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楼生态环境局。
传真:0512-6668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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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
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在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982m2厂房扩建检测实验室。该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9500批次。
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4日在https://bovna.com/announcement/42/detai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废气:项目南楼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8米高P1排气筒排放;北楼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8米高P2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洗手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零排放。 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bwl@sipac.gov.cn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

微谱检测环评-公示稿.pdf

(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601-320571-89-01-2706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地理坐标(120度43分34.978秒,31度21分44.514秒)(120.726383,31.36236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52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苏园行审备〔2026〕48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82(租赁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对照情况,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依据见下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物、氯气。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本项目新增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环境风险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不涉及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内容,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如下表:表1-1项目所在工业园区规划情况汇总表审批审批文件名称审批文件机关文号《苏州工业园区江苏省人省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苏政复总体规划(2012民政府体规划(2012-2030)》的批〔2014〕-2030)》复86号《省政府关于省政府关于张家《苏州工业园区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苏政复国土空间总体规江苏省人市、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2025〕划(2021-民政府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5号2035)》(虎丘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规划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苏州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2项目所在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汇总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召集审查审批文件名称审批文件名称机关文号《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生态环境《关于的审查意[2015]197响报告书》号部)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苏《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江苏省生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苏环审划(2012-2030)环境影态环境厅(2012-2030)环境影响[2024]108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号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性(1)规划期限与范围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苏州工业园区行政辖区范围土地面积27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2012-2020年,远期2021-2030年。(2)功能定位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以推动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际化合作水平为战略出发点,努力将苏州工业园区打造为国际领先的高科技园区、国家开放创新试验区(中新合作)、江苏东部国际商务中心和苏州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区。(3)总体目标探索转型升级、内涵发展的新路径,建设经济、管理、文化、社会、生态发展水平全面协调现代化的新城区。至2020年,优化提升既有基础,发掘存量资源潜力,积累自主创新资本,稳中求进,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先导先行。力争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生态建设等部分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至2030年,主要发展指标全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成产业高端、文化繁荣、居民富足、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城区。(4)城区规模人口规模:到2020年,常住人口为115万人;到2030年,常住人口为135万人;用地规模: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71.4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49.0平方米;至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77.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31.3平方米。(5)空间布局A、空间布局结构:轴心引领、三湖联动、四区统筹、多片繁荣,规划形成“双核多心十字轴、四片多区异彩呈”的空间结构。①双核:湖西CBD、湖东CWD围绕金鸡湖合理发展,形成园区城市核心区。②多心:结合城际轨道站点、城市轨道站点、功能区中心形成三副多点的中心空间。③十字轴:结合各功能片区中心分布,沿东西向城市轨道线和南北向城市公交走廊,形成十字星发展轴,加强周边地区与中心区的联系。④四片多区:包括娄葑、斜塘、胜浦和唯亭街道四片,每片结合功能区又划分为若干片区。B、中心体系:规划“两主、三副、八心、多点”的中心体系结构。①“两主”,即两个城市级中心,包括苏州市中央商务区(CBD)、苏州东部新城中央商务文化区(CWD)和白塘生态综合功能区(BGD)。②“三副”,即三个城市级副中心,即城铁综合商务区,月亮湾商务区和国际商务区。③“八心”,即八个片区中心。包括唯亭街道片区中心(三个)、娄葑街道片区中心(一个)、斜塘生活区中心、车坊生活区中心、科教创新区片区和胜浦生活区中心。④“多点”,即邻里中心。(6)分区建设引导为进一步深化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发展资源,明确产业导向,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园区正式印发实施《苏州工业园区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方案》构建区域板块发展新格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局。①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要对接融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积极开展政策功能先行先试,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健康医疗、金融贸易、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产业,努力打造辐射全国的智慧商贸平台、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园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②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要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合作办学为特色、以协同创新为方向,加快建设成为高新产业聚集、高等教育发达、人才优势突出、环境功能和创新体系一流的科教协同创新示范区。③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要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企业总部基地为核心,集聚综合性、区域型、职能型等各类企业总部,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时尚新颖运动休闲项目,提升产业高度,提靓生态环境,提优生活品质,率先打造国内一流的宜商、宜游、宜居新型旅游度假区。④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要集聚总部经济、流量经济、消费经济与城市功能要素经济,实行高端服务、高端制造双轮驱动,打造长三角上海金融副中心、高端商业商务中心、产城融合先导区和宜居城市核心区。(7)发展战略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为核心,围绕建设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现代工业为主体、第三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相配套的现代化工业园区的总目标,坚持中新合作,努力把园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发区。(8)产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服务业在三产中的比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向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文化产业、服务外包和商贸业方向进行引导;优化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等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发展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逐步淘汰现状污染重、能耗高的造纸、化工等行业;限制发展劳动密集型、发展空间不大的纺织等行业,并逐步实施空间转移。①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采取存量优化和增量提升的发展路径,有序引导部分低附加值加工装配企业梯度转移,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推进制造向服务延伸、引导价值链升级,积极引进产业链前端项目,引导企业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研发环节等领域。②生物医药产业:逐步完善项目的产业化途径,对于由于环保等因素不能直接在园区生产的企业,鼓励其到周边地区以制造外设等协作模式运营。③纳米技术产业:完善产业支撑环境,促进生物纳米园、纳米孵化基地为代表的初创企业培育基地发展,以苏相合作区为依托建设纳米应用产业基地。④云计算产业:重点培育和壮大高端芯片制造、新一代智能设备制造、关键器件及模块制造等行业,形成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属于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属于M7452检测服务,符合园区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方向相,因此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功能定位。(9)用地布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予以补充,将基本农田范围划为禁建区。规划至2030年,园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8176.55ha。(10)交通运输园区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腹地,位于中国沿海经济开放区与长江经济发展带的交汇处,位于苏州古城以东,东临上海,西靠太湖,南接浙江,北枕长江,距上海虹桥机场约80km。(11)公用工程①供水:苏州工业园区自来水厂位于星港街和金鸡湖大道交叉口,于1998年投入运行,总占地面积25公顷,规划规模60万m3/d,现供水能力45万m3/d,取水口位于太湖浦庄。原水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太湖原水通过两根输水管线(DN1400浑水管,长28km,20万m3/日,1997年投入运行;DN2200浑水管,长32km,50万m3/日,2005年投入运行),经取水泵站加压输送至净水厂,在净水厂内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后,由配水泵房加压至园区管网。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水源工程-阳澄湖水厂为园区第二水源工程,位于唯胜路以东、阳澄湖大道以北的区域,紧邻阳澄湖。设计总规模50万m3/d,近期工程设计规模20万m3/d,中期2020年规模为35万m3/d。水厂采用“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达到国标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②排水:园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管汇集后就近排入河道。区内所有用户的生活污水需排入污水管,工业污水在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之后由泵站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吴淞江。③水处理:苏州工业园区规划总污水处理能力90万立方米/日,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50万吨/日(设有污水泵站调度系统,“两厂一网”,构成污水“双通道、双处理终端”的安全运行模式,保障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安全),其中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30万吨/日,并建有中水回用系统。另外,娄葑片区现状约1.5万吨/日污水纳入娄江污水处理厂。园区乡镇区域供水和污水收集处理已实现100%覆盖。本项目属于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本项目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④供电:园区已建成以500千伏、220千伏线路为主网架,110千伏变电站深入负荷中心,以20千伏配网覆盖具体客户。采用双回路、地下环线的供电系统,目前供电容量为486MW,多个变电站保证了设备故障情况下的系统可靠性,从而降低了突发停电的风险,供电可靠率大于99.9%。所有企业均为两路电源,电压稳定性高。本项目年用电量约2万kWh,依托园区供电工程。⑤供气:目前承担苏州工业园区燃气供应的苏州港华燃气公司管道天然气最高日供气量达到120万m2,年供氧量超过3亿m3,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约22万户,投运通气管网长度1500km。⑥供热:目前园区集中供热主要由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的主要集中供热企业之一,有燃机分厂、第一热源厂、跨塘分厂3个热源点。蓝天燃机分厂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三区东南部,建有2×18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最大对外供热能力可达250t/h,发电能力为360MW,第一热源厂建有一台德国进口的20t/hLOOS燃油锅炉,供热能力为40t/h;跨塘分厂建有二台35t/h国产锅炉,实际供热能力共为470t/h,发电能力6MW。北部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312国道以北,占地面积7.73公顷,于2013年5月投入运行,建设规模为2×18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年发电能力20亿kWh,最大供热能力240t/h,年供热能力100万吨。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房产证中为科教用地。对照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块为生产研发用地,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用地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用地与相关用地政策相符。2、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环保部于2015年7月2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了《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提出审查意见。2.1本项目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清单符合性表1-3项目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中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清单符合性分析清单类别符合性类型禁止开发范围清单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水域及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独墅湖重要湿地(独墅湖湖体范围)、金鸡湖重要湿地(金鸡湖湖体范围)、青剑湖(青剑湖湖体)、东沙湖湿地公园(东沙湖湖体范围)和莲池湖公园(莲池湖湖体范围)范围内,禁止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挖砂、取土、开矿;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引进外来物种;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属于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金鸡湖重要湿地、青剑湖、东沙湖湿地公园和莲池湖公园范围。娄江、吴淞江(娄江、吴淞江河道水面范围)除规划许可的水面和滨水景观设施以外,禁止新建、扩建与防洪、改善水环境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本项目不在娄江、吴淞江河道水面范围。阳澄湖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范围内的区域),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距离阳澄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约6.7km,不属于阳澄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阳澄湖半岛潭溪路以南、阳澄湖大道以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本项目所在地为生产研发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园区引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等产业指导目录进行控制,以上文件中限制或淘汰类的项目,一律禁止引入园区。按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的要求,园区规划工业用地上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属于M7452检测服务。本项目产生的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接入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吴淞江。其他环境准入要求清洁生产与环境保护要新引入项目的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及单位GDP用水量、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得高于园区平均水平和行业或产品标准,项目用能不应对园区总用能额度产生较大影响,优先引进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求新、改、扩建项目有机废气收集率应大于90%,在环评批复时应要求其落实VOCs污染防治“三同时”措施,严格控制VOCs排放增量。风险控制要求企业或项目引进前需进行风险专题论证,以论证结果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限制引入风险性高的企业或项目。引进企业或项目的潜在风险及其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必须符合环境安全要求。对涉及各类金属铝粉尘、金属镁粉尘、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严格环评审批程序,明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严格环保竣工验收,对粉尘污染治理设施未配套、环境应急预案未编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和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本项目明确了在厂房边界外10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不涉及爆炸粉尘。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编制,按照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严格环保竣工验收。2.2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的相符性详见下表。表1-4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1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苏州城市发展规划,从改善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角度,树立错位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以及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合理确定《规划》的发展定位、规模、功能布局等,促进园区转型升级,保障区域人居环境安全。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工业研发用地,且项目实施前后不改变土地性质,因此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是相符的。2优化区内空间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加强阳澄湖、金鸡湖、独墅湖重要生态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环境管控,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通过采取“退二进三”、“退二优二”、“留二优二”的用地调整策略,优化园区布局,解决好斜塘老镇区、科教创新区及车坊区部分地块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的题。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3加快推进区内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制定实施方案,逐步淘汰现有化工、造纸等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严格限制纺织业等产业规模。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园区产业规划淘汰和严格限制的产业,符合园区产业结构。4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违背园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5加强阳澄湖水环境保护。落实《江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要求,清理整顿阳澄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项目和不符合保护要求的企业,推动阳澄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条例要求。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维护和改善区域环质量。本项目在技术和经济可行的条件下,拟采取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维护区域环境。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3、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24]108号)相符性分析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24]108号,以下简称“跟踪评价审核意见”),本项目与跟踪评价审核意见的相符性详见下表。表1-6项目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1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用地布局。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强化空间管控,降低区域环境风险,统筹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本项目行业类别M7452检测服务,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生产研发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禁止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少、性质不改变。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生态空间管控区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的用途区内绿地及水域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开发利用。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州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979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及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3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属于以上整治工程。3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2024年底前完成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VOCs综合治理工程,苏州河长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产能淘汰与压减工程,福禄(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工业炉窑整治工程,乔治费歇尔金属成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工程,以及西卡(中国)有限公司储罐治理工程等68项涉气重点工程,推进实施《苏州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点落实涉磷企业专项整治,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应达到清洁生产I级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编制《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专项报告》,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等规划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行业类别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5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5年底前完成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推动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进一步推进园区再生水回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园区及工业企业再生水回用率。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定期开展园区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2027年底前完成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燃煤抽凝机组改造工程,有序推进燃煤机组关停替代。加强园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厂。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6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结合区域跟踪监测情况,动态调整园区开发建设规模和时序进度,本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工作,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项目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对于企业关闭、搬迁遗留的污染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建立园区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并纳入监控预警体系。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排放企业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推动建立园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积极推进氟化物污染物排放及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控,区内重点涉氟企业雨水、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并联网。不涉及含氟废水排放。7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完善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小事故不出厂区、大事故不出园区”。加强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提高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实战水平。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区域环境安全。重点关注并督促指导区内化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构筑“风险单元-管网、应急池-厂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防控涉重金属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将编制环境应急制度,补充应急装备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24]108号)的要求。4、与《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目前《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5年02月24日通过了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审批文号:苏政复〔2025〕5号,苏州工业园区总体空间结构分为“一主(环金鸡湖主中心)”、“两副(阳澄南岸创新城、吴淞湾未来城)”、“四片(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阳澄湖半岛度假区、金鸡湖商务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是指农业、生态、城镇三个功能区,国土空间规划三线是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国土规划三线是根据三区分别对应划定。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园区优化形成“一核两轴三心四片”总体格局。一核指金鸡湖商务主核;两轴指东西向开放商务轴,南北向科技创新轴;三心指月亮湾副中心、城铁副中心、国际商务副中心;四片指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阳澄湖半岛度假区、金鸡湖商务区。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属于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内规划的生产研发用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在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的现状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与地块功能规划相符;不违背《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5、与《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见下表。表1-7与《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重点任务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格落实国家落后产能退出指导意见,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低端落后化工产能淘汰。推进印染企业集聚发展,继续加强“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整改提升,保持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认真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沿江钢铁、石化等重工业有序升级转移。全面促进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钢铁、石化、印染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绿色龙头企业,精准实施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绿色金融、信用保护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主动开展生产工艺、清洁用能、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引领带动各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企业,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禁止的建设项目。相符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重点发展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扎实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融合发展,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产业链。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到2025年,将苏州市打造成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高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相符加大VOCs治理力度分类实施原材料绿色化替代按照国家、省清洁原料替代要求,在技术成熟领域持续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和其他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提高木质家具、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制造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使用比例,在技术尚未全部成熟领域开展替代试点,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不使用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清洗剂等VOCs原料。相符加大VOCs治理力度分类实施原材料绿色化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对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加强管理,有效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优先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本项目使用的VOCs物料全部密闭储存于危化品中间仓库,包装在非取用状态均是密封状态。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相符相符相符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深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和重点集群整治,实施VOCs达标区和重点化工企业VOCs达标示范工程,逐步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废气排放系统旁路。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适时推进整治成效后评估,到2025年,实现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全覆盖。推进工业园区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开展工业园区常态化走航监测、异常因子排查溯源等。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加强各类园区整治提升,建立市级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综合管理平台;完成重点园区VOCs排查整治;推进全市疑似储罐排查,加快推动治理;开展活性炭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活性炭治理效率。本项目含VOCs的物料全部密闭储存于危化品中间仓库,非取用状态均是密封状态。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版)中“M7452检测服务”。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②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三),本项目未被列入限制类、淘汰类及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③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其他符合性分析类,为允许类。④对照《苏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意见》,本项目不在其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内。⑤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⑥对照《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未被列入限制类、淘汰类及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相符性分析❶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的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规定,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法[2012]22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在上述禁止和限制行业范围内;且项目排放污水为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中第四十三条中禁止项目;项目不涉及“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等禁止的行为。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中的相关要求。❷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相关规定。❸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相符性根据《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阳澄湖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集中式供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傀儡湖、野尤泾水域及其沿岸纵深一百米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阳澄湖、傀儡湖及沿岸纵深一千米的水域和陆域;北河泾入湖口上溯五千米及沿岸纵深五百米。上述范围内已划为一级保护区的除外。三级保护区:西至元和塘,东至张家港河(自张家港河与元和塘交接处往张家港河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交接处止),南到娄江(自市区外城河齐门始,经娄门沿娄江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交接处止),上述水域及其所围绕的三角地区已划为一、二级保护区的除外;市区外城河齐门至糖坊湾桥向南纵深二千米以及自娄门沿娄江至昆山西仓基河止向南纵深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张家港河(下浜至西湖泾桥段)、张家港河下浜处折向厍浜至沙家浜镇小河与尤泾塘所包围的水域和陆域。根据调查,本项目距离阳澄湖2.1km,在阳澄湖水源地三级保护区范围内。《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三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化工、制革、制药、造纸、电镀(含线路板蚀刻)、印染、洗毛、酿造、冶炼(含焦化)、炼油、化学品贮存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项目;禁止在距二级保护区一千米内增设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建设的项目,未增设排污口,符合《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表1-8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一览表生态红线名称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面积(公顷)方位距离km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水域及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6490.8778北0.99吴淞江重要湿地/苏州工业园区内,吴淞江水体范围79.4807东南10.9独墅湖重要湿地/独墅湖水体范围921.1045西南8.8金鸡湖重要湿地/金鸡湖水体范围681.0953西南5.2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苏州工业园区内,吴淞江水体范围152.1427东南9.1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延1000米的水域和陆域范围。*/2831东北6.7备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参照《省政府关于同意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澄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2〕16号)、《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4〕979号)。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距离北侧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0.99km,距西南侧金鸡湖重要湿地5.2km,距西南侧独墅湖重要湿地8.8km,距离东南侧吴淞江重要湿地10.9km,距离东北侧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7km,距离东南侧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9.1km,均不在生态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4〕979号)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①空气环境质量根据《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4年园区PM2.5、SO2、NO2、PM10、CO和O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及修改清单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本区域目前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根据引用的周边现状监测数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要求。②水环境质量根据《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纳污水体吴淞江水质均符合Ⅱ类,优于水功能目标(Ⅳ类)。③声环境质量根据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2日对项目地厂界昼间声环境本底进行监测(报告编号:SUA05-20010228-JC-01),项目地四周边界噪声监测点位所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本项目的建设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等级。(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区域已具备完善的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原辅料、水、电供应充足,另外,本项目的建设不新增土地资源的利用。因此,本项目用水、用电均在区域供应能力范围内,不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本项目与该文件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9与《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除外)。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符合2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等文件要求,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前,需按本项目为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等文件要求,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前,需按规定通过节能审查,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符合3严格执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符合苏大气办[2021]2号文件要求。符合4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4〕11号)等文件要求,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前,需按程序经核定备案后获得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符合5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化工项目环评审批前,需经化治办会商同意。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6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全省锻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装备〔2023〕403号)等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铸造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本项目为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锻造和锻压项目。符合7禁止新建含电镀、化学镀、转化膜处理(化学氧化、钝化、磷化、阳极氧化等)、蚀刻、化成等工艺的建设项目(列入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的项目除外);现有项目确需扩建的,企业需列入《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B类企业。本项目不含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阳极氧化、蚀刻、钝化、化成等工艺。符合8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碳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建设项目类别。符合9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染料项目,以及含酿造、印染(含仅配套水洗)等工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建设项目类别。符合10禁止新建含炼胶、混炼、塑炼、硫化等工艺的建设项目(不产生特征恶臭污染物的除外);现有项目确需扩建的,企业需列入《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B类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含以上工艺的禁止建设项目类别。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单纯采用以电泳、喷漆、喷粉等为主要工艺的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区域配套的“绿岛”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含以上工艺的禁止建设项目类别。符合12禁止建设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单纯采用以印刷为主要工艺的建设项目,以及单纯采用混合、共混、改性、聚合为主要工艺,通过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方法生产合成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建设项目(包括采用上述工艺生产中间产品后进行喷涂、喷码、印刷或组装的项目);现有项目确需扩建的,企业需列入《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本项目不属于含以上工艺的禁止建设项目类别。符合价》A、B类企业。13禁止建设采取填埋方式处置生活垃圾的项目;严格控制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废弃物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政策鼓励类除外)。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100%。符合14禁止建设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长江经济带,与《(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0与《(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相符号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港口布局规划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符合1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8幢,不属于码头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图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2目,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符合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3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增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符合4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建设项目。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序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本项目不在国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不属于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河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化工项目、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类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项目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二、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本项目不属于捕捞。符合区域活动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且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符合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治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3km范围内,不属于尾矿库、治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在化工企业周边。符合三、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不属于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中,无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建设类项目,符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中的相关要求。4、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属于长江流域和太湖流域,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12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勒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属于沿江地区,不在港口内。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在上述禁止范围内。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吴淞江,不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不会对长江水体造成污染。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二、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满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企业,排放的废水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关要求。5、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对照文件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区见下表:表1-13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名录区域单元总数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工业5个共计4个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计1个苏州工业园区(含/园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本项目地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属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对照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14与苏州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所列目录内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的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符合(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条例要求。符合(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按要求执行。符合(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属于环境负面清单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满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符合(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按要求执行。符合(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本项目后续将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符合(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本项目后续将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符合(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后续将按照要求执行落实符合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污染排放跟踪监测计划。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应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符合要求符合(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的相关要求。6、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对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分析如下表。表1-15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标准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明确替代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附件1)等行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附件2)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本项目为属于M7452检测服务,不在文件要求的行业范围及企业名单内。相符2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本项目未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相符3强化排查整治。各地在推动3130家企业实施源头替代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涉VOCs重点行业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加强现场监管,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废气排气口达到国家及地方VOCs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涉VOCs重点行业;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VOCs达到国家及地方VOCs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的相关要求。7、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表1-16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标准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计划建立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相关信息。符合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本项目采用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风速>0.3米/秒。相符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加强实验室密闭管理,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相符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本项目涉及有机试剂的设备在通风橱内或集气罩下运行,废气处理设施与设备“同启同停”,严格按照要求启停设备。相符七、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精准治理水平重点区域要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规范要求的及时整改企业不在相关行业内,无需安装自动监测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关要求。8、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本项目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分析本项目与其相符性,见表1-17。表1-17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①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②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在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项目物料贮存于密封的包装瓶中;放置于原料仓库;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相符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①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②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在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相符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取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物料均采用密闭容器或管道输送。相符3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①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②VOCs物料卸料过程应密闭,卸料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处理;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③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使用的有机物尽量在通风橱内/集气罩下操作,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相符4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废气处理系统会与生产设备同步投入使用,检修时,生产设备将停止运行。相符5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本项目废气收集符合规定,符合要求相符6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输送管道密闭,符合要求相符7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废气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相符8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本项目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产生量较小,经处理后可以达标相符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排放。经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具有相符性。9、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符性分析表1-18与苏环办〔2024〕16号文的相符性分析工作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注重源头预防规范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要评价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来源和属性,论述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方式合规性、合理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所有产物要按照以下五类属性给予明确并规范表述:目标产物(产品、副产品)、鉴别属于产品(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如符合团体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得将不符合GB34330、HJ1091等标准的产物认定为“再生产品”,不得出现“中间产物”“再生产物”等不规范表述,严禁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不能排除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须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具体鉴别方案,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后根据结论按一般固废或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项目环评审批要点要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要求衔接一致。本项目产物主要包括:目标产物、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无其他副产物。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妥善处理。相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企业要在排污许可管理系统中全面准确申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以及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实际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对照项目环评发生变动的,要根据变动情况及时采取重新报批环评、纳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手续,并及时变更排污许可。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准确申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以及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相符严格规范贮存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企业按要求建设危废仓相符过程控制管理要求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点两类方式进行贮存,符合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库。强化转移过程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依法核实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直接签订委托合同,并向经营单位提供相关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具体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违法委托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建成后,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并签订委托合同。相符三、强化末端管理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企业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污泥、矿渣等同时还需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电子台账已有内容,不再另外制作纸质台账。本项目一般固废不涉及污泥、矿渣,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按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台账。相符推动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提升利用处置工艺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查。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10、与《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相符性分析表1-19与《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相符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严格项目准入。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本项目使用样品预处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理、检测使用氢氟酸产动的“三挂钩”机制,新建涉氟企业原则生的检测废液作为危险上不得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应进入具备废物收集处置,不排放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存在国省考断面氟含氟废水;本项目位于相符1化物超标的区域,要针对性提出相应的氟化物区域削减措施,新、改、扩建项目应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严格遵守“增产不增污”原则。优先选择号启迪科技城8幢,不涉氟重点区域开展氟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试属于国省考断面氟化物超标的区域。完善基础设施。涉氟企业应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鼓励企业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的收集方式。加本项目不涉及含氟废水快推进含氟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排放,且企业所在的产2质处理。新建企业含氟废水不得接入城镇业园“雨污分流、清污相符污水处理设施,现有企业已接管城镇污水分流”。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须组织排查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认定可以接入的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3各地要加强涉氟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将涉本项目不属于涉氟重点相符序号点工作。氟重点企业列入双随机检查名单库和监督性监测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各地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涉氟化物专项执法行动和异地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对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历史上出现过数据超标的国省考断面,应重点开展溯源排查,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系统整治;同时,要强化监控预警和应急管控,密切关注断面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管控措施。企业,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国省考断面氟化物超标的区域。序号规范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总体要求实验室单位产生的废气应经过排风柜或排风罩等方式收集,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对净化工艺和设备进行科学设计和施工,排出室外的有机、无机废气应符合GB14554和DB32/4041的规定(国家或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实验室废气已作规定的,按相应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符合规范要求。相符收集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2kg/h的实验室单元,废气净化效率不低于80%;收集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在0.2kg/h~2kg/h(含0.2kg/h)范围内的实验室单元,废气净化效率不低于60%;收集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在0.02kg/h~0.2kg/h(含0.02kg/h)范围内的实验室单元,废气净化效率不低于50%。本项目NMHC排放速率≤2kg/h,废气净化效率为80%。相符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维护应满足相关安全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满足相关安全规范的要求。相符2废气收集应根据实验室单元易挥发物质的产生和使用情况,统筹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实验室门窗或通风口等排放口外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监测应符合GB37822和DB32/4041的要求。本项目使用易挥发原辅料均在通风橱/集气罩下进行,主要产生有机废气,相符根据易挥发物质的产生和使用情况﹑废气特征等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分质收集处理。同类废气宜集中收集处理。以非甲烷总烃计,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监测应符合GB37822和DB32/4041的要求。有废气产生的实验设备和操作工位宜设置在排风柜中,进行实验操作时排风柜应正常开启,操作口平均面风速不宜低于0.4m/s。排风柜应符合JB/T6412的要求,变风量排风柜应符合JG/T222的要求,可在排风柜出口选配活性炭过滤器。产生和使用易挥发物质的仪器或操作工位,以及其他产生废气的实验室设备,未在排风柜中进行,应在其上方安装废气收集排风罩,排风罩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废气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控制风速的测量按照GB/T16758、WS/T757执行。含易挥发物质的试剂库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换气次数不应低于6次/h。本项目贮存易挥发物质原辅料量较小,且非使用状态下密封储存于危化品中间仓库内,故可不设置废气收集装置。相符3废气净化实验室单位应根据废气特性选用适用的净化技术,常见的有吸附法、吸收法等。有机废气可采用吸附法进行处理,采用吸附法时,宜采用原位再生等废吸附剂产生量较低的技术;无机废气可采用吸收法或吸附法进行处理;混合废气宜采取组合式净化技术。根据技术发展鼓励采用更加高效的技术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预处理措施,符合HJ2000的要求。本项目有机废气产生后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相符净化装置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HJ/T1、HJ/T397和GB/T16157的要求。自行监测应符合HJ819的要求,排放同类实验室废气的排气筒宜合并。本项目设置1根P1排气筒,采样口设置应符合HJ/T1、HJ/T397和GB/T16157的要求。相符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可采用活性炭、活性炭纤维等作为吸附介质,并满足以下要求。a)选用的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应低于8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不应低于50%;选用的蜂窝活性炭碘值不应低于65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不应低于35%;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GB/T7701.1的要求。选用的活性炭纤维比表面积不应低于1100m2/g,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HG/T3922的要求。其他吸附剂的选择应符合HJ2026的相关规定。b)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的工艺设计应符合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颗粒活性炭吸附,碘值≥800mg/g,有机废气在吸附装置的停留时间应大于0.3s。相符HJ2026和HJ/T386的相关规定﹐废气在吸附装置中应有足够的停留时间,应大于0.3s。c)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明确吸附剂更换周期,不宜超过6个月,有环境影响评价或者排污许可证等法定文件的,可按其核定的更换周期执行,具有原位再生功能的吸附剂可根据再生后吸附性能情况适当延长更换周期。吸附法处理无机废气应满足以下要求:a)选用的酸性废气吸附剂对盐酸雾的吸附容量不应低于400mg/g;b)废气在吸附装置中应有足够的停留时间,应大于0.3s;c)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明确吸附剂更换周期,对于污染物排放量较低的实验室单元,原则上不宜超过1年。吸收法技术要求应符合HJ/T387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a)采用酸性、碱性或者强氧化性吸收液时,宜配有自动加药系统和自动给排水系统;b)吸收净化装置空塔气速不宜高于2m/s,停留时间不宜低于2s;c)吸收装置末端应增设除雾装置。4运行管理易挥发物质的管理实验室单位应加强对易挥发物质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建立易挥发物质(常见种类见附录A)购置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所购买及使用的易挥发物质种类、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及记录人等信息﹐易挥发物质采购、使用记录表详见附录B,相关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建设单位应按规范建立易挥发物质购置和使用等相关台账,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相符易挥发物质应使用密闭容器盛装或储存于试剂柜(库)中,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挥发。本项目贮存易挥发物质原辅料量较小,且非使用状态下密封储存于危化品中间仓库中,使用时在通风橱/集气罩下进行。易挥发实验废物密封储存于废液桶内,对环境影响极小。相符实验室单位应编制易挥发物质实验操作规范﹐涉及易挥发物质使用且具有非密闭环节的实验操作应在具有废气收集的装置中进行。储存易挥发实验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储存易挥发实验废物的仓库应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收集和净化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应在产生废气的实验前开启,实验结束后应保证实验废气处理完全再停机,并实现收集和净化装置与实验设施运行的联动控制。收集和净化装置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停用检修。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和通风橱/集气罩同启同停,收集和净化装置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停用检修。相符装置运行维护实验室单位应采用受影响人员易于获悉的方式及时公示吸附剂更换信息﹐包括更换日期、更换量、生产厂家、关键品质参数及相关人员等信息。本项目应于公告栏、网站等受影响人员易于获悉的方式及时公示吸附剂更换信息﹐包括更换日期、更换量、生产厂家、关键品质参数及相关人员等信息。相符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吸收液和吸附剂再生时产生的废气应进行规范收集处理。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废气处理风机应使用低噪、减振设备,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相符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和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GB18597和HJ2025等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相关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实验室单位应将收集和净化装置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中,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必要的运行管理知识和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本项目应建立对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气收集装置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以及相关台账制度,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气收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并按要求定期开展废气的监测。相符实验室单位应建立收集和净化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以及相关台账制度,明确设施的检查周期,相关台账主要记录内容(见附录C)包括:a)收集和净化装置的启动、停止时间;b)吸附剂和吸收液等更换时间﹔c)净化装置运行工艺控制参数﹔d主要设备维护情况;e)运行故障及维修情况。实验室单位应保证实验室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化运维。综上,本项目与《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2/T4455-2023)相符。12、与《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园环〔2022〕3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园环〔2022〕3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1与《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园环〔2022〕3号)的相符性分析序号试点范围本项目相符性1行政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不包括国家级生态红线、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相符范围启迪科技城8幢,不在国家级生态红线、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2行业范围列入《苏州工业园区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行业清单》的行业,不含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涉及的项目,以及设置专项评价的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本项目属于清单中“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不属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且不设置专项评价。相符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建设项目属于《苏州工业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化学需氧量(COD)单因子全厂年新增排放总量(接管量)不超过1吨;其中,属于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氨氮、总氮和总磷单因子全厂年新增接管量不超过0.1吨。其他行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化学需氧量(COD)单因子全厂年新增排放总量(接管量)不超过0.5吨。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M7452检测服务,本项目排放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单因子全厂年新增排放总量(接管量)不超过1吨。相符(2)建设项目全厂年新增危险废物不超过100吨;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不超过100吨。相符(3)建设项目生产中不产生和排放第一类污染物、氰化物;本项目不产生和排放第一类污染物、氰化物。相符3信用审查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人委托的技术单位近三年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申请人近三年未发生较重及以上失信行为,信用良好。相符综上,本项目可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建设内容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11日,注册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康元路777号6号楼2层,主要进行工业润滑剂、汽油、柴油、尿素、清洗剂等能源化工产品理化性质、产品质量检测服务。2022年4月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南楼3楼和北楼3楼,租赁建筑面积约982m2,建设了《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工业润滑剂、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新建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3月29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项目编号:002474800),2022年8月完成了自主验收,验收产能为润滑剂理化性能测试1000批次/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扩建检测实验室。启迪科技城8幢呈“凹”型,分为南楼、北楼和中间楼,南楼、北楼均为15米,中间楼高18米,本项目位于北楼的一层、二层、三层和南楼的三层,中间楼和其他楼层均为其他企业。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9500批次。该项目2026年1月14日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6〕48号)。2、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1)项目行业类别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M7452检测服务。(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判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类别判定详见下表。表2-1项目环评类别判定表行业代码编制依据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项目M745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本项目进行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服务,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也不属于转基因实验室。实验过程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属于“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3、工程内容及项目组成项目名称: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微谱检测(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建设性质:扩建;总投资:2000万元;租赁面积:982m2。4、产品方案本项目接受客户委托对能源化工类样品(润滑剂、汽油、柴油、尿素、清洗剂等)进行理化性质检测服务。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情况表工程名称检测项目样品规格年设计能力(批次/年)年运行时数扩建前扩建后全厂变化量检测实验室润滑剂测试5~15kg/批次10003000+20002000h燃油2~5kg/批次03000+3000尿素2~5kg/批次01000+1000清洗剂2~5kg/批次02000+2000其他能源化工样品1~5kg/批次0500+5005、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表2-3本项目公用及公辅工程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现有项目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主体工程南楼南楼三层115m20115m2理化实验室、仪器室、光谱室、高温室北楼北楼三层117m20117m2理化实验室、仪器室、样品间、气瓶间、办公室北楼二层0117m2117m2本项目新增实验室、办公室北楼一层60m2060m2危废仓库、危化品中间仓、实验室公辅工程办公区39m2039m2北楼二层贮运工程样品间15.4m2015.4m2暂存客户样品危化品中间仓库6m206m2北楼一层危废仓库20m2020m2北楼一层公辅工程自来水275m3/a250m3/a525m3/a园区市政供水管网纯水4m3/a7.5m3/a11.5m3/a纯水外购排水220m3/a200m3/a420m3/a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排水220m3/a200m3/a420m3/a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供电3.5万kWh/a2万kWh/a5.5万kWh/a市政电网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依托启迪科技城排口绿化//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通风橱/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通风橱/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通风橱/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进行废气设施改造废水处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员工洗手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员工洗手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处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固废危险废物25m2025m2暂存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零排放依托产业园工程污水管网、污水排放口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由产业园区污水总排放口排放。雨水管网、雨水排放口雨水经产业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由产业园区雨水排放口排放。配电工程依托园区现有电路管网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备扩建前扩建后变化量注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Avio500110/2电子天平ME204/02110/3分析天平ME204/02110/4电子天平MP5002110/5电子天平ME204/02110/6鼓风干燥箱SX2-8-10TP110/7鼓风干燥箱DZF-6030A110/8电热鼓风干燥箱DHG-9123A110/9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DHG-9203A110/10全自动变压器油分析气相色谱仪ZF-301Q12+1/11显微镜NMM-800TRF110/12库伦法水分仪831+87412+1/13颗粒计数器PAMASSBSS-C110/14快速自动运动粘度仪SL-SF02A110/15石油产品运动粘度试验器SYP1003-6D110/16石油产品运动粘度试验器SYP1003-6B110/17自动折管式运动粘度仪SL-SF01D10-1/18红外光谱仪SpectrumTwo110/19PQ指数仪PQL110/20自动电位滴定仪90512+1/21自动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试验器SKY1001-II12+1/22自动石油产品闪点试验器SKY1002-II12+1/23开口闪点测定仪BWKS-109110/24离心式油水分测试仪LDJ-5C-C110/25自动润滑油氧化安定性测定器SYP019320-2/26双联旋转式铁谱仪SXT-III110/27石油产品自动微量残碳试验器SKY1011-II110/28润滑油泡沫特性试验器SYP3006-112+1/29液相锈蚀自动测定仪ZHX1202110/30液相锈蚀测定仪ZHX120213+2/31石油和合成液水分离性测定仪BWSR-610-1/32润滑油空气释放值自动测定仪ZHC105110/33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器SYP1017-2110/34凝点倾点测定仪ZHL130610-1/35润滑脂相似粘度试验器SYP4101110/36润滑脂滴点试验器SYP4111-212+1/37润滑脂和石油脂锥入度试验器SYP4100-1110/38润滑脂抗水淋性能试验器SYP4115-1110/39pH计PHS-25型110/40电导率仪DDS-307A110/41绝缘油介质损耗及电阻率测定仪ODL200110/42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仪OVI8012+1/43通风橱1.3m*0.75m*2.4m812+4/44涡旋振荡器VortexGenie2110/45超声波清洗机KQ2200DE/SK3310HP/YM-100PLUS03+3/46箱式电阻炉SX2-8-10TP01+1/47水浴锅BHS-201+1/48张力全自动测定仪ZHZ50201+1/49多功能循环恒温水浴HWY-10/DZKW-402+2/50石油产品色度试验器SYP101301+1/51VOC试验箱VOC20001+1/52石油产品倾点、凝点、浊点试验器SYP1022-1C02+2/53微波消解仪MARS601+1/54恒温恒湿箱BPS-250CB01+1/55石油产品蒸馏试验器SYP2001-VIC01+1/56冰箱LSC-288G/YC-525L02+2/57润滑油氧化安定性试验仪LOS-1型02+2/58气相色谱仪GC-FID01+1/59运动粘度分析仪Q30001+1/60低温运动粘度测试仪FG-R0518pro01+1/61油耐压测试仪DTA100C01+1/62U型管密度计DMA100101+1/63自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60001+1/64数字阿贝折射仪WYA-3S01+1/65全自动润滑油蒸发损失测定器KD-FG580001+1/66变压器油分析气相色谱仪ZF-301B01+1/67低温恒温槽DC-050601+1/68自动脱气振荡仪1081-II01+1/69语盟超声波清洗机YM-100PLUS01+1/70微库仑氯测定仪JF-WK-2000A型01+1/71pH计PB-3001+1/72润滑油氧化安定性试验仪LOS-1型01+1/73硫氮分析仪TNS660001+1/74831库仑法水分仪831+72801+1/75全自动介损及电阻率测试仪CJS3103C01+1/76馏分燃料冷滤点抽滤器SYP2007-301+1/77双联分析式铁谱仪PULE-8A01+1/78旋转蒸发器RV8VS02501+1/79石油和合成液水分离性测定器FG-2096pro01+1/80冷冻机油絮凝点测定仪FG-117301+1/81润滑脂蒸发损失测定器FG-112001+1/82全自动自燃点测定仪CZR70601+1/83变压器油带电倾向自动测定仪COP-T38501+1/84润滑脂防腐蚀测试仪FG-107501+1/85润滑油(齿轮油)抗乳化性能测定器FG-114201+1/86超微型飞安电流表D2201+1/87全自动润滑脂氧化安定性测试仪FG-2634pro01+1/88绝缘液体在电应力和电离作用下析气性测试仪KD-CB13301+1/89油介损及电阻率测试仪ODL300B01+1/90量热仪5E-C550001+1/91颗粒计数器KT-2A01+1/92全自动运动粘度测定仪SKY1003-IVA01+1/93分析天平ME204E01+1/7、原辅材料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见表2-5,涉及化学品的理化性质一览表见表2-6。表2-5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一览表类别原料名称规格、组分形态包装方式年用量最大存储量储存位置扩建前扩建后变化量1石油醚AR,30-120℃液5L/桶2000L2000L0200L中间仓库2正庚烷AR,97%液5L/桶250L250L050L3乙醇AR,99.7%液5L/桶250L250L030L4甲醇AR,99.5%液5L/桶50L50L0105甲苯AR,99.5%液5L/桶1000L1000L0100L6乙酸AR,99.5%液5L/桶60L90L+30L20L7氯苯AR,99.5%液5L/桶60L100L+40L20L8异丙醇AR,99.5%液5L/桶1000L1000L0100L9丙酮AR,99.5%液500ml/瓶10L10L010L10盐酸37%液500ml/瓶5L10L+5L5L11盐酸标准溶液0.1mol/L液500ml/瓶01L+1L1L12盐酸标准滴定溶液0.5mol/L液500ml/瓶01L+1L1L13硫酸AR,98%液500ml/瓶2L2L05L14硝酸AR,98%液500ml/瓶10L15L+5L5L15四氯乙烯AR,99%液500ml/瓶20L20L010L16正戊烷AR,99%液500ml/瓶500L500L050L17氢氧化钠AR,99%固500g/瓶4kg4kg02kg试剂柜18氢氧化钾AR,99%固500g/瓶4kg4kg02kg19苯AR,99.6%液500ml/瓶5L5L05L20重铬酸钾AR,99.3%固25g/瓶0.5kg0.5kg00.5kg21正丁基二乙醇胺AR,99.5%液500ml/瓶20L20L010L22异辛烷AR,99.6%液500ml/瓶5L5L01L23三氯甲烷AR,99.5%液500ml/瓶5L0-5L024纯水/液40L/桶4t11.5+7.50.5t25能源化工类样品润滑剂、燃油、尿素、清洗剂等液/14t30t+16t1t样品间26实验耗材离心管、试管、针筒、滤纸、手套、口罩等固/1.5t2.5t+1t0.5t27氧气99.9%液40L/瓶160L240L+80L40L气瓶间28氮气99.5%液40L/瓶160L400L+140L40L29氩气99.99%液200L/瓶2400L4000L+1600L400L30氢氟酸GR液500ml/瓶010L+10L5L试剂柜31二甲基亚砜4L,HPLC液4L/桶08L+8L8L32碱性蓝6B指示剂/液100ml/瓶00.3L+0.3L0.1L33甲酚红/液50ml/瓶00.5L+0.5L0.1L34邻苯二甲酸二丁酯99%液500ml/瓶03L+3L1L35硅油201-20cs液30kg/桶030kg+30kg30kg仓库36N-N-丁基二乙醇胺RG,99.5%液25L/桶0100L+100L25L37缓冲液pH7~11液250ml/瓶02.5L+2.5L2.5L38标准溶液氢氧化钾-乙醇等液500ml/瓶035L+35L5L39库伦法水分阳极液AR液500ml/瓶05L5L1L40库伦法阴极液AR液500ml/瓶05L5L1L注:1、本项目样品通过客户现场送样或快递寄样,样品密封保存在本公司样品间,常温存放,并贴明样品标签。2、项目通过采用先进自动化、高灵敏度检测仪器,试剂利用率提升;现有项目试剂按最大工况保守预估,余量充足。因此,部分试剂(石油醚、正庚烷等)可在现有用量内统筹调配,年用量不新增。表2-6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原料名称CAS.号理化特性燃烧爆炸性毒理毒性石油醚8032-32-4分子式:CnH2n(n=5~8),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臭味,易挥发。密度:0.64g/mLat25°C;熔点:-40ºC;沸点:60-80℃;闪点:-49℃;折射率:n20/D1.363;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无水乙醇、苯、三氯甲烷、油类、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易燃无资料正庚烷142-82-5化学式C7H16;分子量100.2;熔点:-91℃;沸点:98℃;水溶:性难溶于水;密度:0.68g/cm³,外观:无色易挥发液体;闪点:-4℃;闪点(℃):-4℃;引燃温度(℃):204℃;爆炸上限%(V/V):6.7;爆炸下限%(V/V):1.1。易燃急性毒性:LD50:222mg/kg(小鼠静脉)LC50:75000mg/m3,(小鼠吸入)乙醇64-17-5无色液体,具有特殊香味;熔点(℃):-114.1;相对密度(水=1):0.79;沸点(℃):78.3;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59;分子量:46.07;饱和蒸气压(kPa):5.33(19℃);燃烧热(kJ/mol):1365.5;临界温度(℃):243.1;临界压力(MPa):6.38;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32;闪点(℃):12;爆炸上限%(V/V):19.0;引燃温度(℃):363;爆炸下限%(V/V):3.3;溶解性:与水以任意比互溶,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易燃LD50:7060mg/kg(兔经口)甲醇67-56-1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熔点(℃):-97.8,沸点(℃):64.7,相对密度(水=1):0.792,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饱和蒸气压(kPa):12.3(20℃),燃烧热(kJ/mol):-723,临界温度(℃):240,临界压力(MPa):7.95,辛醇/水分配系数:-0.82~-易燃LD50:7300mg/kg(小鼠经口);15800mg/kg(兔经皮)LC50:64000ppm(大鼠吸入,4h)甲醇67-56-1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熔点(℃):-97.8,沸点(℃):64.7,相对密度(水=1):0.792,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饱和蒸气压(kPa):12.3(20℃),燃烧热(kJ/mol):-723,临界温度(℃):240,临界压力(MPa):7.95,辛醇/水分配系数:-0.82~-0.77,闪点(℃):12(CC);12.2(OC),引燃温度(℃):464,爆炸上限(%):36.5,爆炸下限(%):6。LD50:7300mg/kg(小鼠经口);15800mg/kg(兔经皮)LC50:64000ppm(大鼠吸入,4h)甲苯108-88-3分子式:C7H8,分子量:92.14,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苯的芳香气味。熔点-94.9℃;沸点110.6℃,不溶于水,可混溶于苯、醇等有机溶剂。相对密度(水=1)0.87。易燃LD50:5000mg/kg(大鼠经口);12124mg/kg(兔经皮);LC50:20003mg/m3,8小时(小鼠吸入)乙酸64-19-7分子式:C2H4O2;分子量:60.05;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酸臭。熔点:16.6℃;闪点39℃;溶于水、醚、甘油;不溶于二硫化碳。相对密度(水=1)1.05。易燃LD50:3530mg/kg(大鼠经口)氯苯108-90-7分子式:C6H5Cl;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液体,有杏仁味。沸点:132.2℃;凝固点:-45.6℃;相对密度1.1;折射率:1.5248;溶解性:可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易燃LD50:2290mg/kg(大鼠经口):1445mg/kg(小鼠经口)异丙醇67-63-60无色透明液体,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气味,能与醇、醚、氯仿和水混溶,能溶解生物碱、橡胶、虫胶、松香、合成树脂等多种有机物和某些无机物,与水形成共沸物,不溶于盐溶液。沸点(atm,℃,101.3kPa):82.45;熔点(atm,℃):-87.9;相对密度(g/mL,20C,atm):0.7863;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2.1;相对摩尔质量(g/mL):60.095;黏度(mPa·s,atm;C):2.431;闪点(atm,℃):12;燃点(atm,℃):460易燃微毒类。口服-大鼠LD50:5840mg/kg;口服-小鼠LC50:3600mg/kg丙酮67-64-1外观为无色透明易流动液体,有芳香气味,极易挥发。熔点:-94.6℃;沸点:56.5℃;相对密度(水=1):0.789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00;分子式:C3H6O;分子量:58.08;饱和蒸气压:235.5kPa;燃烧热:1788.7kJ/mol;临界温度:235.5℃;临界压力:4.72Mpa;闪点:-20℃;引燃温度:465℃;爆炸极限%(V/V):13.0/2.5;与水混溶,可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易燃LD50:58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LC50:无资料盐酸7647-01-0外观与性状:淡黄液体;气味:具有刺激性气味;熔点:-30℃;沸点:>100℃。密度(水=1):1.20;分子量:36.46;蒸气压:170mmHg不燃LD50:900mg/kg(兔经口);LD50:3124mg/kg,(大(21.1℃),410mmHg(37.7℃);⽓味阈值(mg/m³):无资料;水溶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和油等。具有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鼠经口)硫酸7664-93-9无色油状液体,密度1.84g/cm3,沸点337℃,能与水以任意比例互溶,同时放出大量的热,使水沸腾。具有腐蚀性、强氧化性。不燃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C50510mg/m3硝酸7697-37-2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熔点(℃):-42(无水),沸点(℃):83(无水,相对密度(水=1):1.50(无水)。无资料LC50:130mg/m3(大鼠吸入,4h);67ppm(小鼠吸入,4h)四氯乙烯127-18-4分子式:C2Cl4,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类似乙醚的气味。沸点:121℃;凝固点:-22.0℃;相对密度:1.6227;折射率:1.50547;溶解性:能溶解多种物质(如橡胶、树脂、脂肪、三氯化铝、硫、碘、氯化汞)。与乙醇、乙醚、三氯甲烷、苯混溶。可燃半数致死量LD50:大鼠经口3.005g/kg;小鼠经口8.4g/kg正戊烷109-66-0熔点:-130℃;沸点:36℃;水溶性:不溶于水;密度:0.626g/cm³;性状:无色易燃液体。溶解性:微溶于乙醇、溶于醚和烃类。易燃性毒性:LD50:446mg/kg小鼠静脉氢氧化钠1310-73-2观与性状:白色小丸。气味:无臭;⽓味阈值(mg/m³):无资料;沸点(℃):1390℃(1013百帕);熔点:318℃;蒸气压:不易燃无资料氢氧化钾1310-58-3白色结晶粉末,一种无机化合物,具有强碱性。密度6.0886kg/m3,熔点361℃,沸点1320℃。溶于水、乙醇,微溶于乙醚。不燃LD50273mg/kg(大鼠经口)苯71-43-2熔点:5.51℃;沸点;80.1℃;液体密度(20℃):0.879g/cm3;气体密度:2.770kg/m3;相对密度(38℃,空气=1):1.4;蒸气压(26.1℃);13.33kPa;粘度(20℃):0.647mPa.折射率(20℃):nD=14462;燃烧热(液体,25℃):3269.7KJ/mol。易燃LD50:3306mg/kg(大鼠经口);48mg/kg(小鼠经皮)重铬酸钾7778-50-9性状:橙红色单斜晶系或三斜晶系结晶。熔点398℃;相对密度:2.676;溶解性:微溶于冷水,易溶于热水,其水溶液呈酸性,不溶于醇。可燃急性毒性:LD50190mg/kg(小鼠经口)正丁基二乙醇102-79-4分子式:C8H19NO2,分子量:161.24;相对密度:0.986;避免与氧无资料无资料胺化剂、酸、水接触。异辛烷104-76-7性状:无色液体。沸点;99.25℃;凝固点-107.52℃;相对密度:0.6919g/cm3。易燃大鼠经口TDLo:2100mg/kg/21D-I氧气7782-44-7无色无味气体,是氧元素最常见的单质形态。熔点-218.4℃,沸点-183℃。不易溶于水助燃无毒氮气7727-37-9无色无臭无毒气体,沸点:-320.4F(-195.8C),分子量28.01,氮不可燃且不助燃。不燃无资料氩气7440-37-1无色、无味的单原子气体,氩气的密度是空气的1.4倍,是氦气的10倍。密度1.748kg/m3,熔点-189.2℃,沸点-185.9℃,微溶于水。不燃无资料氢氟酸7664-39-3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无色、发烟的腐蚀性液体,有剧烈刺激性气味,是一种弱酸,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强烈地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最浓时的密度1.18g/cm3。不燃无资料二甲基亚砜67-68-5无色透明液体,有吸湿性,与水混溶,能溶于大多数有机物。熔点20℃,沸点192℃,密度1.2g/cm3,闪点98℃,可作为有机溶剂和有机合成中间体。可燃LD50:20g/kg(大鼠经口)LD50:18g/kg(大鼠经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84-74-2无色透明油状液体,熔点:-35℃,沸点:337℃,密度:1.053g/cm3,不溶于水,易溶于醇、醚、丙酮和苯。可作为气相色谱固定液。易燃人口服TDLo:140mg/kg;大鼠腹腔LD50:3050μL/kgN-N-丁基二乙醇胺102-79-4无色或黄色液体,具有微氨味,密度0.986g/mL(20℃),熔点-70℃,沸点273~275℃(98.8kPa)。闪点118℃(开口杯法),25℃时黏度为55mPa·s。可溶于水、甲醇、乙醇、乙醚及丙酮,不溶于矿物油及石蜡。可燃急性毒性LD504250mg/kg(大鼠经口)8、水平衡分析8.1、用排水情况(1)员工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员工9人,年工作250天,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根据《苏州市农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21年修订),本项目员工人均生活用水定额100L/(人•天)计,则员工办公生活用水约225m3/a。排污系数取0.8,则办公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氮、总磷等,接入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2)员工洗手用水本项目实验人员做检测实验之前在洗手池内用自来水洗手(不使用洗手液),根据建设单位预估每人每天洗手用水5L,员工洗手用自来水25m3/a。排污系数取0.8,则洗手废水产生量为2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接入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3)实验配制用水本项目实验配制使用外购的纯水。根据企业预估,硫酸、硝酸、盐酸等稀释用纯水约1m3/a,产生的废酸0.8m3/a,用废液桶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实验配制用纯水约1.5m3/a,产生实验废液用废液桶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仪器、器皿清洗用水本项目检测过程中使用的仪器、器皿在使用后需使用溶剂型试剂进行擦拭,擦拭后需使用纯水在清洗槽内对仪器、器皿进行清洗,项目设有1个清洗槽,单个清洗槽有效容积约为20L,每天清洗1次,则本项目清洗用水约5m3/a,损耗量约1m3/a,则清洗废液产生量约为4m3/a.清洗时加强操作要求,避免废液溅出,清洗槽不接入下水管道,槽下方设有废液收集桶,清洗后打开清洗槽阀门将废液暂存于检测实验室的临时收集桶内,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汇总如下表所示:表2-7本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汇总表用水项目用水类别计算标准用水量m3/a损耗排放量m3/a员工生活生活用水100L/d•人22520%180员工洗手洗手用水5L/d•人2520%20实验用纯水酸稀释建设单位提供120%0.8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实验配制1.501.5仪器、器皿清洗用水520%4合计1130/废水200废液6.38.2水平衡本项目水平衡如下图所示。45200225生活用水180苏州工业园区自来水污水处理厂250员工洗手0.酸稀释用水委外处置酸性废液0.8外购纯水实验配制用水委外处置实验废液1.57.5仪器、器皿清洗用水清洗废液4委外处置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m3/a)图2-2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m3/a)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现有项目有员工11人,本项目拟增加员工人数9人,项目建成后全厂定员为20人。工作制度:现有项目生产人员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年工作2000小时。本项目与现有项目相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000小时。10、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科技城8幢。项目西侧和北侧为已建成的厂房,东侧为规划的生产研发用地,南侧为唯新路。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情况图见附图4。启迪科技城8幢呈“凹”型,分为南楼、北楼和中间楼,本项目位于北楼的一层、二层、三层和南楼的三层。南楼三层和北楼二层进行检测样品的预处理,北楼三层进行样品检测,北楼一层为危废仓库、危化品中间仓库、实验耗材暂存。项目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方便员工操作,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合理的。11、环保责任及考核边界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的环保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废气达标考核位置:P1排气筒及项目所在8幢厂房边界。废水达标考核位置:达标考核位置为企业污水总排口。噪声达标考核位置:8幢厂房边界外1m处。员工洗手0.酸稀释用水委外处置酸性废液1.8外购纯水实验配制用水委外处置2.3实验废液2.311.57.2委外处置仪器、器皿清洗用水清洗废液6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污染物表示符号(i为源编号):(废气:Gi,废水:Wi,废液:Li,固废:Si,噪声:Ni)本项目接受客户委托对能源化工类样品(润滑剂、汽油、柴油、尿素、清洗剂等)进行理化性质检测服务。检测服务的流程基本相同,区别在于不同的样品预处理、测定的方法、使用的仪器不同。本项目检测服务流程如下:图2-2本项目检测服务流程图流程说明:(1)客户送样客户现场送样或通过快递寄样,样品密封保存在样品间并贴明样品标签。(2)预处理检测前需对根据样品特性及检测项目需求进行一种或多种的预处理,预处理包含稀释、消解、过滤、称量、蒸馏、离心处理等预处理过程,此过程涉及到溶液配制,样品经预处理后以待检测。常用的预处理方法如下:稀释:根据待测样品所检测项目需求使用试剂(石油醚、甲苯、异丙醇等)或水对样品进行稀释,稀释后置于分析仪器内进行自动分析。该过程在通风橱内完成,会产生有机废气G1。过滤:人工使用甲醇、乙醇、石油醚、乙酸、正庚烷等对样品进行溶解过滤,该过程在通风橱内完成,会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物及废器具S1(包括:废滤纸、口罩、手套等一次性耗材)。称量:人工使用天平进行样品分样/试剂称量,分装后以待检测,该过程在集气罩下进行,汽油、柴油等样品挥发会产生有机废气G1。蒸馏:根据检测项目选取定量样品在适合其性质的规定条件下进行蒸馏预处理,对蒸馏后所得到的样品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测定分析,该过程在通风橱内完成,会产生有机废气客户送样客户送样乙醇、乙酸本混合液、止义Gl、Sl、、望科内吕、乙醇、乙酸本混合液、止义Gl、Sl、望科内吕、预处理预处理烷、正戊烷与正丁基二乙醇胺混试到瓶滤纸笙烷、正戊烷与正丁基二乙醇胺混试刘瓶波纸笙测定测定酸、氯苯、氧气、氩气、氮G2、L2、S3各类检测仪器酸、氯苯、氧气、氩气、氮G2、L2、S3各类检测仪器符测件品、中本、油醚、符测柈品、中本、沺醚、仪器、器皿清洗G3、L3、L4干燥箱仪器、器皿清洗G3、L3、L4干燥箱正庚烷、乙醇、纯水等正庚烷、乙醇、纯水等出具报告出具报告G1。离心:将样品中加正戊烷、正丁基二乙醇胺的混合物或四氯乙烯等置于离心机内对样品离心处理,该过程使用离心机自动完成,离心后上层清液废弃,此过程会产生离心废液L1、实验废物及废器具S1(包括:废离心管、口罩、手套等一次性耗材)。本项目样品预处理在南楼三层和北楼二层进行,会产生有机废气G1、实验废液(离心废液、废酸)L1、实验废物及废器具S1(包括:废滤纸、废离心管、口罩、手套等一次性耗材)、废气样品S2(润滑剂、燃油、清洗剂等)。(3)测定根据不同检测指标,选择对应的实验试剂、分析方法和仪器进行检测。北楼三层理化三室用于样品的上机分析测试及腐蚀性测试,理化四室用于样品的上机分析测试,仪器五室用于样品的理化性能测试,仪器四室用于样品的绝缘性能分析。常用的测定方法如下:元素含量检测:采用GB/T17476,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进行检测,使用天平称量样品,加入石油醚进行稀释定容,然后通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上的蠕动泵倒入到设备中进行测试。通过比较溶液的特征元素的波长发射强度,计算试样中待测元素的浓度。该过程需通入氩气用于产生等离子体的电离气体。测定过程在北楼三层,会产生实验废液L2。闪点检测:采用GB/T261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GB/T3536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测定克利夫兰开口杯法使用自动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试验器(克利夫兰开口杯法)、自动石油产品闪点试验器(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开口闪点测定仪进行检测,油样加入到测试杯中,然后通过闪点仪对油样进行加热。油样升温到样品的闪点附近时,设备点火,当达到样品闪点时,样品出现闪火的现象。设备记录闪点结果。测试过程中对样品加热会产生产生的有机废气G2,测试后产生废样品S3。氧化安定性检测:采用SH/T0193氧化安定性的测定旋转氧弹法,使用自动润滑油氧化安定性测定器对油样的氧化安定性进行测定,检测前将油样加入测试容器中,然后通氧气,在旋转氧弹分析仪中加热旋转,通过仪器进行数据记录,即可得到测试结果。检测过程中需对样品进行加热,温度约为100℃。整个检测过程在通风橱内完成,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G2、实验废液L2。理化性质检测:采用润滑脂和石油脂锥入度测定法GB/T269-1991、润滑脂宽温度滴点测定法GB/T3498-2008、润滑脂相似粘度测定法SH/T0048-1991、润滑脂抗水淋性能测定法SH/T0109-2004的方法等,使用润滑脂相似粘度试验器、润滑脂滴点试验器、润滑脂和石油脂锥入度试验器、润滑脂抗水淋性能试验器将样品加入至设备内进行检测,无需对样品进行预处理,直接上机进行检测,测试过程不涉及加热等操作,不涉及有机废气产生,此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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