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永嘉县瓯北街道河田村沿江路2弄4号201室的不动产
永嘉|温州
起拍价:34万
拍卖机构:永嘉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网26-97定向询价)

拍品名称
永嘉县瓯北街道河田村沿江路2弄4号201室的不动产

权利来源
(2025)浙0324执7093号执行裁定

权证情况
权证号:浙(2020)永嘉县不动产权第0018972号;建筑面积:167.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1.1平方米;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权利性质:批准拨用/自建房;登记时间:2020年08月27日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胡**

拍品现状
用途及性质
1、农村宅基地/住宅;2、批准拨用/自建房;

是否腾空
未腾空已承诺腾空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永嘉县人民法院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拍卖对象:永嘉县瓯北街道河田村沿江路2弄4号201室的不动产一、费用负担情况: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性质若为国有划拨的,转让房地产时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由被执行人承担。二、瑕疵说明:(1)交付时的装修情况与看样时不一致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预约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估价范围包括房屋内不可拆除的装修价值(地砖、乳胶漆等),不包括部分房屋室内可移动的电器、家具的价值。若有无产权登记部分如须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的,买受人应自愿接受处理(包括拆除)。(3)本次拍卖房产可能尚需缴纳水电欠费等其他相关欠费,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当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相关欠费数额,对实际需要承担的费用有充分了解后再决定是否购买。(4)标的房产限本村村集体经济成员参与竞买,且应当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具体情况竞买意向人须向相关部门了解后再参与竞拍。若因买受人竞买资格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本次拍卖房产将于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腾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