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会宁县人民法院2026)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15日10时至2026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会宁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牛科军名下位于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南路林业局商住楼1幢1层11号(建筑面积:65m2)商业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为65㎡,楼幢为会宁县林业局商住楼,总楼层6层,该房产所在楼层为1层,约建成于2001年,混合结构,水、电、暖、天然气等公用设施齐全。
评估价:604825元,起拍价(保留价):449874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竞买条件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0943-5980369)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4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竞买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竞买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竞买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竞买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竞买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均由竞买人支付。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4月18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会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账号:27397101040008739)。
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真实姓名、竞买代码等信息,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43-59803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43-5980369
会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