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裕达大厦2幢402室不动产
鹿城|温州
起拍价:33.6万
拍卖机构:文成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不动产)
拍品名称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裕达大厦2幢402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93171号】(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家具)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曾某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其他商服用地(办公)/非居住2.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租赁情况
无
钥匙
无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县支行2.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提前(不得迟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均可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4.其他不动产现状请实地看样。
提供的文件.信息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4.本标的物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5)浙0328执234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5.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6.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无7.本院开户银行: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户名: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缴款账号:6228580399924093805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裕达大厦2幢402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93171号】。(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家具),房屋所有权面积85.42㎡,土地使用权面积9.24㎡。2.权益状况:产权证号:【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93171号】,权利状态:现状;权利类型:其他商服用地(办公)/非居住,权利性质: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竞拍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4.费用负担情况:除按照税法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外(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可能存在的欠水.电.燃气及物业费等);如存在证外建筑,需自行接受有关部门处理,产生费用买受人自理。
相关附件下载:
评估报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