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6)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天津市蓟州区湖西路西侧、南环路北侧万晴园配建1-107不动产的公告(变卖)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20日10时起至2026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2,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天津市蓟州区湖西路西侧、南环路北侧万晴园配建1-107不动产一套,该标的物登记权利人为天津市蓟州万达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1、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使用(承包)期限:2020年3月11日至2090年3月10日,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房屋情况:房屋结构: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49.09㎡,规划用途:非居住,所在层数1-2层,总层数2层;欠缴物业费、取暖费情况不详,具体费用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并负担。该房产无抵押。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具体户型情况以实际看样为主。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特别说明:
①此房产有人使用,无钥匙,腾房需要时间,本院不做短期内腾房承诺,房产外勘时未能进入室内,室内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②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以及以房屋作为注册地的单位的迁入、迁出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④本次拍卖范围仅不动产本身,不包括房产内的装修、装饰,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
4、标的物价值:天津市蓟州区湖西路西侧、南环路北侧万晴园配建1-107不动产经过线下评估确定处置参考价为2092000元。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1171520元,保证金为230000元,增价幅度为200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知相关人员,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五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有一人报名且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10日内(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将不组织安排统一看样,有意者请来电咨询。意向购买人私自前往标的进行现场看样、进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法、刑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担。
五、特别提示:该房屋以现状为准进行变卖(不含屋内物品及装修),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买受后需要接受现状。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确认接受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责任自负。
六、重要提示:
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成交后双方各自应持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未依法申报或逾期未申报的,本院将按以下情况处理: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在原产权人未申报缴纳或无其他扣缴情况下,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买受人应当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因未申报缴纳或无其他扣缴的情况下,导致房屋无法转移登记的与本院无涉,因此悔拍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十四条处理。具体税(费)请竞买人根据公告中写明的税费种类自行计算。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燃气、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注: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种类:增值税、附加税费(包括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购买方应承担税费种类:契税)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如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的部分请于变卖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
一案一账号:天津市蓟州万达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2601200000102463)
开户行联号:402110014294
汇款时务必注明用途为:天津市蓟州区湖西路西侧、南环路北侧万晴园配建1-107不动产变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十二、司法拍卖(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三、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联系电话:18722187771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2—8285301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