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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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先进数控机床2000台建设项目
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
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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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业主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1)焊接烟尘:焊接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2)打磨粉尘:打磨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3)喷塑粉尘:项目通过式喷房喷塑粉尘经喷房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以90%计)经喷粉自带的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4)固化废气:项目烘箱为密闭,仅留产品进出口。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接与烘箱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项目通过一套热交换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引风机引出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5)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固化有机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项目硅烷化处理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 (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管网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喷塑房单独设置密闭间,空压机单独设间; (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切割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4)项目生产所需的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 (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焊条与渣及收尘、打磨粉尘收尘、废布袋及滤筒、喷塑粉尘收尘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2)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油泥、污泥和废液(含槽渣)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 (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4)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信息。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生产车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生产废水收集管道和废水处理设施、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及固废间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项目无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活污水通过塑料管道进入化粪池后排至污水管网,在采取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预案等。 7、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及时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及排污申报工作。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0727112  传真:8701910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删密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先进数项目名称:,控机床2000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六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1.项目所在地诸暨智能视觉“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详细规划2.项目所在地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图3.项目所在地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图4.项目所在地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5.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监测点、地表水监测断面图6.项目所在地卫星定位图7.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8.项目地周边环境现状图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基本信息表3.法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不动产权证6.污水纳管证明7.MSDS资料8.诸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确认表9.企业确认书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先进数控机床2000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5-33068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69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5-330681-***总投资(万元)102500环保投资(万元)216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3252.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定情况详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设置原则项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的类别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NMHC、二氧化硫、氮氧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化物和颗粒物,不属于所否500米列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项目硅烷化废水收否专项评价氯气且厂界外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1—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否否否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为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且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⑴规划名称:《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2015-2030年);⑵召集审查机关:诸暨市人民政府;⑶审查文件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0〕11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6张清单修改稿》⑵召集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⑶审查文件文号:《关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函〔2019〕2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规划范围(1)规划区东靠城北路、江龙村、吕东村,南至宝珠桥、平阔,西界岭上坂、上王水库、笠帽岭、南泉岭,北接白门、闪阳、渔橹山,面积122.48km2。(2)规划建成区东至城北路、江龙村、吕东村,南至下箭路村、顾家村、前朱村,西到麻园村、上王村、戚家市村、陈家村、青山头村,北到丰木村、下石家村、红岭村、新亭村,面积62.0km2。(二)规划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划目标为:拉动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吸引人的新城面貌。(1)引资机制:在“筑巢引凤”基础上适当采用“引凤筑巢”模式。(2)投资结构:以产业与空间布局为导向,二产为主、三产为辅,并优先发展二产;以工业为主,同时积极引导商贸、物流、居住等市场开发。(3)产业市场:积极推进出口,最终形成以外向型产业为主的工业区。(4)产业选择:“4+2+1”模式,即以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新汽车、生命科学4大战略型产业为核心,积极布局,快速形成开发区特色产业支柱;围绕“军民融合、国际交流合作”2大平台,积极引导、伺机出击,努力使之成为开发区补充型特色产业;以及在开发区核心区建设与上述产业相配套的生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平台。(5)产业目标:与城市发展目标相结合,以先进技术为导向,适用于常规技术为主体,不断升级完善,扩大高新技术比例,提升产业层次。产业发展:(1)产业结构工业新城开发应以工业为主导,同时加强相应城市型与其它配套公建设施的建设。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工业结构应强调高科技主导工业,并为未来产业发展变化留有余地。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品的生产、存储。(3)规模结构首先应满足规模较大、技术档次较高的企业需求,但也应充分考虑中小型企业生长规律及中小型、创业型企业特殊性。(4)技术档次有意识地构筑创业园区、科技孵化区等高新技术开发环境以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同时,工业新城产业技术也不应忽视以常规技术为主的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新建厂房,并实施工业生产,所在地属于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企业已经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二、《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2018年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浙江省生态厅审查(浙环函〔2019〕24号)。2020年11月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6张清单修改稿》,根据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清单修改稿,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空间清单见表1-2;环境准入条件见表1-3,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的环保意见见表1-4。表1-2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生态空间清单(修编后)序号规划块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5北片业区、农产品深加园及江龙业园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8120001)西至浙赣铁路,南至展诚大道、大侣路,东至城北路,北至Y059路、红岭村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建设用地、农林用地—5—表1-3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修编后)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依据北片工业区、农产品深加工园区及江龙工业园区禁止准入产业火力发电燃煤火力发电产能过剩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2、新建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等化学纤维粘胶纤维恶臭污染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沥青制造恶臭污染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铅酸蓄电池重金属污染限制准入产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钢产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沥青制造恶臭污染机械装备业电镀、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配套工序除外)重金属污染、高耗水表1-4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的环保意见(节选)序号重点关注问题项目情况分析符合性1优化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项目所在地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根据规划环评,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根据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和不动产权证,项目地规划为工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2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硅烷化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3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管控项目硅烷化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均能符合3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管控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企业运输处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新建厂房,并实施工业生产。项目地属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中的北片工业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34(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上述禁止准入产业和限制准入产业内。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硅烷化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采用天然气这种替代化石能源的清洁化能源,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对照修编后的生态空间清单,项目符合生态空间清单和规划环境准入条件的有关管控措施要求,符合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的要求。对照关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函〔2019〕24号),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达标后排放,非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企业。“103.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实施符合该文件要求。—7—其他符合性分析1、《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一、环境管控单元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诸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6个,优先保护单元18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重点管控单元17个。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表1-5诸暨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面积(km2)管控单元分类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76.36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3.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8—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4.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新建厂房,并实施工业生产,项目所在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项目不属于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本功能区的空间布局约束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2、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新建厂房,并实施工业生产,企业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项目地属于城镇集中建设区,项目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九条“数控机床”第1款“高端数控金属切削机床:5轴联动加工机床,高速高精度数控机床,多工艺复合、柔性加工机床”,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本)》中的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9—3、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符合性表1-6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序号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源头优化产业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一般应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引领性)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的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推动石化产业链“控油增化”。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项目不属于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符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鼓励现有高耗能项目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技术改造,加大涉气行业落后工艺装备淘汰和限制类工艺装备的改造提升。加快推进6000万标砖/年以下(不含)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等限制类产能升级改造和退出,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制造产业。推动长流程炼钢企业减量置换改造,优化整合短流程炼钢和独立热轧产能,到2025年全省钢铁生产废钢比大于40%。加快推进水泥生产重点地区水泥熟料产能整合,到2025年完成不少于8条2500吨/日及以下熟料生产线整合退出。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四十九条“数控机床”第1款“高端数控金属切削机床:5轴联动加工机床,高速高精度数控机床,多工艺复合、柔性加工机床”。符合提升改造产业集群。中小微涉气企业集中的县(市、区)要制定涉气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产业集聚度一般不低于70%。各地对烧结砖、废橡胶利用、船舶修造、纺织染整、铸造、化纤、包装印刷、制鞋、钢结构、车辆零部件制造等涉气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推进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布局优化,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汽修钣喷中心等“绿岛”设施。项目地属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中的北片工业区范围内,属于工业集聚区。符合2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和天然气,均属于清洁符合2重达到40%左右,新能源电力装机增至4500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左右。化能源。符合3提升非道路移动源清洁化水平。开展全省货运船舶燃油质量抽检工作,加快内河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加快推进港口、机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装置改造,提高岸电使用率。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强化编码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叉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宁波舟山港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内部道路运输车辆;全省民用机场更新场内新能源车辆500辆以上,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作业现场施工,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实其编码登记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做好进出场情况、燃料和氮氧化物还原剂购买使用等台账管理记录。未经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符合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新建厂房,并实施工业生产,项目所在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要求。5、《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诸环〔2018〕1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诸环〔2018〕13号),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见表1-7。表1-7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规范符合性分析项目类型VOCs排放量(吨/年)VOCs排放车间防护距离的要求备注2018年起立项新建类项目≤0.1不设防护距离,但对厂界外20米范围内敏感点征求公众意见同一区域企业项目VOCs排放量限值,按累计量确定0.1<X≤0.3至少设置50米防护距离0.3<X≤1至少设置100米防护距离,且须位于工业集聚区内>1.0除市级大好高项目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与审批;同一企业累计排放量不超过—11—2吨/年项目备案时间为2025年5月,本项目VOCs排放量0.160t/a,综上,至少设置50米防护距离。项目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根据周边环境调查,项目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外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诸环〔2018〕13号)文件要求。6、《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附件1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见表1-8)表1-8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附件1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基材/工艺行业类别/主导材料子行业类别行业整体替代比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金属涂装通用设备制造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C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C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C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C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C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C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C347)≥70%项目先进数控机床涂料采用塑粉,属于低VOCs原辅材料。项目低VOCs原辅材料使用量占比为100%符合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1-9)表1-9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项目情况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值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符合。本项目符合《诸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动态更新方案》中的相2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关要求,诸暨市为上一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区域,VOCs排放量实行—12—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等量削减,本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控制指标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进行区域调剂解决,经批准落实后方可建设投入使用。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符合。本项目采用先进的静电喷涂工艺,配备全自动智能化喷涂生产线,全面达到方案提出的“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生产要求。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符合。项目选用低VOCs含量粉末涂料。5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符合。项目生产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的收集方式。6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O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符合。—13—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使用的是塑粉,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8、《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1-10《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防治措施1①采用水性涂料、UV固化涂料、粉末喷涂、高固体分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替代技术;②采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流水线自动涂装等环保性能较高的涂装工艺。2①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VOCs物料密闭储存;②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等VOCs物料的调配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设置专门的密闭调配间,调配废气排至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③含VOCs物料转运和输送采用集中供料系统,实现密闭管道输送;若采用密闭容器的输送方式,在涂装作业后将剩余的涂料等原辅材料送回调漆室或储存间。3①除进出料口外,其余生产线须密闭;②废涂料、废稀释剂、废清洗剂、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含VOCs废料(渣、液)以及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危废储存间;③其中液态危废采用储罐、防渗的密闭地槽或外观整洁良好的密闭包装桶等,固态危废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袋密闭包装,半固态危废综合考虑其性状进行合理包装。4①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同时,尽量减小密闭换风区域,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降低能耗;②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全密闭的,采取有效的局部集气方式,控制点位收集风速不低于0.3m/s。5①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②投放除臭剂,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6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催化燃烧、热力燃烧等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及VOCs减排。中、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处理。7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项目主要使用粉末涂料,喷塑为静电喷涂。粉末涂料不属于VOCs物料。不涉及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VOCs物料。—14—项目1条喷塑流水线上配备设有1个烘箱。项目烘箱为密闭,仅留产品进出口。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接与烘箱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项目通过一套热交换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引风机引出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较少,采用区域加盖的方式治理,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9、《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见表1-11)表1-11《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生产合法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按要求实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符合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企业排污主体责任按要求进行排污登记符合工艺装备/生产现场工艺装备水平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与设备不涉及落后工艺与设备符合鼓励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和新设备,减少酸、碱等原料用量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和新设备,严格控制硅烷剂的使用量符合鼓励酸洗设备采用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设计不涉及酸洗设备/清洁生产酸洗磷化鼓励采取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洗工艺不涉及酸洗磷化/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采用回流和逆流漂洗工艺符合鼓励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采用回流和逆流漂洗工艺符合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要求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符合生产现场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按要求生产现场设有专人管理,危险品有明显标识符合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要求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符合车间应优化布局,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按要求车间应优化布局,落实防腐、防渗、符合—15—防混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按要求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在湿区进行符合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应有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进出水管设有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符合酸洗槽必须设置在地面上,新建、搬迁、整体改造企业须执行酸洗槽架空改造不涉及酸洗/酸洗等处理槽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硅烷化槽等槽体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符合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废水管线采用明管或架空设置,满足防腐防渗要求符合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筹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按要求实施符合废水处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按要求实施符合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须单独处理达标后方可并入其他废水处理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需安装流量计按要求安装流量计符合设置标准化、规范化排污口按要求实施符合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加强管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废气处理酸雾工段有专门的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涉及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定期维护,正常稳定运行金属表面处理工段不涉及废气处理设施/污染治理锅炉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不涉及锅炉/固废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企业危废间设置按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一般固废间按GB18599-2020要求设置;按HJ1276-2022、GB15562.2-1995及修改单要求完善危废间警示标志符合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按要求实施符合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按要求实施符合—16—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要求实施符合环境监管水平环境应急管理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按要求实施符合建有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流导入按要求实施符合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按要求实施符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按要求实施符合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按要求实施符合环境监测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及周边环境的自行监测按要求实施符合内部管理档案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三废”处理按要求实施符合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实施符合完善相关台账制度,记录每天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维修情况;污染物监测台账规范完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按要求实施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2“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是否符合性分析符合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符合上线,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17—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均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建设项目的设计资料进行影响分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硅烷化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能达标排放;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选址合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符合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审批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表3-1,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025年诸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各项指标均能达到GB3095中的相关浓度限值;根据表3-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日均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的限值要求;根据表3-3,项目地表水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符合审批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审批要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该条不涉及。符合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报告表基础资料数据属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环境评价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审批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1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由来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102500万元,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并购置激光机、数控折弯机、二氧化碳保护焊等国产设备,实施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先进数控机床2000台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类别划分,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如表2-1。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照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的69“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喷塑、硅烷化处理等生产工艺,属于“其他”,因此该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地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属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范围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及《诸暨市人民政府—19—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64号),本项目属于“改革实施方案审批负面清单”中的相关生产工艺(见表2-2),因此本项目环评不可降级,不可编制“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降级环境影响登记表。表2-2改革实施方案审批负面清单序号工艺名称备注1含喷漆涂装工艺的项目不涉及2废旧物资再生利用项目不属于3含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艺的项目不属于4含发酵工艺的酒类制造项目不属于5含工业炉窑类项目天然气用于生产供热,需按工业炉窑标准管控6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制造项目不属于7生产废水排放超过3000吨/年的项目、排放一类污染物和POPs指标的项目不属于8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排放量超过0.5吨/年的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561吨/年,烟(粉)尘排放量为0.97吨/年9其它污染较重、影响较大的项目不属于根据《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公告2019年第8号)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4年本)》(浙环发〔2024〕67号)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市本级负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本)》的通知(绍市环发〔2025〕3号),该项目属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审批的项目。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2.2项目地址及周边环境概况2.2.1项目选址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2.2.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20—项目地周边环境概况见表2-3。表2-3项目地周边环境概况表方位环境概况东面浙江仁仁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南面兴农路,隔路为浙江新农都诸暨物流中心西面浙江水仓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面塘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监测点、地表水监测断面图详见附图五,项目所在地卫星定位图见附图六,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详见附图七。2.3项目组成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新建厂房(拟建1幢生产车间,1幢门卫),并实施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先进数控机床2000台建设项目,总投资102500万元,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和工艺,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新建厂房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4,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5。表2-4项目新建厂房主要技术指标表序号名称单位数值备注规划要点1总用地面积m233252.349.88亩/2总建筑面积m24000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38048.6//地下建筑面积m21954.3地下车间/3建筑占地面积m219518.98//4建筑密度%58.7建筑占地面积/用地面积≥30%5计容面积m269154.64车间有31106.04平方米层高超过8米,按两倍计容6容积率/2.08建筑计容面积/用地面积≥2.07绿地面积m23000//8绿地率%9.0绿地面积/净用地面积≤15.0%9机动车位个121每100平方米0.3个车位10非机动车位个261内部:职工人数300×60%=180辆外部:每100平方米不小于0.2个车位/11建筑最高高度m24.1室外地面至檐口或女儿墙顶高度≤50m—21—12建筑最高层数层3//表2-5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先进数控机床2000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102500万元主体工程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总投资102500万元,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和工艺,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实施诸暨哈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先进数控机床2000台建设项目。布局项目厂区出入口位于南面兴农路一侧,厂区共2幢建筑,北面为1#车间,西南面为门卫。1#车间共四层(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和三层暂时未规划用途。1#车间第一层东面由南往北为办公区、展区、组装区、硅烷化区和机加工区(空压机间),西面由南往北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液态原料仓库)、喷塑、固化区,固废间和危废间位于东北面。公用工程给水项目所需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应。排水(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2)项目硅烷化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管网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供电项目用电由诸暨市暨阳街道供电电网供应。供热/供气/环保工程废水项目硅烷化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1、焊接烟尘:焊接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2、打磨粉尘:打磨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3、喷塑粉尘:项目通过式喷房喷塑粉尘经喷房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以90%计)经喷粉自带的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4、固化废气:项目烘箱为密闭,仅留产品进出口。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接与烘箱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项目通过一套热交换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22—气由引风机引出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5、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固化有机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废一般固废室内堆场1间,危废室内堆场1间。储运工程项目原料仓库、液态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位于1#车间1F西面,固废间、危废间位于1#车间1F东北面。依托工程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2.4产品方案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6。表2-6项目具体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量(台/年)123先进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1000钻攻中心500车削中心500合计20002.5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7。表2-7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工设备型单数备注号序号位量1激光机/台1/2数控折弯机/台2/3二氧化碳保护焊/台10/4/台1/5攻丝机/台1/6碰焊机/台1/7植钉机/台1/8圆锯机/台1/机切割机台9加/1/工横臂钻/台1/小台钻/台3//台1/叉车/台1/空压机/台1/5立方米储气罐台用于储存压缩空气、二氧/2化碳5立方米液氧罐/台1/5立方米液氮罐/台1/表金属表面前处理流水台包括打磨、硅烷化处理面线/1处包括喷房、烘箱及配套设理喷涂流水线/台1备设备名称1011121314151617激光焊机数控车床1819—23—20装配装配流水线/台1/21其他其他辅助设备/台1/序号组成数量规格参数备注尺寸(m)有效容积(m3)1硅烷化处理硅烷化槽1L5×W2.5×H2.825/2水洗槽1L5×W2.5×H2.825/3备用槽1L5×W2.5×H2.825作为暂存水洗槽更换时超出日处理量的废水4喷涂流水线自动喷房1L6×W2.8×H2.5/3只喷枪自动喷枪3静电喷枪,最大出粉量为120g/min50t/a塑粉需求折合约166.7kg/d,3把喷枪同时工作可满足产能。固化烘箱1L6×W3×H3.2/管道天然气加热配套设备回收系统:旋风式回收装置(粉末利用率≥90%);供粉系统:流化床供粉装置(支持新粉与回收粉混合)对照《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本项目硅烷化处理线建设方案如下:新建的硅烷化槽体需执行架空建设,支架需采用防腐材质;槽体底部需设置防渗漏托盘,废水管道必须采用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禁止地埋,管道材质需耐腐蚀,管道走向需标注流向及废水类型标识。生产现场做到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2.6主要原辅材料2.6.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详见表2-9。表2-9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用量贮存量及位置备注1酸洗板吨/年1500/外购,车载,酸洗板是以低碳钢为主的材质,经过酸洗处理去除表面氧化铁皮的金属板23电机数控系统套/年套/年20002000//外购,纸箱,用于组装外购,纸箱,用于组装4其他配件套/年2000/外购,纸箱,用于组装,主要包括气路、水路、油路、刀库、刀具、五金配件等5塑粉吨/年50最大贮存量1t,原料仓库25kg/袋6硅烷处理剂吨/年15最大贮存量1.2t,液态原料仓库20kg/桶7液氧吨/年120/罐装,作为焊接时的助燃剂,厂家槽罐车直接供料输送8液氮吨/年12/罐装,用于机加工时的冷却,厂家槽罐车直接供料输送9二氧化碳立方米/年300/罐装,用于二氧化碳保护焊,厂家槽罐车直接供料输送10焊条吨/年4/25kg/箱,无铅无锡焊料11砂轮吨/年0.25/25kg/箱12乳化液吨/年0.1最大贮存量0.025t,液态原料仓库外购原液,20kg/桶,与水=1:9稀释使用13润滑油吨/年0.05最大贮存量0.025t,液态原料仓库外购,25kg/桶14手套及劳保用品吨/年0.5/25kg/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品15PAC絮凝剂吨/年0.08/25kg/袋,污水处理16PAM絮凝剂吨/年0.03/25kg/袋,污水处理公用工程17天然气立方米/年300000/管道天然气,输出压力0.6-0.8MPa,流量200立方米/小时18水吨/年4245.9/市政供水19电万千瓦时/年60/市政供电相关物料主要成分及理化性质介绍:(1)塑粉树脂60%,其余颜料、填料40%,颜料、填料为云母粉、二氧化硅等。(2)硅烷处理剂根据MSDS资料,项目所用硅烷处理剂组份为水玻璃25-40%(取32.5%)、硅溶胶6-7%(取6.5%)、氧化锆3-5%(取4%)、水48-66%(取57%)。该原料不涉及氮磷及重金属元素。—25—(3)液氧物理性质:外观为浅蓝色,沸点-183℃,密度1.14g/cm3,化学性质:具有强氧化性和强顺磁性,也是强效助燃剂。(4)液氮物理性质:外观为无色无味液体,沸点-196℃,密度0.808g/cm3,化学性质:非常稳定,且不易与其他物质反应,主要用途为冷却剂或保护气体。(5)乳化液大豆油含量为8%,表面活性剂(三乙醇胺、磺酸钠、油酸钠、AES)含量为24%、消泡剂3%,其余为水。(6)润滑油主要成分为基础油和添加剂(消泡剂等)组成。2.7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需员工105人,昼间单班制8小时生产(8:00~17:00,中间休息一小时),年工作日按300天计,不设住宿和食堂。2.8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实施生产。从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附图七)可知,项目厂区出入口位于南面兴农路一侧,方便车辆和物资进出。项目厂区共2幢建筑,北面为1#车间,西南面为门卫。1#车间共四层(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和三层暂时未规划用途。1#车间第一层东面由南往北为办公区、展区、组装区、硅烷化区和机加工区(空压机间),西面由南往北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液态原料仓库)、喷塑、固化区,固废间和危废间位于东北角。此布置功能区块清晰,符合生产流程,方便管理。废水排放口设置在厂区南侧出入口;项目废气排气筒设置在1#车间的西面屋顶,这样布置可以有效减少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综上,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9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9.1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项目主要产品为数控加工中心、钻攻中心和车削中心,主要生产工艺基本一致,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图2-1项目先进数控机床生产工艺流程(噪声伴随生产全过程)2.9.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下料:项目将外购的酸洗板在激光机、圆锯机等设备中按照产品的规格尺寸进行下料。此过程会产生金属角料及屑。(2)机加工:将上述板材在数控车床、数控折弯机、小台钻等设备中进行进一步的折弯、冲压和机加工(液氮沸点低至-196℃,能迅速吸收热量,用于金属材料低温处理,可提升金属硬度和导电性能)。此过程会产生金属角料及屑、含油金属屑和废乳化液。(3)焊接: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激光焊机等焊接设备对上述加工后的工件进行焊接(液氧作为高浓度氧化剂,液氧在切割焊接中提供氧气,实现金属高效切割与焊接)。此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废焊条与渣。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金属屑和废乳化液废砂轮喷塑粉尘硅烷化水洗烘干喷塑硅烷化废水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包装入库固化检验组装次品电机、数控系统和其他配件(水路、电路、油路、五金配件等)—27—(4)打磨:焊接好的工件需经砂轮打磨处理,主要是去除焊痕、焊渣等附着物。此过程会产生打磨粉尘、废砂轮。(5)硅烷化处理:先将打磨后的工件清洗,然后使用硅烷处理剂在工件表面形成保护膜;主要为硅烷化、水洗和烘干工序生产线具体工艺参数见表2-7。此过程会产生硅烷化废水、废槽液和槽渣。硅烷化流水线处理工艺流程说明:工件由轨道连续吊运装置依次浸泡在硅烷化区和水洗区,两个槽体相互独立,硅烷化槽和水洗槽的尺寸均为长5米*宽2.5米*高2.8米,槽体设置有液位计,由于工件带走的原因,槽液会逐渐降低,当液体低于限定液面时,自动控制系统会自动从储水槽底部注入自来水进行补充,其中硅烷化槽槽液补充量和流失量持平,循环使用,不溢流排放,只需定期进行倒槽更换,做危废处置。水洗槽补充量则高于散失量,当水位高于最高水位时,硅烷化后水洗槽的水溢流后排放,每5天更换一次(溢流排放0.3m3/h)。(6)喷塑:经上述硅烷化处理后的工件,通过轨道线吊运在喷涂流水线设备内的静电作用下,将塑粉涂料均匀喷涂吸附于硅烷化处理的工件表面(待工件完全进入喷房,关闭喷房进出口,保证喷塑时密闭工作),喷塑后沾染塑粉的挂具定期使用机械敲除。生产线具体工艺参数见表2-7。此过程会产生喷塑粉尘。(7)固化:静电喷塑后的工件在烘箱内固化,温度约220℃,天然气直接燃烧加热。此过程会产生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8)检验、组装、包装入库:上述喷塑、固化后的工件经检验合格的即可与外购合格的电机、数控系统和其他配件(气路、水路、油路、刀库、刀具、五金配件等)按生产产品的规格要求进行组装,组装完成包装入库。2.10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项目主要产污环节详见表2-10。表2-10项目主要产污环节“三废”污染物产污工序污染因子类别废气焊接颗粒物焊接烟尘—28—打磨粉尘打磨颗粒物喷塑粉尘喷塑颗粒物固化有机废气固化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SO2、NOx、颗粒物废水生活污水职工生活pH、CODcr、NH3-N硅烷化废水硅烷化pH、CODCr、石油类、表面活性剂等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设备运行LAeq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原料拆装编织袋等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机加工金属废焊条与渣及收尘焊接、除尘焊料、金属氧化物打磨粉尘收尘除尘金属颗粒废布袋及滤筒焊接、打磨、喷塑除尘塑粉、金属颗粒喷塑粉尘收尘除尘树脂等废原料桶原料拆装有机物、塑料桶废活性炭废气处理碳及有机物废润滑油设备保养矿物油废润滑油桶原料拆装矿物油、桶废乳化液机加工可溶性油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油泥机加工可溶性油、金属等污泥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含槽渣)硅烷化高浓度废水生活垃圾生活废纸等2.11项目水平衡分析(见图2-2)图2-2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硅烷化处理剂损耗43315作为危废,委450硅烷化托处置损耗222用水量废水处理设2220水洗槽199819983258纳管排放4245.9施损耗31512601575员工生活1260化粪池损耗0.4乳化液0.1作为危废,委0.90.6乳化液用水托处置—29—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改建、扩建及技改项目说明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情况,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梳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3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项目评价范围内只涉及一个行政区(诸暨市),对2025年的监测数据按照HJ663中各评价项目的年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年评价指标中的年平均浓度和相应的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即为达标。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引用诸暨市2025年环境空气常规监测数据进行,具体数据统计结果详见表3-1。常规大气环境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五。表3-1诸暨市2025年环境空气常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单位:μg/m3,CO为m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96011.5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01506.0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2.14055.3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49.08061.3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4.06073.3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9.812083.2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6.33087.7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59.86099.7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0.8420.0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50.616094.1达标由表3-1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TSP引用《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友谊全流程工艺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浙江中广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在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的监测数据,其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约4.0km处,具体数据见表3-2。—31—表3-2项目特征因子(TSP)监测结果采样点采样日期时间检测结果总悬浮颗粒物(μg/m3)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2024.07.0302:00~次日02:00692024.07.0402:04~次日02:04682024.07.0502:05~次日02:05822024.07.0602:05~次日02:05632024.07.0702:04~次日02:04742024.07.0802:05~次日02:05752024.07.0902:06~次日02:0684排放限值300达标情况达标根据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的日均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为反映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诸暨市环境监测站对五泄江跨湖桥水质监测断面2025年1月至12月水质监测数据,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五,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3。表3-3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单位:mg/L(除pH外)日期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1月7.97.83.50.120.082月7.87.34.10.120.083月8.27.65.30.240.134月7.27.33.20.980.115月8.06.95.00.440.086月7.08.43.90.900.137月7.36.32.60.440.128月7.86.83.10.100.079月7.68.23.70.230.0510月8.26.84.60.180.0511月7.68.23.70.230.0512月7.67.23.90.200.04标准值(GB3838-2002)6-9≥5.0≤6≤1.0≤0.2最大值8.28.45.30.980.13最大比标值0.6/0.880.980.65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从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五泄江跨湖桥站水质监测断面各项水监测断面跨湖桥站水质监测断面判断结果—32—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满足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3.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要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3.4生态环境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项目地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属于北片工业区,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实施不会对生物栖息环境造成影响,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5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且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房建成后厂区内均为水泥地面,无相关地下水或土壤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该项目可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现状监测评价。3.6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类设备,因此不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环境保护3.7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对象见表3-4。表3-4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一览表坐标°保保护环境功相对厂界相对厂区名称护内容能区方位距离EN对—33—目象标////////////////渠道120.25382758229.769443028渠道鱼类等Ⅲ类东北70浦阳江(东江)120.27694683929.765512575鱼类等Ⅲ类东2273浦阳江(西江)120.23811918129.767669071鱼类等Ⅲ类西1288五泄江120.23403149529.751608003鱼类等Ⅲ类西南2328/////Ⅲ类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控制3.8污染物排放标准3.8.1废水项目硅烷化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综合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项目综合废水经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浦阳江,尾水水质污染因子中CODCr、氨氮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的相关限值,其余水质污标准染因子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25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3-5。表3-5污水排放标准(单位:除pH值外为mg/L)污染物标准pHCODcrSS氨氮石油类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9≤500≤400≤35①≤20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10/≤1DB33/2169-2018表一标准/≤40/≤2(4)②注:①氨氮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②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8.2废气(1)焊接烟尘(颗粒物)项目排放的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3-6。表3-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kg/h)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其他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打磨粉尘(颗粒物)、喷塑粉尘(颗粒物)、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的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标准限值,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表6中规定的限值,相关标准值见表3-7和表3-8。表3-7《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序号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适用条件污染排放监控位置1颗粒物30所有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臭气浓度11000(无量纲)3总挥发性有机物(其他)1504非甲烷总烃(其他)80注1:臭气浓度取一次最大监测值,单位为无量纲。表3-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单位mg/m³—35—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条件浓度限值1非甲烷总烃所有4.02臭气浓度120注1:臭气浓度取一次最大监测值,单位为无量纲。注:因《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未对企业边界颗粒物排放做出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颗粒物的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详见表3-6。(3)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和NOx)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控限值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执行。相关限值见表3-9。表3-9《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单位mg/m³炉窑类别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其他工业炉窑30200300(4)厂区内无组织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值见表3-10。表3-10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mg/m³)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综上所述,项目排气筒、厂界及厂区内执行标准见表3-11。表3-11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汇总表污染源排放位置污染因子限值要求排放标准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焊接烟尘/颗粒物120mg/m33.5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打磨粉尘/颗粒物30mg/m3/《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喷塑粉尘DA001颗粒物固化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80mg/m3/《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2NOx300mg/m3/《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4.0mg/m3/《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8.3噪声根据《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诸政发〔2024〕5号),项目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地东面、西面、北面三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面靠近兴农路,该道路均属于交通干线,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3-12。表3-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标准排放限值/dB(A)昼间夜间3类65554类70553.8.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37—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3.9总量控制(1)总量控制原则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评有关规范、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实施后,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NH3-N、VOCs、烟(粉)尘、SO2和NOx。(2)总量控制建议值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情况如下:①环评建议以废水量3258t/a、CODCr量0.130t/a、NH3-N量0.007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②环评建议以VOCs量0.160t/a、烟(粉)尘量0.97t/a、SO2量0.060t/a和NOx量0.561t/a作为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3)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中的相关规定:“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质量概况报告(2025年)》,2025年,诸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诸暨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标准,均满足环境空气和水域功总量控制指标能要求。因此新增VOCs、SO2、NOx、颗粒物、CODCr、NH3-N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均按1:1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则需削减替代VOCs量为0.160t/a、SO2量为0.060t/a、NOx量为0.561t/a、颗粒物量为0.97t/a、CODcr量为0.130t/a和NH3-N量为0.007t/a。颗粒物削减替代来源为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的拆除退出。新增总量(即VOCs量为0.160t/a、SO2量为0.060t/a、NOx量为0.561t/a、CODcr量为0.130t/a和NH3-N量为0.007t/a)指标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核准确认后,所需总量已通过总量申购并交易取得总量,项目总量以本报告总量核定为准。—3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征用位于暨阳街道兴农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33252.3平方米,新建厂房。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①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可有效抑制施工扬尘的影响。②禁止在大风天进行露天堆放和搅拌作业。同时施工单位对物料的运输、堆放等应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物料堆放处用编织布进行覆盖,进行尽量减少物料露天堆放。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拌和站。③项目地四周设置实心围墙,上设喷雾设施;建筑物脚手架外设置细目滞尘网;施工场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④严格按《绍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绍政发〔2019〕19号文件进行管理执行。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涌渗水: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其成为二次污染源。建筑工地四周需设集水沟,所排施工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场区洒水。②生活污水:建筑工地应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化粪池,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厕所必须有冲洗设备,便池贴瓷砖,并保持清洁卫生。因此,施工时需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有偿清运或由专用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③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在施工出入口设置循环洗车平台,平台四周设清洗废水排水沟。在施工大门出入口处配备高压清洗机对车辆进行清洗,清洗后清洗废水通过排水沟流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或车辆清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洗。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③采用声屏障措施:施工场区四周设置规范的密闭实心围墙;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施工队施工过程会产生生活垃圾,施工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到厂区内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方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在其规定的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并且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③渣土处置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和弃方须运至政府指定消纳场,运输企业需具备资质,全程记录消纳台账。需符合《绍兴市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此外,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作业现场施工,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实其编码登记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做好进出场情况、原料购买使用等台账管理记录。未经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预计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4.2.1废气4.2.1.1废气源强核算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表(见表4-1~表4-3)表4-1项目污染物产排污环节、产排污情况、治理设施一览表生产单元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产生量t/a浓度mg/m3处理方式收集效率%去除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焊接烟尘颗粒物0.081/无焊接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8095是0.019//打磨粉尘颗粒物0.164/无打磨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8095是0.040//喷塑粉尘DA001颗粒物13.500312.5有项目通过式喷房喷塑粉尘经喷房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以90%计)经喷粉自带的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风量18000m3/h9095是0.6750.2815.61.500/无//0.1500.06/固化有机废气DA002NMHC0.51735.9有项目烘箱为密闭,仅留产品进出口。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接与烘箱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9080是0.1030.047.20.057/无//0.0570.02/臭气浓度少量/有//少量//—42—少量/无效率以90%计),项目通过一套热交换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风机总风量为6000m³/h,处理后的废气由引风机引出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少量//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2烟尘0.0866.7有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固化有机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是0.0860.046.7SO20.0605有//是0.0600.035NOx0.56138.3有//是0.5610.2338.3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项目监测计划见表4-2和表4-3。表4-2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一览表生产单元污染源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监测要求高度m排气筒内径m温度℃编号及名称类型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喷塑粉尘不低于150.720DA001喷塑粉尘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20.252097586E29.768704243N《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筒颗粒物次年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不低于150.435DA002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20.252086857E29.768554039N排气筒NMHC次年臭气浓度次年《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颗粒物次SO2—43—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NOx年表4-3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一览表监测要求排放标准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颗粒物1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1年《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4.2.1.2废气污染源强核算(一)项目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过程简要说明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颗粒物)、打磨粉尘(颗粒物)、喷塑粉尘(颗粒物)、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天然气燃烧废气(NOx、颗粒物、SO2)。项目酸洗板切割下料时会产生少量下料粉尘,由于粉尘粒径较大且金属密度较高,在车间自然沉降速度快,本环评不定量分析,建议加强车间地面清理。(1)焊接烟尘项目10台二氧化碳保护焊设备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产生量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9焊接核算环节结构钢焊条的产污系数(20.2kg/吨-原料),项目焊条为无铅、锡,焊条用量为4t/a,则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81t/a,焊接设备按要求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收集率80%、净化率达95%)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则焊接烟尘排放量约为0.019t/a,加强车间通风。(2)打磨粉尘项目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的06干预处理-干式预处理-打磨,颗粒物产生量为2.19kg/吨-原料,项目涉及磨光的原料用量为1500t/a,需打磨的部分约占原料用量的5%,约75t/a,则打磨粉尘产生量—44—约为0.164t/a。建议企业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操作时将收集口对准打磨位置(收集率80%、净化率达95%)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则打磨粉尘排放量为0.040t/a,环评建议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3)喷塑粉尘项目配备1条喷涂流水线配备一个自动喷房,喷台在喷房内,进行喷涂操作时将金属工件悬挂于喷房内,工作人员在静电状态下通过喷枪将塑粉喷涂于工件上,大部分塑粉与金属工件表面因静电吸附作用而结合,部分散逸在喷房内,另有少量散逸至喷房外。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的14涂装-粉末涂料-喷塑,颗粒物300千克/吨-原料,项目塑粉用量为50.0t/a,则喷塑粉尘产生量约为15t/a,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喷塑工序每天工作时间8h(2400h/a),单支喷枪最大出粉量为7.2kg/h,同时喷涂喷枪数最多为3支,则最大产生速率为21.6kg/h。项目喷塑粉尘经喷房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以90%计),经喷粉房自带的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以95%计),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风机风量为18000m3/h。项目喷塑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4。表4-4项目喷塑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表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³)削减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³)喷塑粉尘DA001有组织13.500312.512.8250.6750.2815.6无组织1.500/1.3500.1500.06/合计15.000/14.1750.825//注: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大部分(按90%估算)沉降于车间内,少部分(10%)无组织逸出排放。由上表可看出,项目喷塑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固化废气项目喷塑后加热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主—45—要为聚酯树脂加热产生。根据喷塑粉尘的排放量,实际进入加热固化的塑粉量为50t-0.675t-1.500t=47.825t。根据《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粉末涂料VOCs含量按其树脂含量的2%计;项目塑粉中树脂含量为60%,则喷塑固化废气VOCs产生量约占塑粉用量的12‰,则有机废气的产生量约为0.574t/a。项目1条喷塑流水线上配备设有1个烘箱。项目烘箱为密闭,仅留产品进出口。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接与烘箱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项目通过一套热交换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去除效率为80%),风机总风量为6000m3/h,烘箱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2400h/a),处理后的废气由引风机引出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固化有机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4-5。表4-5项目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和排放情况表污染物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t/a)(mg/m³)(t/a)(t/a)(kg/h)(mg/m³)固化废有组织0.51735.90.4140.1030.047.2气无组织0.057/0.0000.0570.02/合计0.574/0.4140.160//由上表可知,项目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5)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喷塑流水线中的烘箱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供热的方式对塑粉进行固化,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年消耗天然气量约为30万m³。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量参照《机械行业系数》中天然气工业炉窑的系数,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固化有机废气一起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和排放见表4-6。表4-6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产排放量项目产污系数产生量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废气量136000Nm3/万m3-原料4080000m3/a4080000m3/a//颗粒物2.86(kg/万m3-原料)0.086t/a0.086t/a0.04kg/h6.7mg/m3—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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