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股票招标采购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4月22日10时至2026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637万股川网传媒(证券代码:300987)股票。
起拍价:95804800元,保证金:9580480元,增价幅度:400000元。
本次竞拍以分拆方式进行,竞买规则如下:
1.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
2.最高申报数量为637万股;
3.每股起拍价15.04元/股;
4.每股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即1.50元/股;
5.每股加价幅度为0.01元/股。
特别说明:上述股票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对拍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本院未能联系到的被执行人在本次拍卖公告中予以公示告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被执行人。
1、竞买人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成为该上市公司股东,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及中国***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2、该股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拍卖以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股数的数值作为财产处置参考价,而无需再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4、本次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证券管理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5、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6、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7、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为个人的须符合购买政策的要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七、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4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1执2820号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10342595。]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肖法官 010-59891207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网址: https://sf.taobao.com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 年 四 月 一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