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文化活动用地招标采购公告(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绍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
〔
2026
〕
18
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上午
9
时
00
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越城区
ZX-34CZ-02-02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土地
坐落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建筑面积(㎡)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率
出让
年限
建设
期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越城区
ZX-34CZ-02-02
地块
东至缪家桥河沿,南至缪家桥河沿
,
西至大池弄小区,北至人民中路
35843
文化活动用地(
A22
)
1792.2
-
5376.4
0.05
-
0.15
≤
10
%
≥
30
%
50
年
三年
6100
1220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026
年
4
月
10
日
(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
51%
(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网址:
。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
绍市自然告字〔
2026
〕
18
号
《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www.zjzrzyjy.com
)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时间:
2026
年
4
月
10
日
上午
9
:00
起
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下午
4:00
前。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1220
万元
,竞买人竞买保证金
均
应在
2026
年
4
月
10
日
上午
9
:00
起
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下午
4:00
前
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下午
4:0
0
(以实
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地块
出让起始价为
6100
万元
,
增价幅度为
100
万元或
100
万元的整数倍
。
按照
“
价高者得
”
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
底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2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
50%
(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
、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
竞买人资格由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审定。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接受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
须与出让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并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
塔山
街道
办事处签订
《
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协议》
,与绍兴市越城区文化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越城区
ZX-34CZ-02-02
地块保留建筑物转让协议》
,
地块内
地上已建建筑物规划予以保留
,保留建筑面积共计
643.89
㎡,保留建筑转让价格为
153.69
万元
。
(五)
本
地块
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为国有,建成后无偿移交,产权登记至越城区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
。
若施工时发现地下文物,应即刻停工,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属地政府,***门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六)竞得人
均
须按照《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七)
本
地块
与北侧
02-01
地块合设车行出入口,同时可在其北侧设置人行出入口至北侧
02-01
地块。
(八)
地块
内及周边有
2
处重要文物,
需
根据条件书要求做好保护和安全防护工作,
涉及文物的保护工程、必
要的临时保护措施
需
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九)
地块
内有历史建成环境资源、历史建(构)筑物等,
竞得人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须根据条件书要求做好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本
地块
建筑为整体产权,不得分割转让。
(十一
)本次出让地块在受让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含违约金)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人,由
塔山街道办事处与
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
,出让年期自《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地块
应
在约定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工期三年。
(十
二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
2
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据到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
十
三
)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
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
;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
分局。
联系方式: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
分局:
(国土业务)
韦女士
:
0575-
85
179052
(规划业务)
朱先生
:
0575-88
26797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
600
号
51
2
室。
绍兴市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
:
冯先生:
0575-88051506
骆先生:
0575-85159325
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
99
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11
室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
年
3
月
31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文化活动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