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车辆报废处置招标采购公告(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6)



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车辆报废处置公告

我局拟对一辆公务车进行报废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报废车辆概况:小型轿车1辆,斯柯达牌,注册日期2013年7月18日;整车1.855吨。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按吨为单位报价),最高价成交。

三、参与竞价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的企业。

四、竞价文件内容和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废旧物资回收备案相关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公开报废处置报价单(报价单位自行提供)。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袋密封现场或邮寄递交。

五、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4月1 日至

2026 年4 月10 日10:00 止(非工作日除外),过期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2.地点: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北大街59号)

3.开标时间:2026 年4月13 日10:00

六、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

2.成交单位须在中标后2日内全额付清成交款项,否则视为不履行本次竞价规则,废标处理。

3.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并于1日内将处置资产搬离我单位。

4.成交单位在签订处置合同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无偿为甲方办理车辆报废及车管所注销手续,并向资产出让方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5.具体车辆以现场看样为准,本单位不对本次处置的报废车辆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6.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因拆搬物资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成交方要负责相应的赔偿。

7.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车辆进行处置,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买受人负全责。

8.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

联系人:陶峰联系电话:0311-836507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报废处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