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招标采购公告(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


内容:

校园路686号附35号2层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
编号
名称
位置
出租面积
业态
租赁期限
租金递增率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ZC(PD):202603-0084
校园路686号附33号2层
校园路686号附33号2层
172.77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33171.84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2
ZC(PD):202603-0085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08号1层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08号1层
148.23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28460.16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3
ZC(PD):202603-0086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54号1层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54号1层
154.98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29756.16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4
ZC(PD):202603-0087
校园路686号附35号2层
校园路686号附35号2层
124.53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23909.76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5
ZC(PD):202603-0088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38号1层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38号1层
49.97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10793.52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6
ZC(PD):202603-0089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48号1层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48号1层
49.35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10659.60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7
ZC(PD):202603-0090
校园路686号附6号
校园路686号附6号
120.83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28999.20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8
ZC(PD):202603-0091
校园路686号附9号
校园路686号附9号
104.65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25116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9
ZC(PD):202603-0092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06号1层
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06号1层
73.99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15981.84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0
ZC(PD):202603-0093
校园路686号附36号2层
校园路686号附36号2层
121.51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23329.92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1
ZC(PD):202603-0094
校园路686号附10号
校园路686号附10号
109.01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26162.40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2
ZC(PD):202603-0095
校园路686号附30号2层
校园路686号附30号2层
171.34平方米
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中标后竞得人须向资产管理方提供业态承诺,如后期因经营需要须变更经营业态的,应提前2个月向丙方提交书面经营方案及变更申请,经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变更后的经营业态不得违背本招租方案中的禁止经营业态。
3年
无递增
32897.28元/年
5000元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6年03月27日10:00至2026年04月13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1、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修订);3、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 4、出租方案; 5、合同样本; 6、标的物清单。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叶昌展 13880838355 监督人:胡女士 028-69335888 (分机号66101)。 4.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7910621

公告附件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修订).pdf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pdf出租方案.pdf清单.pdf租赁合同样本.pdf

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附件1标的物清单标的号坐落建筑面积(m)租赁期限起始价(元/年)租金增幅比例竞买保证金(元)现状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标的1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06号1层73.993年15981.84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2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08号1层148.233年28460.16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3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38号1层49.973年10793.52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4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48号1层49.353年10659.6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5犀浦校园路820号附754号1层154.983年29756.16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6校园路686号附6号120.833年28999.2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7校园路686号附9号104.653年25116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8校园路686号附10号109.013年26162.4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9校园路686号附30号2层171.343年32897.28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10校园路686号附33号2层172.773年33171.84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11校园路686号附35号2层124.533年23909.76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标的12校园路686号附36号2层121.513年23329.92无递增5000通水电、空置否-13-本人/本单位已全面知悉标的现状,并完全认可。本人/本单位签字(盖章):-14-附件2租赁合同(样本)甲方(权属单位/出租人)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联系电话:028-87926888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资产管理方):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联系电话:028-8792688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其拥有的资产出租给乙方,且乙方同意使用该资产。甲方全权授权丙方作为该资产管理方,丙方有权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相关管理权利及义务,乙方知晓并认可。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15-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资产的基本状况1.1甲方将位于的商业资产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确认计租面积为平方米。1.2甲方按资产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资产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资产。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用途2.1双方约定资产租赁经营期限年,自起至止。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限内该资产仅作为经营使用,其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且符合丙方出具的方案相关业态和用途要求,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7方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全部标的禁止开设高档会所、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广告设计及文印除外)等业态,不能用于经营产生重油烟、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扰民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2.3租赁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该资产,乙方应如期交还。7方需继续租赁经营的,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须按甲方当时的相关政策执行。乙方不接受续租条-16-件的,视为放弃续租,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物。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双方约定,第一年(租赁时段:至年度租金标准为:_元(人民币大写:整),无递增,具体租金详见下表:租赁时段租金单价(元/m月)半年租金(元)年租金(元)合计3.2租金缴纳方式以每年(12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先交租金后使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各期租金在每个付款(结算)周期届满前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此类推,乙方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下一结算周期的租金。乙方以转账形式直接将租金划至甲方账户(户名:成都市西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郫都支行,账号:4402254009022152601)租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回单为准。-17-第四条乙方应缴纳的其他费用4.1乙方已向甲方一次性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_元整)。元(大写:人民币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守约履行合同,合约到期终止时,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费、电费、煤气费、垃圾清运费、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停车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消防、环卫、绿化、排污的费用)等并办理完离场手续、腾空和撤出租赁区域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违约,则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不按约交付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租赁,前期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与第三方就本合同所涉资产签订租赁合同。4.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除向甲方支付租金外,还应承担与该资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垃圾清运费、网络费、电话费、物费、停车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消防、环卫、绿化、排污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与相关方签订协议);上述费用按照国家或市政等部门规定的计费标准执行,由乙方按实际使用或相关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本物业管理方实际收费标准自行缴纳(缴纳时间与租金缴纳时间一致),丙方负责上述相关费用缴纳情况的核实。4.4因资产权属或甲方将资产租赁经营给乙方而产生的税费-18-以及其它依法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交付和收回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足额缴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按现状交付乙方并办理“资产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移交手续,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租赁经营地交付乙方之前的各项费用结清。5.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当日内返还该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乙方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其将不可移动机电设施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含空调、配电设施、外墙、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资产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5.3乙方交还甲方资产应当保持资产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资产的正常使用。第六条资产及附属设施的维护6.1甲方应保障该资产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资产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组织维修;-19-属干7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及时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间造成承租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内该资产除结构安全外的修缮事宜。6.27方如对资产进行内外装修,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须严格按规定申报,其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乙方装修方案须向甲方、丙方提供。6.37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资产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股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7.1甲方有权对7方租赁资产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督导,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合法经营。72用方应酋重7方独立的自主经营权,有权对乙方租货经营资产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督导。-20-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8.1乙方应按时接收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8.2租赁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乙方的装修方案应当符合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并应书面报呈相关单位(部门)批准。在装修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要求,不得改变资产主体结构。室外店招牌需符合相关部门规定,不得违规安装LED等电子显示屏招牌,如需进行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时,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如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3资产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须保证附属设施的正常移交,不得撤走和破坏装修物及其固定部分(包括租赁期未满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甲方对乙方不能撤走的装修、添附物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在资产的可移动物品,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处置。8.4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甲方应尊重乙方独立的自主经营权。8.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造成的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租赁经营期内,乙方对资产只有使用权,无转让权。乙方不得对所经营的资产进行转租、转让或抵押。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及其它法律责-21-任与甲方和丙方无关,涉及甲方和丙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和丙方的书面同意。8.6乙方经营业态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的规定,不得经营产生油烟行业、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音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不得经营招租文件禁止的业态。8.77方需在其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的资产进行安全管理,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8.87方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在租赁物内使用或存放灌装液化气、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若乙方因违规使用相关违规违林的可燃性设备而引起火灾及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97方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必须依据交通法,不得占道停放,并妥善自行保管其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自行承担,不得将使用能源的交通工具停放在室内,若引起火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107方在租赁资产从事经营活动时,应遵守中国有关环堷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管理在内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负责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如乙万违反前述规定,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8117方租赁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应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22-不得产生噪音和对环境产生污染,经营范围内实行“三包”,须服从管理,若违反前述规定,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第九条丙方的义务和责任9.1接受甲方委托,负责该资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事项:9.1.1负责对乙方上报的经营方案、包括业态、装修方案、广告方案等的审核,并全过程监督;9.1.2对本资产进行日常安全、防疫等巡查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督查;9.1.3负责向乙方传达国家、省、市、区等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和整改;9.1.4负责协调本资产主体结构的维修事宜;9.1.5协助乙方办理入驻等前期手续;9.1.6负责对乙方缴纳租金、赔偿金、违约金、资产费等进行催缴。9.1.7负责乙方租赁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对资产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实施设备进行验收。9.1.8丙方有权对及资产安全进行安全督查并且每月不少于1次,乙方应全力配合丙方开展安全整改工作。-23-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或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首年年度租金总额(12个月的租金)的20%承担违约赔偿。10.1.1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资产,严重影响资产使用。10.1.2甲方未尽资产主体结构安全的修缮义务(乙方使用损坏的除外),严重影响资产使用。10.1.3租赁期内,租赁资产发生权属纠纷,严重影响资产使用。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该资产,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首年年度租金总额(12个月的租金)的20%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鉴定费、勘验费、保全费及律师诉讼代理费等):10.2.1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将标的物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未对租赁物进行有效管理的;10.2.2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资产主体结构;10.2.3损坏承租资产,在甲方或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1024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资产经营用途;-24-10.2.5利用承租经营资产进行违法活动及国家相关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业;10.2.6因乙方的经营行为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10.2.7存在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且屡教不改的;10.2.8乙方法定代表人无故失联或涉嫌犯罪的;10.2.9因乙方及乙方的经营行为导致出现上访、投诉事件的;10.2.10乙方未按照安全责任书履行安全义务的,经甲方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问题且屡教不改的;10.2.1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且拒绝落实整改的;10.3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15日的,每迟延一日按租赁年度租金(12个月的租金)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该资产,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年度租金总额(12个月的租金)的20%承担违约金。10.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后)当日内交还租赁资产,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每逾期一天,应按最近经营年度日租金标准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资产使用费,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最近租赁年度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10.5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遵守,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解-25-除本合同。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租赁期首年年度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若守约方有超出此数额的损失,还应赔偿经济损失。10.67方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退出租赁申请得到甲方同意的,履约保证金扣减两个月不予退还,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扣减,剩余租金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退租手续后无息退还。7.方须完成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缴纳至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移交,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应退还的租金中扣减相应费用,不足部分向乙方进行追偿。10.7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均应在合同终止之日前将资产干净、整洁的交还给甲方。乙方未按要求腾退,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相应的卫生清洁费等费用。10.87方在合同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退还前,将在租赁资产所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办理注销或变更,同时结清相关费用或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10.9所有店招的审核、装修须在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如经相关部门或丙方查实后需按要求立即整改,若拒不整改或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0107方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或通过不正当手投竞得承租经营权或在经营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资产,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预失的,7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处埋。-26-10.11乙方在免租期内向甲方提出退租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免租期间的租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一条免责条件11.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11.2因国家政策或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拆除、使用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给甲、乙、丙三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11.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11.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二条其他12.1合同履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或丙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书面通知下达20日后本合同自动终止。12.2交还时丙方对资产及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任何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任何遗失或者造成的损坏无法修复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三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27-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5甲方或丙方可将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委托给资产服务公司代为行使和履行,无须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接受,不得异议。12.6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约束力。12.7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甲方、丙方不承担责任。12.8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经营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2.9乙方接收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函件的地址为;邮编为;联系人电话乙方承诺:甲方或丙方发往上述地址的函件,如被退回或拒收,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8-(签章页)甲方名称:法定/授权代表: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联系电话:028-87926888乙方名称:法定/授权代表: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名称: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都支行账号:4402254009022529519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联系电话:028-87926888年月签约日期:日-29-附件3安全责任书(样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租赁合同名称或编号:租赁期限:年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经营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乙万和内万三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起至乙方将租赁物归还丙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丙--30-三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二、甲方和丙方的安全责任1.甲方和丙方应督促经营的外来人员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根据居住手续办理租赁物经营一切手续,有权督促经营方遵守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并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2.甲方和丙方有权定期组织检查乙方经营人员及经营场所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应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三、乙方的安全责任1.乙方应保证经营业态与主合同签订的经营范围一致,若因个人原因私自改变经营范围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丙方有权对商家进行清退。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措施,做好经营物安全管理工作。经营物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第三人及甲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31-3.7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防疫、用电、用气、食品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即:严禁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如因7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4.7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应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更换,严宗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57方对租赁资产主体结构外的所有物品承担安全责任,对租赁物(包括吊顶、用电线路、地板等租货物内全部物品)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际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67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仃人的装修和整改,需经丙方书面同意。万退出租资时不很折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租赁物正常便用和安全。-32-7.乙方经营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和丙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向有关部门举报。8.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9.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丙方和公安机关。10.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户口登记,并办理居住证。11.乙方应加强对汛期及突降大暴雨的汛中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因及时向丙方报告并申请维修,若因乙方延迟不报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3-(签章页)甲方名称:法定/授权代表: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联系电话:028-87926888签约日期:月年月日乙方名称:法定/授权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丙方名称: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联系电话:028-87926888日签订日期:年月-34-附件4廉洁共建协议书为了进一步密切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各自的业务发展和廉洁从业建设,甲、乙双方兹此签订《廉洁共建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一、甲、乙双方单位承诺:1.甲、乙双方将切实加强本单位人员的廉洁教育和管理,对有违反本条下述情况的行为,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2.甲、乙双方人员不得利用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向对方及对方人员收取任何形式的好处费、回扣费和关系费;不得要求对方及对方人员赠送现金、金银饰品、贵重物品、各类有价证券、各类磁卡等物品;不得要求对方及对方人员提供资金参加娱乐、旅游、过生日、婚礼等方面的宴请活动;不得要求对方及对方人员报销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各类费用;不得要求对方及对方人员为已方人员的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以及为其提供应由己方人员支付的各种费用。二、乙方承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甲方发现乙方单位向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违背本协议书内容的活动时,甲方应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乙方,经核查属实,乙方承诺承担以下责任:-35-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人员等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并有权追索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责任,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参照甲乙双方业务合同约定确定。三、本《廉洁共建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监督执行。如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盖章):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年月日-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