红线测定道路规划中心线,并提供道路红线中心线坐标。
4、道路断面:按规划所确定的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 ,以及实际的交通模式、交通组织 、交通流量等因素,并兼顾景观功能综合确定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按规划一次实施。道路附属设施设计应符合《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街道设计标准》的要求,按照集约 、美观的原则,对公共标识 、电信箱 、路灯 、座椅 、废物箱等市政设施和街道家具进行集中布局,采用“一杆多用、一箱多用”等方式进行整合,使街面环境整洁有序, 提高城市品质。
5、在设计方案中应做好与横向相交道路的工程设计、施工衔接工作,处理好本工程路面标高和邻近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的关系,保证周边单位 、居民正常出行。
6、因交通、市政工程引起的管线新建和改建,需组织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方案,并在设计方案阶段同步提交。中心城 、新城 、核心镇 、中心镇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新、改 、扩建工程还应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架空线入地的要求,实施沿途架空线入地改造,并在设计方案阶段明确实施方案。
7、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生态环境、绿容、消防、卫生防疫、交通、地震等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2、建设工程需跨越现状、规划河流的,河面宽度、梁底标高、净空等应满足水务、航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3、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的分析研究工作。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 。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 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5日

相关附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静宁路(广至路-府村路)及广至路(真华南路-静宁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代码31010742520400920261A310100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建设依据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6、A7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静宁路(广至路-府村路)及广至路(真华南路-静宁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表,沪府规〔2018〕87号,普发改投〔2026〕6号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东至静宁路,南至广至路,西至真华南路,北至府村路拟用地面积8062.94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8062.94平方米,农用地0.0平方米(其中耕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地上空间用地0平方米。拟建设规模静宁路长约278米,广至路长约131米,道路红线宽20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附图及附件名称1.《关于核定静宁路(广至路-府村路)及广至路(真华南路-静宁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编号: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6〕22号)一份。2.选址范围图一份。核发机关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遵守事项资源局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日期2026年03月25日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新建工程建设 道路新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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